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上海交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在上海交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
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外地购房贷款。操作流程如下:满足购房城市的购房条件,并且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在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后,在异地申请使用上海公积金进行住房贷款;贷款额度将按照购房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限额来确定;如果购房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异地贷款,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半年内提取上海公积金用于还贷;此政策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仅限于购房使用。申请异地贷款前,应先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提供此项服务。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购房提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租房提取:职工租赁住房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3、偿还贷款本息: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离退休提取:职工离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5、异地转移:职工跨地区就业的,可以申请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
6、终止缴存提取:职工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6个月内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综上所述,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外地购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条件并获得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按照当地贷款限额操作,若不同意则可提取公积金还贷,该政策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购房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Ⅱ 上海的公积金在外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上海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购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但是当地公积金管理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当地不接受,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因此,若您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外地购房,并想在当地贷款,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如当地需要提供您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证明,上海公积金可以为您开具《缴存证明》。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脊逗裤,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指缓受委托樱简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Ⅲ 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吗
法律分析:
1、上海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购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但是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当地不接受,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异地贷款
使用细则:
只要你符合购买城市的购房条件、且当地同意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在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即可在异地使用上海公积金进行住房贷款。
额度限制:
可贷款额度按照你所购房产的城市的限额为准,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何申请:
先咨询你所购房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同意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如果同意,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然后递交到你所要购房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当地不同意:
如果你所购房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进行异地贷款,你也不用觉得可惜,你也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半年内,提取上海公积金用于还贷。
这种事情是极利好二、三、四线城市的,所以不用担心当地公积金处不同意,毕竟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好事情。
只适用于买房:
从2015年12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可以进行异地贷款,这里的异地贷款仅限于购买房产。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且符合本市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二)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
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予以重点支持。
Ⅳ 上海的公积金可以在江苏买房吗
法律分析:不能,但是可以提取,然后再买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Ⅳ 寮傚湴鍏绉閲戝彲浠ュ湪涓婃捣璐锋惧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