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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社貸款定價論文

發布時間:2022-08-30 23:44:50

A. 求有關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問題研究的開題報告 急 如有論文 可以加分

農村金融體系問題研究

[摘要]農村金融問題是近些年理論界、政府及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文章從農村金融機構體系、農村金融市場體系、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五個方面全面地分析了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最後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和職能定位,加強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等政策建議。
[關鍵詞]農村金融機構;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生態;普惠制農村金融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農村金融體系不斷地進行著改革。2004年以來,先後有8個金融文件對農村金融改革進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別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號文件及2009年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的農村金融改革部分。
農村金融問題也是理論界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嚴瑞珍、劉淑貞(2003)從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的退出的視角分析農村金融體系的重建,宋艷林、劉小玲(2004)和李鋒(2004)從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重構,周天勇(2004)從「三農」特點人手提出創新農村金融體系,姚翟軍(2006)、李喜梅(2006)基於「金融功能觀」的視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發展邏輯,叢丹陽(2005)、王曉雲(2005)從功能定位與戰略調整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吳曉靈(2006)從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溫鐵軍、姜柏林(2007)從把合作金融還給農民的角度提出重構「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除此之外,杜曉山、焦瑾璞、高偉、韓俊、何廣文、吳曉靈等都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建進行了大量的研究。雖然已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成效,但到目前為止我國農村金融改革仍然滯後、農村金融體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
現行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是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輔助,以郵政儲蓄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為補充。這種機構體系總體來看較合理,但各金融機構在產權關系、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1.農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體制不合理。具體表現為:一方面,省級聯社政企合一的性質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不一致。省級聯社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而具有企業的性質;同時又是省政府的行業管理機構(正廳級單位),故其具有政企的雙重屬性。從現實運行上看,省級聯社的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從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權力對其所有者權力的一種「替代」。就這一點而言,這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級聯社與下級聯社之間關系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股權與控制權的配置相違背。省級聯社與下級聯社的關系主要表現在股權和控制權兩個方面,從股權關系來看,信用社之間是自下而上的持股關系;而從控制權來看,信用社之間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權。這種制度設計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股權與控制權的配置相違背。
二是產權制度不健全。具體表現為:一方面,沒有形成「權、責、利相稱」機制。目前入股農信社的社員,入股的目的要麼是為了得到穩定的股金分紅,要麼是為了得到信用社的優惠貸款,但他們並不關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否真正轉變,而最終風險基本由政府承擔。另一方面,股權結構非農化傾向嚴重。很多地方在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改革中,對股東既沒有身份要求,也沒有社區范圍限定,法人、職工、國家公職人員持有的股份明顯增加,農民被邊緣化。股權結構的非農化易導致農村信用社經營方向的非農化。
三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主要表現為農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共同構架的「三會」制度構成的法人治理結構,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無其「神」。由於許多農村信用社所有權虛置,導致社員代表大會流於形式;由於理事會成員素質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別是企業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貸款問題、理事會議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會很難真正執行其作為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決策監督機構的職能;此外,監事會也沒能真正發揮各項監督作用。
2.中國農業銀行
一是機構大量收縮。自從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農行開始大幅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網點、51%的員工、42%的存款、35%的貸款分布在縣域范圍內,與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不斷增加是背道而馳的。鍾笑寒,湯荔(2005)構建信息模型分析認為,農村金融機構的收縮主要是農業銀行農村機構的收入對農村信貸市場的影響,研究表明:農村信貸市場受到了農村金融機構收縮帶來的負面影響。二是產權主體虛化、法人地位殘缺。國家與農業銀行財產權益缺乏真正的利益關聯,銀行經營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內在動機,政府對經營者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此外,地方政府對農業銀行的人事、業務經營等方面仍有許多行政干預。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一是經營非效益化傾向嚴重。由於經營觀念陳舊,經營意識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預,導致經營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業務運行成本較高。二是經營核算考核機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項經營管理指標設置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需要完善和改變。三是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業務管理機制非科學化,內部管理機制不規范,各項規章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嚴格、不徹底。四是內控非剛性,自我約束力不強。五是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創新、開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現代信息技術支撐。
4.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一是股權結構單一,公司治理結構很難發揮應有的效能。雖然郵政儲蓄銀行已經成立,但是郵政儲蓄銀行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全資所有。現代公司治理結構是建立在股權透明和股權多元化基礎之上的,而股權結構過於單一將會影響董事會、監事會職能作用的發揮。二是風險管理缺失,表現為風險管理的理念還不到位,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重視不夠,缺乏實施不同業務、不同地區之間的差異化管理;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後,風險管理所需要的大量業務信息缺失。三是人員素質還偏低。據調查,某市郵儲銀行共有員工667

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共有238名(佔比35.6%),具有中級職稱僅12名(佔比1.8%),這兩項佔比遠低於其它各大商業銀行。
5.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一是數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國已有118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業,然而這一數量與農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還顯得有些不足。二是結算渠道不暢。比如目前絕大多數村鎮銀行的結算渠道不是直接與當地人民銀行對接,而是通過其他的金融機構代理,勢必給人民銀行監測其資金流動帶來困難,也無法控制其流動性風險。三是經營人才匱乏。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由於規模小,工作環境欠佳,難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存在缺陷
現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以農村信貸市場為主,同時還包括規模較小的農村資本市場和農業保險市場。
1.農村信貸市場
一是農村信用社形成壟斷,農村信貸市場缺乏競爭。由於近些年國有商業銀行的大規模機構收縮,農村信用社逐漸成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主體,在農村信貸市場中占據了壟斷地位。如果將「三農」貸款局限於農業、鄉鎮及收購貸款三類,據統計2005年農信社貸款佔50.96%,農發行佔27.84%,農行佔12.97%;其中,農信社貸款占所有農業貸款的8l.78%,鄉鎮貸款的58.52%;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占農戶正式渠道貸款的71.8%。農村信用社壟斷的形成並非農村信貸市場各利益主體激烈競爭的結果,而是由於國有商業銀行紛紛退出農村市場的結果。
二是貸款利率定價不合理。具體表現如下:第一,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上限還存在,而在農村地區的商業銀行則已經取消了貸款利率上限,這樣就存在政策歧視問題,也與市場經濟原則不相符合。第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還受到嚴格管制,從而缺乏實行風險定價的機會。
2.農村資本市場
農村資本市場發展滯後。具體表現為農業板塊上市公司占整個市場的比重大大落後於農業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國農業的國內生產總值為2.48萬億元,佔全國C,DP的比例為11.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國農、林、牧、漁業上市公司的總市值僅為740億元,佔A股市場10.4萬億元市值的比重僅為0.71%。很顯然,資本市場對農業發展的貢獻度遠遠低於農業發展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程度,從而說明資本市場沒有給農業的發展提供足夠的支持。
3.農業保險市場
農業保險市場發展緩慢,其主要表現在農業風險日趨嚴重而農業風險保障卻在減少。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額年平均達1747億元,近年來自然災害損失更是呈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甚至高達2042.1億元。然而由於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發生的概率高,損失巨大而且覆蓋面廣,因此,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也相對更高,追逐利潤的天性使得作為商業公司的保險公司不願過多涉足農村保險。據統計,農業保險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約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農業保險賠償金額從1992年的8.1億元下降到2004年的3.0億元。雖然近些年,隨著中央政府及社會各界對農業保險關注度的不斷提升,加之以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為主要內容的政府大力支持,農業保險承保面、保費收入及保險賠償金額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與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業保險的潛在需求相比還有些不足。

(三)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
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主要表現為服務范圍過窄、總量不足、品種有限、結構不合理。比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雖然近些年業務品種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專注於糧棉油流通領域的政策性貸款;農村信用社的業務基本還停留在中國傳統銀行業的存、貸、匯三種基本業務上,近些年銀行業發展的新興業務基本上沒有開展;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嚴重,據楊兆廷(2009)測算,從1998~2006年我國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從5397.50億元增加到13002.03億元,且仍然還有不斷增大的趨勢。

(四)農村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備
目前,我國雖然己經初步建立起一個分工負責、相對獨立的金融監管體系,但從審慎性風險監管和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至少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首先,風險主體缺位,難以實現監管的全面有效。其次,農村金融監管目標錯位,使得外部監管職能難以發揮應有作用。再次,監管理念落後,監管內容陳舊,監管效率低下。我國農村金融監管理念基本上還停留在機構設立、業務審批和合規性檢查階段,而非現代意義上的金融監管。比如現有的農村金融監管組織體系對農村信用社日常經營活動的風險和合規性監管不夠。最後,監管法規標准、監管方式和技術手段不適應市場監管要求。

(五)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欠佳
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律建設不完善,對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懲罰機制;二是有關農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不高,而且收費高,「三農」融資成本高,比如客戶在辦理房地產抵押時,有關地產評估和登記的費用達2%~6%。而且金融機構在處置抵押資產時,各項費用也很高;三是農村徵信體系建設嚴重滯後,社會信用服務的市場化程度較低。

三、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來只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讓所有的農村金融機構開展的支農業務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稅收等各種優惠政策,並逐步建立普惠制農村金融。普惠制農村金融的構建主要是基於以下理由:由於農村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農村金融需求數額較小、層次較多和農業風險性較高等特點,導致了以效益為生命的農村金融機構的有效金融供給不足;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這樣的思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財政實力的不斷增強,出於解決「三農」問題和糧食安全戰略考慮,加大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支持是當前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而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所以當前為了大力發展農村金融、不斷增加農村金融的有效供給,應該逐步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

(二)加快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和職能定位
第一,繼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改變現在僵化的信貸管理體制,其省級機構應合理向下級機構授權授信,發揮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融資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農業發展銀行的經營機制並擴大其業務范圍。農業發展銀行在確保政策性農副產品收購的同時,還應增加對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科研開發與科技推廣的資金投入。第三,改善農村信用社的現行管理體制、健全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繼續發揮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支農主力軍的作用,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不動搖,重點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和專業戶、專 業村的發展。第四,加強郵政儲蓄銀行的風險管理、完善內控機制、努力提高員工素質,並擴大其業務范圍。郵政儲蓄銀行在試點小額貸款成功的基礎上,逐步開展抵押貸款、保證貸款等業務。第五,加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試點力度並盡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第一,盡快出台推動農業企業步入上市進程的政策。根據「國九條」和「非公36條」的精神,農業主管部門和農業大省的政府部門要出台扶持農業企業上市政策,使企業盡快做大做強,從而帶動一批相關企業的發展。第二,發展農業產業投資基金。投資基金具有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優勢,能較好地滿足創業企業早期的資金需要,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領域和基礎設施領域,我國的風險和產業投資基金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但農業產業往往伴隨著較大的自然風險,對民間資本吸引力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發展民間資本與政府共同參與的農業產業投資基金。

(四)加快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
鑒於農業保險成本高、風險大、收益差,為推進農業政策保險的起步,可以通過政府的適當補貼和政策優惠,吸引和鼓勵社會各方力量投資設立農業保險機構。建議中央財政出資建立中央級農業救災保險基金;探索將農村財產險、壽險和農業生產的政策性保險合並經營,用財產險和壽險的盈餘,適當補貼生產保險的不足,實現險種的搭配互補;鼓勵地方政府、農業大企業、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個人各出一點資金,各級政府補一點資金的辦法辦保險;對經辦農業政策性保險的保險機構適當減免所得稅;對農業政策性保險實施再保險。在發展政策性保險業務的同時,同樣通過一定的稅收優惠,鼓勵發展投資主體多渠道、經營主體多樣化的農業保險機構,並鼓勵引入外資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業務。

(五)加強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
具體可以在農村金融信貸產品、農村存款業務及農村金融服務方式上實施創新。例如農村金融信貸品種可以進行如下創新。農業銀行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舉辦「企業+協會+基地+農戶」的「訂單農業」貸款,創辦票據貼現、項目融資、科研貸款、訂單貸款等;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公共事業貸款上,創辦「信用共同體」貸款;農村信用社要在小額貸款和聯保貸款的基礎上,開辦農村公職人員為農戶保證貸款。隨著《物權法》的實施,擴大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以動產和不動產抵(質)押貸款范圍,可創辦倉單質押貸款、灘塗承包經營權和林業資源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貸款、農民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貸款等。

(六)加快農村利率市場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認識,走出理論誤區。要糾正「農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對農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讓城鄉人民用得起貸款」等諸如此類的錯誤認識。涉農貸款應在利率覆蓋風險的原則下進行,即借貸利率要能覆蓋貸款業務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應盡快明確在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互助資金組織等領域取消貸款利率的上限規定。

(七)完善農村金融監管體系
一方面,要改進監管理念,完善監管技術,提升監管質量和效率,充實監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銀行要根據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加強對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以維護其良好的運作,並促使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

(八)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強化法制建設,夯實金融生態的制度基礎。首先,盡快修訂完善《破產法》《刑法》《擔保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惡意逃廢債務的自然人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其次,在《商業銀行法》的基礎上,針對農村金融發展實際,盡快制定出台《農村合作金融法》等農村金融法律法規。最後,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絕不應有的行政干預。
二是完善徵信體系,優化金融生態的信用環境。首先,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宣傳、輿論監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的正向激勵和逆向懲戒機制。其次,要廣泛開展企業信用評級和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社區、信用戶、信用企業建設,進一步營造重信用、講誠信的社會風氣。再次,要加快對工商、稅務、公安、銀行等部門的信用信息資源聯網步伐,推進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實現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B. 求 關於農村信用社銀行的畢業論文 5000字

關於農村信用社銀行的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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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淺談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定價

信用社貸款主要分三種: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3.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基本條件:
1、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
2、在信用社開立了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企業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

D. 關於商業銀行貸款定價的案例及分析求高手解答

商業銀行貸款業務中最常見的是房產抵押貸款業務,這類貸款存在較大的風險,因此,也是初學者最好寫的論文。
淺談房產抵押貸款風險防範
由於信用貸款、保證貸款風險相對較大,機器設備抵押貸款抵押物又難以處置變現,而房產抵押貸款具有抵押物易處置變現、升值潛力大、處置方式靈活等優勢,因此房產抵押貸款歷來被認為是一種安全系數較高的抵押貸款模式,受到各家銀行的追捧。然而,隨著樓市的不景氣和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卻給我們敲響了警鍾,隱藏在其背後的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尤其是當前我們農村信用社房產抵押貸款比重大,加之房產抵押貸款涉及環節多、專業性強,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果不注意風險點,就很有可能產生貸款風險,因此很有必要進行分析防範,確保貸款安全。
一、 當前信用社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點
(一)外部風險
1、評估風險。隨著經濟的發展,當前可充當抵押物的資產越來越多,並且行業跨度大,因此,對於抵押物的評估,各家銀行紛紛藉助於評估機構。但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評估機構不惜出具虛假評估報告。借款人申請貸款時,評估費用由借款人支付,評估機構可能故意抬高房產的評估價格,讓借款能夠申請更多的貸款;當銀行拍賣用來抵押的房產時,評估機構又會故意降低房產的評估價格。
2、租賃權對抗風險。一是抵押物難以處置。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後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於租賃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二是租金收入難以獲得。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前,如果與抵押房產承租人簽訂時間較長的租賃協議,並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賃費;或者借款人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房屋出租給關系人,信用社即使獲得了產權也將很難獲得租金收入用於還貸。
3、登記風險。一是虛假登記,抵押貸款至有權部門進行登記是保證貸款合同生效和優先受償的必要條件,但當前卻存在重復登記,以及登記部門的個別人員出具虛假登記證明的問題,造成貸款出現糾紛時,信用社無法對抗第三人,權益得不到保護。二是 「一物多押」的風險。我國《擔保法》規定:「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後,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
4、優先受償風險。我國《擔保法》規定抵押貸款按規定至有權部門進行抵押登記後,可以優先受償。但這也存在例外情況,一是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2〕16號 ,明確指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二是稅收優先權。《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稅務機關征稅款,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規定表明,只要納稅人欠繳稅款的行為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擔保之前,即納稅人欠繳稅款在先,以其財產設定擔保在後,稅收就優先於擔保物權這種私權力。
5、抵押物價值風險。由於市場經濟的發展,商品價格波動頻繁,特別是近年來房產價格急劇上升,而目前樓市又不景氣,因此房產價值較難以把握,存在較大的市場風險。當前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6、變現風險。一是變現成本大。抵押物的處置大抵要經過起訴、評估、拍賣等幾個環節,每一個環節的費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墊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資不抵債的問題。二是變現能力難度大,尤其是以鄉鎮房產為抵押物的,由於受鄉情、親情等觀念的限制,當抵押物拍賣時,常出現想買卻不敢買的局面。三是執行難。由於一些貸款人誠信觀念和法律意識淡薄,當其經營出現風險時,則開始偷偷低價變賣抵押房產,而一些人由於貪圖便宜,便私下簽訂買賣協議後便實際佔有,這種情況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信用社起訴申請執行時卻效果不大,往往發生贏了官司輸了錢的情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底出台的《關於人民法院在執行民事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賣、變賣和抵債。在現實中貸款戶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餘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難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貸款時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最後往往造成抵押物無法處置。而當前社會上不法造假分子利用假房產證騙取貸款的案件也時有發生,某地信用社就發生借款人偽造房產證、他項權證騙取貸款100餘萬元的案件。
(二)內部風險。
1、風險意識差。由於長期以來形成的觀念,總認為抵押貸款風險小,所以從貸款調查、審查,以至貸後跟蹤檢查等各個環節都放鬆警惕,把關不嚴,缺乏風險防範意識。
2、責任心不強。個別信貸員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只看下(連審查都談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權證,然後就由客戶自行去相關部門辦理登記事宜,等客戶拿來他項權證時,就直接發放貸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虛假證件、虛假登記的情況層出不窮。
3、貸後管理鬆懈。由於缺乏風險防範和責任意識,一些信貸員貸後根本就沒有進行跟蹤檢查,致使當抵押物被偷賣、轉移時,還毫不知曉。也正因貸後管理鬆懈,因此當抵押物發生變質、價值降低等情況時,也未能及時採取相措施,最後致使貸款形成風險。
4、缺乏相關法律知識。當今的經濟是法治的經濟,如果對相關法律知識不了解,最後往往易造成抵押無效或無法實現優先受償。
二、 相關防範對策
1、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改變認為抵押貸款無風險或風險小的錯誤認識,合理評估抵押貸款的風險程度,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從貸款「三查」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努力把抵押貸款風險降低到最低程度。
2、加強專業知識培訓。加強對信貸人員、經辦人員的專業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信貸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操作水平。對一些典型案例要加強分析,引以為戒,同時,加強對信貸人員有關房地產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其市場評估、判斷等綜合能力。
3、重視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 。發放房產抵押貸款時,不僅要考慮借款人抵押物價值的充足性和變現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重視第一還款來源,要對借款人進行財務分析、現金流量分析和非財務分析,對借款人經常開展貸後檢查,動態反映貸款形態,從根本上提高房產抵押貸款的質量,有效防範房產抵押貸款風險。
4、貸前深入調查。對於已出租的房產,一般不辦理抵押,若辦理則要承租人承諾放棄優先購買權,並調查清楚租賃的支付方式,簽訂協議將房產歸信用社所有時租金由信用社收取。 對共有財產,信用社應詳細掌握財產共有情況,要求所有財產共有人共同簽字。對於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應要求借款人把基本存款賬戶設在本社,往來款項要通過本社辦理,隨時監督借款人資金使用情況。同時應詳細調查清楚借款人的實際房產數量,查看有無弄虛作假、欺騙隱瞞的現象,僅有一套居住房屋的應叫其提供當信用社處置抵押物時和住房擔保。
5、加強相關部門間的溝通聯系。積極加強同房管處、土地局等登記部門的聯系,防範虛假證件和虛假登記。有條件的銀行可以同以上登記部門直接聯網,條件不足的可以指定專人辦理登記,專人取件,交叉進行,防範制假騙取貸款或是內部作案。
6、強化貸後管理。加強貸後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貸後跟蹤檢查制度,認真關注客戶的經營情況、資金流向情況,以及抵押物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努力化解貸款風險或是將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E. 我國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上浮的幅度是多少依據是什麼

農村信用社在貸款利率定價可歸納以下五種類型:
1、政策型定價:主要集中於一些扶貧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及農民創業擔保基金貸款中的種養殖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等,這類貸款都執行基準利率,在農村信用社貸款中的比重較低。
2、效益型定價:主要集中於一般農戶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和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等,這類貸款的利率較高,農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這類貸款在農村信用社貸款佔比較高,是農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來源。
3、競爭型定價:主要集中在服務區域內的黃金客戶
,是農信社主動營銷的貸款,這類企業一般都是規模較大、實力較強、效益較好、資金流動性較強、資金結算量較多,也是各金融機構爭奪的對象,這類企業貸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
4、優惠型定價:主要集中於以農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存單質押的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質押的貸款、在農信社入股資金遠遠大於貸款金額的等,這類貸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過20%,屬於俗稱的優惠利率。

F. 誰有好點的金融專業畢業論文題目

金工方向
1、美國次級債危機對我國的啟示 2、對我國政策性銀行的發展與改革問題的思考 3、區域金融合作對環渤海經濟中心構建的支持 4、關於環渤海地區金融合作問題的研究 5、從緊的貨幣政策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及對策 6、我國央行貨幣政策操作與效果分析 7、電子貨幣發行對貨幣供給影響的實證研究 8、我國金融業綜合化經營與監管問題探析 9、****股票的價值分析; 10、****證卷投資基金的績效評估; 11、****銀行股份公司經營績效評估; 12、中國股指期貨投資的風險管理; 13、中國股指期貨推出後對股票市場的影響; 14、村鎮銀行經營模式研究; 15、外資銀行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所要求的經營環境研究; 16、股權投資基金研究 17、證券投資基金業績評價研究 18、認股權證定價的實證研究 19、股指期貨交易策略研究 20、物流金融發展研究 21、黃金市場投資策略研究 22、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困境及其對策研究 23、我國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研究 24、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關系研究 25、中國股票市場「政策市」表現及原因探析 26、股票發行制度創新研究 27、從緊貨幣政策對股票市場的影響 28、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現狀及發展趨勢(創新) 29、資本市場理財產品現狀及發展趨勢 30、中國股票市場制度缺陷及糾正 31、信託業務創新探析 32、私募基金的現狀及發展趨勢研究 33、金融支持與區域經濟發展的相關性分析 34、人民幣匯率升值與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 37、中小企業融資難與商業銀行貸款低效率 39、現金流量表與企業的並購業務(藉助案例分析) 40、期權激勵與中國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
銀行方向
1、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問題研究 2、我國私人銀行業務發展的問題及對策 3、我國村鎮銀行發展的問題及對策 4、我國郵政儲蓄銀行的改革及發展定位 5、中小商業銀行貸款定價問題探討 6、商業銀行票據業務的風險及對策 7、從美國的次級住房貸款危機看中國銀行業的住房貸款業務風險 8、我國上市商業銀行的繼續改革問題探討 9、我國民間金融發展中的問題及對策 10、中外銀行信貸管理的比較與啟示 11、我國網路銀行的發展與監管對策 12、我國銀行監管與國際接軌問題研究 13、中國期貨市場的創新與發展問題 14、關於構建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思考 15、國外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及啟示 16、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與對策研究 17、構建農村信用社風險控制體系的研究 18、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問題及對策研究 19、發展農村消費信貸問題研究 20、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存在問題及對策 21、河北省農村信用社改革問題研究
國際金融方向
1. 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合作機制研究 2. 金融業全方位開放後民營銀行市場准入問題研究 3. 論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難點及對策 4. 我國中小企業貸款的體制障礙及對策研究 5.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證券化模式分析 6. 我國個人理財市場拓展的難點及對策研究 7.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效應的實證分析 8. 我國國際收支雙順差的負效應及對策研究 9. 人民幣匯率與我國國際收支狀況分析 10. 人民幣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進展情況及推進對策研究 11. 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建設與發展問題研究 12. 金融風險與防範問題的研究 13. 我國證券市場發展中的問題及對策 14. 央行加息對房地產業的影響分析 15. 西方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及啟示 16. 中國利率市場化的利弊分析 17. 中國金融業混業經營的時機分析 18. 規范民間金融政策研究 19. 民間金融的風險分析 20. 上市公司利潤操縱的實證研究
金融保險方向
1. 河北農村住院醫療保險的實踐及影響因素研究 2. 河北農村保險制度改革難點與對策調查研究 3. 高校大學生醫療保險現狀研究及對策分析 4. 保險公司的品牌戰略研究 5. 大學生失業保險項目開發的可行性研究 6. 被保險人道德風險的防範方法研究 7. 中國存款保險制度研究 8. 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研究 9. 淺談保險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10. 人壽保險保費分析方法研究 11. 保險產品創新研究 12. 保險組合產品及其規制問題探討 13. 保險資產管理的監管模式探討 14. 保險營銷創新與監管研究 15. 保險業集團化經營模式探討 16. 保險公司經營績效指標體系研究 17. 影響保險市場運行效率的主要因素及政策建議 18. 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創新研究

G. 新農村建設與金融信貸的畢業論文初稿件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偉大歷史任務。如何在支持新農村建設中實現防範化解風險、支農和自身發展的共贏是個現實的課題,需要各有關方面認真地研究。
二、新農村建設給農村信用社風險防範化解帶來的挑戰

(一)支農優惠政策可能增加農村信用社道德風險。道德風險是指由於某些制度性的或其他的變化,而引發的私人部門改變行為,或者有意去冒更大的風險以謀取厚利;或者雖無意冒險但卻疏於防範,使損失發生的可能性更大。為提高農村信用社支持新農村建設的能力,國家將陸續出台許多支持農村信用社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些優惠政策措施可能使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壓力減少,疏於風險防範化解。同時,一些支農信貸政策可能成為某些農村信用社冒險放貸的借口。

(二)農村巨大資金需求可能誘發過度信貸風險。金融機構所具有過度信貸的內在沖動,是造成金融體系內在脆弱性或內在不穩定的核心原因。新農村建設進程中農村信用社過度信貸主要來自以下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總量巨大。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測算,到2020年,新農村建設新增資金需求總量為5萬億元左右。按照過去農村投入資金中財政資金、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的經驗比例,即使考慮到公共財政加大對新農村建設投入的情況,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而農村信用社目前和將來一定時期內仍是支農信貸的主渠道。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目前是我國金融機構中的弱勢群體,自身治理結構不完善。在農村經濟出現繁榮景象的誘導和有關部門不當引導、干預下,農村信用社可能放鬆貸款條件,滿負荷或超負荷擴張信貸規模。

(三)多因素積聚加劇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除上述過度信貸因素外,還存在以下三個因素造成信用社流動性風險上升:1、分流農村信用社資金來源的渠道增多。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機制的前提下,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這些新成立的機構和組織將直接分流農村信用社資金。2、農民邊際長期儲蓄傾向降低。隨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醫療保險、農村社會救助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等制度的建立健全,農民養老、看病和供子女上學等大項支出中由公共支出承擔的部分逐漸增加,農民邊際長期儲蓄傾向減弱。3、農村信用社資金變動季節性特徵減弱。以前農民年度性收入和支出主要圍繞種植業變動,農村信用社存款增減和貸款收放呈現明顯的季節性特徵。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使農民收入和支出渠道呈現多元化趨勢,種植業收入在農民總收入中比重下降。農村信用社資金變動季節性特徵減弱,資金頭寸匡算和調配比以前復雜。

三、抓住機遇 應對挑戰的對策

(一)以外部治理促進內部治理完善。 農村信用社完整的治理結構包括內部治理結構和外部治理結構,外部治理結構的建立健全有助於促進內部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的完善。經過近幾年的改革探索,農村信用社普遍建立了股東大會-理事會-主任-監事會的內部治理框架。相對於內部治理,外部治理發育不全。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日益增多,農民的參與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增強,為培育農村信用社的外部治理結構提供了契機。建議:1、吸收農村信用社存款人和貸款客戶等利益相關者進入信用社的「三會」,遏制內部人的道德風險。2、開拓農村信用社的「經理人」市場。信用社高管人員面向社會選拔,培育競爭性經理人市場,減少代理問題的發生。3、加大市場退出監管的力度。對於存在嚴重清償性風險的農村信用社及時進行接管、重組、關閉或解散,嚴厲追究責任人責任,充分發揮市場的懲戒作用。
(二)以支農合力化解過度信貸壓力。1、圍繞增強支農功能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步伐。農業銀行要按產權股份化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對農村資金的市場化支持力度;農業發展銀行要按功能擴大化方向進行改革,擴大業務范圍和服務領域,增強支農服務功能;郵政儲蓄機構要按照機構企業化方向進行改革,開展抵、質押貸款業務,建立完善郵儲資金迴流農村的機制。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設有網點的,也應將一定比例的資金投放到農村。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積極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盡快改變目前主要靠農村信用社一農支「三農」的局面。2、統籌規劃,合理調配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政策性金融和商業金融在支持「三農」中的分工,提高資金整體使用效率。農村信用社資金運用應堅定立足於「小額、短期、低風險」。大額、長期資金需求由財政性資金或政策性銀行提供。3、明文規范農村信用社在支持新農村建設中的資金運用,防止內部人以支持新農村建設為名濫貸尋租。

(三)以增量激活存量。目前農村信用社普遍資產質量不高,資產負債比例居高不下,農村信用社可用支農資金餘地較小。同時,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借款人已經占農戶的一定比例,如果按照現行的貸款管理辦法,這些借款人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得不到新的信貸支持。因此,以新增貸款增量激活不良貸款存量是實現支農和化解信貸風險的理想渠道。思路有二:一是保全舊貸增加新貸。允許農村信用社在以農民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房地產權做抵押等方式把以前不良貸款中的信用貸款變成抵、質押貸款的前提下,增加對原借款人的貸款。二是還二貸一。不良貸款借款人如在信用社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內歸還一定金額的貸款,即使借款人在信用社貸款仍有餘額,信用社可按照還二貸一的原則增加新貸款。上述兩種方式並沒有增加信用社的信貸風險。

(四)以系統性風險防範遏制單體風險蔓延。1、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構築農村信用社安全放火牆,增強公眾信心。2、建立金融機構夥伴風險的緩沖機制。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金融機構城鄉一體化趨勢不可阻擋。農村信用社是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阻滯城鄉金融機構夥伴風險的傳播有利於維護農村信用社的安全穩健運行。思路之一如:其他金融機構從農村信用社劃入大額款項,劃入方金融機構應提前一定時間預約通知信用社。3、拓寬農村信用社的籌資渠道。暢通農村信用社從銀行同業資金市場籌資渠道,拓寬信用社應急籌資渠道;允許農村信用社採取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長期資金,增強農村信用社資金來源的穩定性。4、在確保不會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前提下適時引爆已經出現清償性危機的單體信用社風險,緩釋風險能量,防止風險集中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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