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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28 20:17:35

1.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计算公式是什么?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同我来看看。
现在上海买房压力多大的?大部分购房者在上海买房都会要用到公积金贷款,那上海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金额=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30倍+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不过在贷款时会有限额,其中首套房1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2人以上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1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2人以上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 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 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 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 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 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 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 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每项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共同借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借款人的申请期限短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的,贷款期限以申请期限为准。

上海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如您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5年4月15日起,本市实施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额度如下:
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2、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
3、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的计算如下: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2. 上海公积金是否可用于异地购房贷款

在此背景下,我们可以理解成一种跨地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体系。
假设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需要在异地购房的情况,那么上海公积金的跨境政策就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只要符合购置房产地点的准入门槛以及本地政府部门同意接纳跨区域的公积金贷款形式,就有机会通过上海公积金管理机构获取相应的缴存证明文件,从而实现异地购房贷款的愿望。
关于贷款额度,则根据所购房产所在城市的最高限额来确定,具体细节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确认。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本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省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外省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

3. 上海2021年公积金政策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征收安置住房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征收安置住房管理办法》及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旧区改造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该贷款政策主要针对本市旧区改造居民,在征收补偿中选择征收安置住房且价格超出补偿金额的情况。申请者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公房承租人或户籍人员,且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此外,借款人还必须作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并在放款前落实“供应单”作为放款条件。

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若被征收房屋对应的家庭数多于一个,需签订家庭协议明确拆迁权益分配,并经第三方确认。首付款认定方式依据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征收家庭数的不同而定,最高可贷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格减去首付款金额的差额。

担保公司为公积金安置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费用由市公积金中心承担。贷款担保期间为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贷款流程分为多个步骤,从申请贷款前的项目化管理,到信息核实、资格审核、合同签订、款项放款等环节。借款人需提供相关协议及申请材料,贷款受托机构核实信息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与市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及担保公司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发放后,担保公司根据借款人委托办理房屋的不动产产权或抵押登记手续。若发生担保机构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形,担保公司需按照市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对借款人债务进行代偿。

此办法由市公积金管委会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24日起施行。

4. 上海公积金买房政策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旨在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该办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

本办法明确了贷款对象、条件及担保方式,要求借款人符合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等。共同借款人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并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

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将不予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高贷款限额与累计缴存时间及信用状况相关。贷款担保方式以抵押为主,借款人应将自住住房产权进行抵押,市公积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追加抵押、保证或质押。

贷款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和签订借款合同等环节,借款人需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配合贷款调查和审核。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需办理担保手续,并将相关担保文件提交至受理网点。

贷款偿还方式包括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等。借款人可根据需要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未按期偿还贷款的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罚息和复利等。

贷款合同变更包括借款人变更、共同借款人变更、抵押物变更等情形,借款人因法定原因需变更借款人时,还需进行担保变更。

市公积金中心将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履约情况、担保物权及保证人变化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对风险隐患进行监控、预警、核查,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贷款已结清的,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规定年限妥善保管;贷款逾期未收回和呆账核销的贷款档案要永久保管。

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加强贷款发放资金的管理,降低流动性风险,维护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借款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限期纠正违规行为、提前收回贷款、记入失信行为名单、取消贷款资格等。

受托机构未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流程和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市公积金中心将追究其责任。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市公积金中心将解除委托协议,并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由市公积金管委会负责解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5. 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法律主观:

在购房政策中,我们都会见到有关二套房的政策。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一、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上海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现持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从此前的“不高于36.1平方米”调整为“不高于36.7平方米”。在上海市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的最高额度是20万元,如果为夫妻两人一同贷款,额度为40万元。此外还要求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根据你及配偶和共同借款人每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得到的贷款额度。二、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要求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三、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二套房商业贷款的贷款利率申请二套房商业贷款,银行对于这种贷款的贷款利率都会上浮。而二套房商业贷款的利率至少是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也就是至少是年度利率7.21%。而且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不同的银行,二套房商业按揭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的情况并不是一样的。也有一些银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会上浮得更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全国对于公积金按揭贷款的贷款利率都是一样的,不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都统一了的。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同样也是上浮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年度利率为4.95%。上海二塌团源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单人公积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万+补充公积金10万;二人公积金贷款加倍。二套房的贷款年限是有限制的,房龄越长,能贷款的时间越短。

法律客观: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

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共同借款或碧的,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贷款限额按各借款人分别计算后的总和为准,其中,第(三)项中各借款人的贷款期团态限,当申请期限短于本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时,以申请期限为准;
当申请期限长于本办法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时,以最长期限为准。

6. 上海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和住房类型、贷款人数、补充缴纳公积金有关,详细如下表: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得高于本市家庭或者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其中最高贷款限额与累计缴存时间及信用状况相关;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6)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扩展阅读:

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龄低于5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如二手房房龄为6年至19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如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3、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均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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