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时,利率栏是空白,但是银行放款时单方面提高利率10%,没有通知我,我应该怎么维权
说实话,这种口头约定的案子即使是能够打官司,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还是很有难度。因为当初你只是和个贷人员口头约定,银行方面完全可以推说是员工个人行为,从而推的一干二净。这种事情我们消费者本来就很弱势,但是也不能就吃了哑巴亏,啥也不作为,凭啥我们每个月要多还这么多钱,这可不是一月两月,二十几十年。
好了,废话不多说,我现在就来给你支招:
一、想办法尽可能的约当初给你贷款的那个银行工作人员,从他嘴里套出来当时对你的承若,并录音;
二、找一个专业律师,详细咨询搜证以及打官司事宜;
三、找当地银监会反映,如果可以的话联系媒体进行曝光,在舆论方面进行施压。
最后,善意提醒,如果实在不行可尽可能与银行协商解决,以免日后贷款困难。
如若有用,请采纳~
❷ 买车时合同分期没写利息
你好,,贷款买车需要交了首付之后才能办理贷款,只是交了定金没问题的,直接到4S店全款买车就行了。贷款买车需要的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贷款买车首付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包括质押的权利凭证、抵押房地产权属证明和评估证明、第三方保证的意向书等;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9:借款所购车辆为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建设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机动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证明等。
❸ 借款合同为何没写利率多少
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借款人大多是熟人,所以一般欠款合同不会写利息。但是在还款的时候,有的借款人要求欠款人支付借款利息,这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律师365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原则上,欠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付利息。
二、逾期还款的,欠款人应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也不是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主张利息的。如果借款人超过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期限仍然未偿还借款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即逾期利息。
逾期仍然没有偿还借款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对还款期限有约定的,而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二是双方当时虽未约定还款期限,但出借人催告了(即要求借款人还钱),而借款人仍不偿还的。所以,出现这两种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所以,欠款合同没写利息的,视为没约定利息,欠款人不应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欠款逾期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参照银行同期利率。
❹ 贷款买车合同上没有写明裸车价和利息
找4S店要。
如果是分期买车的话,在合同中肯定是要表明购车还贷时需要支付的利息的。因为如果在购车合同中没有明确标明利息的话,在还款的过程中就很可能会出现贷款机构随意更换利率的风险,很有可能会因此增加分期购车者需要偿还的利息金额。所以,在购车时如果使用了分期付款形式的话,肯定是要表明利息的。
所谓裸车价,即我们购买汽车时候的,汽车整车的价格,就是车辆实际的价格,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的价格。裸车价等于厂家指导价-优惠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