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6.37的房贷,还款一年多点,是改还是不改
先说答案,不是你改还是不改,按照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现有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所以说你能选择的只有固定贷款利率或者是LPR加点的利率两种而已,并没有拒绝的权利,你一定要改。
根据文件中的第二条所述,此次央行一共提供了2种转换选择,一种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一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的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二是直接转换为固定利率。
按照你题干所述,你目前的房贷利率为6.37%(目前央行的基准利率为4.9%,相当于基准上浮30%)。按照文件的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保持不变。
因此,若你选择转换为固定贷款利率,那么往后23年多(假设你贷款期限为25年,题干中你说自己还了一年多了),你的贷款利率就会一直固定为6.37%。
如果你选择的是LPR加点,目前最新的五年期及以上的LPR为4.8%,因此你转换后首年的贷款利率即为:LPR+157BP(157BP=1.57%),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的年限内(即往后的23年多)保持不变,LPR则每年调整一次。比如说一年后LPR为4.6%,那么你的贷款利率就变为6.17%;一年后LPR为5%的话,那么你的贷款利率就变为6.57%。所以说选择LPR计价方式的,未来的利率会每年调整,与当时整个市场的融资借贷水平接近。
在以往,我们签订的都是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定价方式,这种定价方式如果央行没有调整基准利率,那么你的贷款利率一直是不变的,但对金融略有了解的就知道,整个市场的融资水平其实一直是在变化的,而央行的基准利率几年一调整,所以说基准利率上浮的定价方式无法及时反映市场的利率水平,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与之相反的LPR+固定点的定价方式中,LPR利率是每个月更新一次,利率水平更加接近市场上的真实的借贷水平(当然为了避免麻烦,这次的文件只要求到每年更新调整一次,变动的频率仍然优于基准利率),对于借贷双方而言,更加有利,因为这个利率市场最真实的利率,双方谁也不吃亏。
选择固定贷款利率,就是赌一把,赌往后的LPR会持续上升,LPR上升,那么固定利率就占据优势了,但如果LPR下降,那么固定利率就吃亏了。至于说LPR未来如何变动,短期内或者还有人可以判断,但长期一二十年,没人可以预计,所以胆子大的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搏一把。胆子小的还是选择LPR,互不吃亏。
6.37的房贷利率已经是基准利率4.9%上限的1.3倍,这是一个先对较高的房贷利率了,一年前很多事基准利率水平的房贷,在前几年的基本都是基准利率九折。
我的建议,一定要改,而且毫不犹豫的改为浮动利率贷款LPR。 因为未来经济高增速的可能性较低,整体上将会成为稳定增长,也即是“慢牛”,LPR向下调的可能性和空间都比较大,只要LPR向下调,你的房贷利率就会下降,减少你的房贷压力。
可以不改。我来给你算一下。
6.37的房贷,按4.9为标准,就是上浮了30%,转换成LPR加点的话,就是4.8+1.57,若以后利率同步下降为4.7,可计算基准利率模式4.7*1.3=6.11,LPR模式4.7+1.57=6.27,所以不划算。
但若基准利率不同步调整,则LPR划算,6.27小于6.37。
你之前的房贷利率6.37%已经是偏高了,既然都这么高的贷款利率,何不趁这次政策可以改为LPR浮动利率,当作博一把利率,说不定还能为你省一些贷款利息,所以我的建议是肯定要改。
根据近日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市场的转换规定,从这个规定中已经明确说明。在2020年3月~8月各大银行将把存量贷款都是转换成以LPR利率,具体转换的利率由借款人和银行协商。
其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只能转换一次,不能重复转换。也就是说转换之时可以选择转换成固定利率,也可以转换成浮动利率,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为什么要建议你把存量贷款改为LPR利率呢?
根据我个人对于当前关于存量贷款浮动利率的规定进行了解,我建议你改为LPR利率的原因有两点:
(1)因为政策支持的,根据前几天政策出台,关于公告了存量贷款浮动利率的规定,今年3月1日~8月31日必须造成存量贷款的转换工作。
根据政策规定,说白了就是存量贷款都要转换成以LPR利率,将结束之前的基准贷款利率政策,也就是不改也得改,必须要改,这是没有选择的。既然政策一定要改,还不如主动跟银行改也许会更加好。
(2)因为你之前贷款利率较高,趁这次机会转换成LPR浮动利率,说不定还能让你少支出贷款利息。
类似你当前贷款利率是6.37%,转换成以LPR利率为4.80%+157个基点,实际贷款利率依旧是6.37%,实际贷款利率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但假如你转换成LPR浮动利率的话,什么时候央行下调LPR利率变为4.50%的话,你的实际贷款利率就是变为6.07%。每贷款100元就可以节约3毛钱的利息,这样计算下来可以节约很大利息,这就是改为LPR利率的好处,如果不改为LPR利率的话,是不可能存在降低你贷款利率的。
综合以上分析,根据你之前贷款利率和当前存量贷款转换的政策规定,我个人是建议转换的,肯定是转换之后对于自身有好处的。
总之一切都是跟随政策指导为方向,政策永远都是正确的,唯独跟随政策指导去实行才是最好的。
我的房贷是农业银行办理的,利率是6.125%,目前还款两年多,时间到了,我会改成LPR利率的计算方式。
1、目前利率本身就不低了,6.125%是在央行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上浮了25%,这个利率算是偏高的了。而且题主的6.37%是上浮了30%,这个利率更高了。
2、LPR利率一月变换一次,而且未来下降的空间比较大。根据外国的LPR利率走势来看,基本上长期是走低的,目前我的房贷还有28年,周期还很长,下降的空间也很大,未来选择LPR的方式我觉得更加划算。
3、本次修改之后将不得再次修改,目前基准利率看不到下调的趋势,所以一旦选择基准利率那么未来的还贷都会是这个利率。而LPR有很大的下降机会,目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经济放缓,LPR下调是央行的一个刺激手段,随着中国经济体量越来越大,增速会逐步的放缓,为了保持经济活力,LPR作为刺激手段,未来下降的可能性更高。
以上是我选择变更还款利率计算方式的原因。如果还款周期很长,可以选择换成LPR的方式。如果周期短,或者有提前还款的方式那就没有必要了、
5.88,不打算改。
本来按照5.88每个月固定还着房贷,其实就是相信过个十年二十年后,随着通货膨胀,工资增加,也相当于降息。如果变成浮动的话,房贷是否也会随着工资的增加而增加,甚至超过工资的涨幅。
也许这个是好事,但是我不期望占银行的便宜,也不希望被占便宜
个人观点,大家姑且听之吧
先要明白一点,2019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的贷款利率新政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购房人的房贷负担,所以才给出了比较灵活的LRP,这说明一个问题,未来的 社会 融资成本整体会处于下降的过程,无论企业贷款利率还是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都会呈现下降趋势,这种情形下是有利刺激经济 健康 平稳发展,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了可以增加效益,有房贷的人利息负担减轻了是不是可以刺激消费呢,总之这个政策好处不少。
那么,对于你手中年化6.37%的房贷利息,仅仅还款了一年,到底是改还是不该呢?
其实有个简单的衡量,现在的房贷利息按照年化最少是4.9%的基准,接下来就5.39%,应该说你这个6.37%的房贷利息是相当高了,在利率下行的趋势下,改为浮动利率对你的利息负担有极大的减轻,根据过去10月份和11月份的LRP观察都为4.85%,而12月份为4.8%,很明显是一个下降趋势开始,你这么高的房贷利息,毋庸置疑一定要改为浮动利率。
但是有一点要想清楚,到底是固定利率呢还是浮动利率呢,这个要一次性想好,合同重新签订后就不能更改了,这个里面的波动性要充分的考虑清楚。
不用题主多担忧,相信应该很快会接到银行的电话沟通,让你过去办理贷款利率调整。
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房贷利率会有两种选择,一种为固定利率,还有一种为浮动利率;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了贷款利率方式。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区别:固定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不受 社会 平均利润率和资金供求变化所影响的一种利率,也就是说不管银行多次调整利率,升或降,怎么变化,合同约定好的利率是固定不变的。浮动利率是根据 社会 平均利润率和资金供求变化而发生的,个人贷款利率受宏观调控和微观经济所影响。
2019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房贷利率新政,之前按照 基准利率上浮的房贷利率需要转换为固定利率或者LPR利率,LPR利率一年调整一次,固定利率合同期限内利率固定,基本上所有人的房贷利率都需要调整。借款人只能从固定利率和LPR利率中选择一个,一旦选择不可更改。原则 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基于基准利率的浮动房贷利率变为固定利率,是由现有的房贷利率合同对应的利率。
你目前的房贷利率为6.37%(目前央行的基准利率为4.9%,相当于基准上浮30%)。按照文件的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保持不变。
基于LPR的房贷利率
基于LPR的房贷利率,是和市场报价利率LPR挂钩,央行会在固定时间公布LPR利率,简单说合同签署的是LPR利率+加点数组成,加点数整个合同期限不变,LPR利率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的利率是参考上一年12月份的LPR利率。
假设,题主签署的房贷利率加点数为50,2020年房贷利率等于2019年12月LPR利率+50,2019年12月5年期的LPR利率等于4.8%,则 2020年按照 利4.8%+0.5%=5.3%,2020年全年按照则按照 5.3%的利率支付房贷利息,2021年的房贷利率基于2020年12月份的LPR利率+0.5%来确定,以此类推。
老的基于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转换为LPR利率, 加点值 =现在房贷利率-2019年12月LPR ,保证转换前后贷款人的房贷利率保持不变。
你目前的房贷利率为6.37%(目前央行的基准利率为4.9%,相当于基准上浮30%)假设贷款20年,则LPR的加点值 =6.37%-4.8%=1.57%,1.57%的加点值 在余下近19年的房贷期限内不能改变
与业内人士沟通,央行是想用LPR市场化利率替代基准利率引导货币政策利率下行(靠档计算、大额存款目前都被叫停或设定了退出期限),目的是为支持实体经济。
总结
目前题主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30%,我建议选择转换为LPR利率,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利率环境很有必要;另外,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一直受到高层的重视,给中小企业减负,已成共识。基于以上二个方面,未来LPR利率还有可能继续 下降,选择从基准利率转化为LPR利率,支付的利息应该会比固定利率低。
如果可以选择不改,那也一定要选择改,何况你还必须得改。为什么我这么说呢?因为6.37%的房贷利率已经是市面上比较高的房贷利率了。2017年以后,房贷利率开始逐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这几年房贷利率的平均水平大致在5.88%左右,也就是在原来基准利率上上浮20%。6.37%是在基准利率上上浮30%。
房贷利率是由基础利率上浮或加一定的基点得出的。如果基础利率不变,你的房贷利率也是不会发生变化的。以前的基础利率是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以后就会变成五年期以上LPR利率。很显然,房贷基准利率是不会再发生变化的。如果你不改成LPR利率,那么你的房贷利率也是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的。这么高的利率还没有降低的可能,显然是不合适的。
选择将基础利率调整为LPR利率不仅是人行的要求,也是你的需要。
LPR利率是一个月有一次变的可能,你的房贷利率虽然不会一个月一变,但可以选择一年一变或终身固定不变。很显然以你这么高的利率来说,选择固定不变,肯定是不明智的。
12月20日发布的LPR利率为4.8%,6.37%的房贷利率组成由以前的4.9%*(1+30%)改为4.8%+157bp。一个bp就是一个基点,也就是0.01%。你的房贷利率会每年发生一次变化,一般有两个时间点可以进行选择,一个是每年的1月1日发生变化;另一个是每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比如,2019年12月1日发放贷款,2020年12月1日根据2020年11月公布的LPR利率进行调整。银行为了统一管理一般会建议客户选择每年1月1日发生调整。
就目前的经济大环境来看,各国的利率都处于下行期,甚至欧洲国家都已经出现了负利率。全球经济的传导性是很强的,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不受一点影响,独善其身。所最近几年我们国家的利率也是会持续稳定的下降。当然,在房贷这二三十年的时间里,会出现很多轮的经济周期。利率下降到一定程度后,肯定还会上升。
调整为LPR利率以后,你的房贷利率有可能会下降,但那应该是一年以后的事情。即使一年以后LPR利率上涨,也没有关系,房贷年限都是二三十年,今年不降,明年也会降。可如果不改成LPR利率(当然,前边也说了,不能不改),直到贷款到期,利率也不会下调。所以对于题主来说,完全不需要有这层顾虑。
我的6.8以上了,被中原银行坑了。还款几年了,压力比较大。明年准备把房子卖了,玛德,顶着房贷,日子真难熬
『贰』 8月25日起 各大行将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为LPR
中国银行发文
中国建设行发文
中国农业银行发文
中国工商银行发文
中国邮政银行发文
01/公告内容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等8月12日发布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一定日期前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转回或协商处理。
根据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工行发布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为例,工行明确的批量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但以下贷款除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公积金个人贷款;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当前逾期贷款。
关于批量转换规则,工行表示,为简化客户操作,将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以下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一是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二是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如定价基准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
工行称,若客户不接受上述批量转换规则,可于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记者注意到,同为国有大行的交行的批量转换工作开始得更早一些。此前的7月20日,交行发布《交通银行关于浮动利率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称,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将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于2020年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
02/相关内容
LPR是什么?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PrimeRate),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LPR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使用LPR进行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
LPR由18家银行各自报价,然后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再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出一个加权平均值,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数计算得到最终LPR,于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9:30公布。
LPR定价示例:
假设借款人甲某买房时享受了贷款基准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优惠,贷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转换前实际执行利率是4.9×(1-10%)=4.41%,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根据转换时点利率保持不变原则,这笔房贷的加减点数为4.41%-4.8%=-0.39%,即减39个基点。
此后直至这笔房贷偿还完毕为止,这个加减点数都保持不变,房贷利率将随着5年期以上LPR的变动而变化。
今年LPR曾在2月、4月两度“降息”,其中5年期以上LPR累计下行15个基点,至目前(7月20日)最新一次报价为4.65%。
假设甲某贷款重定价日在明年1月1日,若到今年12月,LPR报价仍延续现有利率,则明年他可享受的贷款利率为4.65%-0.39%=4.26%,维持一年。
以100万贷款本金、30年等额本息的按揭贷款计算,月供可省约90元,全年节省1080元。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叁』 我的贷款利率是4.9,不上浮不下调,需要转换成LPR吗
不需要的;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
(3)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扩展阅读:
LPR利率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指导,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2、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肆』 央行出新规!明年3月1日起个人房贷合同利率要重新谈
半岛记者 孙晓琳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第30号公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因为公告不仅涉及普通贷款产品,更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房贷利率。明年3月1日至8月31日,购房者之前跟银行签订的个人商业房贷利率合同,有可能要重新洽谈。公告中指出,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以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房贷利率:是按照固定利率还是转为LPR定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换锚”LPR,体现了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但面对“重新定价”的两种选择,该如何选呢?
重新定价
利率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LPR通俗指市场化的贷款基准利率,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新增贷款利率转向以LPR定价执行。LPR实行之前,央行贷款基准利率是各大银行房贷利率的标尺。此次公告,主要明确的是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的问题,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转向LPR定价。
公告中首先明确,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这意味着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正式“换锚”LPR定价。
针对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会从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也就是说,定价基准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但借款人只能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变。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而且公告还规定了选择期限,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存量房贷
明年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购房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是,与银行重新签订合同时,应该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呢?就目前的市场利率情况来看,差别并不是很大,长远来看,业内预测利率处在下行期,“LPR加点”的形式或许选择会更多。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存量房贷在2020年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如果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如果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两种定价
目前利率水平基本持平
此前你的房贷执行“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现在将转换为“LPR基础利率+基点”的计算公式,其中,基点和以前的浮动比例一样,一经确定就不再更改。但在2020年,转换前后利率保持不变,此后每年根据重新定价时的最新LPR报价+基点,确定当年的房贷利率。
比如,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10月8日之前,青岛多家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多是在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上浮15%,即5.635%。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岛城多家银行按照当月最新LPR加点的方式进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等均执行首套房贷利率LPR+83.5BP(5.635%)、二套LPR+108BP(5.88%),与新政施行前的首套执行上浮15%、二套执行上浮25%基本持平。
整体趋势
预期LPR定价被看好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对于国内购房者来说,到底要不要将贷款基准利率切换为LPR?或者干脆来一个固定利率?
一家国有银行青岛市分行的理财经理尹先生告诉记者,LPR定价模式是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体现,也是金融发展完善的表现。在英美等国家,购房者也有固定利率和市场利率定价加点两种选择,而且随着每年利率的浮动变化,购房者觉得利率不合适的时候,还可以找其他的金融机构进行置换,在卖房的时候甚至可以将房贷也直接过渡给购买者。“随着利率市场化速度的加快,相信国内也会出现更多的贷款类金融产品。”尹先生说,经济越发达,利率水平越低,这是国际通行现象。目前国内贷款利率处于较高水平,长期来看大概率会是下跌的。
简普科技大数据研究院李万斌认为,12月20日,最新一期的LPR报价没有发生变化,但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形势,未来仍有着下行的空间。在多地放松人才政策、市场资金面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明年银行房贷利率大概率会随LPR下调。不过,下调的幅度和速度都会比较平缓,平稳发展仍将是2020年房地产市场的主旋律。
不仅对于个人贷款利率未来预期向好,LPR定价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自今年8月份推出LPR新机制以来,1年期LPR利率已累计下降16个bp(基点),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新增信贷利率稳步下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呈现下降态势。
■延伸
银行如何调整还有待观望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因为还涉及合同条款变更等事宜,银行也需要时间来准备和安排,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要等总行通知。”青岛一家国有银行青岛分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存量“换锚”工程量较大,银行或许会有一些压力。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认为,此次存贷款利率转换将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在储蓄率趋于下行、存款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定价基准转换后将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息差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定价、内部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公告要求来看,最终贷款利率要通过银行与客户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需要银行综合考虑客户本身的信用资质、放款银行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此外,当前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FTP(即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与金融市场业务FTP存在脱节现象,未来如何优化调整FTP定价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伍』 个人房贷最好换为浮动LPR利率吗
个人贷房贷。建议换成浮动的lpr利润,好一点。因为这个货币的变化,也会随着通货膨胀发生一些变化,如果太板的话。可能走运,有可能会吃一点亏,但是如果是能动性的话,那随着市场发生变化也不会有太多的遗憾吧!
『陆』 现在农业银行要求房贷客户办理LpR定价基准转换,不办理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凡是符合条件的贷款,都要进行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转换充分尊重您本人的意愿,您可以转为浮动利率,也可以转为固定利率。如果您选择转换为浮动利率,由于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未来您的贷款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相应变化。
为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自2020年8月25日起我行将分批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如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8月10日至8月24日期间通过网银、掌银、95599人工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如您的贷款已批量转换成功,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您也可撤销批量转换。
(作答时间:2020年9月4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柒』 房贷利率5.635要不要转换
按央行规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要转LPR还是固定利率?
时间还剩一个月,要抓紧时间了!
1
什么是LPR?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简称,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
2019年8月,央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新的LPR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报价利率期限增加5年期以上;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天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按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签了合同但还没有发放的贷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贷款可以转换为锚定LPR。
2
固定利率与LPR二选一,怎么选?
在转换的时候,个人面临两个选择:
第一个是,选择固定利率。房贷利率与你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以后也不管LPR利率怎么变化,你的房贷利率都不变;
第二个是,选择浮动利率(LPR)。房贷利率根据LPR的变动而变化。
那么,选哪个好?
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原有的利率水平,除非LPR下降。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具体来说,业内专家均预计,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浮动利率)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
3
怎么转成LPR?
第一步:确定点差
【点差=转换前的房贷利率-相应期限LPR】
比如说,您房贷是上浮10%,按照现在执行的利率水平4.9%计算,您转换前的房贷利率就是5.39%。按照央行规定,在个人房贷转换期间均锚定2019年12月的LPR,该月5年期以上LPR为4.8%。
根据上述,您的点差=5.39%-4.8%=0.59%或59个基点。
点差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第二步:确定房贷利率
【转换后的房贷利率=重定价日的相应期限LPR+点差】
转换为LPR时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一年内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多家银行可选择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按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日期。
假如您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那么2020年由于锚定2019年12月LPR,您的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而2021年转换后的房贷利率=2020年12月的LPR(假设为4.60%)+0.59%=5.19%,较2020年将下降20个基点。
也就是说,这次重定价日的LPR比上次变化了多少,您的房贷利率也就会调整多少。
4
哪些人受影响?
一般来说,只要有个人住房贷款的都受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
2、固定利率贷款;
3、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就不受转换的影响。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存量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至8月31日结束。若未在此前转换,则银行会自动调整为LPR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具体是哪种各家银行标准不一。
在8月31日之前,您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办理,这样您就不用去柜台,在电子银行上确定即可。或者您也可以选择挑个方便的时间到银行柜台办理相应业务。
『捌』 央行出新规!从明年3月起,你的房贷合同要变了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 来源:央行官网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换锚”
LPR运行4个月以来,商业银行新发放的贷款正在挂钩LPR。央行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
存量贷款如何转换为LPR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证借贷双方的权益。”央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若滢分析称,自央行2019年8月实施LPR改革以来,经多次报价后,当前1年期和5年期LPR分别报4.15%和4.8%,分别较8月份下行16个和5个基点。但实体经济融资利率降幅有限,2019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2%,仅比上年末下行了2个基点,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降反升,2019年三季度末为5.96%,较上年末上行了5个基点。
范若滢指出,在LPR报价机制改革后,央行制定了相应的“358”考核要求(2019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做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2019年12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50%;2020年3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80%),但仅针对增量贷款,LPR作用发挥效果并不明显。本次则是针对存量贷款,预计未来LPR对贷款定价的引导作用将明显增强,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这有助于推进转换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这对借款人是相对有利的。”董希淼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通过这种市场化方式,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更好地为稳增长、稳就业服务。即便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转换为固定利率,现有的同期限LPR仍然可能是固定利率执行水平的重要参考。同时,这也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原则,即利率定价相关事项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何改
不少人对存款贷款如何改还存在疑问,中新经纬客户端这就为您划重点。
一、可以协商
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实施时间
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利率水平
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四、房贷(指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
(1)期限品种: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注: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一般房贷均为5年期以上)
(2)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3)利率水平: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重定日周期: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月-2020年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
五、其他贷款
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存量房贷利率2021年真正变化
在银行贷款中,房贷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央行数据显示,2018年末,中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47.9万亿元,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占存款类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5.1%,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元,占住户部门债务余额的比例为53.9%。
从当前情况看,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那参照LPR定价后,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下调,购房者的实际还款金额会减少呢?答案是暂时不会。
央行表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央行为此举例称,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也就是说,在上述案例中,房贷利率的定价锚点从基准贷款利率变为LPR后,加点方式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变为了LPR上浮0.59个百分点,当前实际贷款利率不变。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此次利率转换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但实际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也就是说,2020年客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执行,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客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
前述案例中,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由于LPR每月都会发布一次,那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每月都要变化呢?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给出了明确答复,即可以约定一直不变,也可以约定一年一次,但绝对不会出现每个月调整一次。
央行也给出两个选择,即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苑承建认为,对于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降息周期的大门已经打开,一年期LPR主要针对企业贷款,5年期LPR基本代表了房贷利率的走势,实际房贷利率的下调将成为未来的趋势。
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虽然央行给商业银行预留了2个月多月的准备时间,不过不少银行从业人员表示,接下来银行的工作任务会比较重。
据央行近期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末,中国本外币贷款余额157.5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51.97万亿元。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货币资金借贷关系持续期间内,利率水平是否变动来划分,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据了解,在银行存量贷款中,浮动利率贷款占比较大。
一位国有银行支行个贷经理表示,他所在的银行目前银行贷款中绝大多数都是浮动利率贷款。
“我们银行没有固定利率贷款,一般客户会要求申请浮动利率贷款。”另一位外资银行的贷款客户经理告诉中新经纬记者。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指出,此次央行在《公告》中规定,“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例,截止2018年末,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75万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8.89%,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受众广、金额小、笔数多的特点,“换锚”将对银行的合同、系统、报表、人员、风控等多方面形成影响,短期内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范若滢同样认为,此次“换锚”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在储蓄率趋于下行、存款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由于存量贷款规模大,定价基准转换后将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息差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定价、内部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公告要求来看,最终贷款利率要通过银行与客户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需要银行综合考虑客户本身的信用资质、放款银行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未来如何优化调整FTP定价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购房资讯轻松享,快来关注乐居网】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优质内容推荐
北环东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高架桥梁通过初步验收
辽宁下达19.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小镇!镇海这地方魅力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