❶ 住房公积金改革提速 多个城市群互认互贷 减轻购房负担
7月1日起,全国多地都将迎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对于缴存基数上调的职工而言,意味着实际收入将获得提升。
但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进入到专属账户后,如何能够更便捷地享受其福利,是一个更为重要的关注点。一般而言,个人使用公积金主要通过购房贷款和提取两种方式,但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有较强的地域属性,这使得一些群体并未能真正享受到公积金福利。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近日,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促进区域职住协同。
不止是京津冀,去年以来,包括长三角、成渝、胶东经济圈、大南昌都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在内的区域都在积极推进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接续、互认互贷工作。今年不久前,上海再度提出,在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试点买房可提取上海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推动公积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一体化,顺应城市群、都市圈化发展时代的跨城购房趋势,切实减轻购房者的负担,或将是公积金改革的一个重点改革方向。而公积金一体化,能够一定程度减轻人口流动的后顾之忧,助力于区域人口、产业的融合,对于促进区域协同化发展亦有着重要意义。
上海试点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房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始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试点业务明确,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于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记者从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具体办理过程中,分为“首次办理”和“续提”两种类型,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而在此前的异地购房情况下,有的城市规定,职工针对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不能提取多次,即在提取之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能继续处于“沉睡”状态。
关于此次的试点,上海方面指出,这一举措是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服务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减轻职工还款压力,支持职工真实住房需求。
2020年,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住建部门就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省一市将率先从9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等。
譬如,职工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嘉兴购房,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嘉兴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从重点城市的数据来看,据记者梳理,四大一线城市中,上海在2020年仅发放了204笔异地贷款,在全年总共发放的15.08万笔公积金贷款中,占比几乎低至可忽略不计;北京、广州和深圳发放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数量较多,但也仅分别为525笔、653笔和452笔。
这很大程度是因为,实际情况中,在外地工作并缴纳公积金,而到一线城市买房(且有购房资格)的案例相对较少,更多的需求是一线城市的职工去房价较低的城市买房,并在当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在分析人士看来,异地互认互贷解决了使用公积金的其中一个环节,即贷款环节,在贷款完成后,如何让公积金继续在还贷环节发挥作用?上海此次的试点主要针对解决这一问题,真正推进“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将进一步拓宽公积金的用途。
顺应都市圈化购房趋势
近年来,学界存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废之争,主张取消的人士中,其中一个观点在于认为现行的公积金制度涉及“穷人补贴富人”的公平问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16.96万亿元,累计提取总额10.42万亿元,占累计缴存总额的61.46%;2019年公积金实缴职工1.49亿人,当年提取人数为5648.56万人,占实缴职工人数的比例仅为37.96%。
尤其是在房价高企的大城市,一些相对低收入的人群缴纳了公积金,但在本地房地产市场并无购买力,导致其缴纳的公积金很大程度支持了较高收入的群体贷款买房。
随着轨道交通的发展,大城市中一部分就业人口溢出至邻近城市居住,跨区域购房的群体规模日益增加,去年以来,多个城市群、都市圈推进公积金互认互贷,给这一类群体提供了及时的贷款支持。
而此次上海的试点,将公积金的提取“一体化”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将减轻购房者在还房贷环节的压力。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记者表示,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国家的导向就是合理控制大城市核心区人口密度,在郊区或都市圈范围内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新城。应该说上海此次的做法是一个有效的促进人口疏解的方案。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总监严跃进也认为,公积金一体化的政策,对于跨城购房群体能够形成支持效应,也有助于形成更优的城市人口布局。从公积金的发展情况看,后续一体化发展以及便捷化利用将是大趋势。
“十四五”期间,有城市明确提出通过都市圈来解决住房问题。譬如,深圳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建设跨市域的大型安居社区,创新城际住房合作机制;《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亦明确,引导居住空间在都市圈协同布局。
李宇嘉表示,深圳提出创新城际住房合作机制,让公积金能够在都市圈范围内更便捷地跨地区使用,应该成为城际住房合作机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他继而指出,现在一些观点批评公积金在住房支持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够,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大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如果公积金能够跨地区,在一些房价较低的地方使用,它的作用将更好地凸显。
❷ 本人在上海已经贷款购房,在嘉兴(户口所在地)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你是在嘉兴在买房用公积金贷款,还是在上海再次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呢?如果是在上海你再次购房肯定不行了,你是被限购对象,在嘉兴如果能证明你是购买改善性住房,也许还有机会。
❸ 上海试点公积金异地还房贷,这种举措将来会在全国推广吗
平时买房的时候,购买了住房公积金,那么贷款的时候就可以享受更低的利息,但是很多人的流动性比较大,在多个城市工作,也有些人在工作地买不起房子,只好回到老家买房,这就导致缴纳的公积金完全用不上,而又无法取出来,这也导致住房公积金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很鸡肋。如果住房公积金异地都可以用,或者以后不管在哪里买房都可以取出来用就好了。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上海就试点公积金异地还房贷。
这样的举措将会让城市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也更加方便人才的落户,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希望相关部门多点这样为民服务的政策,让大家住得安心,做得安心,让异地打工者有更多的归属感,真正把这个城市当成是自己的家。
❹ 在沪缴公积金可在嘉兴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官方:不实消息
近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关于网传嘉兴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情况通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近日,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在上海缴纳公积金可以在嘉兴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不实消息,嘉兴公积金中心未出台过相关政策。请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仔细甄别消息,不传谣信谣,不转发此类谣言,嘉兴中心也将保留追究散布不实信息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早在2014年12月,嘉兴就曾出台过《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在省内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或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向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对曾经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正常连续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常连续缴存的证明合并计算,同时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