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使用證能貸款嗎
不是土地證能否貸款,是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一般來說,出讓取得的土地可以抵押,劃撥取得的土地有一定限制條件,經政府同意後也可以。
所以,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而且是出讓取得的土地,可以用於抵押貸款。
集體土地使用證也有一定限制條件,工礦企業、商業用地連同建築物是可以的進行抵押貸款,但僅為空地一般來說是不予抵押。農村住宅目前還不能用於抵押。估計下一步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時,有可能突破原來的模式,說不定宅基地會有限制地允許吧。
Ⅱ 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的。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Ⅲ 農村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土地證可以是貸款,土地證,土地證的總名實際上是個人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地產許可證。與房地產抵押貸款一樣,土地也是一種高價值的房地產,也可用於抵押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程序: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所需信息包括原土地證,土地證權,抵押夫婦身份證,結婚證和賬簿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Ⅳ 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土地證可以貸款。所謂土地證貸款也就是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大部分農民都擁有的一部分土地有使用權,必要的時候還可以流轉抵押申請貸款來獲得資金。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是房地產公司融資取得貸款的主要方式之一,開發商通過自有資金獲取開發土地的使用權後,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獲取貸款資金,再把這筆資金投入開發建設,通過商品房預售回籠資金,歸還貸款。
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Ⅳ 農村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了。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士地進行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Ⅵ 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土地證是可以貸款的。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拿著自己的資金獲取了開發土地的使用權後,就可以將土地使用證抵押給銀行,從而獲得一筆貸款資金。接下來開發商就可以把這筆資金投入開發建設中,再通過預售商品房回籠的資金,把使用了土地證貸款的金額如數還清。
【拓展資料】
土地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文件,也是持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在五十年初期,我國完成土地改革後,人民政府曾在農村給分得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所有權證。在城市郊區給分到國有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使用證,然後經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農民的私有土地變為集體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區農民使用的國有土地也由集體統一使用,自然土地證失去意義和作用。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1986年頒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單位及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現土地證主要有三種,即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凡變更土地屬權或變更土地用途的,均經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但是在2017年5月起,全國停發舊證,頒發新不動產權證。
要規范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必須正確把握抵押貸款中的法律依據和操作原則。在我國,目前實行的抵押貸款,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一、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製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二、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三、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四、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五、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六、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
Ⅶ 農村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土地證可以是貸款,土地證,土地證的總名實際上是個人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地產許可證。與房地產抵押貸款一樣,土地也是一種高價值的房地產,也可用於抵押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程序: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所需信息包括原土地證,土地證權,抵押夫婦身份證,結婚證和賬簿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Ⅷ 農村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貸款,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都是不能抵押貸款,還有那種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也是不能抵押貸款。經發包方同意的農民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就可以用做為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