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專業合作社可以申請貸款嗎具體需要哪些手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
(2)有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所,依法從事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規定的生產、經營、服務等活動,自有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
(3)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能夠按時向農村信用社報送有關材料;
(4)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存款賬戶,自願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
(5)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貸款及欠息;
(6)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並經過年鑒的貸款卡;
(7)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辦理手續
(一)受理申請
客戶申請貸款,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調查及審查
對申請人及申請事項進行調查審查。
(三)審批
按審批流程及許可權審批。
(四)出賬
與客戶簽訂借款合同,落實相關擔保措施,在授信額度內,審核無誤後,辦理出賬手續。
(1)農村合作社貸款50萬擴展閱讀: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擁有一定組織架構,成員享有一定權利,同時負有一定責任。
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B. 合作社可以貸款嗎
合作社是可以貸款的,合作社全稱農村信用合作社,申貸人的貸款額度根據其信用狀況、綜合還款能力、資產負債以及經營效益等情況來確定。農村信用合作社社員的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70%。農村信用合作社社員的貸款享受優惠利率,詳細優惠政策由縣、市、區結合該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農民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新中國成立了後,我們黨在經過土地改革,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基礎上,逐步組織引導農民通過發展互助組、初級社等形式,把農民組織起來,迅速解放和發展了農業生產力。之後,以生產、供銷、信用為主的「三大合作社」在農村普遍建立起來。隨著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任務的提前完成,進入了人民公社時期,我國農業合作社發展道路也經歷了20多年的曲折探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民群眾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開展生產經營合作的意願不斷增強,合作實踐不斷豐富。為滿足農民群眾合作起來的需求,2007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正式頒布實施,自此我國農民合作社走上了依法發展的快車道。
截至2020年11月為止,全國農民合作社達到224.1萬家,堅持以農民為主體,輻射帶動近一半的農戶。農民合作社加強社際聯合,通過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收益,組建聯合社1.3萬余家,社均帶動12個單體合作社,經營收入是單體合作社近4倍。貧困地區共培育發展農民合作社72萬家,吸納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入社發展鄉村產業。
C. 集體經濟合作社信貸額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貸款額度分別根據信用狀況、
資產負債情況、綜合還款能力和經營效益等情況合理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其凈資產的70%。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貸款可以實行優惠利率,具體優惠幅度由縣(市、區)聯社、農村合作銀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利率政策及有關規定結合當地情況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經營項目超出其所屬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的,不享受規定的優惠利率。
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的條件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有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所,依法從事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規定的生產、經營、服務等活動,自有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能夠按時向農村信用社報送有關材料;在申請貸款的銀行開立存款賬戶,自願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貸款及欠息;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社員貸款的條件
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勞動能力或經營能力的自然人;戶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經營場所)在銀行的服務轄區內;有合法穩定的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D. 農業合作社可以申請貸款嗎能貸多少
可以申請貸款,額度是滾局個人資質來定的。
貸款申請條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資明細;
2、年滿18-65周歲;
3、如果貸款用於經營或購車,要有擔保人和抵押;
4、徵信良好。
貸款申請資料:
1、貸款人身份證;
2、貸款人近半年徵信信息,且徵信信息良好;
3、貸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銀行卡流水,無中斷;
4、貸款人居住證證明(租房合同、房產證、近三個月水、電、費煤氣發票);
5、貸款人工作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6、社保、保單、公積金月供也可貸款。
如果想貸更高的額度,可以做抵押貸款,例如房、車等。
E. 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的額度、期限、利率和擔保方式是怎樣
(1)貸款額度: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貸款額度分別根據信用狀況、資產負債情況、綜合還款能力和經營效益等情況合理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其凈資產的70%。
(2)貸款期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貸款原則上不超過2年。
(3)貸款利率:農村信用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農村信用社規定浮動幅度的利率政策,根據存款利率、費用成本和貸款風險等情況確定,具體優惠幅度結合當地情況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經營項目超出其所屬合作社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的,不享受規定的優惠利率。
(4)擔保方式: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採取保證、抵押或質押的擔保方式。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貸款採取「農戶聯保+互助金擔保」、「農戶聯保+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保」、「農戶聯保+互助金擔保+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保」或其他擔保方式。
F. 農村合作社怎麼向銀行貸款
就你提出的問題來看首先你要有明白貸款都有什麼種類,就種類而言可分為信用貸款和保證貸款,在農村信用社裡就信用貸款而言只是面向信譽好有償還能力,而且要長期居住在信用社轄區內的農業戶口完全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但額度相對較低,不會很高,不知道你那邊的授信額度會是多少,首先把自己的及配偶,如無配偶需上相關部門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的身份證,戶口本,准備好,然後到信用社找到信貸員向其發起貸款申請,信貸員會進行貸前調查,調查的內容一般有借款人的生產經營項目,借款人是不是本地區的長住人口,借款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收入,支出,借款用途,借款數額,以往人個人信譽記錄,家庭情況等等,如果他覺得你符合小額農戶信用貸款的條件,那麼他就會為你辦理該筆借款。而保證貸款就不一樣了,保證貸款在農村信用社裡有,農戶聯保貸款,農戶抵押貸款,工職人員擔保貸款,以及質押貸款,還有其他幾種但基本上用不到。農戶聯保貸款我個人建議不要去辦理這個,因為這樣的貸款辦理過後你不僅要承擔自己名下的債務,還要為
其他聯保小組成員做擔保,很容易出問題。抵押貸款就是用有權處分的財產,拿到信用社做抵押,如果自己沒有也可以向親屬朋友借,但是民房住宅除外,不過這種貸款是按抵押物價值比例發放的,比如你的抵押物值50萬元那麼一般情況下信用社同意放給你的貸款不能超過25萬,而且手續相對要繁鎖,附加費用也很高,質押貸款就是用自己或借來的存摺,或股金拿到信用社做為抵押的辦理方式,這種貸款的好處是利率一般較低,而且信貸員不會做太多的貸前調查,但是如果能借到存摺,應該也能借到錢,工職人員擔保貸款,就是用有工作的人員的工資做為擔保進行發放的貸款,我個人建議你選這個,但前提條件是得能有這樣上班的人為你做擔保,而有擔保資格的應該是政府的工作人員以及一些事業單位的職員,這種貸款,辦里起來比抵押和質押要快一些而且附加費用也不高,信貸員只要能確認擔保人有資格擔保他就會為你辦理貸款的。還一條就是不論辦里哪一種貸款,借款人和出質人,以及擔保人都要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而且要夫妻雙方的,辦里時上述人一定要全部到齊。
G. 農村合作社怎麼貸款
農村合作社貸款,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一、借款人帶《農戶貸款證》及本人身份證等材料前往信用社。
二、填寫《農戶借款申請書》,提交相關的貸款材料。
三、信用社受理貸款申請後,審核借款人的《農戶貸款證》、《農戶借款申請書》及其它相關材料,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貸款要求。
四、審核通過後,信用社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
五、然後辦理後續手續,包括《農戶貸款證》、《農戶經濟檔案》的登記等。
六、信用社發放貸款給借款人。
【拓展資料】
農村合作社,產生於20世紀五十年代初,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
農村合作社經歷了三個主要時期,即合作化時期(從初級社到高級社);人民公社時期(生產隊、生產大隊、公社三級所有,生產隊為基礎);經濟合作社時期(農村改革撤銷人民公社、設立鄉村建制後原來的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相應地變更為鄉、村民小組,為適應生產隊的經濟職能,又更名為經濟合作社,村民小組和經濟合作社兩個名稱同時存在)。
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農村基層社會的自治組織雖然是村民委員會和其下設的村民小組,但在當前的農村基層組織中,大多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合作社)與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是同一機構,即兩枚印章一套機構。二者決策機制相似,實踐中職能相互重疊,特別是對農村基層社會的管理與服務,二者無法截然分開,具有「政社合一性」。綜上可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正是由於這種特殊性,決定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作用及其成員的資格權利等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