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3月1日起降贷款利率房贷利率什么时间降
主要是看你在贷款的时候和银行签订的是那种调整利率的形式,根据你签订的合同变更
有以下三种利率调整方式:
一是利率为分期特定利率时,遇央行利率调整时,利率调整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本年度内不作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新利率执行;利率调整日之后发放的新贷款按调整后新利率执行。
二是利率为分段利率时,遇央行利率调整时,贷款执行利率当日即调整。
三是利率为浮动利率,浮动周期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
遇央行利率调整时,贷款在下一个浮动周期调整利率。(注:浮动周期以贷款发放日起开始计算。例如某贷款2013年4月7日发放,浮动周期为按季,则7月7
日、10月7日、2013年1月7日为浮动周期起始日。)
Ⅱ 本月起房贷利率重签 二选一谁更优
固定利率,还是挂钩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月1日起,“房贷一族”可以重签贷款合同置换房贷利率。
根据央行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重新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以有两个选择,原则上转换工作应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目前,已有至少24家主要银行发布了相关公告,多家银行称还将陆续发送“一对一”短信。
对于转换方案“二选一”哪个更省钱?新京报记者简单算了一笔账,以贷款100万、等额本息还款、原合同期限30年、现执行1.1倍利率(即5.39%)为例,假设2020年12月LPR报价降至4.7%,挂钩LPR后月供可减少约62元。
对此,专家认为,对于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可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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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重签房贷利率?
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公积金贷款不包括在内
根据央行公告,可转换的贷款要同时满足几个要素:一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二是参考的是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三是浮动利率。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在内,如果是商贷和公积金的混合贷,只转商贷部分,公积金贷款部分仍按照原合同执行。
满足条件的“房贷一族”可以有两个选择:固定利率或随LPR调整。也就是说,可将原合同基于“央行基准利率”的定价转换为固定利率或者LPR。其中,选择挂钩LPR的话,未来房贷利率将根据LPR利率报价而上下浮动。
此次转换时间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对于存在共同借款人的贷款,需要共同确认定价基准变更。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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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LPR,每月还款额都会变?
周期最短可选一年,根据前一个月LPR报价计算
实际上,这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18家报价行,在央行给出一个利率基础上,对本行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报价。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
LPR每月20日报价一次,但选择挂钩LPR后,并非每月还款额都会变化。根据央行规定,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定价周期和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假设用户贷款发放日是2019年11月1日,定价周期是一年,顺延一年后的2020年11月1日为重定价日。本次转换时,仍可选择每年11月1日为重定价日,也可选择每年1月1日,后者是目前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选择。
LPR分“1年期”和“5年期以上”,由于个人房贷期限多在5年以上,用户选定后只需留意重定价日前一个月的5年期以上LPR报价就可以,它决定了之后一年的月供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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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方案有多大区别?
选择挂钩LPR,未来会面临利率波动
选择固定利率,也就是房贷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变。记者咨询多家银行了解到,为了平稳过渡,转换时会延续此前利率水平。假设用户原来享受9折优惠,利率为:基准利率4.9%×0.9=4.41%,新合同还可以协定为4.41%。
如果选择挂钩LPR,未来会面临利率波动。银行称,转换时点利率仍不变,变的是背后的计算逻辑。仍以现有贷款利率4.41%为例,之前用户获得利率取决于央行基准利率有无变化。转换后取决于LPR报价,计算逻辑改为LPR+(-)固定点差。这一例子中的固定点差为0.39%,是根据央行规定的2019年12月LPR报价4.8%-现行利率4.41%得出。
不论未来LPR升或降,用户获得利率都是LPR-0.39%。如果现行利率高于2019年12月LPR报价4.8%,则向上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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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供能省多少钱?
LPR每调整5个基点,对百万贷款月供影响约30元
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用户贷款100万,等额本息还款,原合同期限30年,剩余20年,执行利率上浮10%,即利率为4.9%×(1+10%)=5.39%,月供为5609.07元。
其固定点差为0.59%(5.39%-2019年12月LPR报价4.8%)。由于现行利率高于2019年12月LPR,其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LPR+0.59%。假设2020年12月LPR报价降至4.7%,用户获得利率则为4.7%+0.59%=5.29%,由此计算调整后月供为5546.84元,比现在减少了约62元。
此外,以用户贷款100万,等额本息还款,原合同期限30年,剩余25年,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9折计算,其房贷利率为4.9%×0.9=4.41%,由于现行利率低于2019年12月LPR,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LPR-0.39%。调整后,月供为4954.59元,比现在减少约58.93元。
LPR变化对月供具体影响有多大?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不论现在利率是7折优惠、9折优惠,还是上浮1.1倍,在转换时点,银行都会通过LPR加减点延续前期利率。之后要关注重定价日前一个月的LPR报价,LPR每调整5个基点,对百万贷款月供影响约30元。
记者梳理注意到,自2019年8月LPR新形成机制改革以来,已报价7次,其中和多数房贷期限对应的5年期以上LPR有过2次“降价”,一次是去年11月,一次是今年2月,均下降5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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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降价”是未来趋势吗?
专家:LPR大概率下行,但下降幅度有待观察
从中长期看,不少业内人士认为“LPR加减点”方案有更大机会享受利率红利。
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分析称,对于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可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式对用户来说是随行就市,可以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还款金额降低,但同样在利率上行时还款金额也要随之增加。
由于LPR除了关系房贷利率,也是银行给企业发放贷款的“锚”,现阶段要给实体融资降成本,所以LPR趋势为下行。“就当前利率市场环境来说,LPR大概率还要下行,选择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可能是更加稳妥且主流的方案。”苑承建表示。
但未来中长期LPR的下降步速和幅度还有待观察。央行在最新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业内人士提醒,LPR并不会一直下跌或一直上涨,其下滑幅度或有限。银行也称,不会跟客户打包票说LPR肯定会一直降以及降多少,还是由客户自己选择方案。
新京报记者程维妙
Ⅲ 央行出新规!明年3月1日起个人房贷合同利率要重新谈
半岛记者 孙晓琳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第30号公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因为公告不仅涉及普通贷款产品,更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房贷利率。明年3月1日至8月31日,购房者之前跟银行签订的个人商业房贷利率合同,有可能要重新洽谈。公告中指出,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以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房贷利率:是按照固定利率还是转为LPR定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换锚”LPR,体现了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但面对“重新定价”的两种选择,该如何选呢?
重新定价
利率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LPR通俗指市场化的贷款基准利率,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新增贷款利率转向以LPR定价执行。LPR实行之前,央行贷款基准利率是各大银行房贷利率的标尺。此次公告,主要明确的是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的问题,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转向LPR定价。
公告中首先明确,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这意味着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正式“换锚”LPR定价。
针对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会从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也就是说,定价基准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但借款人只能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变。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而且公告还规定了选择期限,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存量房贷
明年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购房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是,与银行重新签订合同时,应该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呢?就目前的市场利率情况来看,差别并不是很大,长远来看,业内预测利率处在下行期,“LPR加点”的形式或许选择会更多。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存量房贷在2020年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如果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如果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两种定价
目前利率水平基本持平
此前你的房贷执行“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现在将转换为“LPR基础利率+基点”的计算公式,其中,基点和以前的浮动比例一样,一经确定就不再更改。但在2020年,转换前后利率保持不变,此后每年根据重新定价时的最新LPR报价+基点,确定当年的房贷利率。
比如,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10月8日之前,青岛多家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多是在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上浮15%,即5.635%。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岛城多家银行按照当月最新LPR加点的方式进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等均执行首套房贷利率LPR+83.5BP(5.635%)、二套LPR+108BP(5.88%),与新政施行前的首套执行上浮15%、二套执行上浮25%基本持平。
整体趋势
预期LPR定价被看好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对于国内购房者来说,到底要不要将贷款基准利率切换为LPR?或者干脆来一个固定利率?
一家国有银行青岛市分行的理财经理尹先生告诉记者,LPR定价模式是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体现,也是金融发展完善的表现。在英美等国家,购房者也有固定利率和市场利率定价加点两种选择,而且随着每年利率的浮动变化,购房者觉得利率不合适的时候,还可以找其他的金融机构进行置换,在卖房的时候甚至可以将房贷也直接过渡给购买者。“随着利率市场化速度的加快,相信国内也会出现更多的贷款类金融产品。”尹先生说,经济越发达,利率水平越低,这是国际通行现象。目前国内贷款利率处于较高水平,长期来看大概率会是下跌的。
简普科技大数据研究院李万斌认为,12月20日,最新一期的LPR报价没有发生变化,但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形势,未来仍有着下行的空间。在多地放松人才政策、市场资金面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明年银行房贷利率大概率会随LPR下调。不过,下调的幅度和速度都会比较平缓,平稳发展仍将是2020年房地产市场的主旋律。
不仅对于个人贷款利率未来预期向好,LPR定价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自今年8月份推出LPR新机制以来,1年期LPR利率已累计下降16个bp(基点),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新增信贷利率稳步下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呈现下降态势。
■延伸
银行如何调整还有待观望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因为还涉及合同条款变更等事宜,银行也需要时间来准备和安排,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要等总行通知。”青岛一家国有银行青岛分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存量“换锚”工程量较大,银行或许会有一些压力。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认为,此次存贷款利率转换将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在储蓄率趋于下行、存款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定价基准转换后将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息差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定价、内部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公告要求来看,最终贷款利率要通过银行与客户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需要银行综合考虑客户本身的信用资质、放款银行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此外,当前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FTP(即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与金融市场业务FTP存在脱节现象,未来如何优化调整FTP定价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Ⅳ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是
您好!2015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如下:
0-6月(含6月):5.35%;
6月-1年(含1年):5.35%;
1-3年(含3年):5.75%;
3-5年(含5年):5.75%;
5-30年(含30年):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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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3月1日起可以更改房贷利率了,现在5.88%的利率要不要更改
你这个可以改,比较房贷是几十年,能改一点还是能节约不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