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怎么贷
农户小额贷款需要的条件及手续如下:
(一)农户小额贷款的准入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含65);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3、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5、品行良好, 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 农户小额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
(三)期限 农户小额贷款期限应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收入情况确定。1、采用一般贷款方式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但对从事林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延至5年。2、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的,可循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后6个月。
(四)利率 农户小额贷款定价在上级行规定的利率浮动下限之上,根据当地资金供求和同业竞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五)还款方式 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等分期还款方式。注:农户小额贷款办理对象为农户。
㈡ 个人贷款能贷多少需要什么比如保证金.保证人什么的
贷款经办行一般会先审核客户的贷款用途(不同用途对应的贷款产品均有差异),贷款用途符合条件才能申请,同时会对抵押物、个人资信、还款情况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
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要素需要结合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综合因素进行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详细情况请联系就近的贷款经办行咨询。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授信总额度最低额度5万元,最高额度300万元。
3.贷款期限: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三年,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4.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的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
五、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
六、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七、建设银行二级分行(含)以上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八、建设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客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营业机构办理个人助业贷款业务
2.办理流程:
①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助业贷款,须持建设银行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向贷款行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②客户经理双人实地调查、审核同意后,上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银行审批同意后,与客户签定贷款合同;
③客户经理办理放款手续,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结算帐户上,客户即可使用贷款资金;
④借款人到营业柜台还款,或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还款金额,委托贷款银行代扣还款;
⑤贷款结清后,营业网点将抵(质)押权利证书退还给客户。
二、个人住房贷款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商业性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目前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