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印度的格莱珉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颠覆传统的银行业——格莱珉银行模式
格莱珉模式颠覆了几百年银行业的法典:借贷给无抵押担保的穷人,同时,能够赢利,可持续发展。过去三十年中,格莱珉银行用事实说明了他们的能力和正确性,那么他们究竟用了怎样的方法呢?
首先,尤努斯教授研究了传统的银行业务模式,发现其中有一些很大的问题,比如:传统的银行与信贷公司通常要求全额还款;在贷款到期时拿出一大笔现金,通常会使贷款人心理上很难受,他们就尽可能地拖延还款,于是,在拖延的过程中,贷款数额越滚越大。最终,他们决定根本不还这笔钱了。如此长期而全额偿还的贷款,也使得借贷双方对早期出现的一些问题不予理会;他们不是在问题出现时解决它们,而是希望随着贷款到期,那些问题会自行消失。鉴于此,尤努斯教授在建立格莱珉银行的还款模式时,与传统银行背道而驰:创立了每周还款模式,每周借贷人只需偿还非常小数额的贷款,在日积月累中,就会不知不觉完成还款。这种还款模式现在看来比较平常,但在三十年前的孟加拉,这的确是一个创举。笔者认为,也正是由于这种还款模式的制定,才保证了格莱珉银行的高还贷率。
其次,在格莱珉银行的发展过程中,为了保证赤贫人群的还贷信心,尤努斯教授和他的同事们还创制了一整套发放和收回贷款的机制:他们要求每个申请人都加入一个由相同经济与社会背景、具有相似目的的人组成的小组,而格莱珉银行则建立起一些激励机制,鼓励那些贷款者在各自的营生中互相帮助取得成功。“小组成员的身份不仅建立起相互的支持和保护,还舒缓了单个成员不稳定的行为方式,使每一个贷款人在这一过程中更为可靠。来自平等伙伴之间的微妙而更直接的压力,使每一个组员时时与贷款项目的大目标保持一致;小组内与小组之间的竞争意识也激励着每一个成员都要有所作为。将初始监管的任务移交给小组,不仅减少了银行的工作,还增强了每个贷款人的自立能力。由于每一组员的贷款请求都要由小组批准,小组就为每一笔贷款担负起了道义上的责任。当小组的任何成员遇到麻烦时,小组其他成员通常都会来帮助。”举例来说,一个人想要得到贷款,就必须整个小组先行通过,然后才能申请;如果小组中有一名组员的贷款不能按时地偿还,那么其他组员也就不能再次得到贷款。所以,小组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在保证自己合理利用并努力偿还贷款的同时,帮助和鼓励或监督其他组员合理利用贷款并不断努力偿还,这样他们才有共同的机会和希望。
事实上,要组建一个这样的小组对普通孟加拉人,尤其是孟加拉妇女来说并不容易。他们必须自己找伙伴,做工作,并且只有全员通过格莱美银行的面试后,才能得到贷款。一个小组要得到格莱珉银行的认同或认证,可能花几天时间,也可能要花上几个月时间。为了得到认同,这个贷款小组的所有五个成员都必须到银行去,至少要接受七天有关格莱珉银行政策的培训,并要通过由一名高级银行主管主持的口试,表明他们理解了这些政策。而且,每个组员必须单独接受考试。对此,尤努斯教授认为:“由小组与考试造成的压力,有助于确保只有那些真正有需要,而且对此十分严肃的人,才能够真的成为格莱珉的成员。那些日子还过得去的人们,通常会觉得那些麻烦不值得。即便认为值得去做,他们也通不过我们的测试,还是会被迫离开小组的。在我们的小额贷款规划中,我们只需要有勇气、有抱负的先行者。他们才是能够成功的人。”
第三,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这些存款可以在穷人们遇到困难或是寻找其他创收项目时应急。格莱珉银行要求贷款者将所贷款项的5%存入小组基金,这是小组成员们的共同存款,只要满足两个条件(1、其他组员对其申请的数额与用途表示赞同;2、那笔贷款不能超过小组基金总额的一半),任何小组成员都可以从这笔小组基金中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在每年数以千计的案例中,小组基金为组员提供的贷款使人们免于季节性的营养不良,得以付医药费、学费,为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营生重新提供资本,使人们能够节俭而体面地安葬亲人。”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创造了资金回收率100%的奇迹。是国际上公认的、最成功的信贷扶贫模式之一。它以其扶贫面广、扶贫效果显著,且银行自身按市场机制运作,持续发展,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目前全球有59国家正在复制,而且,既有发达国家,又有发展中国家:
非洲(22):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乍得、埃及、埃塞俄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马里、马拉维、毛里塔尼亚、摩洛哥、尼日利亚、塞拉利昂、索马里、南非、苏丹、坦桑尼亚、多哥、乌干达、桑给巴尔、津巴布韦 亚洲(16):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柬埔寨、中国、斐济、印度尼西亚、吉尔吉斯坦、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黎巴嫩、马来西亚、斯里兰卡、越南、印度 澳洲(1):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洲(15):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圭亚那、牙买加、墨西哥、秘鲁、美国 欧洲(5):阿尔巴尼亚、法国、荷兰、挪威、波兰. 摘自: http://ke..com/view/1263492.htm 网络:格莱珉银行有更详细的相关内容。
B. 中国所援助过的国家
1、朝鲜
1960年,中国供应朝鲜10万锭的棉纺设备,并供应其他项目。
1961年,中国援外支出接近偿还外债的支出。
1962年以后援外更超过了偿债。
1958年至1963年,这个中国最困难的时段, 中国以无息贷款方式为朝鲜承担了纺织厂、轴承厂、糖厂、热工仪表厂、继电器厂、电子管厂、无线电零件厂等29个成套项目。
2、蒙古
1956年,中国开始向蒙古提供经济技术援助,中蒙两国签订经济和技术援助协定,中国无偿援助蒙古1.5亿元人民币。
1958年和1960年又向蒙古提供两笔长期低息贷款,由于蒙古缺乏技术力量,援助项目都采取“交钥匙”方式, 即中国包揽一切, 全部建成后把钥匙交给蒙方就行了。
到1964年,共建了2座火力发电厂、毛纺织厂、玻璃厂、造纸厂、砖瓦厂、蔬菜农场、养鸡场、医院、疗养院、6座桥梁等21个项目,中国不能制造蒙古提出的纺织厂设备,不惜动用紧缺的外汇到英国订购。
3、阿尔巴尼亚
中国对阿尔巴尼亚的援助一直是在自己遭受封锁、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提供的。 从1954年起,中国向阿提供经济、军事援助折合人民币100多亿元,阿总人口才200万,平均给每人达4000多元(当时中国人均年收入不到100元,有的地方农民干一天才8分钱)。
至1978年6月底,中国帮助阿兴建了钢铁、化肥、制碱、制酸、玻璃、铜加工、造纸、塑料、军工等新的工业部门,增建了电力、煤炭、石油、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等工业企业和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共计承担了142个项目,其中建成的92个,基本建成和正在建设的23个。
为建设这些项目,中国先后派出近6000名专家,并为阿尔巴尼亚培养了几千名技术骨干。 中国援阿的化肥厂年产20万吨,平均1公顷地400公斤,远远超过我国农村耕地使用的化肥数量;军援项目之繁、数量之大,也远超出阿实际需要。
60年代初,中国把苏联援助阿尔巴尼亚的项目全部包下来,援助规模不断扩大,几乎有求必应。 1960年底,正值中国最严重的灾荒时期,却还是紧急援助了阿尔巴尼亚5万吨粮食。
中国援助阿尔巴尼亚急需的东西,甚至包括2100万美元的自由外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50年以来,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大洋洲和东欧等地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经济和技术援助。
(2)印度无息贷款扩展阅读:
中国对外援助主要有8种方式:成套项目、一般物资、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援外医疗队、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援外志愿者和债务减免。
成套项目
成套项目援助是指中国通过提供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等援助资金帮助受援国建设生产和民用领域的工程项目。
中方负责项目考察、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全部或部分过程,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建筑材料,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和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项目竣工后,移交受援国使用。
成套项目是中国最主要的对外援助方式。从1954年开始,中国利用成套项目援助方式为越南、朝鲜两国修复被战争破坏的铁路、公路、港口、桥梁和市政交通等设施,并援建一批基础工业,为两国战后重建和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此后,成套项目建设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在对外援助支出中一直占有较大比例。目前,成套项目援助占对外援助财政支出的40%左右。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2000多个与当地民众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成套项目,涉及工业、农业、文教、卫生、通讯、电力、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
一般物资
一般物资援助是指中国在援助资金项下,向受援国提供所需生产生活物资、技术性产品或单项设备,并承担必要的配套技术服务。
中国对外援助最早是从提供一般物资开始的。20世纪50、60年代,中国在国内物资十分短缺的情况下,为支持广大亚非国家争取民族解放和发展民族经济,向上述国家提供了大量生产和生活物资。
除单项提供援外物资外,中国还配合成套项目建设提供各种配套设备和物资。中国始终将国内生产的质量最好的产品作为援助物资,提供的物资涉及机械设备、医疗设备、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办公用品、食品、药品等众多领域。
这些物资满足了受援国生产生活急需,其中一些设备如民用飞机、机车、集装箱检测设备等,还促进了受援国装备能力的提高和产业的发展。
技术合作
技术合作是指由中国派遣专家,对已建成成套项目后续生产、运营或维护提供技术指导,就地培训受援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帮助发展中国家为发展生产而进行试种、试养、试制,传授中国农业和传统手工艺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完成某一项专业考察、勘探、规划、研究、咨询等。
技术合作是中国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的重要合作方式。技术合作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工业生产和管理,农业种植养殖,编织、刺绣等手工业生产,文化教育,体育训练,医疗卫生,沼气、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地质普查勘探、经济规划等。
技术合作期限一般为1年至2年,必要时应对方要求,可以延长。
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是指中国通过多双边渠道为发展中国家举办各种形式的政府官员研修、学历学位教育、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其他人员交流项目。
中国从1953年开始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接收了大量来自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古巴、埃及等国的实习生来华学习,涉及农林、水利、轻工、纺织、交通、卫生等20多个行业。
自1981年起,中国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华举办了多个领域的实用技术培训班。
自1998年起,中国政府开始举办官员研修班,培训的部门、领域和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2009年底,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在华举办各类培训班4000多期,培训人员12万人次,包括实习生、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官员。培训内容涵盖经济、外交、农业、医疗卫生和环保等20多个领域。
目前,每年在华培训发展中国家人员约1万名左右。此外,中国还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为受援国就地培训了大量管理和技术人员。
援外医疗队
援外医疗队是指中国向受援国派出医务人员团队,并无偿提供部分医疗设备和药品,在受援国进行定点或巡回医疗服务。
1963年,中国向阿尔及利亚派出第一支医疗队。截至目前,中国已向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69个国家派遣了援外医疗队。
援外医疗队一般工作在受援国缺医少药的落后地区,条件十分艰苦。援外医疗队员治愈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并采用针灸、推拿以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诊治了不少疑难重症,挽救了许多垂危病人的生命。
援外医疗队员还向当地医务人员传授医疗技术,促进了当地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援外医疗队员以精湛的医术、良好的医德医风和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全力为受援国人民服务,赢得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尊重和赞扬。
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派遣21000多名援外医疗队员,经中国医生诊治的受援国患者达2.6亿人次。2009年,有60支援外医疗队,共1324名医疗队员,分别在57个发展中国家的130个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紧急人道主义援助
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是指中国在有关国家和地区遭受各种严重自然灾害或人道主义灾难的情况下,主动或应受灾国要求提供紧急救援物资、现汇或派出救援人员,以减轻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帮助受灾国应对灾害造成的困难局面。
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对外紧急救援行动,并在国际紧急人道主义救援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使救援行动更加快速有效,中国政府于2004年9月正式建立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援助应急机制。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中国开展了对外援助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紧急救援行动,向受灾国提供各种援助共计7亿多元人民币。
近5年来,中国政府累计开展紧急援助近200次,主要包括向东南亚国家提供防治禽流感紧急技术援助;就几内亚比绍蝗灾和霍乱,厄瓜多尔登革热,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伊朗、巴基斯坦、海地、智利地震,马达加斯加飓风,缅甸、古巴热带风暴,巴基斯坦洪灾等提供物资或现汇紧急援助。
向朝鲜、孟加拉国、尼泊尔、阿富汗、布隆迪、莱索托、津巴布韦、莫桑比克等国提供紧急粮食援助。
援外志愿者
援外志愿者是指中国选派志愿人员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社会发展领域为当地民众提供服务。目前,中国派出的志愿者主要有援外青年志愿者和汉语教师志愿者。
2002年5月,中国首次派遣5名青年志愿者赴老挝,在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志愿服务。
截至2009年底,中国向泰国、埃塞俄比亚、老挝、缅甸、塞舌尔、利比里亚、圭亚那等19个发展中国家共派遣405名援外青年志愿者,服务范围涉及汉语教学、中医治疗、农业科技推广、体育训练、计算机培训、国际救援等领域。
其中,向埃塞俄比亚、圭亚那等多个国家实现连续派遣。2003年,中国开始对外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截至2009年底,向全球70多个国家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共计7590人次。
债务减免
债务减免是指中国免除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华到期政府债务。对于受援国对华政府债务,中国政府从不施加还款压力。
在受援国偿还到期无息贷款遇到困难时,中国政府一向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通过双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为进一步减轻经济困难国家的债务负担。
中国政府在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第一届部长级会议、2005年联合国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2009年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和201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
先后6次宣布免除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到期无息贷款债务。截至2009年底,中国与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50个国家签署免债议定书,免除到期债务380笔,金额达255.8亿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的对外援助-中国网
C. 印度为什么选日本不选中国高铁
1,日本是下了血本亏钱卖的高铁,日本向印度提供了巨额的无息贷款。
2,印度这个国家外债累累,并且信用不佳,比如趁俄罗斯卢布贬值,坑了俄罗斯一把。
3,洞朗危机很明了了,印度是中国潜在最大威胁,中国没必要亏本给印度建设。
4,以前常说中国豆腐渣工程记得吧?印度在这方便已经炉火纯青,在印度做基建,成本超支,工期拖延,事故频发是可以预见的,等好几十年后建好了,那时候一万块还值一块万吗?贷款的钱缩水50%怎么办?
D. 求伊斯兰教义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比如:伊斯兰银行不收取也不支付利息。
伊斯兰银行(a1-Bank al-Islami)现代部分阿拉伯、伊斯兰国家依据《古兰经》禁止利息的原则在国内建立的金融信贷机构的统称。亦称“伊斯兰银行运动”。它是第三世界的伊斯兰国家为在国际社会中获得经济上、金融上的独立自主,调动国内的经济力量,促进民族金融业的成长,为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而建立的新的金融体制。按照《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法规定,利息属不合法的收入,必须禁止。故此类银行的信贷不计利息,即贷款不收利息,存款不付利息。其资金来源主要靠客户存款、政府无息贷款。大多为国家所办的金融机构,少量为私人金融机构。伊斯兰银行的金融信贷活动一般采取4种方式:(1)参予股份制。银行向借方的发展项目提供贷款时,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双方按协议分配利润。(2)盈亏分摊制。银行与顾客(即存款者和借贷者)结为伙伴关系,双方按照协议共同分担经营的亏损或参加利润的分配。(3)加价制。银行在资助贸易时,从标高价格中获取收入。当客户申请贷款购买某种货物时,双方达成协议,由银行出资购买,在到期偿还贷款时,银行收取高于原先物品的价格,其中的差额就是银行收益。(4)手续费制。凡汇款、信用证、中长期贷款、外贸贷款等均按款额和期限,由银行收取2~4%的手续费,用以支付银行的管理费和通货膨涨的差额。为了鼓励扩大存款,对存款人可按银行经营的情况和存款额的多少,参加利润分成、获得存款奖金和货币的保值金,并在申请贷款、使用支票等方面给予优待。
伊斯兰银行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末。最早在巴基斯坦和印度北部的穆斯林中开始出现一种没有利息金融往来,客户与银行分摊盈亏的银行机构,很快传到阿拉伯世界。1963年埃及出现了第一家无息银行:米特贾姆斯储蓄银行。但当时这类银行资金少,规模小,仅属于实验性质。1975年以后,伊斯兰银行在各地大规模兴起。中东地区著名的阿联酋迪拜伊斯兰银行、沙特阿拉伯的伊斯兰开发银行、埃及和苏丹的费萨尔伊斯兰银行、科威特的金融社等一批拥有大量资金的伊斯兰银行在70年代中期先后建立起来。至今几乎所有的伊斯兰国家都建立了某种形式的伊斯兰银行。中东地区是伊斯兰银行运动的中心,在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和盂加拉国,非洲的喀麦隆、尼日利亚等国都出现了伊斯兰银行。此外,在欧洲的卢森堡、瑞士、丹麦和英国也设有伊斯兰金融机构,进入国际金融市场。为了加强和促进现有各国伊斯兰银行的合作和协调,1981年成立了“伊斯兰银行国际联盟”,总部设在埃及开罗市郊的米斯尔·贾底达。1983年该组织在塞浦路斯开办了一所“国际伊斯兰银行学院”,为各国培养合格的专业人员。(杨克礼)
E. 中国帮助过哪些国家
中国帮助过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古巴、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国。
1、1950年,中国开始向朝鲜和越南两国提供物资援助,从此开启了中国对外援助的序幕。1955年万隆亚非会议后,随着对外关系的发展,中国对外援助范围从社会主义国家扩展到其他发展中国家。1956年,中国开始向非洲国家提供援助。
1964年,中国政府宣布以平等互利、不附带条件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确立了中国开展对外援助的基本方针。
1971年10月,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下,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中国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经济和技术合作关系,并援建了坦赞铁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2、中国从1953年开始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接收了大量来自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古巴、埃及等国的实习生来华学习,涉及农林、水利、轻工、纺织、交通、卫生等20多个行业。
自1981年起,中国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华举办了多个领域的实用技术培训班。自1998年起,中国政府开始举办官员研修班,培训的部门、领域和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2009年底,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在华举办各类培训班4000多期,培训人员12万人次,包括实习生、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官员。培训内容涵盖经济、外交、农业、医疗卫生和环保等20多个领域。目前,每年在华培训发展中国家人员约1万名左右。
此外,中国还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为受援国就地培训了大量管理和技术人员。
3、1963年,中国向阿尔及利亚派出第一支医疗队。截至目前,中国已向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69个国家派遣了援外医疗队。
援外医疗队一般工作在受援国缺医少药的落后地区,条件十分艰苦。援外医疗队员治愈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并采用针灸、推拿以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诊治了不少疑难重症,挽救了许多垂危病人的生命。援外医疗队员还向当地医务人员传授医疗技术,促进了当地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
援外医疗队员以精湛的医术、良好的医德医风和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全力为受援国人民服务,赢得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尊重和赞扬。
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派遣21000多名援外医疗队员,经中国医生诊治的受援国患者达2.6亿人次。2009年,有60支援外医疗队,共1324名医疗队员,分别在57个发展中国家的130个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4、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中国开展了对外援助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紧急救援行动,向受灾国提供各种援助共计7亿多元人民币。
近5年来,中国政府累计开展紧急援助近200次,主要包括向东南亚国家提供防治禽流感紧急技术援助;就几内亚比绍蝗灾和霍乱,厄瓜多尔登革热,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伊朗、巴基斯坦、海地、智利地震,马达加斯加飓风,缅甸、古巴热带风暴,巴基斯坦洪灾等提供物资或现汇紧急援助;
向朝鲜、孟加拉国、尼泊尔、阿富汗、布隆迪、莱索托、津巴布韦、莫桑比克等国提供紧急粮食援助。
5、2002年5月,中国首次派遣5名青年志愿者赴老挝,在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志愿服务。
截至2009年底,中国向泰国、埃塞俄比亚、老挝、缅甸、塞舌尔、利比里亚、圭亚那等19个发展中国家共派遣405名援外青年志愿者,服务范围涉及汉语教学、中医治疗、农业科技推广、体育训练、计算机培训、国际救援等领域。
其中,向埃塞俄比亚、圭亚那等多个国家实现连续派遣。2003年,中国开始对外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截至2009年底,向全球70多个国家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共计7590人次。
中国对外援助政策:
1、中国对外援助政策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尊重各受援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权利,相信各国能够探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绝不把提供援助作为干涉他国内政、谋求政治特权的手段。
2、中国对外援助政策坚持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中国坚持把对外援助视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帮助,注意实际效果,照顾对方利益,通过开展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着力促进双边友好关系和互利共赢。
3、中国对外援助政策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援助规模和方式上,中国从自身国情出发,依据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注重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结合受援国的实际需要。
4、中国对外援助政策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中国对外援助顺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注重总结经验,创新对外援助方式,及时调整改革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对外援助工作水平。
F. IBRD是一个什么样的经济组织有多少个成员国
世界银行集团(The World Bank Group)共包括五个成员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国际开发协会(The International Develpment Association)、国际金融公司(The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operation)、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The Internaonal Centre for The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 ipute)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The Multilateral Investment Agency)。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主要向发展中国家 提供中、长期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
国际开发协会专门向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无息贷款;
国际金融公司则负责向发展中国家的私营部门提供贷款或直接参股投资。
这三个组织均为金融性机构,具体任务虽不尽相同,但其最终目的都是通过向成员国中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来帮助这些国家提高生产率以促进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一个非金融性机构,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国创造一个良好的软投资环境,以更有效地吸引外资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其主要业务是为在发展中国家的外国投资者提供非商业性风险担保和投资促进性咨询服务。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也是一个非金融性机构,主要是通过调解和仲裁,为各国政府和外国投资者之间解决争端提供方便,以鼓励更多的国际投资流向发展中成员国
世界银行贷款业务概述
世界银行的贷款按其用途及其与投资和组织机构的联系,可大致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特定投资贷款,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项目贷款。
2.部门贷款。部门贷款通常又可以划分为:
(1) 部门投资贷款;
(2) 中间金融机构贷款,这实际上是一种通过中间金融机构进行转贷的项目贷款;
(3) 部门(政策)调整贷款。
3.结构调整贷款。
4.技术援助贷款。
5.紧急复兴贷款。
上述分类中的特定投资贷款以及部门贷款中的中间金融机构贷款,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项目贷款,而其余几类贷款则基本上属于非项目贷款。
项目贷款,也就是直接投资到具体建设项目上的贷款。在世界银行所有这些种类的贷款中,最主要的,即比例和业务量最大、影响和作用也最大的贷款形式,就是项目贷款。
项目贷款所共有的特点,如贷款期限长 (硬贷款期限20年,软贷款期限35-40年)、利率条件比较优惠(硬贷款实行每半年变动一次的浮动利率,按世界银行筹款成本加上0.5%的利差计算,软贷款只收0.75%的手续费)、贷款的风险由借款国承担外,针对具体的项目,还具有其他以下特点有:
1.贷款项目的准备时间比较长(约需1-2年的时间)。世界银行对每一个使用其项目贷款的项目,均需要从技术上和经济上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调查与评估,以确定该项目在借款国经济发展中的优先性与可行性。
2.世界银行对一个项目提供贷款的数额根据该项目所需的外汇资金或项目总投资额的50%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世界银行只提供项目所需的外汇资金,其比例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5-50%,个别的可达到75%。
3.手续严密,管理严格。世界银行提供项目贷款,从项目的最初提出和准备开始直至贷款用完,项目建设完成,需要经历一个完整的周期,在这一复杂而 漫长的过程中,世界银行和项目单位均需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招标采购、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但贷款的投入与项目的建设却也因此而收到较好的成效。
4.资金使用上实行报帐制或先发生后支付制。世界银行在提供每一笔项目贷款时,不是一次把贷款资金全部发放给借款国,而是在签订贷款协定后,将贷款作为承诺额记在借款国名下,然后随着项目建设的进度,由借款国逐次申请提取,由世界银行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供货商或承包商,或支付给借款国以偿还其已垫支的项目资金,直至项目竣工。所以,一般一个项目贷款的提款支付,要持续5至7年,短的也要4年左右。在此期间,对已承诺尚未提取的贷款,世界银行要收取一定的承诺费。
5.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其设备采购、土建工程和建设、咨询专家的聘请等,要按照世界银行的有关采购指南,使用国际竞争性招标及其他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6.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不仅仅只为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它同时还帮助借款国引进先进的技术,并通过提供咨询和培训等,帮助改善项目和机构管理。
世界银行贷款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实际上也是世界银行贷款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即贷款必须用来促进借款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贷款投向,应当是一国国民经济中最优先考虑和发展的部门。根据这一宗旨和原则,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能源、交通)、农业、社会发展(教育、卫生等)以及工业开发等部门。世界银行通过向这些部门的具体投资目标提供一笔笔贷款,也就形成了一个个具体的贷款项目。
所谓项目,一般是指通过投资活动能够形成某种固定资产或设施并在这种固定资产或设施形成后能产生效益的某个固定的投资目标或范围,或者说是为实现某个能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目标所进行的投资活动。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就是指将世界银行贷款资金与国内资金结合使用进行投资的某一固定的投资目标。
世界银行每一笔项目贷款的发放,都要经历一个完整而较为复杂的程序,都要经历一个从开始到结束的周期性过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项目周期。世界银行的贷款项目周期,包括6个阶段:即项目的选定(或称鉴定)、项目的准备、项目的评估、项目谈判、项目执行与监督、项目的总结评价。每一阶段都导致下一阶段的产生,并为下一阶段奠定基础,而下一阶段又都与上一阶段紧密相连,深化上一阶段的工作,补充上一阶段的不足,最后一个阶段又产生了对新项目的探讨和设想,并进而为选定新的项目提供借鉴与信息。这样,项目的周期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圈,周而复始。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成员国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成员国 加入日期
阿富汗 1955年7月14日
阿尔巴尼亚 1991年10月 15日
阿尔及利亚 1963年9月 26日
安哥拉 1989年9月 19日
安提瓜和巴布达 1983年9月 22日
阿根廷 1956年9月 20日
亚美尼亚 1992年9月 16日
澳大利亚 1947年8月 5日
奥地利 1948年8月 27日
阿塞拜疆 1992年9月 18日
巴哈马 1973年8月 21日
巴林 1972年9月 15日
孟加拉国 1972年8月 17日
巴巴多斯 1974年9月 12日
白俄罗斯 1992年7月 10日
比利时 1945年12月 27日
伯利兹 1982年3月 19日
贝宁 1963年7月 10日
不丹 1981年9月 28日
玻利维亚 1945年12月 27日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 1993年2月 25日
博茨瓦纳 1968年7月 24日
巴西 1946年1月 14日
文莱达鲁萨兰国 1995年10月 10日
保加利亚 1990年9月 25日
布基纳法索 1963年5月 2日
布隆迪 1963年9月 28日
柬埔寨 1970年7月 22日
喀麦隆 1963年7月 10日
加拿大 1945年12月 27日
佛得角 1978年11月 20日
中非共和国 1963年7月 10日
乍得 1963年7月 10日
智利 1945年12月 31日
中国 1945年12月 27日
哥伦比亚 1946年12月 24日
科摩罗 1976年10月 28日
刚果民主共和国 1963年9月 28日
刚果共和国 1063年7月 10日
哥斯达黎加 1946年1月 8日
科特迪瓦 1963年3月 11日
克罗地亚 1993年2月 25日
塞浦路斯 1961年12月 21日
捷克共和国 1993年1月 1日
丹麦 1946年3月 30日
吉布提 1980年10月 1日
多米尼加 1980年9月 29日
多米尼加共和国 1945年12月 28日
东帝汶 2002年7月 23日
厄瓜多尔 1945年12月 28日
埃及 1945年12月 27日
萨尔瓦多 1946年3月 14日
赤道几内亚 1970年7月 1日
厄立特里亚 1994年7月 6日
爱沙尼亚 1992年6月 23日
埃塞俄比亚 1945年12月 27日
斐济 1971年5月 28日
芬兰 1948年1月 14日
法国 1945年12月 27日
加蓬 1963年9月 10日
冈比亚 1967年10月 18日
格鲁吉亚 1992年8月 7日
德国 1952年8月 14日
加纳 1957年9月 20日
希腊 1945年12月 27日
格林纳达 1975年8月 27日
危地马拉 1945年12月 28日
几内亚 1963年9月 28日
几内亚比绍 1977年3月 24日
圭亚那 1966年9月 26日
海地 1953年9月 8日
洪都拉斯 1945年12月 27日
匈牙利 1982年7月 7日
冰岛 1945年12月 27日
印度 1945年12月 27日
印度尼西亚 1954年4月 15日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945年12月 29日
伊拉克 1945年12月 27日
爱尔兰 1957年8月 8日
以色列 1954年7月 12日
意大利 1947年3月 27日
牙买加 1963年2月 21日
日本 1952年8月 13日
约旦 1952年8月 29日
哈萨克斯坦 1992年7月 23日
肯尼亚 1964年2月 3日
基里巴斯 1986年9月 29日
韩国 1955年8月 26日
科威特 1962年9月 13日
吉尔吉斯共和国 1992年9月 18日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1961年7月 5日
拉脱维亚 1992年8月 11日
黎巴嫩 1947年4月 14日
莱索托 1968年7月 25日
利比里亚 1962年3月 28日
利比亚 1958年9月 17日
立陶宛 1992年7月 6日
卢森堡 1945年12月 27日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1993年2月 25日
马达加斯加 1963年9月 25日
马拉维 1965年7月 19日
马来西亚 1958年3月 7日
马尔代夫 1978年1月 13日
马里 1963年9月 27日
马耳他 1983年9月 26日
马绍尔群岛 1992年5月 21日
毛里塔尼亚 1963年9月 10日
毛里求斯 1968年9月 23日
墨西哥 1945年12月 31日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1993年6月 24日
摩尔多瓦 1992年8月 12日
蒙古 1991年2月 14日
摩洛哥 1958年4月 25日
莫桑比克 1984年9月 24日
缅甸 1952年1月 3日
纳米比亚 1990年9月 25日
尼泊尔 1961年9月 6日
荷兰 1945年12月 27日
新西兰 1961年8月 31日
尼加拉瓜 1946年3月 14日
尼日尔 1963年4月 24日
尼日利亚 1961年3月 30日
挪威 1945年12月 27日
阿曼 1971年12月 23日
巴基斯坦 1950年7月 11日
帕劳 1997年12月 16日
巴拿马 1946年3月 14日
巴布亚新几内亚 1975年10月 9日
巴拉圭 1945年12月 28日
秘鲁 1945年12月 31日
菲律宾 1945年12月 27日
波兰 1946年1月 10日
葡萄牙 1961年3月 29日
卡塔尔 1972年9月 25日
罗马尼亚 1972年12月 15日
俄罗斯 1992年6月 16日
卢旺达 1963年9月 30日
萨摩亚 1974年6月 28日
圣马力诺 2000年9月 21日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1977年9月 30日
沙特阿拉伯 1957年8月 26日
塞内加尔 1962年8月 31日
塞舌尔 1980年9月 29日
塞拉利昂 1962年9月 10日
新加坡 1966年8月 3日
斯洛伐克共和国 1993年1月 1日
斯洛文尼亚 1993年2月 25日
所罗门群岛 1978年9月 22日
索马里 1962年8月 31日
南非 1945年12月 27日
西班牙 1958年9月 15日
斯里兰卡 1950年8月 29日
圣基茨和尼维斯 1984年8月 15日
圣卢西亚 1980年6月 27日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1982年8月 31日
苏丹 1957年9月 5日
苏里南 1978年6月 27日
斯威士兰 1969年9月 22日
瑞典 1951年8月 31日
瑞士 1992年5月 29日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1947年4月 10日
塔吉克斯坦 1993年6月 4日
坦桑尼亚 1962年9月 10日
泰国 1949年5月 3日
多哥 1962年8月 1日
汤加 1985年9月 13日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963年9月 16日
突尼斯 1958年4月 14日
土耳其 1947年3月 11日
土库曼斯坦 1992年9月 22日
乌干达 1963年9月 27日
乌克兰 1992年9月 3日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1972年9月 22日
英国 1945年12月 27日
美国 1945年12月 27日
乌拉圭 1946年3月 11日
乌兹别克斯坦 1992年9月 21日
瓦努阿图 1981年9月 28日
委内瑞拉 1946年12月 30日
越南 1956年9月 21日
也门共和国 1969年10月 3日
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 1993年2月 25日
赞比亚 1965年9月 23日
津巴布韦 1980年9月 29日
184个
G. 世界各国校园贷款有什么区别
近期,互联网金融涉及校园贷、现金贷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债务严重者甚至造成大学生自杀,这一领域的泥沙俱下引发各界关注。
辛苦一番考上大学,大学生群体迎来人生自由绽放的时光。学费和生活费逐一亮相,商场各色消费品牌令人炫目,假期旅游和海外交流项目轮番上阵,你掏出银行卡正准备为大学生活买单,却发现“余额不足”的提示分外扎眼。缺乏定期经济收入,却要承担不小的经济支出,大学生群体只有把目光投向外界金融服务和援助,校园贷、现金贷也就应运而生。
新加坡的校园贷主要靠政府提供的学费贷款和部分商业银行的学费贷款,其中有些贷款项目在学习期间并不需要学生上缴利息,如星展银行(新加坡最大的商营银行)学习贷款和华侨银行的弗兰克学习贷款。一个普通的新加坡大学生基本可以完成90%的还款任务。为了保护学生的经济权益,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商业银行会采取还款自动扣除的方式防止学生错过还款时间。此外,银行还会推出与校园贷相关联的贷款以进一步减少与学业相关的开支。
新加坡教育部联合高校和学院为符合条件的本国在校全日制学生提供学院学习贷款,新加坡国立大学学习贷款的范围可以覆盖所有本科生课程,并根据不同的需要提供几种贷款方式。申请这些贷款必须提供一名本国担保人,顺利申请后可以享受最高5年的无息贷款和最长20年的可负担利息贷款,并且可以同时享受教育部提供的学费补助。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新加坡也出现了一批校园贷的“细流”:个人对个人(P2P)的贷款业务。MoolahsSense等新兴P2P平台通过与大型商业银行合作,提供针对学生的贷款业务,有利于学生通过点对点对接迅速获得自己的贷款资金。除了申请校园贷款,学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提供的暑期活动等形式获得金融服务。
当然,家长们仍然被鼓励提前为孩子准备上大学的费用,避免在可能日益增长的大学费用面前措手不及。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未雨绸缪,为孩子上大学而提前购买投资产品、有计划地储蓄等等。
H. 新加坡留学一年到底要花多少钱
新加坡留学一年到底要花多少钱?2021最新数据!
一、学费:
1.政府小学:每月800元新币左右,一学年约9600元新币(约人民币48000元)
2.政府中学:每月700元新币左右,一学年约8400元新币(约人民币42000元)
3.大学英文预科:每个月1000元新币左右,通常根据学生自身情况决定学习时常从2个月到最长12个月,总计2000-10000元新币(约人民币10000-50000元)
4.私立大学:平均每年费用在9000-2.4万新币左右(约人民币4.5万-12万左右)
5.公立大学:平均每年费用在15000-23000万新币左右(约人民币7.5万-12万左右)
二、住宿费用
新加坡的住宿费用总体来讲大约一个月600-2000新币,会根据你选择的环境和房型而不同。
如果是郊区靠近地铁站的组屋,每月租金单间600-800新币不等;
如果是郊区公寓,单间1000-1300新币不等,主人房就价格更高了。
市区的公寓单间,1500新币的很正常,高的甚至要2000新币。如果你要住超级豪华的房子,那价格上不封顶。
三、饮食费用
饮食费用个人差异会很大,如果你只吃学生食堂,吃饭也不点喝的,不炒菜,一天10新币就差不多了,但如果你常常出去下馆子,一天100新币都不一定管的住。
四、交通费用
新加坡的交通非常方便,几乎每300米就有一个公交站,地铁也是四通八达,非常方便。
地铁公交是联合在一起按里程算钱的,来回一趟一般是3-4新币,如果只是做公交系统,一个月60-70新币就够了。
希望能帮助到你,更多问题欢迎私信我们喔!
I. 欧美国家农村金融体系的优缺点
我就找到了这个
(二)“4+1”需求功能型的美国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农村金融组织是从需求的角度来构建的。该模式由“4+1”即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系统、政府农贷机构、政策性农村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组成。其主要特点是:
1.按照农业需要的合理分工设计惠农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1)商业银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规定,凡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5%以上的商业银行,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2)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它主要包括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联邦土地银行,由农业信用管理局管理。(3)政府农贷机构,包括农民家计局、商业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三个机构。需要说明的是,农民家计局主要是对不能从商业银行借到低利率的青年农民提供适合农业生产周期的借款,这是一种“无追索权贷款”。(4)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小企业管理局,专门向不能从其他正常渠道获得充足资金的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2.政府为信用社提供持续的正向激励措施。美国以法律形式规定对信用社的优惠政策:免征各种税赋;建立信用社存款保险;信用社不缴存款准备金;信用社可以参照市场利率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
3.多层次的保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农作物保险业务。美国农业保险运行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国性险种条款的制定,风险的控制,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等;第二层次为有经营农险资格的私营保险公司,它们与风险管理局签订协议,并承诺执行风险管理局的各项规定;第三层次为农作物保险的代理人和查勘核损人,美国农作物保险主要通过代理人销售,他们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
(三)“4+1”国家控制型的法国模式
法国是欧洲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大众银行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等农业信贷机构及法国的农业保险(即“4+1”模式)都为农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其中贡献最大的是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系统。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1.农村金融体系属于典型的国家控制型金融模式。目前,法国农村金融形成了由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大众银行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组成的农村金融体系。该体系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并运行的,同时还要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因此,它属于典型的国家控制型金融模式。
2.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上官下民”的组织体系来构建。法国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信贷银行系统是一个典型的半官半民性质的金融组织,由地方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地区(省)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和中央农业信贷银行三个层次组成。该体系是在民间信用合作组织基础上由上而下逐步建立起来的。这种体制的优点是便于管理,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与国家政策结合得很紧,甚至可以说是为政府政策服务的。其缺点是各级信贷互助银行独立性较小,受政府干预大,经营效益较差,国家财政补贴较大。
3.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必要的干预并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法国农民为保障自己的经济安全,发起并设立了地方互助保险公司以应对火灾、冰雹、牲畜死亡等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政府则负责对商业保险所无法承保的巨灾风险(如农业自然灾害)进行必要的干预。1980年以后,法国在大学和有关部门逐渐出现了专门从事农业风险科学研究的机构,政府投入巨资资助研究。
(四)“5+1”分类对口型的墨西哥模式
墨西哥支持农村发展的金融机构比较齐全,包括国家农业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国家外贸银行、全国金融公司及农业保险机构(即“5+1”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1.将不同情况的农户进行分类并安排相应的机构提供对口的金融服务。墨西哥根据农户的不同情况,分别由不同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如现代化大农场的资金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国家外贸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具有一定的生产潜力的中等农场或农产的资金主要靠国家农业银行提供优惠贷款;那些生产落后、不能获得正常银行贷款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农户主要靠政府通过专门的基金会提供的低息或无息贷款来发展生产、保障生活。
2.农业保险中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共存,国家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墨西哥农业保险公司的最初资本金由财政部提供。国家财政还提供该公司费用的25%以示支持,并对整个农业保险给予政策性免税。墨西哥还有其他4家商业保险公司经营部分农业保险业务,该农险业务向国有农业保险公司分保,并可经墨西哥农业保险公司从政府获得30%的保费补贴。农业保险的推广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一些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采取强制措施。
(五)“6+1”领头银行型的印度模式
印度农村金融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鲜明的多层次性,各金融机构之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这一金融体系构成了“6+1”领头银行型模式,即印度储备银行、印度商业银行、农业信贷协会、地区农村银行、土地发展银行、国家农业农村开发银行、存款保险和信贷保险公司。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1.用“领头银行”计划的制度安排确保金融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在农村金融发展中,印度推行“领头银行”计划,就是在一个地区,必须有一家领头银行负责该地区的发展开发工作,该银行必须向国家规定的优先发展的行业(如农业)提供金融支持。
2.用法律的形式确保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印度政府在《印度储备银行法案》、《银行国有化法案》、《地区农村银行法案》等有关法律中,都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机构网点提出了一定要求。如《银行国有化法案》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农村设立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将其放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发展。印度储备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1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在今天的印度,平均每2万个农户就有1家农村金融机构为之服务。
3.用中央银行的特殊职能确保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印度储备银行确定了“优先发展行业贷款”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将全部贷款的40%投向包括农业、中小企业、出口等国家优先发展行业,其中贷款的18%必须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差额部分的资金以低于市场利率的资金价格存放到国家农业农村发展银行,由该银行对地区农村银行进行再融资,也可购买印度农业农村发展银行的债券。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4.印度的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了保险在分散农业经营中风险的重要作用。印度的农业保险实行自愿保险与有条件的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进行生产性贷款的那些农户必须参加相关农业保险,其他的保险如牲畜保险,实行自愿原则,由农户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是否参加。另外,印度最近开始开办经济作物保险,更多种类的农作物被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
二、国外农业发展金融支持的主要经验及启示
(一)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因地制宜地设计了不同的金融支农发展模式。农业最发达的美国针对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国力富强的国情,从需求的角度设计“4+1”模式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农村市场的需要;日本根据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经济发达的国情,发挥团队作用,以合作金融为依托设计“2+1”模式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墨西哥农村经济存在二元结构,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公共信贷资金不足,将农户进行分类并安排相应的机构(“5+1”模式)提供对口金融服务;印度根据人多地少经济落后的国情,采用“6+1”领头银行模式扶持农业发展。
中国大陆具有东亚小农社会的典型特征,工业化开展较迟,劳动力转移速度较慢,农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商品经济发育不足,农户规模太小以及人多地少等现状。在欧美,“村”的形式已经不存在了,中国绝大部分人口还住在村里。城市化速度再快,在未来几代人的时间里,这种局面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不能照搬欧美模式,而应更多地借鉴日、印等东亚模式。
(二)用立法手段保障农村金融对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早在19世纪,法国政府就颁布了《土地银行法》,着手建立农业信贷体系,试图通过建立农村金融制度来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帮助农民提高收入。美国根据《农业信贷法》建立了一个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日本也颁布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等,而印度的立法规定得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如在《印度储备银行法案》等立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1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必须将全部贷款的18%必须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无论是美、日、法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还是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都用立法手段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发展应承担的责任。
(三)政府提供持续的正向激励措施扶持农村金融机构
由于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农业生产吸引资金的能力较弱,农村金融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采取持续的正向的激励措施就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如美国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实行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措施;日本政府向农协组合增拨财政资金;法国政府实行的优先支持、贴息政策;墨西哥实行的低息、无息贷款政策;印度对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了利率补贴计划,规定了商业银行农村信贷的差别利率。这些措施的实行,既是对农业的支持,也是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的激励。
(四)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宽松优惠的贷款条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金融是国家引导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繁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农村摆脱贫困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政府有必要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扶持它的发展。而农村金融机构在得到政府的扶持政策之后,又将优惠的信贷支持政策服务于农村领域。如美国商品信贷公司为支持农产品价格提供无追索权的贷款和补贴补偿等;日本的农协系统不以盈利为目的、贷款不要担保等;墨西哥对贫困地区或贫困农户实行低息或无息贷款来发展生产、保障生活;印度的《地区农村银行法案》明文规定,地区农村银行经营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到目前为止所忽视的那部分人的特殊需要”。
(五)通过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美、法、日的“4+1”或“2+1”模式,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墨、印的“5+1”或“6+1”模式,这个“广就是农业保险,也就是说,各国都无一例外地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这些国家的农业保险为农业发展的自然、经济、社会三大风险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功能,是各国政府扶持农业的重要政策,并且通过法律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保障。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不足和缺陷
(一)不恰当的农村金融功能定位导致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四大“短板”的金融抑制
“短板”之一: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不为农户发放贷款。长期以来,农业发展银行只局限对粮、棉、油等收购企业发放收购贷款,而无权对农户发放贷款,将本来具有政策性扶持的农户贷款由企业性质的农村信用社承担,政策性的农业发展银行曾变成了纯粹的“收购银行”。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虽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但受其信贷资金来源的限制,支农作用不明显。
“短板”之二:商业性银行——农业银行名不副实。现在的农业银行在转轨过程中过分追求商业性目标,特别是在实行股份制改造以后,效益最大化似乎变得天经地义,也更加有理由偏离“三农”方向。
“短板”之三: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比例缺乏刚性约束。农村信用社虽然承担着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职能,但这种职能只停留在弹性的倡导上,还没有上升到刚性的约束。作为金融企业,逐利性更是一种内在的商业需要,当弹性的政策性金融职能与刚性的逐利性内在需求发生冲突时,信用社会毫无疑问地舍弹性职能而取刚性需要,最终导致信贷资金流向非农领域。
“短板”之四:“劣币驱逐良币”——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正规金融机构具有挤出效应。在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劣币)由于具有投向自由、借贷期限灵活、贷款手续简便等特点,更容易为农产所接受。在正规金融组织(良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它已经成为农户借款的主体,也已经开始填补由正规金融留下的信贷市场空间。据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在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民间借贷占65.9%,其他占1.24%。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
(二)不合理的金融支农体系的网点收缩导致部分乡村出现金融服务“盲区”
根据产权安排和收益冲销理论(埃格特森,1990),金融机构将网点大幅减少,收缩了放贷权限,已逐渐淡出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领域。如湖南省永州市农行营业网点在全市188个乡镇中设有机构的只占34.6%;农村信用社也实行撤并,对1300多个农村信用代办站进行撤销,部分乡村出现了金融服务盲区。在撤并的网点中,基本上属于偏远的农村和山区的机构,当地居民因无法得到便捷的存取款和结算服务而极为不满。如安徽省石台县横渡镇兰关村曾是乡政府所在地,由于撤乡并镇,信用社也跟着撤销,当地居民办理存、贷、汇业务要跑到15公里以外的乡镇,用卡业务则要到县城办理,加重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和融资困难,为此先后发生两次村民群体上访事件。此类现象,并非个案,许多欠发达地区均有类似情况。而印度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1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的做法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失衡的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矛盾造成供给总量不足,导致农村信贷资源的严重“贫血”
从欠发达地区的现状看,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演化成为上级行的“吸储器”,加之基层邮政储蓄银行只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血液)被大量抽走,出现了农村资金的“抽血机”效应——本地资金异地化。据统计,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所吸收的存款有近60%属农村存款。本来就“贫血”的农村,在邮政储蓄“抽血机”的效应下变得更是犹如雪上加霜。这与印度“贷款的18%必须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的规定相去甚远。
(四)缺失的农业保险支农功能难以满足农业分散风险的需要
我国农村保险业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国外由政府主导、各种金融机构参与的农业保险体系在我国还未建立,农业生产的风险很难分散。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多年来对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一直不足,农业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各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合理界定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减少供给型金融抑制
借鉴美国的需求功能型、墨西哥的对口支持型、印度的领头银行计划等经验,我国应合理界定金融机构的支农定位:一是农发行定位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扶持重点地区和行业等方面发挥作用,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中重要的基础性力量。二是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地区的投入,如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县级以下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三农”的比例。三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农村信用社真正发挥地处农村、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在防范风险条件下,简化贷款手续,加强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四是完善邮政储蓄制度,建立资金回流机制。五是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积极培育和发展如村镇银行等小额贷款组织。六是推进农业保险进程。
(二)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干预
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就必须将微观、直接的干预上升为宏观、间接的管理,使金融机构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免损害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
(三)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放开对民间金融的过度管制
农村经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大多具有规模小、时间短、频率高的特点,正规金融机构很难满足这类资金的需要。而民间金融具有设立方便、资金使用灵活、服务于民间等特点,应该成为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
(四)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采取持续的正向激励支农政策
从国际经验看,各国农村金融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建议我国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一,继续向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提供支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的资金支持。第二,为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适当剥离一部分不良贷款,减轻财务负担。第三,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利息补贴等,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第四,拓展农贷风险补偿渠道,建立农业投入的补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