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扶貧貸款有什麼條件限制麽有時間期限嗎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
第三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第四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以這些縣中的貧困鄉、村、戶作為資金投放、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非貧困縣中零星分散的貧困鄉、村、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貧困縣,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籌措安排資金進行扶持。
第五條 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
「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照財政部制定的《「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農字〔1995〕10號)執行。
以工代賑資金,重點用於修建縣、鄉公路(不含省道、國道)和為扶貧開發項目配套的道路,建設基本農田(含畜牧草場、果林地),興修農田水利,解決人畜飲水問題等。
扶貧專項貸款,重點支持有助於直接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和以當地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中效益好、有還貸能力的項目。
第六條地方各級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貧投入。省、自治區、直轄市向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投入的扶貧資金,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應當達到占國家扶貧資金總量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其中: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內蒙古、雲南、貴州、四川、重慶、西藏、廣西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配套資金比例應當達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黑龍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10個省的地方配套資金比例應當達到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
地方配套資金達不到前款規定比例的,中央將按比例調減下一年度向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投入的國家扶貧資金數額;調減下來的國家扶貧資金,將安排給達到規定比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七條 國家扶貧資金分配的基本依據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本年度貧困人口數量和貧困程度、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比例。下一年度各項扶貧資金的安排,由財政部、國家計委、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分別提出初步意見,經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平衡,提出統一的分配方案,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並於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根據統一的分配方案,分別按照程序及時下達具體計劃,撥付資金。
第八條 年度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的具體計劃,由財政部在當年3月底前下達,6月底前將資金全部撥付到省、自治區、直轄市。
年度以工代賑資金的具體計劃,由國家計委、財政部在當年3月底前下達,6月底前將資金全部撥付到省、自治區、直轄市。
年度扶貧專項貸款的具體計劃,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當年初下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3月底前將計劃全部落實到項目,並根據項目進度及時撥付資金。
第九條 國家下達的各項扶貧資金,全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安排使用,由同級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規劃和實施項目,並督促各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應當及早做好扶貧開發項目的前期准備工作,不得讓資金等項目。
第十條 實施扶貧項目應當以貧困戶為對象,以解決溫飽為目標,以有助於直接提高貧困戶收入的產業為主要內容,按照集中連片的貧困區域統一規劃,統一評估,一次批准,分年實施,分期投入。使用扶貧專項貸款的項目,應當經有關銀行事前審查論證。
縣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應當在每年10月底前,按照當年扶貧貸款計劃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提出下一年度扶貧貸款意向項目計劃,提前為擇優選項作好准備。
第十一條 建立綜合考核指標,實行嚴格的扶貧貸款使用責任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每年統一安排下達盤活扶貧貸款存量計劃,並將計劃完成情況與新增扶貧貸款的分配掛鉤。各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應當積極支持、協助有關銀行完成核定的催收貸款最高比例和到期貸款回收率的指標,努力盤活貸款存量。盤活的扶貧貸款存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領導機構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統一安排使用。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扶貧資金的檢查、監督制度。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尤其是扶貧資金管理部門,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扶貧資金不能按時到位,配套資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投向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及時糾正。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社會有關方面加強監督,把行政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
第十三條 各級審計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門審計,並把對扶貧資金的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凡轉移、挪用、拖欠、擠占扶貧資金的,必須如數追回,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凡貪污扶貧資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扶貧開發辦事機構和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工作。
第十四條 有關扶貧資金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確定的原則,分別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㈡ 辦理精準扶貧小額貸款銀行需要幾個工作日
10個工作日左右
希望能幫到你,如果你的問題解決了,麻煩點一下採納,謝
㈢ 農村扶貧貸款是什麼申請條件有哪些如何辦理
老家所屬的村子是一個省部級貧困鄉。偏遠少人,人均耕地不夠,交通運輸也極其麻煩。前三十年,全村人大多數南下廣東打工賺錢。許多家中根據二三十年的勤奮,根據一點一點的積累,在城內鎮上購房或建房子,此後搬出了這些偏遠的山村裡。可或是有一部分人,由於各種原因,停留在大山深處里,仍然在貧窮中掙脫。可是,我國沒有忘記她們。近些年,精準脫貧幅度持續增加。從惠及全民的農村基礎設施基本建設再到現如今的扶持到戶,精準扶貧持續的全方位細膩深層次,從行動上改變了這一貧困鄉的外貌,
有借款意向和自主發展水平;可以推動欠缺發家致富水平的貧窮農民(必須是低保困難戶)創收脫貧致富的賺錢賢能、農村合作機構、農業產業行業龍頭;借款人需與困難戶、村民委員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簽署創收脫貧致富推動協議書,應用貧苦農民的貸款額,並做為承貸行為主體,擔負借款所有還款義務;借款人是公司法人的,其法人代表除具有前1至4款標准外,公司法人務必有營業執照、機構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生產製造許可證等合理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㈣ 貧困戶貸款需要多久能下來
貸款買房辦理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夠審批下來,在這段時間內,很多購房者都會比較擔心自己辦理的貸款手續是否存在問題,長時間貸款沒有審批下來,總是會讓人擔心的,所以很多朋友都想了解清楚,一些貸款買房的常見事項,比如買房貸款需要多久才能審批下來?
1、一般與銀行簽定了房屋按揭貸款的合同後,銀行都會放款。個人申請房屋按揭貸款後,大多數的銀行會在簽定了貸款後的1-2個月放款。
2、如果在銀行銀根緊的時候,如年底才申請的貸款,這種情況下放款的時間會慢一些,有可能需要等2-5個月左右的時間。
3、房屋按揭貸款多久能放款還要看是申請的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如果是商業貸款,一般來說放款的時間較快一些,大多數1-2個月就可以放款。
4、如果是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因為公積金貸款要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然後再轉交當地的銀行辦理貸款,審批的手續和程序都很多,審批慢,而公積金貸款的放款時間就更慢一些,一般需要等2-6個月左右的時間才會放款。
大家在選擇貸款機構時一定要選擇正規的貸款機構。
*具體貸款事項需以該產品官方機構說明為准。
㈤ 農村信用社扶貧貸款怎麼辦理
免費領取國考資料
1、需要申請農村信用社扶貧貸款的人,需要到鄉鎮扶貧部門哪裡去領取借款的推薦表。
2、借款人需要拿身份證和借款推薦表,去到當地農村信用社提交申請。
3、在農村信用社接到了貸款申請之後,將會對申請人的信用情況進行調查,並且核查出申請人的可貸款額度,給申請人發放貸款證明。
4、之後貸款申請人再拿身份證和貸款證明,去當地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
5、農村信用社核查完申請人的貸款資料後,申請人在農村信用社簽訂貸款合同。
6、在以上所有的手續完成之後,農村信用社才開始放款,收到資金之後,按照規定的時間及時還款就可以了。
農村信用社扶貧貸款怎麼辦理
㈥ 扶貧貸款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1、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人(年齡在18-60周歲)向鎮政府提交貸款申請資料(包括戶口本、身份證、個人徵信查詢授權書,已婚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資料),鎮政府審核通過後報縣政府扶貧主管部門。
2、政府扶貧主管部門對貸款申請人材料及資格進行審核,向符合規定的客戶出具審查審批意見書,推薦給銀行臨。
3、貸款調查。銀行按照制度要求對貸款開展批量調查。
4、銀行貸款審查審批。
5、 合同簽署及貸款發放。(對審批通過的貸款,借款人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件到郵儲銀行臨澤縣支行簽署合同發放貸款)。
(6)農村扶貧貸款申請時間擴展閱讀:
扶貧貸款存在的問題
1、扶貧貸款與商業化經營兩種屬性的矛盾
扶貧貸款是政治任務與經濟工作的結合載體,它是國家為了促進和保持國內經濟的區域均衡發展,支持貧困地區改善基礎設施和發展本地優勢產業而實施的一項扶貧發展計劃。
說它是一項經濟工作是因為它有別於其他的財政無償撥款和無償投人,實行以借貸有償和付息對價的原則,是一種信貸行為和經濟杠桿,具有政策傾向性、優惠扶持性的特點。
而商業性經營是以經濟利益為出發點,獲取商業回報為目的,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遵循的最基本的經濟規律。當前扶貧貸款在農業銀行的商業化運作過程中,欲使熊掌與魚翅二者得兼,必然顧此失彼,從而導致扶貧貸款的商業化運作矛盾迭出。
2、承貨主體能力弱化與信貨主體控制風險的剛性約束的矛盾
扶貧貸款承貸主體的選擇是扶貧貸款投放的重要「門檻」,加強對扶貧貸款准人條件的嚴格要求,主要是為了防範貸款項目的風險。
作為政府部門更希望貸款投向於生產困難的企業和急需解決貧困的農戶。而作為貸款主體的銀行首先選擇貸款有償還能力的企業和個人。
3、三農的低效性與貨款追求高效的矛盾
農業本身的自然特點就具有較大的風險,更何況貧困地區農業對自然的高程度依賴及農民對現有農業技術掌握程度的限制,造成農產品的產量和質量均難以達到增收的目的,即使部分農產品的產量取得豐收,由於農產品價格低,農產品增產不增收的現象時有發生。
這就決定了當前貧困地區三農的低效性。同時,在貧困地區依託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企業由於產品深加工能力差,產品科技含量低,產品市場銷路不夠看好,使得這一部分企業效益難以提高。
扶貧貸款的發放不僅要保證貸款本金收回來,而且要能夠得到利息收人,這是貸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業和個人的貸款項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貸款追求高效目標產生矛盾,同樣使貸款主體對承貸主體失去信心。
4、扶貧貨款風險的多重性與貨款責任終身追究的矛盾
扶貧貸款的風險主要來源於貸款項目風險、承貸主體的信用風險和貸款的財務風險。
其一,由於扶貧貸款本身扶持的承貸主體個人及法人經濟實際狀況,無法為貸款提供擔保,使扶貧貸款缺乏風險保障。
其二,由於貧困地區農業銀行大多是貸差行,扶貧貸款所需資金絕大多數是靠向上級行借資金,資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貸款利率倒掛,形成扶貧貸款發放越多,銀行虧損越大。
其三,扶貧貸款貼息補貼難以到位,從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農業銀行扶貧貸款累計虧損13922萬元,其中,因貼息政策變化應補未補利差2130萬元,應補未到位873萬元。
由於利率倒掛和利差補貼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貧貸款的風險。扶貧貸款風險的客觀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這種風險補償機制的極不完備,貸款風險責任讓人難以接受。
㈦ 扶貧對象怎樣申請貸款
一、扶貧小額貸款發放對象
1、具有完全按勞動能力但家庭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農戶;
2、能夠支持低收入農戶脫貧的各類合作經濟組織,但需要簽訂幫扶協議的;
二、扶貧小額貸款發放額度
1、有勞動能力但農戶收入低的單戶貸款額度不得超過1萬元;
2、簽訂幫扶協議,但能夠支持低收入農戶脫貧的各類合作經濟組織按每帶動1戶可申請使用5000元,最高貸款不超過5萬元。
三、扶貧小額貸款發放期限
主要是以生產經營項目的周期確定,扶貧小額貸款使用期限為一年,從發放貸款的日期算起,採取對年對月辦法計算貸款期限。
四、扶貧小額貸款發放流程
1、符合貸款條件低收入農戶自主選擇好生產經營項目,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委會進行初步考察,並向民豐銀行推薦。
2、具體貸款發放對象,在民豐銀行在村委會推薦基礎上,由民豐銀行自主審查,自主發放。
值得注意的是,扶貧小額貸款使用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對於按期歸還貸款的個人或單位享受50%貼息,民豐銀行各鄉鎮支行在個人或單位還貸時直接貼付(即貸款人在還貸是支付基準利率50%),扶貧小額貸款一旦逾期,貸款人不再享受貼息。
㈧ 扶貧貸款需要什麼條件怎麼辦理
扶貧貸款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7、貸款人是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備前1至4款條件外,企業法人必須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證件。
㈨ 扶貧貸款的利息多久能下來
農村扶貧免息貸款批准一般就兩三個月
現在政策上的免息貸款期限基本上都是三年或者五年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