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質押貸款利率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貸款已經屢見不鮮。股權持有人可以把資自己手中的股權質押給銀行,然後銀行會按照股權的價值確定貸款金額。股權質押實際就是抵押貸款,利率一般5%左右,10元成本現價30,兩倍的利潤提前還款。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在實際運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借款人應當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借款企業財務報表、貸款證(卡)。公司章程、質押申請書、聲明書、質押股權涉及注冊資本出資的驗資報告等公司證明文件。
(二)股份質押不僅涉及質權人(銀行)和出質人(借款人),而且還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須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貸款的決議、股東名冊和股東大會授權書。
Ⅱ 公司股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不可以抵押貸款,可以質押貸款。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股權可以出質給債權人。以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Ⅲ 股權可以質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質押。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Ⅳ 公司股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公司股權可以申請抵押貸款。股權抵押貸款申辦流程: 一、 股權質押貸款 的借款人向貸款機構申請質押貸款並出示相關材料; 二、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貸款合同,出質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訂立 股權質押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是貸款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三、股權質押合同簽訂後約定時間內,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股權出質登記機構(股權發行公司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在合同 約定的期限 內將股權交由股權出質登記機構保管; 四、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材料;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 登記申請書 》;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 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託代理人 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五、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和股權質押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貸款;註:股權質押期間產生的紅股和分配的現金股息的歸屬由質押合同約定, 債務履行期 滿前,出質人和質權人均不得處理紅股和現金股息,應委託股權出質登記機構保管,現金股息由股權出質登記機構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付。法律依據《公司法》。
Ⅳ 質押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實際就是抵押貸款,利率一般5%左右,10元成本現價30,兩倍的利潤提前還款。
(一)借款人應當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借款企業財務報表、貸款證(卡)。公司章程、質押申請書、聲明書、質押股權涉及注冊資本出資的驗資報告等公司證明文件。
(二)股份質押不僅涉及質權人(銀行)和出質人(借款人),而且還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須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貸款的決議、股東名冊和股東大會授權書。
(三)為保證股權質押的合法有效,銀行應要求借款人將《債款合同》、《股權質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質人所屬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審批機關(經貿委)提交股權質押申請,經貿委批准申請後,將同意股權質押的批復文件及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決議等文件向同級國家工商管理部門報送備案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質權人、出質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冊資本和質押合同號、期限、股權佔比等,工商登記可有效防止質權人將股權再次質押或轉讓。
(四)股權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應會同上市公司向所屬的深滬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股權質押貸款登記手續,同時應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予以披露;股權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根據《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必須全部質押,不得部分質押。
(五)為穩妥起見,銀行可將股份公司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決議書、《貸款合同》、《股權質押合同》等法律文書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門專業人員對上述法律文書的各項條款進行合規性審查,無法律障礙後,通過股權所屬地公證處予以公證、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銀行債權。
(六)在辦理股權質押貸款前,銀行應充分調查分析借款人和質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財務狀況、市場競爭力、發展前景和產權是否明晰等,對融資目的和投資項目進行科學論證,預測借款人未來償債能力和股權質押的實力。對質押股份的價值,可通過權威性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公正的評估,遵循防範風險的原則,在評估真實價值的60%以內確定貸款發放金額,以確保銀行信貸資產安全。
以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支票、本票、存款單、國庫券等有價證券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得超過90%;以動產、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商業承兌匯票、倉單、提單等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得超過70%;以其他動產或權利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得超過50%。
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Ⅵ 股權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滿足股權抵押的相應條件。
借款人利用其本人或第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權(份)向貸款人借款,只要貸款人許可,不需滿足特殊的條件。一般來講,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借款人與出質人不同的,出質人應當是出質股權的合法所有者,有權將股權出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