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田可不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田你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農田是村集體的,是國家的
Ⅱ 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農村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作為抵押貸款,你只要用土地確權書作為抵押物,然後去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Ⅲ 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我國有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依法不能抵押,且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抵押。根據我國擔保法,經發包方同意的農民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做為抵押。
集體土地所有權不可以抵押,鄉鎮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可以單獨抵押。所以,如果想用土地在農村申請抵押貸款的,還需要看清楚自己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哪種類型。
一、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可以貸款嗎?
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可以貸款,已經抵押的土地,法院可以查封,也可以依法拍賣。但拍賣價款應當優先償還銀行貸款,剩餘的,才分配給申請執行人。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條 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二、土地抵押貸款的條件
1、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2、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3、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權也代表著一定數額的財產,故此若是他人能夠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那麼此時也是可以辦理貸款的手續的。若是借貸者不在限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務,那麼有可能會使得該土地被銀行請求法院拍賣,並將拍賣獲得的財產償還債務。
Ⅳ 農村土地能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只要土地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了。農村土地抵押貸款程序,可能相對於城市土地抵押貸款要復雜。農村土地抵押貸款,可能需要村委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Ⅳ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現在較大數額的貸款基本都需要相應的抵押物,而從我國的法律規定來看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目前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在我國已經很普遍了,諸如現在的貸款買房、貸款轉讓土地辦廠等都會涉及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抵押。申請貸款人向貸款銀行提供五方面的資料:
1、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
2、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
5、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Ⅵ 耕地能抵押貸款嗎
耕地不能抵押,但是耕地的使用權可以抵押。債務人或第三人能夠抵押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未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抵押的財產,但土地所有權不能進行抵押。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Ⅶ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有差異。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認定價值的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農民在獲得土地的承包權之後,若是想要利用土地向當地的銀行借款,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既定的條件。借貸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存在差異的,農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查看自己具體滿足哪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是什麼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
2、是地上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3、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
5、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餘材料。
Ⅷ 農民可以用土地做抵押貸款嗎
農民可以用地里的農作物抵押借款。依法可以抵押的財產包括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Ⅸ 土地上用的農作物可以作為抵押貸款嗎
農民可以用地里的農作物,來抵押借款。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生產設備、原材料等都可以進行抵押,但是必須是農民有權處分的農作物,才可以作為借款的抵押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Ⅹ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了。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
申請土地抵押貸款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具備一定生產規模和持續生產能力的種植業、設施農業、現代休閑農業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經營權;
2、土地承包或流轉程序合法,行為規范;
3、合法取得土地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權證等證件;
4、依法經營,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5、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進行處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