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①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② 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③ 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④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审阅
初审过程中,大街(乡、镇)住所保证安排将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户籍年限、住所面积核对,今后托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在45个作业日内完结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展开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所保证安排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复审阅查,随后展开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5.摇号和选房
两次摇号,首要采纳揭露摇号办法轮候选房,第1次摇号断定轮候次第,树立轮候名册;第2次摇号断定采购或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
申领人自《购房证实》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实、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所出售单位采购经济适用住所。出售单位与契合规矩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所买卖合同》后,回收买房人所持《购房证实》并留存备检。
7.注册
居民采购经济适用住所后,应当按照规矩处理权属注册。在处理权属注册时,注册有些应与网上出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处理权属注册,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所”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
Ⅱ 上海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上海是我们国家的一个特大的城市,它的一个经济是比较发达的,对于上海来说,它的一个人口是比较多的,所以很多人都需要申请相应的一个经济适用房。
一、在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是: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无论哪个城市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一个条件必须是当地的户口;其次是家庭收入的要求;还有就是家庭住房面积的要求。
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规定
1、首先买房者与卖房者应根据商量好的房间成交费用、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订出售合同。
2、接下来就是申请出售了,到当地的房产交易处领取网签号。
3、办理网站签订,在办理网站签时需要注意合同中的房屋成交费用,因为这将是直接影响到过户契税的缴费金额的。
4、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证明、购房涉税申请核定等资料,为房间契税缴费做准备。
5、到财政局部门窗口缴纳房间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税费,并取得证明。
6、携带缴费的契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账号。
7、交土地出让金。
8、出售双方持相关资料共同到现场申办过户手续。
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