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房屋限购政策
两套房子,你可以先卖掉一套,还剩一套,然后跟你老婆到民政局办个离婚,名义上把婚离了。房子分给一个人,另外一个名下就没房子了,在买就算首套,买好在花9块9办个结婚证,这样买大房子话可以省几万的税
Ⅱ 上海买房限购贷款
1.您说的是对的,首付在五成到七成,一般都在七成。
2.女方卖掉之后如果满足购房条件可以再买。如果女方结婚把户口迁到男方买房户口名下(这个难度系数挺大的)的话,女方属于上海市人,可以买二套!
3.男方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不过结婚迁户口很不容易。至于产权,新婚姻法里面都有明确规定的。
Ⅲ 上海最新限购和贷款政策有哪些
上海户籍单身情况分析:
一、单独名下有房,不可购买住房。
二、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一套住房。
三、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有超过3套(含3套),不可购买住房。
结婚情况分析:
一、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a、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2套住房。
b、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买一套住房。
c、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买一套住房。
d、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买一套住房。
e、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不可购买住房。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a、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
b、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注: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
外地户籍 · 限购政策
一、单身:限购。
二、家庭:可购买一套住房,须5年连续缴纳不间断5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
特殊客群 · 限购政策
一、本市集体户口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但需要注意户籍证明号:如90、98、97为上海户籍。户籍证明号:99是挂靠上海地区户口,并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
二、外国籍或港澳台同胞提供满一年的劳务合同,可购买一套住房。
三、在读博士、博士、博士后,要求已婚并提供学校证明(学历证明),无需提供满五年社保或满五年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
四、部队人员购买住房:
a、原籍是上海户籍,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单身可购买一套、结婚可购买2套。
b、原籍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单身不可购买、结婚可购买一套。
注:
1、部队须出具证明,并写明身份证号、军官证号、户籍状况、结婚状况、有无未成年子女,出生证编号。
2、部队人士指的是军官、士兵或士官原籍非上海是不可买房的。
每个区细节可能有所不同,详情还得咨询各区交易中心专员。
上海贷款政策
①全国范围内无房无贷:算首套,首付35%
②上海无房无贷,外地有房无贷:算首套
③上海有房无贷:算二套
④上海有房有贷:算二套
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费用
①普通住房:首付50%
②非普通住房:首付70%
Ⅳ 目前上海的购房政策和贷款情况
上海一直严抓限购政策,现在是“认房认贷”的时代。认上海的房产,认全国的贷款记录,如果名下无房,在外地有贷款记录,在上海购房就是二套房,首付50%或者70%。
上海户口单身可以购买一套房,家庭单位可以购买两套;外地户口,必须在自购房之日前,63个月缴满60个月的社保或者纳税,且已婚,才可以购买一套房。现在上海购房,首套房首付35%。
首套贷款:商业贷款利率4.9%(4月1日开始,上海取消首套贷款利率9折的优惠,以银行贷款签约时间为准);公积金贷款利率3.25%,个人最多贷60万(其中10万的补充公积金)。
二套贷款:商业贷款利率上浮10%,也就是5.39%;公积金贷款利率,有记录或者名下有房,利率上浮10%,首次使用公积金还是3.25%。二套公积金最多贷50万(其中10万补充公积金)。
Ⅳ 关于上海买房限购政策
上海限购政策限购总体原则:仅指上海的70年产权住宅,全国不同城市房产互不影响。在上海,不同人群有着不同的限购政策,我们分别来理一理,你可以据此自测下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以及可买几套。沪籍单身▼▼▼1、单独名下有房,限购。2、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3、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沪籍已婚▼▼▼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1、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2套住房。2、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新购1套住房。3、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新购1套住房。4、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1套住房。5、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夫妻双方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1、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证明。2、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注: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非沪籍▼▼▼1、外地人在上海只能购买1套(商品房)住宅房。2、非沪籍家庭限购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一人社保或个税,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3、外地人在外地的房产不计算在内,只要上海没有房产就可以购买 。特殊客群▼▼▼本市集体户口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但需要注意户籍证明号:如90、98、97为上海户籍。户籍证明号:99是挂靠上海地区户口,并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外国籍或港澳台同胞提供满一年的劳务合同,可购买一套住房。在读博士、博士、博士后要求已婚并提供学校证明(学历证明),无需提供满五年社保或满五年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部队人员购买住房1、原籍是上海户籍,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单身可购买一套、结婚可购买2套。2、原籍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单身不可购买、结婚可购买一套。特殊区域临港新片区▼▼▼一、政策实施范围
新片区管委会经济管理范围386平方公里为住房政策实施范围。具体为:北至大治河,西至G1503高速公路-瓦洪公路-两港大道接中港,东、南至划海岸线围合区域,浦东机场南侧区域,小洋山岛区域。
二、定向微调政策适用对象
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以下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才为满足本次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
2.1单位条件
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
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
2.2 个人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
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三、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
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1 满足2.2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2.1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要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
3.2 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2.1条件的用人单位签约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采取统一认筹、分批摇号选房。四、认定流程
4.1 单位清单
新片区管委会根据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每年制定单位准入清单。
4.2 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稳定就业条款,凭单位出具的同意购房意见书和劳动合同、本人承诺书,由新片区管委会出具购房资格确认函作为购房依据。
其余操作流程按现行上海市商品住房政策执行。02 上海购房贷款政策限贷总体原则:认房又认贷,有贷款记录,再次购房就算“二套”,全国贷款记录联网可查。商业贷款
房产税退税标准:1、本市户籍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2、非本市户籍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不满3年,其所买住房先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计算收取上海房产税,待居住证满3年后,再去办理并退税。还有一种情况是,所持有的居住证不满3年,但居住证积分满120分,也可退还。退税所需材料:1、产权人之一居住证积分满120分(1)居住证(2)积分达标通知书(3)购房合同(预售合同还需提供交接书)(4)产证(5)房产税认定通知书(6)身份证明(7)所有上述材料复印件2、产权人之一居住证连续满3年(1)居住证(2)购房合同(预售合同还需提供交接书)(3)产证(4)房产税认定通知书(5)身份证明(6)所有上述材料复印件
转自房天下
Ⅵ 上海限购令细则
上海限购令细则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法规内容: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Ⅶ 在上海买房贷款首付比例
就您上述情况,
在上海只能限购1套,但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一人社保或个税,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买房需要资料: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印件。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银行提供)等。
首付比例:
在上海有一套房或无房屋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70%。
所以,如果您已经有5年以上社保,就有购房资格,再您南京房子房贷还存在的情况下,您在上海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是不低于50%。
目前未还清南京那套房贷的前提下,您如果在上海买房估计只能用商业贷款,年后如卖掉南京房子,可以申请变更为公积金贷款。
具体执行政策有差异,以您意向购买房源的地区政策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