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作社貸款100萬元,現法人帶款跑了,股東們沒能力還償,可用廠房抵押嗎
1.可以用廠房抵押
2.法人帶款跑了是法人的責任,可以報警追回。
B. 農民合作社法人貸款,如果還不了對成員有影響么
農業合作社的貸款和下面的成員沒有連帶關系,就只是和貸款的當事人有關系。
C. 入合作社社長用貸款還不上社員用還嗎
摘要 你好,根據您的情況,據我分析:[心] 不用的哈。這個款項和社員是沒有責任的呢,和貸款人有責任的
D. 農村合作社當中的法人代表貸款。是否需要社員知情,簽字如發生法律糾紛,社員需要承擔責任嗎
肯定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因為你是貸款的擔保人,所以是要承擔一定的償還責任的。
E. 合作社法人用合作社名義欠的貸款社員有責任嗎
你得看當時貸款的時候是以合作社的名義貸的款 還是代表人的名義 當然這兩種情況都不會牽扯社員個人 但是如果是合作社名義 個人在合作社的分紅等會收到牽連
F. 我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人,最近面臨破產,銀行貸款還不上,請問 所有債務責任由我一人承擔嗎
一般情況下,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法人的有限責任與法人的破產制度緊密相連。
按照傳統的民法理論,破產是法人有限責任的必然結果,法人以其獨立財產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企業法人終止,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並公告」。可見,企業只有在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並公告以後,其民事主體資格才消滅,所以在法人人格消滅前的破產或清算,以法人財產來承擔的也是一種法人的責任。
G. 農民合作社欠的錢由誰來償還
一、農民合作社欠的錢由誰來償還
1、農民合作社欠的錢由借款人來還。而若是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的話,就要由擔保人來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至於農村合作社的成員,沒有參與貸款的話,就沒有義務去償還貸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四十七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並應當自分立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組織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二、農民合作社欠錢不還該怎麼辦
農民合作社欠錢不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農民合作社欠錢不還可以選擇起訴;
2、若是借條之中註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借條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從第一次追討之日起兩年內就可以;
3、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債務人惡意拖欠的還可以拘留。
H. 合作社貸款社員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得看當時貸款的時候是以合作社的名義貸的款,還是代表人的名義,當然這兩種情況都不會牽扯社員個人,但是如果是合作社名義,個人在合作社的分紅等會收到牽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五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第七條 國家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享有與其他市場主體平等的法律地位。
國家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I. 我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人,最近面臨破產,銀行貸款還不上,請問 是由我一人承擔嗎
不是。你僅是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無論是債權還是債務應由合作社全體成員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