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贷款利息可不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额
房屋贷款利息是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应缴所得额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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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❷ 房贷怎么免税个人所得税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新增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根据这部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在第五章专门对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做了规定,中心思想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根据税法和国发两个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纳税人对房贷利息扣除是每个月按照1000元的定额扣除,最长扣除240个月即20年。这里我要谈的是要是此人将已经享受过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住房再转手出售了,又购买了以改善居住理由的新房,与银行再签订住房贷款合同,银行不再按照首套房政策发放住房贷款,利息就不得再在今后扣除了。因过去将当时持有的以首套房利率在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里锁定里已经享受过了,不得对新房再在今后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了。
❸ 房屋贷款利息个税免征额是1000元。那么是一个人减免1000元呢还是夫妻俩都减免1000元呢
房屋贷款利息个税免征额是1000元,可以从夫妻双方中选取一人扣去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上海首套房贷款利息免税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❹ 房贷免个人所得税吗
一般情况下,房贷个人所得税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才能减免。若夫妻双方,一方住在首套住房,并有贷款。同时另一方,在另一个城市为了工作租房居住。则夫妻双方只能选择一方进行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