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4年上海公积金贷款、购房资格
您好,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要求: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4、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8、贷款申请的配偶、同户成员(同户成员是指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与贷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间以上的直系血亲。虽实际居住但不属于同一户籍的,或者虽属同一户籍但同一户籍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属于同户成员)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机选,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无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2)贷款额度计算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具体您可以与公积金中心确认,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21-12329、62441200,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贰』 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下如果之前有商贷未还清能认定为首套吗
如果之前的贷款未还清;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政策解读:
为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同意,本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3、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本次调整政策自管委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文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见附表)
『叁』 2014年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新政策吗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
(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金额: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购买一手房的,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最长不超过15年,同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后5年。
希望上述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肆』 2014年外地人上海购房条件和公积金贷款
2014年外地人上海购房条件
1、在上海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以上社保。
2、已婚。
2014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一、上海市公积金申请条件
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20%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无尚未还清并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只要借款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没有户籍限制
提示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上海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首次购买
第二次购买且人均面积低于33.4平方米/人改善型住房
第二次购买且非改善型住房
* 原则上首套房一个人可以贷出基本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的20倍两者合计最高不超过40万
实际可贷款额度可直接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个网点柜面咨询给出的结果权威准确
贷款年限一手房含次新房贷款最30长年二手房贷款最长15年
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五年以上的利率为4.5%
三、上海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在买房所在地的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申请办理纯公积金贷款
2、一周后再次前往住房担保中心签贷款协议买卖双方均要在场
3、等待审批一般审批要两周时间通过后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主贷人
4、收到短信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5、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给卖方
7、资料办结在过户之日后天左右收到担保中心快递过来的产证及放款凭证
四、上海市公积金贷款及冲还款原则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虽然可以以一个人名义申请但夫妻之间公积金是捆绑的公积金有参贷关系者在未还清前不能再次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已有参贷关系者在未还清前不能再次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夫妻关系直接血缘关系公积金可以冲还已贷公积金房款
五、公积金贷款费用
代办服务费300元一次性支付
担保费见担保费收费标准
评估费 按房屋评估价0.1%计收年1990(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伍』 2014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
2014年本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8%。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2014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按职工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
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后,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2.3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
(5)2014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2014年是中心“信息化”主题年。年中推出一系列举措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开发建设单位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为扩覆、执法等工作提供重要抓手;基本建成公积金信息灾备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实现日常核心业务的应用级容灾;
建设资金交互平台,推出实现跨行汇缴新渠道;开发公积金“冲还租”、“冲还物业费”业务信息系统,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2014年,继续对获批试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年内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8.94亿元,贷款资金回收良好。首批2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圆满结束。
公积金投资公租房项目进入投资后期管理。“晶华坊”项目自年初供应以来,签约入住的户数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底,1680套住房出租率达到95.18%。“尚景园”公租房完成首批入住人员的续租签约及调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