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行本息還款固定利率改Lpr可以嗎需要更改合同嗎手機銀行上改操作
為給您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尤其是疫情期間方便您進行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我行目前主推掌銀、網銀線上渠道,您可自助簽約辦理,還可通過我行網點櫃面、超級櫃台等渠道辦理。如確有其他特殊需求,可與原貸款經辦行聯系。
目前我行對符合轉換條件的存量個人貸款,開通了掌銀、網銀等辦理渠道。
請您登錄掌銀APP,點擊「(+)全部→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或點擊首頁「貸款→定價基準轉換」(自助注冊用戶暫不支持該方法)進入操作轉換。
溫馨提示:
1.掌銀渠道支持自助注冊客戶辦理利率定價轉換(共同借款人也可通過此方式辦理),如未辦理農行借記卡可在注冊掌銀後申請開立二類賬戶辦理,自助開立的二類賬戶支持綁定工農中建交郵儲六大行的借記卡,綁卡開立時間為7:30-19:30。
2.如存在共同借款人,主借人須辦理轉換後,其他共同借款人再通過掌銀辦理轉換(只需點擊簽署協議即可),當全部共同借款人均簽署本補充條款後,才視為借款方已轉換成功。
3.利率定價轉換辦理時間為每日7:00至21:30。
4.轉換成功時,您會收到簡訊提示,告知您已簽約成功(如貸款存在共同借款人,轉換簽約成功後,只有主借人可以收到簡訊)。
(作答時間:2020年7月31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② 我農業銀行房貸利率是5.194帶的20年要轉lpr嗎,轉好還是不轉好,請大神講解
LPR利率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變動的,建議您結合市場情況和本筆貸款實際自主判定。
如果選擇的是固定利率,在整個貸款期間,貸款的實際執行利率是保持固定不變的,不會隨LPR的調整而變化。
如果選擇的是浮動利率,貸款發放以後,將按照合同約定的重定價周期進行重定價,並結合合同約定的浮動基點對貸款實際執行利率進行調整。除重定價日以外,LPR變動對貸款利率沒有影響。
例如,某個人住房貸款為每年重定價一次。以一筆個人住房貸款為例,貸款金額100萬元、貸款期限10年,利率4.9%,轉換後LPR發生調整,在下一個重定價日,如LPR較上一重定價日累計下調5BP,則執行利率由4.9%下降至4.85%,每期還款額則較之前少還24元;如LPR較上一重定價日累計上調5BP,則貸款執行利率由原來的4.9%上升至4.95%,每期還款額較之前多還24元。
(作答時間:2020年8月18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③ 8月25日起 各大行將個人住房貸款調整為LPR
中國銀行發文
中國建設行發文
中國農業銀行發文
中國工商銀行發文
中國郵政銀行發文
01/公告內容
工行、農行、中行、建行、郵儲銀行等8月12日發布關於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的公告。
公告顯示,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轉換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若客戶不接受批量轉換,可於一定日期前自主轉換;批量轉換完成後,如果客戶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轉回或協商處理。
根據人民銀行此前發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工行發布的《關於中國工商銀行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的公告》為例,工行明確的批量轉換范圍為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但以下貸款除外:剩餘貸款期限不足一個重定價周期的貸款,即原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早於下一次重定價日期的貸款;固定利率貸款;公積金個人貸款;經與公積金中心協商不轉換的個人住房公轉商貼息貸款;已參考LPR定價的個人住房貸款;當前逾期貸款。
關於批量轉換規則,工行表示,為簡化客戶操作,將參照銀行業普遍做法,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以下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
一是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相應期限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值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加點值可為負值且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二是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上述加點值重新計算確定。如定價基準轉換日與調整後的重定價日相同,則轉換日當天不進行重定價,貸款自下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
工行稱,若客戶不接受上述批量轉換規則,可於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智能櫃員機、貸款經辦行等渠道進行自主轉換。批量轉換完成後,如果客戶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記者注意到,同為國有大行的交行的批量轉換工作開始得更早一些。此前的7月20日,交行發布《交通銀行關於浮動利率房貸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的公告》稱,為簡化客戶操作流程,將參考銀行業普遍做法,於2020年8月21日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
02/相關內容
LPR是什麼?
LPR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oanPrimeRate),反映的是商業銀行對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並公布的基礎性的貸款參考利率,各金融機構應主要參考LPR進行貸款定價。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品種。LPR市場化程度較高,能夠充分反映信貸市場資金供求情況,使用LPR進行貸款定價可以促進形成市場化的貸款利率,提高市場利率向信貸利率的傳導效率。
LPR由18家銀行各自報價,然後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再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出一個加權平均值,向0.05%的整數倍就近取整數計算得到最終LPR,於每月20日(節假日順延)9:30公布。
LPR定價示例:
假設借款人甲某買房時享受了貸款基準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優惠,貸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轉換前實際執行利率是4.9×(1-10%)=4.41%,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根據轉換時點利率保持不變原則,這筆房貸的加減點數為4.41%-4.8%=-0.39%,即減39個基點。
此後直至這筆房貸償還完畢為止,這個加減點數都保持不變,房貸利率將隨著5年期以上LPR的變動而變化。
今年LPR曾在2月、4月兩度「降息」,其中5年期以上LPR累計下行15個基點,至目前(7月20日)最新一次報價為4.65%。
假設甲某貸款重定價日在明年1月1日,若到今年12月,LPR報價仍延續現有利率,則明年他可享受的貸款利率為4.65%-0.39%=4.26%,維持一年。
以100萬貸款本金、30年等額本息的按揭貸款計算,月供可省約90元,全年節省1080元。
信息來源:中國證券報
④ 農行住房貸款縮短年限,重簽合同執行什麼利率
在農行申請的住房貸款 縮短了年限,重新簽訂的合同,那麼執行新的貸款利率,你可以選擇固定利率或者浮動利率。建議你選擇浮動利率,利率下調的話,還的貸款也少一些。
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根據人民銀行此前的公告,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借款人可與銀行平等協商,並決定貸款利率「換錨」為LPR(浮動利率)還是轉為固定利率。
一般來說,房貸借款人均會受到此次轉換的影響,但有幾種情況除外:一是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部分;二是固定利率貸款;三是2020年底前到期的個人住房貸款。如果符合這3種情況其中之一,就不受此次轉換影響。
對於轉換期間房貸利率水平,央行規定,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也就是說,2020年全年個人房貸利率水平與以前一樣,維持不變。而從2021年1月1日起,如果選擇固定利率,剩餘期限內,房貸利率與當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一致,與LPR利率變化無關;如果選擇浮動利率,今後的房貸利率會隨著5年期LPR的變化而變化,LPR每月公布一次,或升或降或維持不變。
選擇哪種方式更好?
業內人士表示,兩種轉換方式各有優勢,具體如何選擇主要取決於房貸借款人對未來市場利率走勢的判斷:
如果認為未來LPR會下降,那麼轉換為參考LPR定價會更好;
如果認為未來LPR可能上升,那麼轉換為固定利率就會有優勢。
存量房貸借款人要根據自身情況,以及貸款價格、貸款期限、貸款余額等,綜合選擇適合自己的利率轉換方式。如果此前的房貸利率價格折扣力度大,月供剩餘時間比較長的話,可以選擇固定利率,這不僅有助於鎖定月供成本,還便於做好家庭的收支安排。如果月供剩餘時間較短,貸款余額也不多,選擇浮動利率可能更合適。
從中短期看,我國利率處於下行趨勢。將存量浮動利率房貸轉成以LPR作為定價基準,對借款人來說是有利的,有助於減輕借款人房貸支出。雖然長期利率走勢難以判斷,但中短期利率下行基本上是有共識的。此外,即便出現了與預期不一樣的利率大幅上升走勢,購房者還可通過提前還款方式來規避利率風險。
雖然此前多家銀行發布公告稱,8月25日起,對符合條件且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個人住房貸款批量轉換,統一調整為LPR定價。多家銀行在公告中表示,此舉是為簡化客戶操作,參照銀行業普遍做法開展的。
不過,這也不代表消費者沒有選擇權。各銀行均明確,批量轉換完成後,若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已有銀行明確,撤銷操作僅能辦理一次。
銀行之所以採用批量轉換,主要還是考慮房貸借款人大部分為個人,人數眾多且分散,批量轉換方式能夠節約資源、提升辦理效率。
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對利率市場化、引導利率下行都有好處。央行近日發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截至6月末,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進度已達55%。其中,存量企業貸款轉換進度為76%。
統計顯示,2019年8月改革以來,LPR報價水平逐步下行。今年8月份報出的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分別為3.85%和4.65%,改革以來累計下降0.4個和0.2個百分點。
⑤ 關於農行貸款是否需要改成lpr,哪個定價方式好
要看你的年利率是否低,如果固定利率在5%以下的話,我不認為需要改變lpr,因為固定利率已經很低了,按照固定利率還款就可以了。
⑥ 五大行自8月25日起將個人住房貸款調整為LPR
8月12日,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和郵儲五家國有大行同時發布公告,將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一調整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方式。公告同時明確,批量轉換完成後,若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相關渠道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7月20日,交行率先發布公告,於8月21日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統一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加減點方式。對於已批量轉換有異議的交行客戶,也可於2020年12月31日前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批量轉換後利率如何定?
根據央行去年年底發布的公告,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啟動,原則上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央行對存量房貸客戶給出了兩個選擇,一個是轉為「LPR+加點」浮動利率,即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二是轉換為固定利率。而且,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根據五大行12日的公告,此次批量轉換,是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統一轉換為LPR加點形成方式,加點值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加點值可為負值,且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
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利率調整日(重定價日),房貸利率保持不變。在每個利率調整日,貸款利率水平將取最近一次發布的相應期限LPR與加點數值之和重新計算確定。
哪些貸款不參與批量轉換?
各家銀行在公告中也明確了此次批量轉換的范圍。參與此次批量轉換的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同時在批量轉換日之前還沒有進行主動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各銀行也列出了不參與此次轉換的貸款類型,主要是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其中,工行詳細列出了六類不參與批量轉換的貸款:(一)剩餘貸款期限不足一個重定價周期的貸款,即原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早於下一次重定價日期的貸款;(二)固定利率貸款;(三)公積金個人貸款;(四)經與公積金中心協商不轉換的個人住房公轉商貼息貸款;(五)已參考LPR定價的個人住房貸款;(六)當前逾期貸款。
中行的批量轉換范圍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尚未辦理完成定價基準轉換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不包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軍人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貼息貸款)。
農行規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或已簽訂合同未發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不含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交行的范圍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且在8月21日前尚未轉換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包括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郵儲銀行規定的范圍是:截至2020年8月25日(不含)尚未在該行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對批量轉換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現在離批量轉換的統一日期還有一段時間,如果不想轉為LPR加點定價方式的客戶可以在批量轉換前通過手機銀行、智能櫃員機、貸款經辦行等渠道進行自主轉換,選擇固定利率方式。需要提醒的是,貸款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根據各家銀行公告,如果客戶參與的是批量轉換,之後又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農行公告稱,如客戶希望撤銷批量轉換,保持原合同的定價方式,可通過相關渠道申請辦理,但是撤銷操作僅能辦理一次。
根據六大行的公告,對批量轉換有異議的客戶應可以轉為原來的定價方式,並不是必須選擇固定利率。
此前有銀行人士表示,對於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屆時銀行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要求執行。不過,對於既不同意轉為LPR定價,也不選擇固定利率的存量房貸,央行目前並沒有相關細則出台。供圖/視覺中國
提示
各大銀行對利率調整日規定不一樣
北京青年報記者仔細研讀六大行的公告,發現他們對於利率調整日的規定並不完全一致。此前,我國大部分存量房貸的重定價周期都是一年,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或者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
根據六大行的公告,建行、交行和郵儲都規定利率調整周期、利率調整日與原合同保持不變。中行的重定價周期統一轉換為12個月,重定價日也與原合同保持不變。農行的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均保持原合同約定不變;對於重定價周期短於1年的貸款,重定價周期調整為1年。
只有工行的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上述加點值重新計算確定。如定價基準轉換日與調整後的重定價日相同,則轉換日當天不進行重定價,貸款自下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
對於重定價日是在今年9月批量轉換完成之後的客戶,今年之內就會執行最新的房貸利率;而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或是在此次集中調整之前的批量轉換客戶,將在明年規定時間進行調整。
舉例來說,如果客戶的貸款發放日是2010年10月9日,在今年8月26日參與了批量轉換,重定價日確定為每年10月9日,則該客戶今年10月9日就會變更定價基準,進行第一次重定價,要按照今年9月20日公布的LPR值計算貸款執行利率;如果客戶的重定價日為每年6月10日,參與此次批量轉化後不變,直到2021年6月10日才進行第一次重定價,到時將以2021年5月的LPR計算實際利率。
本組文/本報記者 程捷
⑦ 5月LPR沒降,但有些人房貸卻發生了變化
昨日(5月20日)發布的5月LPR沒有變化。不過,有些人的住房貸款卻發生了變化。這是因為,他們選擇的重新定價日到了。
目前,不少人開始了自己的LPR轉換。經過之前廣泛的宣傳,基本上主動進行定價基準轉換的人都對LPR有所了解。
不少人覺得,只要點擊轉換就行了,沒想到,在真正操作時,卻發現需要做一個選擇——那就是重新定價日。
所謂重新定價日,就是銀行重新幫你計算房貸利率的日子。
在LPR轉換時,一般銀行會給你兩個選擇:
第一種選擇,每年1月1日。這是一種常見的選擇,即意味著以後每年的1月1日就是你的房貸利率重新定價日。
第二種選擇,每個銀行叫法不同,比如農行叫「按年對月對日定價方式」,中行叫「放款日期對應日」。本質上,就是指按你貸款發放日在每年的對應日期進行調整。有的銀行因為沒提供這個選項,還被用戶投訴霸王條款。
看到這里,有些人可能會一頭霧水,這第一種選擇的1月1日我知道,第二種選擇是什麼意思?
舉個例子,假設你的貸款發放日是6月1日,並且你在今天(即5月20日)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並且選擇第二種重新定價日,那麼你第一個參照LPR來計算房貸利率的日子就是2020年6月1日,此後每月的還款利率就會根據5月公布的LPR進行調整。
而如果選擇1月1日,你就要等到2021年1月1日,才會根據2020年12月的LPR進行調整。
由於近期LPR降到了低位,所以在這個例子中,由於你選擇了貸款發放日重新定價,所以比選擇1月1日多享受了幾個月低利息。
這么看來,如果你2020年的貸款發放日還沒到,日期位於今天(5月20日)至12月20日之間的任何一天,那麼可以選擇貸款發放日作為重新定價日,早點享受LPR下降的紅利。如果你的貸款發放日已經過了,是在今天(5月20日)之前,那麼選擇1月1日,反而能早些轉換為較低的利率。
當然,從宏觀層面來看,也有一種觀點認為,每年的12月受到歲末年初的影響,銀行容易出現資金緊張,所以當月的LPR報價也可能相對而言處於高位,這對於選擇1月1日重新定價來說有些不劃算。
不過說到底,不管你如何選,在數十年的還款周期中,這兩個定價日其實差別都不會太大。
(原題:《5月LPR沒降,但有些人房貸卻發生了變化,你選對重新定價日了嗎》)
⑧ 現在農業銀行要求房貸客戶辦理LpR定價基準轉換,不辦理會有什麼後果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19]第30號公告,凡是符合條件的貸款,都要進行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轉換充分尊重您本人的意願,您可以轉為浮動利率,也可以轉為固定利率。如果您選擇轉換為浮動利率,由於LPR的市場化程度更高,未來您的貸款利率會隨著市場利率變化而相應變化。
為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務效率,自2020年8月25日起我行將分批對符合條件且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批量轉換。如不希望批量轉換,可在2020年8月10日至8月24日期間通過網銀、掌銀、95599人工客服或者原貸款經辦行進行登記。如您的貸款已批量轉換成功,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您也可撤銷批量轉換。
(作答時間:2020年9月4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