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求复议,我能通过吗
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求复议,你通过的可能性很小。
因为你不能公积金贷款,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
2. 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二、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场所: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三、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受理网点受理——签约——审批——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四、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以下个问题:1、在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时,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2、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需要用现金补足超安置费的,超安置费部分是否可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除需要满足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外,还需经动迁组的书面同意,且所购房屋能够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是属于动迁安置性质的,且房屋转让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类处于限制转让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又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给大家一一详细列出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就不会再有类似的疑问了。
上海发布公积金购买经适房贷款细则,规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请经适房及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实用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第五条(贷款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除按现行贷款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贷款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贷款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贷款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贷款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贷款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防范) 贷款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贷款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贷款担保及贷款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贷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 _本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 _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3. 二手房组合贷款,现在公积金需要复议这个流程是什么样的另外,要买上海二手房去哪个平台比较靠谱
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公积金复议,同时需要提供以下备件:
1.公积金缴纳不连续的情况
2.除预审及贷款面签所需备件外,另外需要:
1)社保缴纳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在社保中心拉取);
2)公积金缴纳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拉取);
3)公积金补缴清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补缴公积金的有关凭证(公司开取的),单位出具的单位调动证明原件。
注:组合贷款除上述备件外还需提供《家庭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结果》复印件(银行盖章)及交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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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海市公积金复议的地方在哪里啊在哪条路上,知道的告诉我下,谢谢啊
上海公积金贷款复议办理地点: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中山北路283号(平型关路口)
上海公积金贷款复议办理流程:
个人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审核材料并受理——复议审批——业务网点打印复议结果。
上海公积金贷款复议办理时限:
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复议结果。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咨询服务热线:021-62866677
公积金复议的作用就是你原本没有贷款资格,因漏缴、未缴、受理单姓名和身份证不符,没有连续缴纳6个月等导致不能贷款的情况,经过复议后,公积金系统中把你的账户改为正常,从而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5. 上海公积金复议问题
只要你们今年1月到6月之间没有停缴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7月份就能申请贷款的。
与前几年没有关系的。
6.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复议(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心中的蔷薇| 四年级| 2012-02-29 10:17 (一)产证超期(产证发证超过6个月但未超过18个月)该提取复议所提供的材料参照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二)贷款提前结清超期(结清之日起超过3个月)该提取复议所提供的材料参照购房提取与贷款提前结清提取。(三)二次提取指持已有系统提取记录的产证再次办理提取手续的,如需提取可以申请复议。提供的材料参照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四)职工或其配偶公积金债务情况记录有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购房申请提取时,因贷款信息未从中心贷款数据库中注销,使职工因有未结清的公积金债务而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的可以申请复议 。提供的材料参照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五)购买期房尚有部分房款未付清,且职工购房时未申请贷款的。 (六)因中心与银行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足额提取的。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产证发证日期后发生过补缴业务(补缴产证发证日期当月以前所欠的住房公积金),系统确定提取限额时未计入提取额度,打印确认单提取人不确认的可以申请提取复议。
7. 商贷+公积金贷款+复议
1、商贷+公积金贷款+复议:只需要办理个复议就可以了,复议要的材料是:买卖合同,单位证明,补缴清单,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已结婚的话要提供)。
单位证明就是证明属于该单位,没有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原因,补缴的证明。
像这种情况比较正常,复议很容易通过的,这个不用担心。
2、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4、1)复议,在古代君主对某事进行再次的决定。2)、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8. 公积金贷款复议,单位证明上,单位都写什么原因
公积金复议情况说明怎么写?住房公积金的漏缴、未缴、受理单姓名和身份证不符,没有连续缴纳6个月等导致没有贷款资格的。最常见的就是没有连续缴纳6个月的,漏缴最大的原因就是工作调动、跳槽、导致单位没有连续缴纳。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需要需要公积金复议。
申请贷款时最近半年都是连续按月正常汇缴的,如果您贷款前六个月是因为跳槽,与原单位和新单位这个跳空月份都没有劳动关系没有单位补缴的,那么是没法复议的。复议需要补缴金额到账并且正常汇缴一个月才能申请,并由单位出具盖有公章或人事章的证明材料1份(补缴情况说明)。
公积金复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例如:不连续六个月的情况需要提供: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1份、单位出具盖有公章或人事章的证明材料1份)
9. 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公积金缴纳不连续,所需复议材料有哪些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件,房屋房产证(一般需要中介同行,因为房产证会被押在中介处)
希望能帮到你,我最近刚办理过。上面材料是针对只有1-3个月补缴的情况。若超过三个月,听说要提供公积金明细和社保证明。
PS:以上是针对上海地区。
10. 公积金贷款审核没通过怎么办赶紧复议吧!
如果购买房屋需要采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就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审核,如果审核未通过的话可以进行复议。那么在上海公积金贷款复议适用的范围有哪些?而办理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复议
如果购房者在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过程中,因“不连续6个月”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进行复议。
没有连续缴纳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工作调动、跳槽等。比如购房者由于工作变动导致公积金断缴,而之后企业补缴了欠缴的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已正常汇缴,购房者就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那么就可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复议需要的六大要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号;
3、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名下住房信息状况查询单》复印件(由贷款受理机构代为查询);
5、若办理组合贷款,应提供受托银行支行名称;
6、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公积金贷款复议的流程
复议流程:个人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审核材料并受理——复议审批——业务网点打印复议结果。
如果进行复议的话,那么整个购房流程为:看房——签订合同——付定金——查公积金贷款资格——签购房合同——申请公积金复议——贷款通过——审税——过户——出产证。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复议的时限
一般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购房者就能拿到复议结果。这个时候购房者可以直接到网点进行查询,或通过置业担保公司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进行咨询。如果复议通过,购房者就可以等待放款,继续下一步的购房流程。
五、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外营业网点一览表
友情提醒: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客服专线:62866677;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建议在上海购房的朋友如有需求可提前进行咨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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