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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農戶貸款制度

發布時間:2022-10-03 20:03:40

農村貸款新政策

農村貸款新政策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向家庭困難戶或其他弱勢群體出借貨幣資金,利率在約定條件下或由銀行免費、或由政府或相對應的機構買單。
【法律依據】
《農戶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堅持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本著「平等透明、規范高效、風險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則,積極發展農戶貸款業務,制定農戶貸款發展戰略,積極創新產品,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與考核激勵機制,加大營銷力度,不斷擴大授信覆蓋面,提高農戶貸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② 法律對於農戶小額貸款是怎麼規定的

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養殖及其他銷費的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 二、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三、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 農村信用社 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 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區,哪便不可以,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四。貸款發放條件很多,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 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資料。其實不用擔保也可以發放的。

③ 農戶貸款管理辦法的內容

第一條 為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農服務水平,規范農戶貸款業務行為,加強農戶貸款風險管控,促進農戶貸款穩健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戶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戶發放的用於生產經營、生活消費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本辦法所稱農戶是指長期居住在鄉鎮和城關鎮所轄行政村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開辦農戶貸款業務的農村金融機構。
第四條 中國銀監會依照本辦法對農戶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堅持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本著「平等透明、規范高效、風險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則,積極發展農戶貸款業務,制定農戶貸款發展戰略,積極創新產品,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與考核激勵機制,加大營銷力度,不斷擴大授信覆蓋面,提高農戶貸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第六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加強產業發展與市場研究,了解發掘農戶信貸需求,創新抵押擔保方式,積極開發適合農戶需求的信貸產品,積極開展農村金融消費者教育。
第七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結合自身特點、風險管控要求及農戶服務需求,形成營銷職能完善、管理控制嚴密、支持保障有力的農戶貸款全流程管理架構。具備條件的機構可以實行條線管理或事業部制架構。
第八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包括建檔、營銷、受理、調查、評級、授信、審批、放款、貸後管理與動態調整等內容的農戶貸款管理流程。針對不同的農戶貸款產品,可以採取差異化的管理流程。對於農戶小額信用(擔保)貸款可以簡化合並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模式進行管理;對其他農戶貸款可以按照「逐筆申請、逐筆審批發放」的模式進行管理;對當地特色優勢農業產業貸款,可以適當採取批量授信、快速審批模式進行管理。
第九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優化崗位設計,圍繞受理、授信、用信、貸後管理等關鍵環節,科學合理設置前、中、後台崗位,實行前後台分離,確保職責清晰、制約有效。
第十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提高辦貸效率,加大惠農力度,公開貸款條件、貸款流程、貸款利率與收費標准、辦結時限以及廉潔操守准則、監督方式等。
第十一條 農村金融機構開展農戶貸款業務應當維護借款人權益,嚴禁向借款人預收利息、收取賬戶管理費用、搭售金融產品等不規范經營行為。
第十二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提高農戶貸款管理服務效率,研發完善農戶貸款管理信息系統與自助服務系統,並與核心業務系統有效對接。 第十三條 貸款條件。農戶申請貸款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農戶貸款以戶為單位申請發放,並明確一名家庭成員為借款人,借款人應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戶籍所在地、固定住所或固定經營場所在農村金融機構服務轄區內;
(三)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四)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五)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六)借款人無重大信用不良記錄;
(七)在農村金融機構開立結算賬戶;
(八)農村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 貸款用途。農戶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農戶貸款。按照用途分類,農戶貸款分為農戶生產經營貸款和農戶消費貸款
(一)農戶生產經營貸款是指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包括農戶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貸款和農戶其他生產經營貸款。
(二)農戶消費貸款是指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用於自身及家庭生活消費,以及醫療、學習等需要的貸款。農戶住房按揭貸款按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揭貸款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貸款種類。按信用形式分類,農戶貸款分為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以及組合擔保方式貸款。農村金融機構應當積極創新抵質押擔保方式,加強農戶貸款增信能力,控制農戶貸款風險水平。
第十六條 貸款額度。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償債能力、貸款真實需求、信用狀況、擔保方式、機構自身資金狀況和當地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農戶貸款額度。
第十七條 貸款期限。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貸款項目生產周期、銷售周期和綜合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
第十八條 貸款利率。農村金融機構應當綜合考慮農戶貸款資金及管理成本、貸款方式、風險水平、合理回報等要素以及農戶生產經營利潤率和支農惠農要求,合理確定利率水平。
第十九條 還款方式。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合理確定農戶貸款還款方式。農戶貸款還款方式根據貸款種類、期限及借款人現金流情況,可以採用分期還本付息、分期還息到期還本等方式。原則上一年期以上貸款不得採用到期利隨本清方式。 第二十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廣泛建立農戶基本信息檔案,主動走訪轄內農戶,了解農戶信貸需求。
第二十一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要求農戶以書面形式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能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二十二條 農村金融機構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當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對信用狀況、風險、收益進行評價,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二十三條 貸前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一)借款人(戶)基本情況;
(二)借款戶收入支出與資產、負債等情況;
(三)借款人(戶)信用狀況;
(四)借款用途及預期風險收益情況;
(五)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還款意願及還款方式;
(六)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七)借款人、保證人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情況。
第二十四條 貸前調查應當深入了解借款戶收支、經營情況,以及人品、信用等軟信息。嚴格執行實地調查制度,並與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面談,做好面談記錄,面談記錄包括文字、圖片或影像等。有效藉助村委會、德高望重村民、經營共同體帶頭人等社會力量,准確了解借款人情況及經營風險。
第二十五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完善信用等級及授信額度動態評定製度,根據借款人實際情況對借款人進行信用等級評定,並結合貸款項目風險情況初步確定授信限額、授信期限及貸款利率等。 第二十六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遵循審慎性與效率原則,建立完善獨立審批制度,完善農戶信貸審批授權,根據業務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及風險控制能力等,實行逐級差別化授權。
第二十七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逐步推行專業化的農戶貸款審貸機制,可以根據產品特點,採取批量授信、在線審批等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
第二十八條 貸中審查應當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規性和完備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貸前調查盡職情況、申請材料完備性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及經營風險等。依據貸款審查結果,確定授信額度,作出審批決定。
第二十九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在辦結時限以前將貸款審批結果及時、主動告知借款人。
第三十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外部經濟形勢、違約率變化等情況,對貸款審批環節進行評價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和授權。 第三十一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需擔保的應當當面簽訂擔保合同。採取指紋識別、密碼等措施,確認借款人與指定賬戶真實性,防範頂冒名貸款問題。
第三十二條 借款合同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還款方式等。借款合同應當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對滿足約定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貸款,經農村金融機構同意可以採取借款人自主支付:
(一)農戶生產經營貸款且金額不超過50萬元,或用於農副產品收購等無法確定交易對象的;
(二)農戶消費貸款且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三)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條件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鼓勵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進行支付。
第三十五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農村金融機構應當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農村金融機構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使用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三十六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貸款採取自主支付方式發放時,必須將款項轉入指定的借款人結算賬戶,嚴禁以現金方式發放貸款,確保資金發放給真實借款人。 第三十七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貸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明確首貸檢查期限,採取實地檢查、電話訪談、檢查結算賬戶交易記錄等多種方式,對貸款資金使用、借款人信用及擔保情況變化等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控分析,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第三十八條 農村金融機構貸後管理中應當著重排查防範假名、冒名、借名貸款,包括建立貸款本息獨立對賬制度、不定期重點檢(抽)查制度以及至少兩年一次的全面交叉核查制度。
第三十九條 農村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部門、審計部門應當對分支機構貸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十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風險預警制度,定期跟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以及抵質押擔保情況,及時發現借款人、擔保人的潛在風險並發出預警提示,採取增加抵質押擔保、調整授信額度、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並作為與其後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礎。
第四十一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在貸款還款日之前預先提示借款人安排還款,並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期收回貸款本息。
第四十二條 農村金融機構對逾期貸款應當及時催收,按逾期時間長短和風險程度逐級上報處理,掌握借款人動態,及時採取措施保全信貸資產安全。
第四十三條 對於因自然災害、農產品價格波動等客觀原因造成借款人無法按原定期限正常還款的,由借款人申請,經農村金融機構同意,可以對還款意願良好、預期現金流量充分、具備還款能力的農戶貸款進行合理展期,展期時間結合生產恢復時間確定。已展期貸款不得再次展期。展期貸款最高列入關注類進行管理。
第四十四條 對於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的貸款,應當採取措施進行清收,也可以在利息還清、本金部分償還、原有擔保措施不弱化等情況下協議重組。
第四十五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嚴格按照風險分類的規定,對農戶貸款進行准確分類及動態調整,真實反映貸款形態。
第四十六條 對確實無法收回的農戶貸款,農村金融機構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核銷,按照賬銷案存原則繼續向借款人追索或進行市場化處置,並按責任制和容忍度規定,落實有關人員責任。
第四十七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貸款檔案管理制度,及時匯集更新客戶信息及貸款情況,確保農戶貸款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連續性。根據信用情況、還本付息和經營風險等情況,對客戶信用評級與授信限額進行動態管理和調整。
第四十八條 農村金融機構要建立優質農戶與誠信客戶正向激勵制度,對按期還款、信用良好的借款人採取優惠利率、利息返還、信用累積獎勵等方式,促進信用環境不斷改善。 第四十九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以支持農戶貸款發展為基礎,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戶貸款定期考核制度,對農戶貸款的服務、管理、質量等情況進行考核,並給予一定的容忍度。主要考核指標包括但不限於:
(一)農戶貸款戶數、金額(累放、累收及新增)、工作量、農戶貸款佔比等服務指標;
(二)農戶貸款到期本金回收率、利息回收率及增減變化等管理指標;
(三)農戶貸款不良率、不良貸款遷徙率及增減變化等質量指標。
第五十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風險收益相匹配的原則對農戶貸款業務財務收支實施管理,具備條件的可以實行財務單獨核算。
第五十一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制訂鼓勵農戶貸款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績效薪酬管理制度。根據以風險調整收益為基礎的模擬利潤建立績效薪酬考核機制,績效薪酬權重應當對農戶貸款業務予以傾斜,體現多勞多得、效益與風險掛鉤的激勵約束要求。
第五十二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包含農戶貸款業務在內的盡職免責制度、違法違規處罰制度和容忍度機制。盡職無過錯,且風險在容忍度范圍內的,應當免除責任;超過容忍度范圍的,相關人員應當承擔工作責任;違規辦理貸款的,應當嚴肅追責處罰。 第五十三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制定農戶貸款業務管理細則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四條 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戶貸款業務,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施行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④ 農戶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要申請農戶貸款,首先你得是一個農戶,這個如何判定,就不說了,農戶貸款一般是針對一些農業項目,如果你不是農戶要申請的話也是申請不來的。那麼農戶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又要准備哪些資料呢?
既然你是農戶,你還得滿足如下申請小額貸款的基本條件:1.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60周歲以下,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件;2.是農村家庭的戶主或戶主書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員,且已經申請獲得金穗惠農卡;3.從事農、林、牧、漁等農業生產經營或工業、商業、建築業、運輸業、服務業等非農業生產經營活動;4.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一般的農戶,要是申請小額貸款的話,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資料:1.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戶口簿、金穗惠農卡的原件和復印件;2.抵(質)押物或保證人相關資料,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除外;3.貸款機構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農戶貸款需要的條件及資料,農戶小額貸款的額度一般為3萬-5萬元,授信期限一般為1到3年。

⑤ 農村信用社農戶貸款如何辦理

農戶需要貸款的話,一般最直接的方式與途徑是向農村信用社申請小額貸款,農村信用社一般有針對農戶提供的用於各種用途的農戶貸款,而且申請起來有相應的條件,那麼農村信用社農戶貸款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東西呢?
貸款條件:
按照現行規定,只有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農機具貸款;圍繞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貸款及購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學等消費類貸款,才可以使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方式。
貸款所需證件:
本人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和復印件、貸款證、擔保人身份證和復印件、全家人和擔保人的照片。
貸款步驟:
1.農戶應首先向當地農村信用社申請辦理《貸款證》。
2.農村信用社接到申請後會對申請者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並根據評定的信用等級,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貸款限額,並頒發《貸款證》。
3.農戶需要小額信用貸款時,可以持《貸款證》及有效身份證件,直接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辦理。
4.農村信用社在接到貸款申請時,要對貸款用途及額度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即可發放貸款。

⑥ 農村創業貸款政策

農村創業貸款政策

中國的大部分地區還是農村,如果在農村有更好的發展,創業就需要大筆的資金。國家有農村扶貧貸款,能幫助更多的人走向富裕。以下是農村創業貸款政策,歡迎閱讀。

農村扶貧貸款的對象是,年齡在25周歲—55周歲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需要人品素質好、信用觀念強。信貸人員會進行摸底調查,確定貸款對象。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一次核定,兩年有效,周轉使用。

貸款利率: 扶貧貸款執行利率6.3‰

還款方式:本金按期歸還,利息利隨本清。

農村扶貧貸款條件

1、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信用良好,無不良嗜好。

2、上年人均收入在全市農民人均收入一半以下的農戶家庭。

農村扶貧貸款材料

1、借款申請書;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或婚姻證明材料;

3、擔保人身份證等基本情況的證明材料;

4、貸款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農村扶貧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提交材料。

2、貸款審批,對信貸調查人員提供的貸前調查意見及有關資料進行審查,由支行貸款審批小組批准後可發放貸款。

3、簽訂合同,辦妥擔保手續後,一次核定,兩年有效,分次發放,周轉使用。

4、貸後管理,信貸人員要經常性了解貸款戶生產、生活情況,為農戶提供信息。貸款方式、期限、利率。農村扶貧貸款採用保證貸款方式,貸款額度在1000元--2萬元。

申請精準扶貧貸款

精準扶貧: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一般來說,精準扶貧主要是就貧困居民而言的,誰貧困就扶持誰。

申請辦貸:村委會——鄉鎮——縣扶貧辦、財政局、承辦銀行

模式一:貧困戶申請、直接貸給貧困戶。

模式二:貧困戶申請、貸給貧困戶,貧困戶把錢交給大戶(企業),與大戶(企業)簽證分紅協議。

模式三:貧困戶申請、貸給大戶(企業),但大戶(企業)必須與貧困戶簽訂帶動發展、或分紅協議。

擔保問題:

大多數縣區要求提供擔保,幾戶聯保,工薪人員擔保,用自己財產、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抵押等。

注意事項:

1.申請貸款必須用於農業生產,不能借給別人、或賭博等,萬一沒有合適的生產項目,可以先存入銀行,待有項目時使用。

2.精準扶貧貸款是貸款,不是扶貧資金,國家給予貼息,支持貧困戶發展,必須到期歸還,必須珍惜這一惠民政策。

3.由大戶帶動的,不論是什麼方式,必須簽訂協議,明確責權,建議公證。

4.貧困戶申請貸款以後,要經常過問,直到貸款到手。一是不延誤貸款時機;二是防止貸款被他人截用。

農業銀行小額貸款

農業銀行小額貸款的方式靈活多樣,農戶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能採取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多種方式申請貸款。用款方式自由靈活。根據用款方式不同,農戶小額貸款分為自助可循環方式和一般方式。自助可循環方式下,在核定的最高額度和期限內,借款人可隨借隨還,通過自助借款方式提款、還款;具體用款方式由借款人與農行協商決定。節省利息。自助可循環方式下,農戶小額貸款按照貸款的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可最大程度的減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農業銀行小額貸款流程:

1. 由借款者向開辦小額貸款的銀行網點提出申請。在申請時,借款者要攜帶身份證、住址證明、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果是商戶還需要攜帶營業執照。

2. 銀行收到貸款者的申請後,對貸款者進行審核。銀行主要考查貸款者的個人信用情況以及個人收入狀況等相關內容,以確定是否予以放款。

3. 通過銀行的審核、審批通過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4. 銀行放款,貸款者成功拿到貸款。

農行個人經營貸款:

農行個人經營貸款是是一種需要抵押的個人經營貸款產品,最高可貸1000萬,貸款期限為1年。

1、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

2、抵押成數最高7成;

3、貸款利率最低為基準利率上浮20%左右;

4、貸款期限為1年,授信期長達10年;

5、抵押物(房產)面積在50平米以上,房齡在20年以內;

貸款條件:

1、經營時間要2年以上;

2、房齡最長不超過20年,房產面積不能少於50平米;3、抵押物坐落區域應為貸款所在地,抵押物類型包括普通住宅、別墅、商鋪、辦公樓。

申請資料包括:

1、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收入證明;

2、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3、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4、近3個月納稅證明、財務報表、購銷合同。

個人生產經營貸款 申請個人生產經營貸款的下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在當地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身份證件的個人;

2、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權部門批准,依法登記注冊,並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生產經營許可證書;3、申請人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明確的生產經營計劃或可行的創業方案,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4、申請人要有穩定的`經營收入以及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一還款來源充足;私營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在還款期內有足額的凈現金流入。

5、能提供受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擔保人、抵(質)押物,辦理合法有效的擔保手續。

6、品行良好,無違約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願意接受貸款人信貸、結算監督。

7、在貸款行開立活期存款賬戶或賬戶。

8、個人信用綜合評分要在80分(含)以上。

9、願意接受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利息多少主要取決於各家貸款機構的貸款利率和還款方式。

1、貸款利率一般都是在央行的基準利率上下浮動的,今年的貸款基準利率是:0-6月(含6月)貸款年利率是4.35% ,6月-1年(含1年)是4.35%,1-3年(含3年)是4.75%,3-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 。

在實際辦理貸款的時間,利率存在一定的額差異,農行的貸款利率是個人消費抵押貸款15~20%;綜合授信貸款10~20%;卡捷貸0.65%(月);隨薪貸30%。

2、貸款利息計算方式:

當月貸款利息=上月剩餘本金*貸款月利率

當月已還本金=當月還款額-當月貸款利息

上月剩餘本金=貸款總額-累計已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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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農村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法律依據:《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⑧ 農村貸款政策是怎樣的

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中國農業銀行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
申請農戶小額貸款的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5年(含);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二、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三農個人貸款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開展評級,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
三、收入來源穩定,具備按期償還本息的能力;
四、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產業、行業、環保政策,貸款用途合法;
五、品行良好,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經總行或一級分行認定的,因重大自然災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還貸款除外);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詳詢當地農行。
如需了解,可登錄農行官網查看,網址(http://www.abchina.com/cn/RuralSvc/Indivials/MicroCredit/)

⑨ 農村貸款新政策都有哪些

農村貸款新政策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向家庭困難戶或其他弱勢群體出借貨幣資金,利率在約定條件下或由銀行免費、或由政府或相對應的機構買單。
【法律依據】
《農戶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堅持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本著「平等透明、規范高效、風險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則,積極發展農戶貸款業務,制定農戶貸款發展戰略,積極創新產品,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與考核激勵機制,加大營銷力度,不斷擴大授信覆蓋面,提高農戶貸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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