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信用社是不是貸了企業貸就不可以貸個人貸
可以的。
農村信用社個人貸款申請條件如下: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所以根據以上條件,是可以貸個人款的。
② 農村信用社怎麼才能貸款
貸款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
2、在信用社開立了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企業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
4、服從信用社管理,如實向信用社提供有關經營情況,按時報送報表和經營計劃;
5、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設施;
6、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管理規范。
二、政策性
1、企業從事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2、貸款對象必須符合人民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信貸支持對象要求;
3、在其它銀行或信用社沒有貸款關系。企業必須在一個信用社貸款,不存在多頭貸款問題;
4、企業在發放貸款的信用社轄區內經營,不得跨地區貸款。
三、項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來源,原材料供應有意向性協議;
2、產品質量合格,有長期穩定的市場,產品銷路有意向性協議;
3、有可觀利潤,經濟效益好;
4、企業有生產技術保障;
5、企業對外負債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小於70%。對於流動資金借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30%;對於固定資產貸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50%;
6、新建項目自籌資金必須在50%以上,要有注冊資金證明;
7、新建項目必須要有有關部門批准文件。
四、貸款的安全性
1、擔保人必須具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代替償貸的能力,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其它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須是地上定著物,易變現,貸款額必須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內;
3、質押物、證、權真實清楚,票據合規合法有效。
五、貸款的效益性
有明確可靠的償還貸款本息的渠道,企業每年結清利息後,能拿出一定的資金償還貸款本金。
六、企業的誠信度
企業無逃債、廢債行為,不存在惡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銀行、其它單位和個人借款和貨款的歷史。
七、對農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組織的資金在滿足支農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餘資金用於發放此筆貸款。每5000萬元富餘資金最多隻能發放1000萬元企業貸款。不得用拆借資金或人民銀行再貸款發放企業貸款;
2、若發放此筆貸款,此企業貸款占信用社總貸款的比例不能超過10%;信用社最大十戶貸款占總貸款的比例不能超過50%。
3、市州聯社、信合辦必須有貸款可行性論證報告,有充足的可貸理由,對存在的不足要有改進措施;
4、市州聯社、信合辦審貸委多數同意,其中:理事長、主任必須同時同意,分別鑒有「同意」字樣;
5、市州聯社、信合辦主要負責人必須對上報的全部貸款資料簽有「真實無誤」字樣。
6、貸款責任人(信用社、縣聯社、市聯社信貸員、分管信貸的領導、主要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應承擔的責任。
(2)農村信用社可以公司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發放管理
第十條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台賬。
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准。
第十二條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貸款期限
第十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信用社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③ 營業執照在農村信用社怎麼貸款,有什麼條件
要資金周轉可以給你做到賬收費的要做嗎?
④ 營業執照可以在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嗎 / 個體戶貸款
貸款光拿營業執照是無法進行辦理的。 企業貸款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證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到人民銀行領申請表,再到企業基本結算戶經辦銀行蓋章);連續兩年已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未審計月度財務報表。 個體戶貸款需要:營業執照;對公流水;私人賬戶流水。
⑤ 農村信用社可以辦貸款嗎
可以的 農村信用社個人貸款申請條件:一、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5年(含),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二、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三、收入來源穩定,具備按期償還本息的能力。
農村信用社個人貸款辦理流程:
1、向農村信用社提交申請表單,只要符合申請條件的都可以提出申請;
2、貸款初審,農村信用社接到申請人提交的表單後,會對其填寫的基本資料進行審核,並提出初審意見;
3、貸款調查,農村信用社會盡快落實到申請人的資料真實度,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及時反饋;
4、貸款授信,經過初審,調查,核實之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給予信用及時通過的評價;
5、貸款發放,對通過授信的申請人,申請人的授信情況,按照有關貸款程序及時向申請人發放貸款。
此外,申請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⑥ 農村信用社有營業執照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
一、基本條件1、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
2、在信用社開立了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企業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
4、服從信用社管理,如實向信用社提供有關經營情況,按時報送報表和經營計劃;
5、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設施;
6、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管理規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⑦ 信合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一、基本條件1、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2、在信用社開立了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3、企業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4、服從信用社管理,如實向信用社提供有關經營情況,按時報送報表和經營計劃;5、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設施;6、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管理規范。二、政策性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1、企業從事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2、貸款對象必須符合人民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信貸支持對象要求;3、在其它銀行或信用社沒有貸款關系。企業必須在一個信用社貸款,不存在多頭貸款問題;4、企業在發放貸款的信用社轄區內經營,不得跨地區貸款。三、項目可行性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1、原材料有來源,原材料供應有意向性協議;2、產品質量合格,有長期穩定的市場,產品銷路有意向性協議;3、有可觀利潤,經濟效益好;4、企業有生產技術保障;5、企業對外負債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小於70%.對於流動資金借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30%;對於固定資產貸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50%;6、新建項目自籌資金必須在50%以上,要有注冊資金證明;7、新建項目必須要有有關部門批准文件。四、貸款的安全性1、擔保人必須具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代替償貸的能力,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其它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抵押物必須是地上定著物,易變現,貸款額必須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內;3、質押物、證、權真實清楚,票據合規合法有效。五、貸款的效益性有明確可靠的償還貸款本息的渠道,企業每年結清利息後,能拿出一定的資金償還貸款本金。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⑧ 農村信用社可以貸款嗎
可以的。
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
首先這個貸款的用途需要用於種植業或者養殖業等這些農業用途。
第二如果是用於消費貸款,那麼這個貸款用途是需要進行農業的一些產前產後服務,或者購買個人的生活用品、建立房子等。
不同的貸款類型需要滿足不同的貸款條件,可以根據個人去當地的銀行進行咨詢。
拓展資料: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
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機構性質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作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賬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農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是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
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於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農民入股組成,實行入股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合作金融組織,是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設立的合法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