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发行贷款利息怎么计算每一天的利息,
先算月息 除以30天就是日息了 比如说你贷款10万 利息是0.005 月息就是500 除以30就是16块多点
⑵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同中国关系
中国1980年正式加入农发基金,一直与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1996年以来,中国一直担任农发基金执董(2005年任副执董)。
1979年7月,中国代表团利用在罗马参加《世界农村改革和乡村发展大会》的机会,与农发基金官员进行接触,开始了双方的合作往来。1979年冬季,中国代表团在参加粮农组织大会的同时,与农发基金官员协商入会事宜,后于1980年正式加入农发基金,并承诺认捐。1980年下半年,中国提出“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的申请,与农发基金开始了实质性的合作。
随着业务的发展,双方的高层官员互访也日趋频繁。农发基金的前三任总裁:阿尔苏丹、苏德里、雅泽利都曾先后访华,并会见了中国领导人;中国家领导人访问意大利时,也都会见了当时在任的总裁等高层官员,为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做了大量工作。
中国自1980年加入农发基金以来,已累计向农发基金认捐3033.85万美元,其中:初始认捐60万美元和6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补充资金认捐130万美元;第二期补充资金认捐180万美元;第三期补充资金认捐800万美元;第四期补充资金认捐850万美元;第五期补充资金认捐1000万美元。
作为第III类成员国,中国在与农发基金合作早期时间内曾交替使用过高度优惠贷款和中度优惠贷款。自1987年以后,农发基金一直向中国提供高度优惠贷款。到1990为止,农发基金共向中国提供了16笔优惠贷款,协议贷款额4亿美元。农发基金贷款项目覆盖了中国的17个省(市、自治区)的150个贫困县(市),约有900万贫困农民直接受益。
⑶ 今年国家农发行贷款利率是多少
现在国家基准利率 1年期的是4.35% 2-5年期的是4.75% 5年以上的是4.90%
⑷ 什么是农业发展基金
一、农发基金的成立
七十年代初,世界不少地区农业欠收,出现"粮食危机"。在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推动下,联合国于1974年11月在罗马召开了世界粮食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以便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开发,尤其是粮食生产提供资金。
联合国《关于建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协定》于1977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农发基金于1977年12月成立,并从1978年1月1日起开始其业务活动,现已发展成为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的三大机构之一。
农发基金现有162个成员国,这些国家共分为三个类别,即I类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共21个;II类国家-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共12个国家;III类国家-发展中国家,共129个国家。
农发基金的宗旨是"筹集资金,以优惠条件提供给发展中的成员国,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的食物营养,逐步消除农村贫困现象"。农发基金是为发展中国家的扶贫和农业开发提供资金服务的一个国际金融机构。
在增加粮食生产方面,有短期项目、长期项目和政策支持项目。①短期项目主要是通过改良土地、改进排灌、改良品种、改进农作制度和管理水平来提高作物产量。②长期项目主要是通过兴修水利、垦荒和移民等手段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③政策支持项目主要是协助政府解决在土地、物价、信贷、市场、补贴等农业政策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
在消除贫困方面,农发基金主要强调贷款项目要直接用于经济条件差的个体农户和乡村妇女,而不能用于国营企业或为私人资本赢利。
二、资金来源与筹措
农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①创始基金;②成员国补充捐款;③非成员国和来自其他方面的特别捐款;④农发基金的投资收益。
农发基金资金的筹措由三个类别的国家协商提出认捐总额。I、II类成员国是农发基金的主要捐助国;III类成员国是农发基金的主要受援对象,但也根据自愿的原则捐助部分资金。农发基金每3-5年进行一次资金补充,到目前为止,共进行了五次补充资金认捐,累计总额达41亿个特别提款权(包括创始基金)。
三、资金的使用∶分赠款和贷款两种
赠款用于技术援助,不超过年度工作计划的7.5%。
贷款分为三类,即∶
高度优惠贷款,每年收取0.75%的服务费(1994年以前收取1%),贷款期40年(1994年以前为50年),含宽限期10年。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超过805美元的国家均可使用此类贷款;
中度优惠贷款,年利率相当于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浮动利率的50%(现为3.54%),贷款期20年,含宽限期5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806-1305美元之间的国家适用此类贷款;
普通贷款,年利率相当于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浮动利率的100%(现为7.07%),贷款期15-18年,含宽限期3年,适用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306美元以上的发展中国家。
贷款项目涉及农业开发、乡村发展、信贷、灌溉、畜牧、渔业、移民定居、农产品储存、加工和销售、科研推广培训等九个领域,近来又强调对农村贫困妇女进行扶持。
四、组织机构
农发基金的组织机构包括∶管理大会;执行局;秘书处(总裁及其工作人员)。
⒈管理大会(管理理事会)
农发基金的管理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为农发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国各派一名理事和一名候补理事;理事有投票权,候补理事只有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管理大会每年召开一届年会,审议上年度的工作报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资金补充认捐、选举新总裁、修订贷款政策和贷款条件等。我国政府一直派较高级别的代表团出席其历届管理大会。
⒉执行局
农发基金执行局由18个董事成员国组成,在管理大会年会上选出,任期三年,每年改选三分之一。执行局经管理大会授权,主持农发基金的日常业务活动。执行局主席由农发基金总裁兼任,但无表决权。执行局一般在每年的4月、9月、12月份召开会议审批贷款和赠款项目及有关政策事项。
⒊秘书处
秘书处由总裁和下设的资源策略部、项目管理部、管理和人事服务部等组成。总裁是农发基金的法定代表和行政首长,任期4年,只可连任一届。总裁任命一名副总裁和三名助理总裁,并领导全体工作人员,主持日常事务。农发基金现任总裁为瑞典人鲍格(Lennart Bage)。前三任总裁分别为科威特人阿尔苏丹(Fawzi Al-Sultan),沙特阿拉伯人阿尔苏德里(Abdel Muhsin Al-Sudeary)和阿尔及利亚人雅泽利(Idriss Jazairy)。
农发基金共有265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人员111人,来自49个成员国。中国有2人在农发基金秘书处工作。
为避免机构庞大和占用过多的资金,农发基金注重利用其它联合国机构(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项目服务办公室、粮农组织、联合国发展支持与管理服务部、世界银行等)为其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进行项目准备和监测评价、贷款管理等事宜。
五、农发基金援华项目原则
1989年10月27日,农发基金确定的对华贷款策略包括以下八点∶
⑴边陲贫困集中地区应予优先考虑,
⑵强调帮助贫困农户进行集体开发活动,
⑶特别注意加强农户组织和其它形式组织的参与,
⑷鼓励使用新型适用技术,
⑸鼓励机构创新以帮助边远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投入物、信贷和支持服务,
⑹支持市场销售以提高贫困农户的现金收入,
⑺向由受益对象自己管理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提供资助,
⑻强调经营多样化,以纠正过去只侧重粮食生产的做法。
根据农发基金在世界各地执行项目的经验和教训,又增加如下八点∶
⑼确定受益对象方法的可行性,
⑽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⑾重视粮食安全和温饱问题,
⑿根据项目活动规定贷款限额,
⒀借贷机构和村委会应得到加强,以帮助贷款的发放和有效运用,
⒁在连片种植试验能更好地利用土地和水资源的基础上,鼓励连片开发,
⒂支持推广、技能培训和当地机构的发展,
⒃项目区应适当缩小,以便更有效地确定受益对象和利于项目实施。
六、我国与农发基金的合作
1979年7月,中国代表团利用在罗马参加《世界农村改革和乡村发展大会》的机会,与农发基金官员进行接触,开始了双方的合作往来。
1979年冬季,中国代表团在参加粮农组织大会的同时,与农发基金官员协商入会事宜,后于1980年正式加入农发基金,并承诺认捐。1980年下半年,中国提出"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的申请,与农发基金开始了实质性的合作。
随着业务的发展,双方的高层官员互访也日趋频繁。农发基金的前三任总裁:阿尔苏丹、苏德里、雅泽利都曾先后访华,并会见了我国领导人;我国家领导人访问意大利时,也都会见了当时在任的总裁等高层官员,为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做了大量工作。
我国自1980年加入农发基金以来,已累计向农发基金认捐3033.85万美元,其中:初始认捐60万美元和6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补充资金认捐130万美元;第二期补充资金认捐180万美元;第三期补充资金认捐800万美元;第四期补充资金认捐850万美元;第五期补充资金认捐1000万美元。
作为第III类成员国,中国在与农发基金合作早期时间内曾交替使用过高度优惠贷款和中度优惠贷款。自1987年以后,农发基金一直向中国提供高度优惠贷款。到目前为止,农发基金共向我国提供了16笔优惠贷款,协议贷款额4亿美元。农发基金贷款项目覆盖了我国的17个省(市、自治区)的150个贫困县(市),约有900万贫困农民直接受益。
⑸ 农发行贷款140000元20年分期还款本息怎样计算利率4,459%
本息和=(1+2+3+······+19+20)×0.04459+20(万元)
⑹ 农发行贷款利率是多少,商业银行现在是八厘七!!
基准利率,年利率5.31% ,除以12为0.4425,也就是四厘四
⑺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资金
农发基金主要为发展中国家的扶贫和农业开发提供优惠资金支持,帮助各国改善粮食安全状况,促进实现千年发展目标。1978年至2011年底,农发基金累计向发展中国家贫困地区投资129.45亿美元,支持892个项目,惠及3.3亿农村贫困人口。
赠款用于技术援助,不超过年度工作计划的7.5%。贷款分为三类,即∶
高度优惠贷款,每年收取0.75%的服务费(1994年以前收取1%),贷款期40年(1994年以前为50年),含宽限期10年。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超过805美元的国家均可使用此类贷款;
中度优惠贷款,年利率相当于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浮动利率的50%(现为3.54%),贷款期20年,含宽限期5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806-1305美元之间的国家适用此类贷款;
普通贷款,年利率相当于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浮动利率的100%(现为7.07%),贷款期15-18年,含宽限期3年,适用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306美元以上的发展中国家。
贷款项目涉及农业开发、乡村发展、信贷、灌溉、畜牧、渔业、移民定居、农产品储存、加工和销售、科研推广培训等九个领域,同时强调对农村贫困妇女进行扶持。 通过低息贷款和赠款,农发基金与政府合作开发和财务规划和项目,使农村穷人克服贫困。自1978年开业以来,农发基金投入了149亿美元954年项目和计划,已达到约4.3亿贫穷的农村人。
在受援国政府和其他融资来源,包括项目参与者,贡献了130亿美元,和多边、双边和其它捐助机构提供的约100亿美元共同投资。这是一个总投资约230亿美元。
农发基金解决贫困不仅作为一个银行,也作为一个倡导农村贫困人口。其多边基础提供了一种自然的全球平台,讨论重要的政策问题,影响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和关注农村发展的核心作用满足千禧年发展目标。
2013年,国际农业发展基金(FIDA)驻布隆迪新任代表Hamed Haidara向媒体表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将向布隆迪提供更多支持,金额由过去的1.5亿美元,增加到3亿美元。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在布隆迪有4大项目,主要涉及畜牧业、农业等领域的重建以及农村年轻人就业。
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在的贷款利率政策是什么
以下是我找到的利率规定,暂时没有找到更新的。
中文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率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形式: 部门规章
类别: 经济法 金融 银行
原文文件
原文文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率规定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率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5)38号文《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率问题的批复》精神,现将我行有关利率规定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存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各档次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率
(一)粮棉油专项储备贷款和其他储备贷款及粮棉收购贷款仍实行优惠利率,即年利率10.08%。
(二)粮棉油调销和加工企业贷款按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即年利率10.98%。
(三)粮棉企业其他流动资金贷款执行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即年利率10.98%。
(四)粮棉油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贷款和科技贷款按现行技改贷款利率执行,即年利率11.7%。
(五)农林牧水基本建设及技改贷款分别按现行的基建和技改贷款利率执行,即:基本建设贷款1年期以内(含1年期)年利率11.7%;1年期以上至3年期(含3年期)年利率12.96%;3年以上至5年(含5年期)年利率14.58%;5年期以上年利率14.76%。技改贷款年利率11.7%。
(六)农业综合开发贷款1年期(含1年)年利率11.7%;1年以上至3年(含3年期)年利率12.96%;3年以上至5年(含5年期)年利率14.58%。
(七)扶贫专项贴息贷款仍执行年利率2.88%。
(八)扶贫贷款(指贫困县县办工业贷款、老少边穷地区贷款、边境贫困农场扶贫贷款)执行年利率8.4%。
(九)林业贴息、治沙贴息贷款按年利率10.98%执行。
(十)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业银行之间资金往来清算利率双方暂按年利率10.98%计算。其他同业往来利率由各分行协商确定。
(十一)系统内资金往来利率
系统内资金往来利率总行不加利差,暂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执行,即1年期年利率10.98%,6个月期年利率10.71%,3个月期年利率10.44%,20天期年利率10.26%。
(十二)关于加收利息的规定
对逾期贷款和被挤占挪用贷款,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加息幅度分别是:逾期贷款为20%,被挤占挪用的贷款为50%,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被挤占挪用,可择其重,不能并处。
逾期贷款期限的划分,以贷款合同规定期限为依据,贷款到期后,银行同意展期的,贷款期限累计计算。银行不同意展期的,按逾期处理,从贷款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十三)加收利息的范围
1.粮棉油国家定购、专项储备、特种储备及其调销贷款逾期部分原则上不加收利息。
2.粮棉油议价收购、加工企业、贸易公司以及多种经营贷款逾期部分,按逾期贷款加收利息。
3.对挤占挪用的贷款按加收利息规定执行。
4.发放的其他贷款逾期部分均按加收利息规定执行。
(十四)改变贷款计算办法
根据人民银行银传(1994)121号文《关于调整人民银行再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的通知》规定,从1995年1月1日为界,利率调整以后发放的各项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今后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按合同利率计息。调整日以前已发放的各项贷款仍按原规定的利率计息,合同期满后,改按当日挂牌公告的贷款利率执行。
三、本规定从1995年3月21日起执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率问题的批复(1995年2月18日 银复〔1995〕38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你行农发行字(1994)18号文《关于利率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粮、棉、油专项储备贷款和其他储备贷款以及粮、棉、油收购贷款仍实行优惠利率,即年利率10.08%。
二、粮、棉、油调销和加工企业贷款按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即年利率10.98%。粮棉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贷款和科技贷款按现行技改贷款利率执行。
三、原则同意你行农发行字(1994)18号文第五条至第十二条的内容。
四、利率调整时间为1995年1月1日,调整后的各项贷款利率的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银传〔1994〕12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日期
颁布日期: 1995-03-21
实施日期: 1995-03-21
现行效力: 有效
分类号: D922.281
主题词和关键词: 信贷管理 利息率 银行法
⑼ 国家对国际农业项目合作什么鼓励政策
国家对农业支持很大,有很多资金支持。如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农业支撑资金
国际合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