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信用社對擔保人的要求
法律分析: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比較簡單的,只需要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對貸款有足夠的償還能力,良好的信用記錄,沒有做過違法亂紀的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貳』 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的即可做貸款擔保人:有完全民事行為,年紀在18歲(含)至65周歲(含)之間;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或證件,在貸款申請的所在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的;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沒有不良的信用記錄;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所謂的貸款擔保人就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當借款人沒有足夠的能力按時歸還借款時,擔保人願意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履行借款人無法承擔的借款責任。當然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貸款擔保人,金融機構對於貸款擔保人還是有很多要求的,根據借款人的資質、貸款的金額都會影響到貸款擔保人的選擇,比如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單位是不能作為貸擔保人的。貸款擔保人與借款人其實是共同在承擔貸款的風險,金融機構在審核擔保人資質的時候對於徵信的要求與對借款人的徵信要求是一樣的。貸款擔保人的徵信情況必須是良好的,而且沒有不良的信用記錄,如果貸款擔保人的徵信記錄較差,那麼就會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金融機構就不會認可擔保人的擔保資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叄』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4、能履行擔保義務。
『肆』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貸款在現在的社會中已屢見不鮮,貸款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比如:農村信用社貸款。那麼,農村信用社貸款時需要擔保人嗎?據了解,一般在農村信用社貸款是需要擔保人的。那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呢?
一、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資格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
2、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
二、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與借貸本案無牽連;
6、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7、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伍』 農村信用社貸款要什麼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針對農民朋友們不具有良好的抵押物或者質押物的情況,農村信用社貸款只要擔保人即可,憑借信用證明,農民朋友們的貸款融資變得更加容易。
需要准備資料如下:
1,個人貸款的借款人填寫申請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3,提供貸款給農民,需要業主注意;城鎮居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合法穩定收入的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或收入證明發出的指令。
4,該物業的共同所有者和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5,為了保證擔保的形式,保證人應當提供文件資信證明及保證人同意擔保。
6,抵押,擔保,質押形式,應當提交到達(質)押物處置協議列表,並已抵達(質押)所有權或者使用抵押品證書,質押財產權利憑證,資產評估報告所必需的證據的權利證明保險。
『陸』 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擔保有風險且行且珍惜
農村信用社是適合農戶群體的貸款機構,貸款利率相對較低,在申請一些貸款時往往需要有擔保人,那麼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麼呢?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責任?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一一為你帶來解答。『柒』 信用社貸款擔保人什麼條件
擔保人必須具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代替償貸的能力,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其它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貸款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
2、在信用社開立了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企業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
4、服從信用社管理,如實向信用社提供有關經營情況,按時報送報表和經營計劃;
5、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設施;
6、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管理規范。
二、政策性
1、企業從事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2、貸款對象必須符合人民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信貸支持對象要求;
3、在其它銀行或信用社沒有貸款關系。企業必須在一個信用社貸款,不存在多頭貸款問題;
4、企業在發放貸款的信用社轄區內經營,不得跨地區貸款。
三、項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來源,原材料供應有意向性協議;
2、產品質量合格,有長期穩定的市場,產品銷路有意向性協議;
3、有可觀利潤,經濟效益好;
4、企業有生產技術保障;
5、企業對外負債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小於70%。對於流動資金借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30%;對 於固定資產貸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50%;
6、新建項目自籌資金必須在50%以上,要有注冊資金證明;
7、新建項目必須要有有關部門批准文件。
(7)農村信用貸款擔保人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
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
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
『捌』 信用社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玖』 農村信用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一、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針對市區及開發區、保稅區范圍內城市正式房口)。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帳戶(或交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5、擔保公司同意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有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自然人擔保的,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自然人擔保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