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土地如何抵押贷款,一亩地能抵御多少钱
先计算你一亩土地的使用价值,一般还会被银行打折。土地有一年到十年的承包或流转使用权年限。一亩地一年的使用价值乘以亩数及年数,再乘以0.5-0.7的系数农村土地不是商品用地,还是种地,关键现在有几个喜欢种地的,单纯的种地你是找不到人的,所以农村耕地实际价值根本不行,种地就制约着抵押。
⑵ 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一亩能贷款多少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用于贷款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农村自建房和土地都不用于贷款,因为没有经济生长值。另外: 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行可优先办理。借款人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借款人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参加农业保险的。
(二)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
(三)用于农业生产机具、运输工具和生产设施配套;
(四)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或基础设施投入在30万元以上;
⑶ 农村土地荒地承包后抵押需要哪些流程
土地抵押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稀土高新区土地融资抵押登记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建成区、希望园区、滨河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融资抵押登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融资抵押登记是指借款人在不转移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下,以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为担保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行为。
第四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土地融资抵押登记条件:
1、委托的评估机构要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2、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已进行土地登记,并未被法院查封;
3、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
4、地上房产等权属材料齐全;
5、抵押权人具有融资担保的业务,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34号)文件的规定;
6、储备土地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储备机构要列入国土资源厅的资质名录,抵押贷款条件要符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要求。
第六条 土地融资抵押登记程序:
1、企业申请。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融资抵押企业或个人,向高新区国土局提出土地融资抵押登记申请。
2、组卷审批。高新区国土局经办人负责初审,收集有关材料进行组卷,逐级审批。
3、登记发证。高新区国土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融资抵押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
2、双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土地估价报告或价值确认书;
6、抵押合同;
7、借款合同;
8、土地证原件(含宗地图)及复印件;
9、地上构建物一并抵押的,需出具地上构建物权属证明材料;
10、储备土地办理抵押登记的,还需要提供融资规模控制卡,并附融资银行的审核意见;土地储备机构纳入名录的批准文件;出具承诺函,明确贷款用途,不得用于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1、权属有争议的;
2、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3、认定为闲置土地的;
4、“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类保障房用地;
5、土地评估价值严重背离市场真实价值的;
6、商业或住宅用地项目已经办理预售的;
7、以部分土地申请土地抵押登记的。
第九条 经审核符合土地抵押登记条件的,高新区国土局应于受理登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融资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 抵押人应以整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不得分割宗地。同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按时间顺序设立多个抵押权。已经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将已经设立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或抵押期届满要求注销抵押登记的,必须由抵押权人出具债务履行完毕申请注销土地他项权证的申请后,依法办理他项权证的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解除后20个工作日内,抵押双方应持国有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到高新区国土局办理他项权证的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国有划拨土地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第十四条 对已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满一年的,不再重新评估,可以以当时出让价格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土地估价过程中,必须遵循《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严格执行执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开展土地估价。对在土地估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低价高估等行为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要严肃处理,并纳入土地估价诚信黑名单中,限制其在包头稀土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土地估价工作。
第十六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持有人对其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融资抵押登记的,一经发现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办理国有土地融资抵押登记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国有土地抵押融资登记资料,对失职、渎职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⑷ 农村土地怎么贷款
在农村,最多的就是土地。现在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留下老一辈的在家种地。但是他们也种不了多少,导致大片的土地没得到利用价值。这时候有些农民朋友就会想利用土地贷款做生意,那么农村土地能贷款吗?一般能贷多少?
一、农村土地能贷款吗?
农村土地不可以贷款。但是土地确权完成之后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可以贷款。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二、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2、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3、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等证件;
4、依法经营,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5、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进行处置。
三、农村土地抵押贷款需要注意事项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因为农业经营风险和波动性比较大,所以贷款期限都比较短。一般来说,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期限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5-10年及以上的个别地区也有,但很少。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一般在其所评估(包括地上附着物)认定价值的50%-80%之间,各地规定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
通过以上理解,土地经营权证可以贷款,但有一定的条件,符合要求的农民朋友可以去申请哦!
⑸ 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应该去哪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具备贷款条件的农户。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2、准备并提交材料;
3、接受银行调查审查;
4、银行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5、贷款发放。
⑹ 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一亩能贷款多少具体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
(二)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
(三)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
(四)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60周岁;
(五)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
(七)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另外: 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行可优先办理。借款人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借款人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参加农业保险的。
(二)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
(三)用于农业生产机具、运输工具和生产设施配套;
(四)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或基础设施投入在30万元以上;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贷款行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量和用于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具体金额由贷款行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农业生产项目投入资金的50%,或抵押评估价值的40%,即抵押率最高不超过40%。
贷款期限: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期限确定贷款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中长期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且贷款合同到期日设定,原则上应早于承包经营期限的1年,并已经支付贷款到期日之前的土地流转金。
贷款利率:贷款行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业务时,应充分了解贷款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利率规定,科学合理的确定每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利率,根据借款期限、风险状况等综合确定贷款利率,同时贷款行给予适当优惠。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贷款行申请抵押贷款,需提交下列资料:
1.农户
(1)其配偶须签注同意借款意见(含个人独资类型的农业企业);
(2)借款申请书;
(3)借款人身份、户籍和婚姻状况的证明;
(4)地上附着物经营面积、品种及效益等情况说明;
(5)租金支付期限证明材料;
(6)投资人的投资证明材料;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长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鉴证书;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9)县农委牵头组织的专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