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誰可以幫我敘述下:解決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的意義
1.提高信用度
信用環境是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快區域經濟發展的軟性戰略資源。如果一個地方、一個單位、一個人不守信用,欠錢不還,賴債之風盛行,誰還敢去投資興業?地方經濟還怎麼發展?通過依法清收農信社不良貸款,打擊賴債行為,樹立誠信意識,打造信用環境,才能更好的吸引外來資金。
2.能更好的扶持地方經濟
農村信用社的資金主要是用於地方經濟發展上,用於支農工作,是服務「三農」的金融主力軍,在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收致富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農信社不良資產不能得到有效化解,資金就不能有效地循環,就不能使更多的農戶得到有效地資金支持,就不能最大限度地解決農民生產生活的資金需求,就會嚴重影響對「三農」的投入。所以,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是為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3.就不單獨討論了,參考下第2點吧。
『貳』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
不良貸款基本是每個銀行現實遇到中的很頭疼的問題,不過出現不良貸款並非就代表著損失,舉個例子:之前報道的貴陽農商行不良貸款余額約100億元,不良率近20%,單以貴陽農商每年的利潤,需要20年才能把不良余額覆蓋掉,但中誠信國際仍給予貴陽農商A級的評級,這就是因為不良貸款並不代表著一定就是損失,那麼銀行對於逾期的不良貸款處理方式是怎麼辦的呢?(個人與企業的處置方式類似,因此統一介紹企業的)。
借新還舊、展期、重組 對於逾期的貸款,通過調查確認,企業只是階段性或者臨時性的經營困難,目前仍然有能力償還利息,只是暫時無法償還本金,那麼銀行一般會採取借新還舊(發放新的一筆貸款歸還舊的貸款)或者展期(把貸款歸還的期限延長)的方式,來減輕企業的壓力。
對於企業問題較大的,會通過重組的方式解決,比如由另一外一個經營正常的主體(如原來的擔保人)來承接這個貸款。貸款重組要求借款人及擔保方式均不得弱於原來的借款人及擔保方式。
貸款清收 如果採取上述方式,均無法解決問題的話,一般銀行會向法院起訴,查封、凍結、扣押企業名下的資產,通過劃轉企業銀行賬戶內的資金或者拍賣企業的資產(當然現實中不少企業的資產都分別被抵押至不同的銀行,所以銀行常常只能拍賣抵押於本行的資產),來歸還銀行的貸款,如果企業的賬戶余額或拍賣的資產不足以覆蓋全部的貸款的金額,本筆業務又有保證人的,那麼銀行會向保證人進行追償,由保證人賠償。
這個階段的,如果有抵押物的,一般可以回收的貸款本金在90%以上(因為抵押物抵押時都是按0.7折及以下的比例抵押的);如果是保證的,可以收回的貸款本金在70%以上。
貸款轉讓 有些比較難以處理的,比如抵押物地理位置較偏僻不好處置或者保證人不配合,每次歸還一點點等等,銀行不想花費太多時間及精力處理的,會統一打包賣給不良資產清收公司,過後不良資產清收公司無論收回的資金高於或低於銀行出賣的金額,均與銀行沒有任何關系。
通過第二及第三種方式處理後,仍然有缺口的部分,比如貸款1000萬元,通過上述方式最終只收回900萬元,那麼剩餘的這100萬元,就是真真正正的不良貸款,也是銀行確認無法追回的了,那麼銀行就會把這個差額核銷掉,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核銷只是銀行的做賬方式,表明賬上沒有這筆不良金額了,但你和銀行的債務關系並沒有解除,如果將來有還款能力,銀行可能還會找你還款。
總結個人的不良貸款與企業的解決方式一樣,不過因為個人貸款的金額比較小,銀行一般都直接跳過第一步驟,直接從不良清收階段開始。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對於不良貸款,不會輕易接受損失,均會採取一切一切的措施,盡量降低損失的金額。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都會經過催收、資產處置、債務轉讓、核銷等幾個環節,針對每筆貸款的性質和金額,處理的流程和方法也是不一樣的。
比如助學貸款,我身邊就有一個例子,女性,畢業後,助學貸款一直沒有歸還,後來列印出來的徵信報告就顯示呆賬,期間失信人步入 社會 ,更換了聯系方式,銀行一直無法聯繫到她本人,以至於她都沒有經過什麼像樣的催收,現在生活如舊,呆就呆了,用她自己的話說,都不知道應該怎麼還。
說說最常見的房屋按揭貸款,這個貸款業務有一定的廣泛性。 就目前而言,住房按揭貸款屬於相當優質的貸款,一旦貸款人開始逾期,銀行就會電話及時進行提醒,詢問相關的原因。逾期三個月後,銀行就會和按揭人協商,將房屋出售,以便償還債務。
這個時候部分按揭人是會同意的,這個時候處理房屋的價格按揭人還有很大的話語權,如果這個階段也錯過,銀行就會起訴按揭人,銀行也就會毫無爭議的勝訴,房屋進入法院拍賣系統,至於售賣價格,以評估公司提供的價格,然後再打一個折扣。
部分銀行會把一批逾期的客戶打包,出售給資管公司,然後資管公司來和債務人談判,是協商處置還是走法律程序,就看談判結果。
市面上有抵押物的貸款,比如私人借款、公司為借款主體的抵押經營貸大致都是這么個流程。這也就是馬雲所詬病國內銀行業當鋪思想的根源所在。
再來說說無抵押性質的信用貸款,比如信用卡、信用貸、稅金貸等等,都屬於此列。 目前最突出的就是信用卡、信用貸,違約逾期的特別多。
一旦逾期後,銀行或者消金機構先自行催收,催收無果就會外包給專業的催收公司,其實套路都一樣,就是威脅恐嚇,打心理戰,爆通訊錄,搞的你顏面掃地。如果你心理強大,挺過這一階段,三方催收就會撤退,銀行和消金公司就會通過自己的法務批量起訴債務人,至於怎麼判決,就看證據了。
其中有一點是要關注的,就是信用卡的債務超過一定額度會有被刑事追討的可能 。這個沒有統一的判定標准,有欠幾十萬都沒被刑事立案的,有欠5、6萬就被刑事立案的。需要特別注意。
針對這些債務,一旦走入司法程序,判決後,債權人勝訴就會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有個執行局就是干這個的,原來叫執行庭。強制執行就是查找債務人名下的財產線索,一旦發現有,該劃走的劃走,該查封的查封,查封以後就是等待拍賣。
總之,銀行對待清收不良資產是有各種手段的,債務人基本都是被動的。其實,個人類的不良貸款占所有不良貸款的比例基本都是九牛一毛,真正的不良貸款都在各地方以某些名頭掛著的,貸新還舊,循環授信掩蓋著,這才是最大的不良貸款。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銀行處置不良資產有多種方法,最常見的有以下方法:
一、法律處置
銀行貸款不能按期收回,銀行最初採取催收的方法,催收未果,銀行就會採取法律手段處理,訴訟,通過訴訟,保全凍結處置不良資產,收回全部或是部分不良貸款。
二、打包轉讓
銀行處置不良貸款的方法:打包轉讓,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工、農、中、建)上市前,均成立了對應的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使得四大國有銀行輕裝上陣,資產管理公司就是盤活處置不良資產的,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產生不良資產,會打包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雙方協商一致,銀行出售轉讓不良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接受接管不良資產。
三、呆賬核銷
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不良貸款,銀行按規定轉入呆賬,按呆賬的種類不同,分別申請呆賬核銷。如:法律訴訟類,銀行不良資產經訴訟,處置不良資產,不能收回部分貸款,進行呆賬核銷。打包出售類,銀行打包處置不良資產,價格都低於原有的不良貸款,差額形成損失,轉入呆賬,進行呆賬核銷。
銀行在呆賬核銷過程中,進行責任認定,對於有責任的經辦人、審查人、管理人進行相應處理,行政處分、罰款處理,責任不同處理不同,嚴重的會除名。
總之,銀行貸款產生不良是有原因的,主要是債務人的原因,市場原因,經營原因,資金回籠原因等,造成銀行貸款產生不良,形成損失。銀行貸款允許有呆賬,也預提了呆賬准備金,呆賬准備金就是為核銷呆賬貸款準的。不過核銷的呆賬貸款,僅是銀行內部帳務處理,不代表債務人不用還了。銀行債權還在,債務人只要有還款能力,一樣要歸還,銀行會跟蹤催收的,盡力收回,減少損失。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當然不是。
銀行有很多處置辦法。比如催收。展期。債務重組。訴訟。剝離。
催收就是採取各種方式催促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擔保人、抵押人還款或者協助催促。
展期特殊情況下,銀行允許借款人還款期限展期、延期、個性化分期償還等。
債務重組協商之後,變更借款人、增加擔保抵押、同意兼並、分立等辦法,延遲還款期。
訴訟針對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擔保人、抵押人等進行民事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剝離將某一行業、某一地域的不良貸款合並為一個或者若干資產包,公開招標出售及轉讓給購買方。投資者或者投資公司、律師等,依據自己的調查結論,出資購買資產包進行處置,尋求收益。有剝離、劃轉、入池、打包等很多名稱。
核銷核銷包括核銷呆賬、核銷損失、核銷費用等辦法,但僅是銀行內部處置辦法,也就是由表內資產轉為表外,這不代表債權債務關系消滅。核銷之後,銀行同樣可以繼續催收訴訟剝離重組等,除非借款人死亡、關閉破產等主體滅失,否則債權債務永存。
普遍來說,借款人若連續逾期還本付息三個月的貸款就會被視為不良貸款。銀行對不良貸款的處置基本採取清收,重組,轉讓,核銷。
清收 大部分銀行的貸款都有足值的抵押物或者擔保人擔保,一旦出現不良貸款,銀行可以出售抵押物或找擔保人償還。
而無抵押物或擔保人的的信用貸款,銀行可以通過要求借款人購買貸款信用保險,若出現個人借款人意外身亡或遭遇意外事故無力償還,企業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從投保的保險公司獲得補償。
貸款重組
這一般在企業中運用較多,如果是一家有市場潛力或還有救的企業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能會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允許貸款展期,利息減免或以貸款的形式注入資本,使其維持正常經營運轉後,再償還銀行的貸款;還有一種方式在銀行稱為貸款平移,若甲企業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找到與甲企業有利益關系或有關聯的乙企業,乙企業可能由於甲企業倒閉後,唇亡齒寒,願意承擔這筆貸款,這筆不良貸款就轉移到了乙企業身上,這前提是出於自願原則。
重組的貸款不計入不良貸款率,這對降低該指標很有幫助。
轉讓
銀行認定沒有能力追回不良貸款時,就會將不良資產出售轉讓給信達,東方,華融,長城四大不良資產管理公司處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會動用一切合理合法手段和資源盡可能彌補損失,通常的辦法有:
上門討債,在金額上讓步,打折或減免利息等優惠條件盡可能促成和談。
走法律程序追討,時間和金錢成本較高,逼不得已不會走這一步。
轉讓債權,債轉股,將債權轉換成債務公司的股份,或將債權轉換成債權公司的股份,發行股票尋找投資者認購。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從不良資產中低買高賣賺取差價獲取利潤。
貸款核銷
並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回收或減少損失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核銷呆賬是用銀行利潤來核銷,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銀監會對銀行不良貸款率的指標有要求,因此銀行綜合考慮不良指標的後果和利潤損失,以審慎的態度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但是這並不是說借款人在銀行核銷貸款後就一筆購銷,只是會計做賬的方法,如果以後你有還款能力了還是要還的。
總之銀行應對不良貸款是進一切最大努力收回,不會輕易認栽。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
對於題主這個問題,小麥的回答是,銀行並不會說自認倒霉,銀行回收不良貸款的方式有好幾種。
對於那些企業本身資質很好,但只是因為臨時的資金問題而導致貸款還不起的,銀行會優先幫他們延長還款期限。有必要的話,還會借舊換新,就是發放一筆新的貸款給企業,讓他們度過這次的難關,等經營恢復正常再將兩筆貸款還清。
而如果用上述辦法無法解決的話,銀行接下來會採取貸款清收,也就是向法院申請封查、凍結企業名下的資產,通過資產拍賣的方式來還清貸款。如果資產的價值不足以還清,那麼還會找到這筆貸款的保證人進行債務追償。
如果實在遇到難啃的骨頭,用以上方法都沒發解決,銀行一般就會將這筆貸款認定為不良資產,也就是無法回收。銀行就會將這筆貸款的債務關系轉交給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約定一個金額交易後,他們會動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和資源來回收這筆貸款,之後能收回來多少都是屬於資產管理公司的收益。
而部分貸款如果實在收不回,而且符合相關的規定與條件後,銀行就會將這筆賬進行核銷。不過核銷只是銀行會計處理的一種形式,表明銀行賬上不會顯示這筆貸款,但是債務人和銀行之間的關系並沒有就此結束,如果債務人未來恢復還款能力,銀行是可以再來追還貸款的。
總得來說,大家不要抱著僥幸心理,認為貸款還不起了銀行就會輕易地放過,銀行對於不良資產是有著各種處理方式,一旦上徵信和黑名單,以後的日子也就更難辦了。
說的沒錯,就是自認倒霉了。
實在是收不回來了的貸款,銀行會採取三種方式消化。
核銷
我們內部叫「 內銷外掛 」,就是說,這筆貸款銀行拿自己的利潤核銷了,但是這筆貸款的債務依舊存在,只要借款人以後有錢了,我們依舊會上門去收。
不是任何一筆貸款都能核銷的,必須要嚴格確認這筆貸款確實無法收回來才能核銷。而且核銷的程序十分嚴格,還會經過層層審核,還要報財政審批。
打包轉讓
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管理和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有很多不良貸款銀行認為收不回來,或者沒精力收,或者收回來成本太高,就會將這些資產一起打包,低價轉讓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處理。比較有名的資產管理公司比如華融、信達、長城、東方,都是專業做這個的。打包價格不等,廣州那邊最低的好像才1折起。
置換這種方式比較少,都是在特殊時期使用的特殊辦法。2003年的時候,國家考慮到農村信用社風險大,不良包袱重,為了支持農信社改革,於是採取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專項銀行票據的方式,將農信社的不良貸款置換出來,減輕農信社的包袱,扶持農信社發展。
本人就在銀行工作,從事信貸業務,你的這個問題很有發言權。
首先,明確一點: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不管怎麼處置,都與借款人無關,決不代表這筆賬就沒了、借款人就不用還了。下面具體講:
1、銀行對經過各種清收、法院執行等環節之後,仍然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會做出包括但不限於債務轉讓、核銷等操作,也就是說這筆貸款在銀行內部就算是損失了。但是!重要的是第2點!
2、銀行就算把這筆不良貸款核銷了,只是銀行內部記賬的一種方式,類似於它把欠自己錢的人分成了兩大類:一類是正常能還錢的人,另一類是還不上錢的人。把你的貸款核銷了,只是說它把你從第一類移到了第二類裡面,但對於你來說,永遠都背著這個債。
3、只要借款人沒還錢,這筆債務一直都在,徵信上也一直都顯示,銀行也有權在你有錢或發現你有其他資產的時候,再次向法院申請執行借款人。
4、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關系是以合同為依據的,核銷與否只是銀行內部的記賬方式,與借款人無關,只要沒還,賬就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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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良資產是借款人貸款逾期,經過催收後還是無法歸還貸款形成的資產,這些資產最終由銀行進行處理。
一般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有2種方式:
1、對不良資產進行持續催收,通過上門催收和法院起訴的方式對逾期的資產進行處置,一般銀行會先由自己員工上門催收,如果催收沒有什麼效果,會把催收的工作委託給外面專門的催收機構。
2、通過持續催收,仍然沒有辦法回收貸款的資產,銀行會走核銷流程,通過內部的層層審批,通過用銀行利潤來沖抵該不良資產。
總之,對於銀行的不良資產,銀行內部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根據不同的情況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確保化解不良資產。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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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和企業處理壞賬是差不多的,銀行不可能認倒霉,怎麼可能就平白無故放棄債券呢。不良貸款對銀行和銀行員工的待遇都有很大的影響,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大的負擔,需要用好幾年的利潤去消化這個壞賬。不過,有好多種情況,需要分別處理。下面簡單介紹一下,希望能拋磚引玉。
首先,銀行貸款是五級分類的,根據不同分類計算損失的百分比。一般不良貸款有幾種方式處理,實際處理時還是比較靈活的,不是按純理論處理壞賬。一般出現壞賬或者可疑貸款,銀行會與借款人溝通,了解實際財務狀況,可以分別採用延期還本,貸款展期,借新還舊等措施還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行,以達到妥善處理風險的目的,讓企業活過來,這樣貸款就能正常償還了,不過這也可能繼續隱藏風險,到最後損失的貸款數額更大。
其次,銀行壞賬打包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現在專門處理壞賬的公司,主要有長城,華融,東方,信達4家資產管理公司,專業處理銀行壞賬的,當然,當時就很多方法了,資產證券化和債轉股都是處理方式。這四家也是合法的國有的資管公司,實力也非常強。
最後,還有就是直接走法律程序,開展清償。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一般貸款都會有抵押或者保證,離我們最近的貸款就是房貸,如果我們不能及時還款,銀行確認為壞賬,就會對我們起訴要求償還貸款,包括變賣我們的房子,抵押品和要求保證人償還。這里說一點就是,我們不要輕易去做保證人,因為保證責任還是很嚴肅的,到時候讓你還貸款,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是金融觀點Y,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如有不同意見,歡迎交流討論!
『叄』 農村信用社貸款不良記錄怎麼樣取消
您到原貸過款的農村信用社,把不良貸款和利息還掉。並要求消除不良記錄,信用社打報告到上級和人民銀行可以消除不良記錄。
『肆』 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的難點總結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村信用社以往的不良貸款的清收勢在必行,然而這過程中必定會存在很多的阻礙,為了能確保清收的順利進行,根據我國法制建設的現狀,特意對農村信用卡清收不良貸款的難點進行了粗淺的總結以捋清思路。
1、收小額貸款難
總額大、單筆金額小、戶數多、分布廣是農戶不良貸款沉澱下來的幾大特點,然而農村經濟落後,城鎮經濟發達,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大大減小,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逐年增多,不少農戶舉家外遷,下落不明。
農村信用社人員少、時間緊、工作量大。不少信用社地處偏僻的山地丘陵地帶,交通落後,存貸規模小、效率低,配備人員少,裝備落後。加之通訊不暢、信息閉塞,小額農戶不良貸款清收工作量大,難度高,清收工作困難重重。
2、處置抵貸資產難
貸款信用社通過協議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以資抵貸,高價取得抵貸資產後,不僅變現難,而且成本高,尤其是抵貸資產為房產的,變現成本更高。貸款信用社自行處理抵貸房地產,可省評估費和拍賣費。雖評估費、拍賣費可減,但交易稅費難逃,需要交納兩次交易稅費。
第一次是從債務人過戶到貸款信用社,第二次是從貸款信用社過戶到買受人。
3、法收貸難
貸款人採取各種措施,仍不能收回不良貸款本息時,在萬般無奈之下,不得不採取最後一個手段:依法起訴。由於社會誠信不足,執法環境不暢,依法收貸呈現出成本高、效率低、執行難和舉證難的特點。
1)成本高:依法收貸從起訴到執行需要繳納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效率低: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收貸從提起訴訟到申請執行,應經立案、送達、交換證據、開庭審理、判決、上訴、申請執行等程序,少則半年,多則兩三年,更有甚者遙遙無期。
3)執行難:依法收貸進入執行程序後,一方面債務人千方百計轉移資產,逃避債務;另一方面想方設法打通執行關節,調動各種關系向執行人員施加壓力。
4)舉證難:一方面債務人轉移、隱匿資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另一方面貸款信用社無法搜集、提供有關債務人財產線索的證據,人民法院無法執行。
4、債務人轉移資產花樣擺出
部分債務人通過各種手段取得貸款後,想盡一切辦法轉移資產,逃避債務。
債務人一般通過以下方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1)通過不正當交易和虛假交易將公司資產轉移到關聯公司和股東個人名下,造成公司經營困難、資不抵債,通過倒閉或破產,最終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
2)通過低價變賣財產,將資產轉移到與債務人串通好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手中;
3)對大量到期債權不及時主張權利,導致債務人到期債權超過訴訟時效;
4)債務人賄賂與貸款信用社工作人員,內外串通。
『伍』 在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記錄怎麼消除
關於徵信的不良記錄是這樣計算的,如果發生了逾期或者黑戶等需要五年的時間新的徵信記錄才會將原來的記錄覆蓋!
從還清不良貸款日起,五年後不良記錄自動消除,如果沒有還清不良貸款,不良記錄是消除不了的。
『陸』 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怎麼辦
這個是系統計算的,包括復利在內應該到這個數了。有貸就有還了,不還數還會變大,而且也影響到以後你貸款,估計沒機會貸款。不過作為兒子,老爸的東西也該承擔點,畢竟老爸是自己的,老爸也不容易。
不過想回來,86年5000塊,也許比現在2萬更有價值。
『柒』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措施
1、集中清收。近年來,我們一線信貸人員盡管非常盡職,他們說破了嘴,磨破了腿還是效果不佳,這是不良信用風氣在作怪。我們可以採取集中人員清收的辦法,利用宣傳車,製造強大的清收聲勢,讓那些賴賬、逃債戶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而主動歸還貸款;
2、依法清收。依法清收是信用社必要而且十分有效的清收措施。筆者認為,在目前存在不良信用風氣大氣候下,對那些惡意逃債、賴賬戶,只有依法清收、殺一敬百,才能收到較好的效果。依法清收也是對信貸人員工作質量的考驗,從而堵塞違規、違法放貸的漏洞。我們要積極配合公安、司法機關搞好依法清收工作。
3、登報清收;對那些惡意逃債戶我們可以採取登報的方法,亮他們不守信用的像,讓他們在社會上抬不起頭來,處處受到鄙視,從而達到我們清收的目的。
4、張榜清收;對於那些賴賬戶,我們可以在其所住地採取張榜的方式,出他們不守信用的丑,讓他們感到賴賬讓周圍的人看不起,製造他們心裡的壓力,以促使他們歸還欠款。逐步在社會上形成講信用光榮,賴賬可恥的風氣。
補充:
1、加強不良貸款清收力度,盡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貸款。
2、加大不良貸款的責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筆不良貸款都能落實到人,並限期清收。
3、加強內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4、加大五級分類中關注類的貸款清收力度,並同時對正常類貸中可能形成不良類的正常貸款的進行監測,以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5、對新發放的貸款,應加強管理,並做到合法合規,堅決杜絕以貸收貸,以貸收息,以防止不良貸款前清後增。
『捌』 農村信用社有不良貸款記錄,在農行能查出來嗎
銀行都是聯網的,除非有關系幫你做手腳!
『玖』 農村信用社有不良貸款存款不讓取怎麼辦
把不良貸款處理了就可以了。人的信用非常重要。
『拾』 不良貸款對經濟的影響
一、政策導向:再貸款的效應分析
發放再貸款是國家為了增強農村信用社支農能力,扶持農業發展的一項重大金融政策,也是支持農民致富、農民增收的一項「民心工程」,其對緩解農村資金需求矛盾,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有著積極的作用,我們以典型的農業市——咸寧市為樣本,探討再貸款政策實施效應。
從1999年開始,人民銀行運用再貸款開始加大對農村的資金投入,通過近四年來的實施,再貸款對支持農村信用社和「三農」的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1、再貸款大投入:引導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大增長
一是再貸款總量大幅度上升。自1999年4月以來,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逐年對咸寧市增加了再貸款限額。據統計,1999-2003年9月,再貸款限額由7000萬元增加到35000萬元,四年間增長了4倍,年均增長100%,四年間人民銀行累計向信用社發放再貸款由12650萬元增加到37600萬元(沒有含展期再貸款),四年間增長100%,年均增長25%(見圖一),四年來人民銀行共累計發放再貸款14.19億元,有力地促進了「多贏」的良好局面形成。
圖一 再貸款增長
附圖{圖}
二是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業貸款投放的主體。通過再貸款的大投入引導農村信用社對農業貸款的大增加。自1999年-2003年9月,農村信用社各項貸款余額由1999年的47459萬元增加至2003年9月的122652萬元,四年間增長1.58倍,平均每年增長39.5%,農戶貸款余額由1999年的14894萬元增加至2003年9月的38800萬元,四年間增長1.6倍,平均每年增長40.1%(見圖二)。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貸款32億元,其中農戶貸款19.5億元,佔59.7%,農村信用社農村貸款余額佔全市農村貸款余額的96%以上。
圖二 農信社貸款增長
附圖{圖}
2、農村經濟效應
(1)助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咸寧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雖然有較多的自然優勢和較強的基礎優勢,是有名的「茶葉之鄉、楠竹之鄉、桂花之鄉、薴麻之鄉」。但長期以來,農民以傳統的種養業為主,收入有限,積累不足,導致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再投入能力有限,這種狀況嚴重製約了轄內產業結構調整的速度。近年來,再貸款的投入和支農貸款的逐年大幅度增長彌補了這種不足,有力地助推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成效顯著。重點建成了雷竹、茶園、蔬菜、柑桔、獼猴桃、優質麻、名貴苗木等10多個產業化生產基地,並初步形成了區域性的特色產業化格局。
(2)農民的增收效應顯現。大量貸款的農戶通過運用再貸款發展特色農業,實施科技種植,提高了收入。2002年全市農民純收入達到2204元,比1999年增加192元,平均增長3.3%。
(3)產出效應:資金要素的投入同時也推動了技術要素投入、勞動力效率的提高和規模經濟性的獲得,其增長或產出績效是十分明顯的。一是農民通過再貸款支持,廣泛地購買、開發和應用農業生產新技術。如崇陽縣銅鍾鄉在下村農民孫碧雲掌握了養殖美國杜洛克豬、長白母豬的技術,在信用社的支持下,發展成為養殖大戶,年創利潤20萬元。二是再貸款投入加速了農業生產規模化經營的進程。農村信用社緊緊依託農業產業化企業龍頭,發展原材料生產基地,支持農戶+基地+公司的產業發展模式,形成利益共同體,實現規模種養和產業化經營,保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健康發展。
(4)農村信用觀念改善。通過再貸款的運用,增強了農民信用觀念,促進了農村文明建設。在全市普遍推行了「一戶一證、一次核定、隨用隨貸、按期償還、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信用等級管理辦法。一舉砍掉了農民難以跨越的信貸「門檻」,使貸款投入速度明顯加快。
與此同時,農村信用社也從中獲得巨大收益:(1)貼近了與農民的關系,基本解決了農民貸款難;(2)重塑了信合形象,提高了農村信用社的地位;(3)促進了農村信用社業務發展,拓展了生存空間。
二、傳導梗滯:再貸款政策效應的約束
再貸款是在特定經濟環境下為實現特殊的貨幣政策目標而運用的,既要受一定規模的限制,也要受供需雙方和制度環境的約束,在傳導過程中還存在一些障礙和矛盾,影響其功能發揮,甚至存在風險或沉澱,必須加以重視。
(一)供給面:再貸款制度設計的缺陷
對農村信用社再貸款作為貨幣政策工具的運用,必然要對再貸款的數量、價格、操作程序、運行規則進行設計。但從實際運作中看,這些制度設計還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影響其功能的發揮。缺陷之一:再貸款限額調配不靈活、總量不足。再貸款是由人民銀行總、分、支行逐級下達限額,但由於各地的農業經濟發展不平衡,加上所需的資金量隨市場變化而迅速變化,再貸款限額實行嚴格的計劃分配,人為控制,這與市場化配置資源不相吻合,導致區域性的再貸款達不到充分運用,有的閑置、有的不足。同時,再貸款的投量不足也難以滿足農業生產資金之需。據咸寧市2001年、2002年農業生產資金需求情況調查:2001年農業生產共需要投入生產資金20.87億元,可自籌資金12.85億元(農業貸款),資金缺口達8.02億元,而2001年再貸款限額為2億元,占資金缺口的24.8%;2002年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共需投入資金32.9億元,可自籌資金21.2億元(包括農業貸款),預計資金缺口為11.7億元。而2002年再貸款限額為3.5億元,占資金缺口的29.9%。而且隨著農業經濟不斷發展,結構調整不斷升級,資金需求量會更大,再貸款總量投入不足將更加突出。缺陷之二:再貸款投向面窄與現代農業經濟發展需要的矛盾。再貸款集中用於發放農戶貸款,重點支持農民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資金需求,以及農產品加工、儲運業,還有農民消費貸款等需求,使用范圍有限。但近幾年農村經濟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呈現出了大量新特點:一是農村非農產業發展迅速。農村各類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農產業迅速發展,且在農民純收入中,佔比迅速上升;二是農業經濟逐步向規模化發展,農業產業化開始形成。這些新變化也涌現出了不同的農村客戶,出現了以農業經營為主的種植糧棉油的農戶,以規模經營為主種養專業戶,以勞務收入為主,家庭主要勞力外出打工的農戶,農村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楊家才,2003)。再貸款所規定的用途已不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限制了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經營性組織、農產品深加工的「農字型大小」龍頭企業,農村個體工商業、個體建築業等的貸款需求,而這些農村法人組織和涉農工商業正是農業發展的主力軍。若得不到再貸款資金支持,一方面使農信社缺失一大批優質客戶群,同時也偏離了再貸款所應支持的政策方向。缺陷之三:有風險轉嫁之嫌。一是效益風險轉嫁。以一年期的再貸款為例,再貸款發放到農戶實際使用只有9個月左右,而信用社支付利息時要以一年時間計算,而收取的利息只有9個月,名義上有近5個點的利差,實際上不到4個點的利差,再加上營業稅和市場風險,收益則更低,同時由於貸款使用分散,管理成本較高,實際收益更小,農村信用社難以獲取相應的收益,按照風險與收益對稱的原則,會挫傷支農積極性,再貸款的政策性功能也難以全面發揮;二是經營風險轉嫁。人民銀行對信用社再貸款到期要求百分之百收回,而使用再貸款的農戶,由於弱質農業靠天吃飯的影響必然導致信用社投放的再貸款不可能100%收回,這就需要農村信用社用自身資金來歸還再貸款,由於中央銀行再貸款的信貸風險沒有相應的承諾和補償措施,全部由農村信用社承擔,信用社難以重負。據統計,通城縣信用聯社2000年就有179萬元對農戶的再貸款逾期。
(二)傳導體:農村信用社違約傾向
再貸款要作用於農業經濟實體,是靠農村信用社這個載體來傳導的,而農村信用社由於自身條件的限制,包袱重,不良貸款負擔沉重,2002年全市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35427萬元,不良率達55.3%,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經營舉步維艱,2002年以來全市農村信用社累計虧損53833萬元,加上機制不全、定位不準、人員素質不高。要讓這樣的載體承擔再貸款政策傳導的角色,是勉為其難的,而且在實際運作中也是如此。即使再貸款政策有一些優惠,但優惠政策所收效益難以化解農村信用社的包袱,據一位信用社主任算一筆賬:向一位農戶貸款1000元,期限6個月,最高月利率6.3‰(上浮50%),最多可收利息37.8元,經營成本如下:支付人行再貸款利息12.6元,各項稅費約2.6元,含證費、宣傳費平均每筆約6元,交通費約2元,1%的損失10元,流動成本合計33.2元,收獲毛利4.6元,若其損失率達到2%,則要虧損5.4元,這不包括人員工資、營業費用等固定成本,政策性支農與效益性經營相沖突時,農村信用社有可能不遵守再貸款運行規則,出現違約行為,違約率必然上升。一是利率水平違約。再貸款利率規定聯社調劑給基層法人社再貸款的利率不得高於人行再貸款同期限檔次的利率,基層法人社再把再貸款資金貸給農戶時,可上浮到50%。但由於聯社從自身經營效益考慮,對基層信用社發放再貸款高於再貸款利率進行調劑,而基層信用社發放農戶貸款時則利率百分之百上浮,上浮到50%,甚至更高,憑借其在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地位以圖利益最大化,出現了支農貸款「優而不惠」的現象,這與再貸款政策設計的初衷相違背;二是貸款期限管理有抑農傾向。再貸款期限經過多次調整,現行規定最長可貸一年,到期後還款有困難時可以展期,累計展期期限不超過2年,這大大有利於生長期較長的農戶種養殖業。但是農村信用社在履行貸款期限時,依然是「春放、秋收、冬不貸」,貸款基本上不跨年度發放,使得跨年度使用、可展期的再貸款,農戶難以跨年度使用,不僅違背了農業生產周期規律,也難以發揮再貸款的經濟效益。三是擠占挪用傾向。近年來,由於農村信用社支付風險突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一直困擾著農信社的經營,在存款滑坡、支付困難時,有可能利用再貸款來保支付。由於「三農」貸款存在效益低、風險高的特點,為了追求利潤,有的信用社也把再貸款用於非農產業,用於拆借,進入股市等。
(三)需求面:「三農」風險防範的脆弱性
再貸款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受到了「三農」風險防範脆弱性的挑戰。
1、農民在再貸款認識上的錯覺。部分的基層政府和農戶對再貸款存在認識誤區,將再貸款理解為政策性貸款,把再貸款與扶貧資金、救災款混為一談,積極還貸的意識不強,致使再貸款面臨一定的人為風險。
2、市場風險。農戶市場觀念差,信息量小,難以適應大市場的瞬息萬變,由於市場信息掌握不準,農產品市場價格浮動不清楚,大量農民盲目跟著生產,出現了「菜賤傷農」、「谷賤傷農」的現象,嚴重影響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加大了再貸款投放的風險。
3、自然災害風險及由此產生的信用風險。由於「三農」的發展受自然災害損害大,靠天吃飯的多。今年咸寧市遭受旱災、水災,導致部分農戶不能按時還款,不可避免帶來了一定的貸款風險。
4、農村社會化配套服務不健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要大力發展特色農業、規模養殖業,而這些特色種養業技術要求較高,需要提供健全的社會化配套服務,但是為農業生產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配套措施沒有跟上。
(四)管理面:安全與效率不相容性
再貸款作為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投放,必然要確保其資金安全,高效運轉。為此,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嚴密的操作程序。由於制度設計上以安全為主,在實際運作中,從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了再貸款使用效率,提高了操作成本和監管成本,反而安全也受到了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設立三級專戶,但難以封閉運行。再貸款自人民銀行發放到農戶手中,要通過人民銀行、聯社、信用社三級再貸款專戶,但資金專戶只管發放時再貸款能受控制,而再貸款回籠時,專戶卻不專,因為農戶使用再貸款時不可能100%的全部按期還款,但再貸款卻需要100%回籠,保證其安全,如果要以回籠到專戶的資金歸還到期的再貸款,那麼大部分再貸款要逾期了,因此難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封閉運行。二是台賬設置過細,目前再貸款管理要設立三級台賬,直接建立到農戶,但目前基層信用社人員少,只有6-8人,特別是信貸員更少,信貸員要花大量時間和精力去建立再貸款台賬,既增加了操作成本,對再貸款安全防範也沒有起到實質性作用。三是人民銀行監控難度大,管理成本上升。由於台賬和專戶設計不合理,實際操作中無法達到賬與戶的數字平衡和銜接,也無法及時監控農村信用社資金的去向。同時管理規定要求支行要按月進行一次現場檢查,中支按季進行一次抽查。同時合作金融監管部門也將再貸款列入監管重點,兩個檢查部門在服務於同一對象時出現「兩張皮」,有時是信貸部門檢查完畢,合作部門按照上級要求又要進行類似檢查,信用社難以應付,以致有的信用社甚至不想發放再貸款,監管成本上升。
三、多視角的思考:再貸款政策效應的實現途徑
再貸款政策運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政策導向作用,但在傳導過程中存在一些梗滯,為了進一步挖掘再貸款潛在效應,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作為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更好地發揮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作用,在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更大作用。
1、再貸款政策設計的合理化。一是再貸款限額調劑要按一定的市場規則來進行,總行、分行、支行要根據農村信用社「三農」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分配再貸款限額,限額調劑一定要向農業大區、資金需求量大的地區傾斜,實行區別對待,重點支持。二是放寬再貸款投向的范圍,只要有利於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只要是符合「農業、農村、農民」三個標准,都可以納入再貸款的支持對象,允許向農業企業法人、經濟組織和個體民營經濟發放支農貸款;三是建立合理再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如果屬於農業自然災害或客觀原因造成的再貸款損失,可按一定比例免予再貸款計息或者降低再貸款利率,給予農村信用社一定的補償。
2、完善再貸款傳導載體,引導農村信用社增強支農力度。一是深化農信社改革,重點是充實資本金,明確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把信用社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進一步改進服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更好地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幫助農民增加收入,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二是農信社繼續發揮「下田間地頭」的優良傳統,在再貸款的引導下,加大小額農戶貸款力度,規范利率行為,依照農業生產周期合理確定再貸款期限。積極為農民在產前、產中、產後提供信息、技術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調動農民生產經營投資積極性。同時,要給予農村信用社稅收和提取呆賬准備金政策上的優惠,按國際慣例,一般對政策性產業以及與之相關的金融機構實行減免稅制度。因此,國家稅收政策應適當考慮降低農村信用社稅率,增強其消化歷史包袱能力。還要實行優惠的呆賬准備金提取制度,督促農村信用社轉變服務方式,促進業務創新,降低競爭成本,為再貸款貨幣政策的實施奠定良好的微觀基礎。
3、激活農戶貸款需求,增強風險防範能力。一是調整再貸款利率政策,發揮其調節信貸結構的作用,用再貸款發放支農貸款利率不準上浮或最高不超過上浮20%。二是要建立對支農貸款投入的補償機制。對使用再貸款資金發放支農貸款實行財政貼息,同時對再貸款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提高農戶和農村經濟組織增加農業投入的積極性。三是建立農村金融保障體系。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機構,一方面補償農民因受自然災害等原因無法收回農業生產投資而造成的資金損失,另一方面,補償金融部門發放的農業貸款因受自然災害等原因無法收回而造成的貸款損失,這樣既可以調動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的積極性,又可以增加金融部門對農業貸款投放的積極性。四是健全社會化配套服務。政府部門要從技術、信息、售後服務等方面加強與農戶的聯系,並實行質量負責制,給再貸款的使用、回收提供市場化保障。
4、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改善貨幣政策的實施環境。要積極倡導守信者光榮且受益,失信者可恥且受損的理念,對不守信用、逃廢債者給予嚴厲制裁,要繼續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評選活動,積極建設農村信用工程,只有這樣,再貸款的貨幣政策實施環境才會好起來。
5、適當減化再貸款操作手續,增強監管有效性。人民銀行只實行專戶管理,對農村信用社台賬管理以農戶借據代替,以減輕農村信用社人員負擔,減少重復勞動。同時人民銀行加強非現場監管手段,建立再貸款使用效益考核機制,通過這個機制可以隨時監測農村信用社的去向和營運情況。一旦出現違規行為,進行現場督查,並落實糾錯措施,提高再貸款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