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信用社贷款追诉期多长时间
粗心大意不是借口,只要签了合同、借据,你与信用社的借贷关系就成立了。但是你说你没拿钱,那么请问你是在什么情况下粗心的签了借据,是你的朋友熟人请你担保还是他们要用钱请你用你的名字借贷款用?如果是这两种情况的话,那么前一种你就是被请你担保的人骗了,后一种是你在犯法,使用顶名的方式诈骗信用社的贷款资金。
信用社不可能在你没有贷款申请的情况下让你签合同借据,基本上我想你不是在存取款的时候被信用社职工蒙骗签的借据。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是信用社的职工对你进行的诈骗了。
希望你能把真实具体的情况补充一下。
就你目前给出的信息,只有三个办法:一是你确定被信用社诈骗,那你就去起诉信用社;二是尽快还贷款;三是等着信用社起诉然后败诉被法院执行。
最后希望你能诚实一些,从你的资料上我并不认为你什么都不懂,知道银行对自身债务的追诉时期限制就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得人问的出来的。
Ⅱ 信用社贷款没还多少年后会成为死帐
信用社贷款不是多少年会成为死账,只要超过银行的两年诉讼时效就是死账。
信用社贷款属于金融借款合同,贷款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
也就是说从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两年时效内银行没有进行催收的,因此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便进行起诉,法院也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但是,银行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如果银行在贷款到期后对贷款进行有法律效力的催收,则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贷款还不上的后果:
1、贷款行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财产保全措施。
2、判决下来后,会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将个人财产用以清偿银行的贷款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处置抵押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3、信用会受到影响。以公司为借款人的,该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以个人名义贷款的,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
(2)农村信用社贷款几年时效扩展阅读
贷款还不上,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Ⅲ 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逾期不还,其追诉期有多久
信用社贷款属于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即从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银行没有催收的,就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后,法院也将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不过,如果银行在贷款到期后一直催收的,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银行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对所有贷款都会进行有法律效力的催收,不会超过诉讼时效的。
(3)农村信用社贷款几年时效扩展阅读: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还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去确认刑事最高刑。
Ⅳ 欠信用社贷款时效几年
欠信用社贷款时效是3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资料: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该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具有胜诉权,而不是诉权。换句说,信用社向法院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法院还是会依法受理,在庭审或答辩时,债务人或担保人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会依法审理查明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并且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会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果审查后没发现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而且超出诉讼时效,法院会对案件继续审理。
信用社一般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关于信用社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其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