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貸利率算錯了,該怎麼辦啊
房貸利率計算錯的情況下,及時到銀行處理,重新計算房貸利率,然後按時還款。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內利息額與借貸資金額(本金)的比率。利率是決定企業資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時也是企業籌資、投資的決定性因素,對金融環境的研究必須注意利率現狀及其變動趨勢。
利率是指借款、存入或借入金額(稱為本金總額)中每個期間到期的利息金額與票面價值的比率。借出或借入金額的總利息取決於本金總額、利率、復利頻率、借出、存入或借入的時間長度。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錢所支付的代價,亦是放款人延遲其消費,借給借款人所獲得的回報。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與本金的百分比計算。利率就表現形式來說,是指一定時期內利息額同借貸資本總額的比率。利率是單位貨幣在單位時間內的利息水平,表明利息的多少。
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那麼銀行貸款怎麼還款最劃算?在這里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貸款的一些知識吧。
1、等額本息還款:這是目前主流的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還相同的額度,本金和利息的數額會不同,前期還本金額大於利息額;後期還利息額大於本金額。這種還款方式適合有穩定收入的貸款申請人,安排收支比較方便;它的缺點在於所還利息額比較多,利息不會隨本金的減少而減少,還款總利息較高。
2、等額本金還款:這種方式是貸款申請人每月所還本金相同,每個月利息會隨本金額的減少而減少。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較多,但是所需支付的利息總額相對較少,還款負擔逐月遞減。這種還款方式適合貸款後手頭資金充裕的貸款申請人,前期還款能力要求高。
3、一次性還本付息: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這種 還款方式一般只對小額短期貸款開放。適用性不強。
4、按期付息還本:這種方式是貸款申請人自主決定按月或季度或每年時間的間隔還款。簡單的說,就是貸款申請人按照不同財務狀況,把每個月要還的錢湊成幾個月一起還。這種還款方式適合收入不穩定的人群。
銀行辦理貸款的話要注意下辦理的方法,要選擇合適自己的還款方式,不同的還款方式每個月還款的資金不同,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就可以了。以上就是關於銀行貸款利息是多少和銀行貸款怎麼還款劃算的相關介紹,大家對於貸款還款有了更多了解吧。
2. 銀行單方面塗改我的合同利率,我應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一,你首先要搞清楚,在你開始申請貸款到獲批的過程中,國家的政策都有哪些變化,如果銀行的作法符合政策的變化,那麼就是對的;第二,銀行在國家政策變動的過程中沒有通知你,這也無過錯,因為國家在公開媒體,如:國有電視台、網路、報紙等等上刊登的新聞、法律、措施等視同全體國民都知道的,不必挨個通知;第三,住房貸款利率,按年調整,每年1月份起執行最新利率;第四,你的貸款合同利率的塗改日期不管是在生效前還是生效後,只要符合法定利率並統一浮動,也合法。所以,我建議你:只要房子的位置、價格、面積滿意的話,就不要與銀行發生法律糾紛,把精力和時間花到更有意義的事情上吧。
3. 貸款合同年利率7.5%和告訴我4%利息怎麼不一致
簽房貸合同時約定的利率與實際放款後的利率不一致在一般情況下是合法的。銀行是按照國家基準利率基礎上執行上下浮的。
4. 簽房貸合同時約定的利率與實際放款後的利率不一致,請問合法嗎
簽房貸合同時約定的利率與實際放款後的利率不一致在一般情況下是合法的。
銀行是按照國家基準利率基礎上執行上下浮的,只要是專業的正規銀行部門是不會故意或肆意提高客戶的貸款利率的,都有明文規定,也不會因為去調高利率而違反規定,貸款執行利率是以放款當日國家利率為准在規定內執行上浮或下浮。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條 定義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條 合同形式及主要條款
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 合同的擔保
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 借款人提供其真實情況的義務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 利息的預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 貸款人的檢查、監督權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 借款使用的限制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條 利率
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 利息的支付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 提前償還借款的利息計算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條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間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間借款合同的利率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4)銀行貸款合同上利率錯誤擴展閱讀:
案例:
針對近日北京地區多家銀行相繼上調首套房貸款利率,調整後首套房貸利率較基準利率上浮5%-10%成為主流。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19日傍晚表示,房貸利率調整是銀行在北京市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市場利率整體上揚的背景下,根據市場資金水平變化、自身資產負債管理需要所採取的自主行為,符合政策要求和導向,對此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積極支持。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表示,2017年3月以來,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並取得了初步成效,銀行作為房地產信貸政策的執行主體,主動配合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通過提高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抑制需求過度增長,有利於進一步鞏固北京市房地產調控所取得的成效。
從本次房貸利率調整時間和調整幅度看,是各家銀行根據資金成本變化、同業競爭情況、自身市場規模、經營策略和資產負債管理需要進行的自主調整,部分銀行通過提高房貸利率壓縮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模,加大對實體經濟信貸支持力度。
5. 房貸還了幾年了,銀行來電話說利率算錯誤了,讓我去重新簽合同,怎麼辦
房貸還了幾年銀行才發現利息計算錯誤,這本身就是銀行的過錯,客戶無需為銀行的這種錯誤買單,一切還是要按合同辦事。如果銀行所說的利息計算錯誤是因為多收了您的利息,那你得好好去跟銀行協商,如果是你少給銀行錢,就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了。
正常情況下銀行房貸利率是不會計算錯誤的,有可能出現錯誤的是上浮的比例或還款方式。
銀行的房貸利率都是系統自動生成的,一般情況下只需要輸入上浮的比例以及還款方式之後,系統就會自動給出還款計劃。所以正常情況下,銀行系統計算出的結果是不會錯的,除非銀行的系統出錯了,那樣受影響的肯定不止你一個,而是會有很多人受到影響。
但是如果因為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在輸入上浮比例或者還款方式上出現差錯,那造成的損失必須由銀行全部承擔責任。客戶只需要按照銀行給出的還款計劃正常還款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至於你題目所說的銀行讓你回去重新簽訂合同,如果重新簽訂合同對你有利,那可以考慮,比如重新鑒定合同之後,你房貸利息可以減少,那這是一個可以接受的事情。但是如果銀行讓你重新簽訂合同,是為了讓你支付更高的利息,那你完全不用去理會銀行的要求。在你申請貸款的時候,一切以合同為准,只要銀行在抵押貸款合同上蓋章簽字就表示銀行同意合同上的一切條款,哪怕條款上的一些數據對銀行不利,銀行也不能作出更改。
當然如果銀行系統計算出的還款金額少於合同上所簽訂的貸款利息,那銀行是有權力進行調整的,但損失的利息由銀行自行承擔。
銀行系統出錯有時候也是會發生的。比如你貸款100萬,在合同上明確規定在基準利率4.9%的基礎上上浮10%,還款方式是等額本息,貸款期限30年。那按照合同的約定,你每個月要還款的金額是5609.07元,總共的利息是101.93萬元。
也就說因為銀行失誤導致客戶少交利息,客戶非但不用承擔這部分損失,還得到了銀行的獎勵。澳新銀行就是希望讓客戶處於有利地位,讓他們覺得自己完全沒有受到過計算失誤帶來的影響。所以中國的銀行應該多學一下這些銀行的服務態度。
當然,銀行在發現錯誤之後,他們是有權利對利息進行調整的,銀行可以按照我合同上的規定進行調整,調整之後,客戶必須按照新的還款計劃進行還款,這是合理合法的。
6. 車貸三年分期利率銀行算錯了,給我少算了,現要求我配合去換
按簽字的合同利率計算。
銀行人員的錯誤代價不應該由消費者承擔責任。
如果合同不能執行,可以向銀監會投訴。
7. 銀行貸款合同中利率誤填而借款借據正確應以哪個為准
一切以最終放款時簽訂的借款借據為准!
8. 申請銀行住房貸款,貸款員寫錯利率,現貸款員約我回去改,改不改
你好,在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畢之前,由於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你們的貸款合同。
不過變更你們的貸款合同須具備以下條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系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或者法律的規定改變原合同關系的內容。
2、合同變更須依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或者依法律的規定並通過法院的判決或仲裁機構的裁決發生合同變更主要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
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9. 抵押貸款利率與合同不符可以報警嗎
近期,高陽縣人民法院在審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針對實際還款利率與合同約定利率不同這一情況,果斷地予以調整,既維護了被告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正常的借貸秩序。
原告韓某某在訴狀中稱,2017年9月18日、10月11日,被告吳某某分兩次向其分別借款10萬元,均約定月息2分。還款期限分別為同年10月18日和11月11日,並約定逾期還款需向原告支付借款總金額10%的違約金。現被告以種種理由拒絕還款,對此原告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給付其借款20萬元及利息(按照月息2分計算)。但被告辯稱,原告所訴2017年9月18日借款實際為當年4月18日所借,借據於9月18日重新出具。自2017年4月18日至2018年2月13日期間,其共償還原告8萬元(附銀行明細清單等證據)。其一直在履行還款義務,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該案在審理過程中,原、被告對於以下事實均無異議:吳某某於2017年4月18日向韓某某借款10萬元,2017年10月11日再次向韓某某借款10萬元。吳某某自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每月還款5000元,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每月還款1萬元,以上共計8萬元。
通過仔細查看吳某某的還款日期及還款明細,該案主辦法官發現,原告主張借款利息為月息2%,但被告每月還款金額與借據約定不符,且遠超法律規定的年利率36%上限標准。為維護正常的民間借貸秩序,法官依法將被告超出約定利息償還的款項,在本金中予以扣除。經逐筆計算,2017年4月18日的借款10萬元剩餘本金67150.83元未償還,2017年10月11日的借款10萬元剩餘本金87635.18元未償還。
此外,針對原告要求被告給付利息和違約金,由於其主張數額總計已超過年利率24%的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法官對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故此,高陽法院作出判決,被告吳某某償還原告韓某某154786.01元及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