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冒名贷款的违法风险
借名冒名贷款是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取的贷款,是一种隐蔽性较强的违法违规贷款,规避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等信贷管理制度,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流于形式,造成超越权限、跨区域、多头贷款等违规贷款更加隐藏,增加了信用社贷款风险,给信贷资金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1、借名冒名贷款降低了信贷资产质量这是借名冒名贷款存在的最大风险,因为借名冒名贷款立据承债人和贷款使用人相分离,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贷款到期后实际用款人往往不履行还款义务,大部分会引起贷款纠纷,给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2、借名冒名贷款使信贷管理制度难以落实。信用社虽然制定了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严格防范自批自贷、超权限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贷款等违规贷款,但是,客户经理往往采取借名冒名贷款的方式逃避信贷管理制度,形成风险。
3、借名冒名贷款假冒农户之名,使不符合信用贷款支持的农户、非农户,甚至企业法人获取了贷款支持,而本应获得支持的农户却难获贷款,使相关农村金融方针政策在基层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借名冒名贷款还往往出现信贷人员利用手中职权违反信贷纪律,以贷谋私,向贷款户“吃、拿、卡、要”,不见好处不办事,严重影响信用社的社会形象。
4、信用社因为发放借名冒名贷款,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潜在损失极有可能转化为现实损失。借名冒名贷款往往是信用社员工与用款人互相串通、内外勾结的结果,利用职务之便向用款人提供有关的信息,在得知被冒名后可能向信用社提出民事索赔,同时,由于冒名贷款违反了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将进行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的有关人员犯罪将被追溯法律责任。
5、它规避了贷款分级审批的制度,越权发放贷款。违反了《贷款通则》关于“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报批”的规定。有些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因为某些关系人的贷款数额大,又无物抵押,上报审批又无望,于是采取了化整为零,冒名、借名的方式帮其获得贷款。
6、它违反了大额贷款一般要有担保的规定,使贷款风险无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一个不敢用真名立据的借款人,显然不符合资信良好的规定。这样借款人即规避了贷款风险又把风险留给了贷款人。
7、它违反了《贷款通则》关于贷款“三查”的有关规定,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成了自欺欺人、糊弄上级检查的挡箭牌。
8、它一般是用款人与基层信用社员工互相串通、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的产物。某些信用社工作人员与一些私企业主、专业户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吃喝玩乐打成一片,由此产生腐败,不顾信用社资金安全,甚至想方设法为这些人贷款。
B. 什么叫借名贷款,什么叫假冒名贷款,区别
一个是串通好被使用名义的一方受连带责任 一个是被使用名义一方对情况完全位置属受害方不会受到连带责任 前者两人共同承担责任 后者冒名贷款者承担责任 道德上讲前者的情节更为严重
C. 个人信用贷款都有哪些风险,这些地方你知道么
信用贷款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目前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借名贷款”带来的风险,如何防范化解“借名贷款”带来的风险,成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助贷网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这些“借名贷款”一旦实际用款人丧失偿债能力,就会形成贷款风险,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甚至导致部分信用社产生不同程度的“惧贷”心理。当前通过“三项整治”活动,发现多数信用社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借名贷款”,如何从源头防范“借名贷款”风险。
如何防范冒借名贷款风险
1、调整贷款品种,优化贷款结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该逐渐向“夫妻证”、“工资本”、“公务员担保”等贷款转化,这些贷款品种可以规避“借名贷款”。
2、适当提高贷款限额,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协调有关单位部门,给农户办理财产产权证明,用这些有效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抵押,提高贷款限额。科学合理确定借款人收入实现的时间,与本次贷款期限及还款金额相匹配。
3、加大贷前调查、宣传力度,提高贷户法律意识。临柜经办人员把握好贷款发放关。
4、能否发现“借名贷款”,相关的临柜人员责任也重大。在“借名贷款”的风险防范上,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临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5、通过面谈防范“借名贷款”。一线临柜经办人员通过延长和增加与贷户的面谈时间和次数,利用谈话技巧,从中判断是不是“借名贷款”。
6、增加多道防线防范“借名贷款”。实行柜面面签承诺书,承诺该贷款不是借给他人使用,是自己使用。发放贷款全部实行转账发放,贷款直接转入贷户的账户上,确保贷款是本贷户自己支配使用。
化解“冒借名贷款”风险的措施
抓住典型做文章。出现了多人贷款一人使用的“借名贷款”,一旦实际用款人丧失了偿债能力,贷款到期后,就会出现“等、观、靠”现象,我们信贷人员不要着急,要仔细调查摸底,从中筛选出一至两名资信度较高的贷户作为典型,进行耐心地催收,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动用法律手段,确保贷款本息收回。然后以此为突破口,进行宣传、催收,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信用社冒借名贷款的危害
1、降低了信贷资产质量。冒借名贷款立据承债人和贷款使用人相分离,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贷款到期后实际用款人往往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以自己不是贷款合同明确的借款人为由推卸还款责任。据调查,冒借名贷款的收回率一般在60%以下,而且大部分会引起贷款纠纷,给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2、损毁农村信用社形象。冒借名贷款往往出现信贷人员利用手中职权违反信贷纪律,以贷谋私,贷款据为己有,供自己挥霍,严重影响信用社的社会形象。
3、直接给信用社造成损失。冒借名贷款往往是农村信用社员工与用款人互相串通、内外勾结的结果,农户在得知被冒借名后可能会采取法律的形式保护自己,向农村信用社提出民事索赔,从而给信用社造成损失。
对于此类问题,农民老百姓都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因为一些眼前利益或者抹不开人情,就草率地将“贷款名义”外借;地方政府也要加大对骗贷责任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金融机构更要加强资质审核和贷后监管,认真排查还有哪些潜在的借名贷款,不能总是等事情被曝光出来,就知道找农民索赔~
D. 信用社:假冒名贷款稽核检查方案是什么
冒名贷款是指贷款实际使用人因种种原因,假借他人的名义在农村信用社非法获取的贷款,它包括名“假名、冒名、借名、顶名”等形式。冒名贷款不仅危害了信用社的资产安全和经营管理,而且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社会形象。目前全省范围内正在开展以“打击金融犯罪,维护农信社形象,促进农信社依法合规经营”为目的的冒名贷款专向排查活动,但冒名贷款具有成因复杂、隐蔽性强、时间跨度大、涉及人员广、作案手段多等特点,在实际稽核检查中,往往会让稽核检查人员觉得无处下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查效果,笔者认为,在实际稽核检查实践中,深挖细剖、多策并举是发现法冒名贷款的有效方法。
一、公告检举法。稽核人员进驻被稽核单位后,首先向被稽核单位班子成员通报检查方案,强化同被稽核单位沟通和交流,力争得到被稽核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其次会同被稽核单位采取召开职工大会或向各营业网点下发通知等形式,对广大职工讲明冒名贷款检查的重要性及其对信合事业的危害性,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和QQ号码等联系方式,鼓励全体员工通过各种方式对所知道的冒名贷款向检查组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督促被稽核单位公开承诺不打击报复举报者,对于查证属实者建议信用社给予举报人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座谈询问法。冒名贷款的主要知情人之一就是信贷员,检查组进驻被稽核单位后,检查组要对所有信贷员进行逐一约见谈话询问,告知其冒名贷款的危害和后果,讲明“查出从严、坦白从宽”的基本政策,督促其主动列出所知道的自己和他人经办的所有冒名贷款清单,同时要求信贷员对除已知假冒贷外的其它全部贷款写出无假冒贷款承诺书,承诺书应载明如发现假冒贷款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这种方法对于非其责任造成的冒名贷款及易于清收的冒名贷款相当有效,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三、人员排查法。按照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中 “九种人“的界定标准和排查方法,认真排查所有原信贷人员和现信贷人员,发现有涉及黄赌毒、经商、炒股、负债较大、经常旷工、超过轮岗时限、交友混乱、有不良记录、违规操作等行为的的信贷人员,立即重点排查其所经放、管理的所有贷款,必要时可协同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对其生活、经营及社会关系入手,理顺其自贷、介绍、经放、管理的所有贷款项目,有条件的可查清信贷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彻底搞清有无冒名贷款嫌疑。
四、档案查询法。1、调阅信贷档案,查看贷款程序是否合规,借据、合同、身份资料复印件有无涂改、伪造、变造现象及原则性的瑕疵等,发现问题及时查证。2、查看借款时借款人年龄是否偏小或偏大,重点查看借款人借款时是否小于18岁或大于60岁,结合贷款用途核查其贷款真实性。3、关注承贷人为农村女性的贷款,在农村地区,家庭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仍然为男性,此类贷款应了解其相关情况,核实贷款真实性。4、审查贷后管理资料,查看客户贷后检查表签名是否和申请、借据、合同等档案资料上所载明的签名一致,贷后检查报告是否有涉及冒名贷款相关情况的描述。5、调阅传票,查看贷款发放、回收、收息所使用帐户户名是否和贷款户名一致、帐户发生存取款业务时的签名是否和借据、合同、申请书等一致。对于以上方法发现有疑似冒名贷款情况的,应进一步重点查证。
五、公示举报法。按行政村打印贷款公示清单,张贴于村委会公告栏进行公示,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冒名贷款对个人信用的危害性,督促其按照已公示名单核对自己所承贷、保证贷款的笔数和金额是否相符,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和通讯地址,接受广大知情群众的举报,具备条件的如能利用村上的“大喇叭”广播几遍,效果更佳。对于较为偏远、住址分散的贷户,可选择在人员较集中的集市、庙会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后接到投诉或举报的,应重点调查核实。此方法效果较好且节省人力物力,但可能会因 “泄露个人信息”之嫌遭到部分贷户抱怨,故一般适用于不良贷款。
六、询证查实法。制作统一格式询证函,两名以上稽核检查人员持函逐笔到户核实询证,无异义的现场签字确认,有疑义的,当面记录贷户异议,并让贷户签字确认,以便向贷款介绍人、经办人、保证人等贷款关联人进一步求证。外出打工的,具备条件的应予以电话(短信)、信函、快递、传真等方式进行核实,长期找不到人的,可协请当地村民委会员、借款人相关亲朋、邻居等知情人帮助核实身份真假,并了解其相关情况,为下一步核查打下基础。此种方法工作量较大,耗时费力,但准确性较高。
上面罗列的检查方法只是众多检查方法中常用的几种,还有很多方法如关注村组、企业负责人贷款、关注被稽核单位是否存在违规高息揽储孽生冒名贷款等。冒名贷款检查工作是一项细致、艰辛的工作,实际检查中并没有哪种方法能“包治百病”,检查重在“多策并举、注重实效”上。在审计稽核实践工作中,广大审计稽核人员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相信会有更多更好的检查方法在排查冒名贷款一线实践中被运用并得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