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北农信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流程、手续和还贷方式是什么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客户对象
农村信用社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户口居民。
2、贷款用途
1)种植业、养殖业贷款;
2)小型农机具贷款;
3)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
4)建房、购房、购置耐用消费品等生活消费类贷款;
5)其它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3、贷款条件
1)申请人具有合法身份;
2)农户系信用社辖区农户;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
5)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6)申请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
5、贷款期限
根据农户借款用途、生产周期、合理确定期限。
6、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2.3倍。
7、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农户贷款证》;
3)申请人印章;
4)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材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评定申请;
2)客户经理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调查;
3)客户经理填写《农户经济档案》;
4)信贷业务审批小组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核发《农户贷款证》;
5)农户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6)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户贷款证》办理贷款;
7)农户按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还款。
『贰』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