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地有房无贷款上海算首套吗
外地有房无贷款上海算首套。上海执行的认房认贷的规定。“房”指借款人家庭拥有的住房情况,“贷”指借款人家庭的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情况。如果外地有房,上海无房,无贷款记录,可认定为首套。如果外地有房,上海无房,有贷款记录,算二套房。
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1、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薯洞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颤陵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同时能够提供数旦住房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八、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2. 外地商贷有房,在上海组合贷,贷款房屋首二套如何判定
答: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根据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在沪名下无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所购房屋即被认定为首套房。因此您在沪购买的房屋为首套房。
如果您有补充公积金,以夫妻名义购房,您最高可贷120万;以个人名义购房最高可贷60万;如果您无补充公积金,以夫妻名义购房最高可贷100万;以个人名义购房,最高可贷50万。但在实际情况中,您的年龄、房龄等因素会降低最高贷款额。
如果您办理组合贷款,您已有过一次商业贷款记录。参照相关规定:家庭名下在沪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小于上一年本市人居住房建筑面积(2018年为36.7㎡)或名下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再购房屋即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根据您的情况,使用组合贷款所购房子算是二套房。
3. 上海首套房如何界定
外地无住宅,在上海首次购买,算首套。根据华律网查询得知: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同时能够提供住房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夫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4. 外地有房有商业贷款在上海买房怎样才能算首套
在外地有房贷款,只要在上海本地没有住房,就算首套房。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上海首套房认定外地贷款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5. 外地有无贷款房产,在上海买房能算首套吗
这个是2个问题要分开回答的
1:是否可以在上海买房?在本市无房产的本市户口或不是本市户口能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或税单一年以上的就可以买房算首套购房。
2:贷款是否算首套?只要是现在在上海无房产且全够无贷款记录就是第一套贷款,首付30%贷款70%.
6. 外地有房有商业贷款在上海买房怎样才能算首套
在外地有房贷款,只要在上海本地没有住房,就算首套房。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6)上海首套房认定外地贷款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