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扶貧貸款需要什麼條件怎麼辦理
扶貧貸款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7、貸款人是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備前1至4款條件外,企業法人必須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證件。
㈡ 貧困戶可以貸款嗎
貧困戶是可以貸款的。
1、貧困戶可以通過申請扶貧貸款的方式來緩解自己的貧困狀況,扶貧貸款是由國務院確定本年度貸款計劃與規模,並且財政部負責扶貧貸款的總體調控,再由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與農商行負責扶貧貸款的具體發放。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2、扶貧貸款是政治任務與經濟工作的結合載體,它是國家為了促進和保持國內經濟的區域均衡發展,支持貧困地區改善基礎設施和發展本地優勢產業而實施的一項扶貧發展計劃。說它是一項經濟工作是因為它有別於其他的財政無償撥款和無償投人,實行以借貸有償和付息對價的原則,是一種信貸行為和經濟杠桿,具有政策傾向性、優惠扶持性的特點。從扶貧貸款的具體用途上來講,精準扶貧專項貸款一般只能用於貧困戶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商業流通、農家飯店等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結婚、建房等非生產性方面,具體發展產業由鎮村兩級指導確定。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的貸款用途根據各自產業類型自主確定。
3、貧困戶貸款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㈢ 貧困戶可以貸款嗎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致富,如果想向銀行貸款用於生產經營活動可不可以?答案是肯定的,當然可以!但是,這些貧困戶使用銀行貸款搞生產經營活動,就一定能夠脫貧致富嗎?客觀的說,有的能,有的不一定能。為了發揮金融在扶貧攻堅的應有作用,也為了保證銀行貸款的安全,更為了貧困戶能夠通過使用銀行貸款脫貧致富,金融扶貧便應運而生。事實上,也確實有許多建檔立卡貧困戶正是通過金融扶貧擺脫了貧困,過上了好日子。
不過,這和我們傳統思維中的依靠貸款創業脫貧致富不一樣。所謂金融扶貧,就是政府出台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最高可得到5萬元的小額扶貧專項貸款,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以此產生經濟利益使貧困戶脫貧致富。但是這個扶貧專項貸款的使用,不同於我們通常的習慣做法,不是由建檔立卡貧困戶本人使用,而是將這些扶貧貸款額度交由本鄉本土的致富能人或農業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集中起來統一使用。
那麼,建檔立卡貧困戶如何從中獲得好處和利益呢?這就需要這些集中使用扶貧貸款的農業專業合作社或農業產業龍頭企業事先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一個投資分紅協議,協議中載明建檔立卡貧困戶每年或每期應得的科學合理的利益或分紅。通過建立這個利益聯結機制,建檔立卡貧困戶每年除了能夠定期從中獲得既定的利益分紅外,還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進入這些經濟實體工務工,再獲取一份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務收入。
同時,為了保證扶貧貸款的安全和貧困戶的利益,這些使用扶貧貸款額度的農業專業合作社或農業產業龍頭企業,還要按照政策要求,和村委會、鄉(鎮)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簽訂一個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作為承貸主體,承攬貸款償還責任。當然了,當地政府也會在這項工作開展之前,嚴格篩選承貸主體,信用不佳,前景不良,資質不全,規模不大的農業專業合作社或所謂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不會作為這個金融扶貧的承貸主體的。
㈣ 貧困戶可以貸款嗎
貧困戶是可以貸款的,貧困戶可以通過申請扶貧貸款的方式來緩解自己的貧困狀況。扶貧貸款是由國務院確定本年度貸款計劃與規模,並且財政部負責扶貧貸款的總體調控,再由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與農商行負責扶貧貸款的具體發放
拓展資料
一: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二:小額信貸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三: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一)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二)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㈤ 辦貧困戶怎麼貸款
貧困戶要到銀行貸款的,需要向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交貸款申請書、個人身份證明、貧困戶建檔卡等材料;然後由銀行審查;審查通過的,再與當事人訂立貸款合同,確定合理的貸款數額和期限;最後及時發放至申請人的賬戶。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
(五)完善金融服務機制。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的導向作用,支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主導產業發展。引導和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增加貧困地區信貸投放。在防範風險前提下,加快推動農村合作金融發展,增強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功能,規范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貧困村資金互助組織。完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增加財政貼息資金,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
㈥ 農村貧困戶貸的五萬元免三年的息,到時候連本金都還不上怎麼辦
但類似這種農村貧困戶到時候連本金都還不上怎麼辦?銀行會有什麼措施?對於這兩個問題銀行會根據農村貧困戶的具體情況,為什麼還不上這筆本金的原因來處理,總體要分三種情況。
一、貧困戶確實完全沒能力償還了
這些農村扶貧政策是由各個地區的機構扶持的,所以假如農村貧困戶由於某些特殊原因,導致這筆錢投資失敗了,而且自身家庭一無所有,完全沒有這個償還能力了,經過機構調查確認之後,也許這筆債務需要當地機構與銀行協商處理了。
這5萬元是不是由機構幫還,或者機構幫農村貧困戶慢慢的還這筆銀行的債務,跟銀行協商繼續免息,慢慢分期還款,這種情況也是可能的。
總之銀行免息貸款給貧困戶是我國對於農村扶貧項目,這筆錢農戶還不上將會根據不同情況,銀行會進行合理處理的,至於採取什麼措施因情況而定。
㈦ 針對農村貧困戶的五萬元無息貸款政策是什麼
銀行無息貸款的條件 :
1、年齡18周歲至4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有固定住所和營業場所證明。
2、資金證明。貸款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這是銀行衡量是否借貸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創業貸款金額要求一般最高不超過貸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以及購置(安裝或修理)小型設備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
3、結算賬戶。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
4、貸款擔保。貸款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包括房產抵押、存單質押以及第三方擔保三種形式。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5、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農村貧困戶貸款投資擴展閱讀:
我國今年的經濟狀況不斷下滑,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沖擊不斷顯現,尤其是農民就業困難加劇、部分農民工返鄉迴流,會對農民就業增收帶來不利影響。為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提高其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明確支持對象、標准和條件,貸款最高額度由針對不同群體的5萬元、8萬元、10萬元不等統一調整為10萬元,由各級財政全額貼息。
無息貸款政策申請條件:
具備以下農民工創業無息貸款條件,方可申請:
1、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
2、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
3、從事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4、自籌資金不低於項目所需資金的40%。
5、無不良紀錄,信用良好。
6、應通過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