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銀行房貸新政策
法律分析: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法律依據:《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二、嚴格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等相關要求,加強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管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關法人銀行,應針對性地強化過渡期業務調整。
三、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② 2021上海首套房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1、政策出台背景: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並再次重申了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2、該政策會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以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
3、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第三條 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第五條 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③ 上海多家銀行房貸額度收緊、放款周期拉長,房貸利率暫未出現調整
最近,上海樓市火熱,隨著調控政策紛紛出台,出現了房貸額度緊張、辦理時間拉長等現象,房貸利率會否上調也成為市場關心的話題。
經過藍鯨財經調查,目前上海各家銀行的房貸額度明顯收緊,並且放款時間普遍延長。不過,銀行的房貸利率暫未出現變化。
放款時間普遍拉長
通過走訪上海多家銀行網點,藍鯨財經發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現在可以正常辦理,暫時還沒有停貸的現象,但各大銀行的放款額度明顯收緊,放款慢的現象確實存在。
「現在貸款業務還在受理,但放款額度非常緊張。如果過戶手續快的話,等到有額度放款需要等待3到4個月。」建設銀行上海某支行相關業務人員告訴藍鯨財經,「組合貸的審批流程以前大概需要3個禮拜,現在需要一個月;純商業貸審批現在也需要大概3、4個星期才能完成。審批好了拿到材料去過戶,房地產交易中心辦手續的時間也拉長了,而且銀行現在業務量很多。」
中國銀行上海某支行個貸部工作人員更是表示,簽約之後,僅查房、查限購就要2、3周,整個審批過程大概一個月,放款時間就更不能確定,即使當下簽約,到放款的時候可能政策又不一樣。「因為目前新政策就是要求銀行的信貸政策要普遍收緊,審批過程也會放長,現在各個環節時間上都有點長。」
2021年1月21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曾發布《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十條」),對上海樓市進行緊急調控。
放貸時間變長,房東卻不願意多等,鏈家某上海網點的經理表示,有房東為了盡快拿到房款不惜毀約。
「要讓中介和房東說好,放款周期會比以往長一些。現在每家銀行都一樣,說不定到下半年就沒有銀行能放款了。」中國銀行上述工作人員說道。
經走訪發現,目前多位中介及銀行相關業務人員建議買房人士抓緊時間盡快敲定所有貸款流程。不過,也有房產中介指出,不僅是今年,往年年末都會出現房貸額度緊張、放款慢的情況,無需過於擔憂。
房貸利率尚未上漲
面對樓市過熱的現象,有媒體報道,廣州地區工農中建四大行已經上調了房貸利率,這就使上海房貸利率是否也會上調的擔憂漸漸浮現。
藍鯨財經通過詢問幾家上海國有大行和浦發銀行、華夏銀行等股份行,對方均表示,目前上海沒有利率上浮的預期,主要手段就是在控制房貸額度,未來利率會不會調整還要根據市場反映的情況再定。
中國銀行上海某支行個貸部人員向記者表示,中行現在首套房利率最低4.65%,二套房利率5.25%,還未接到利率上漲的通知。
截至目前,上海地區各銀行並未出現「對優質客戶實行差異化放貸」的現象,交通銀行上海某網點工作人員笑道,「現在是根本沒有額度的問題,即使是中介也找不到可以馬上放款的銀行,都需要排隊。」
銀行工作人員透露,像鏈家、我愛我家這樣規模的連鎖中介機構,內部都會有合作的銀行,會根據客戶的實際需求幫客戶找對接的銀行辦理貸款。「作為銀行貸款業務的大渠道,通過中介找銀行放款相對有保障,散單中介就相對困難一些。」
房地產貸款再迎「兩道紅線」
為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央行和銀保監會於2020年12月31日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由此將銀行劃分為了5檔,設定了貸款佔比「兩道紅線」。
中金公司以各大銀行2020年半年報數據為依據作了相關測算。
房地產貸款佔比超出上限的銀行中,第一檔的銀行均未超限;第二檔的招商銀行超出5.7%,浦發銀行超出0.4%,興業銀行超出6.2%,平安銀行超出1.8%,北京銀行超出2.0%;第三檔的成都銀行超出13.3%,鄭州銀行超出10.4%,青島銀行超出9.1%。
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上限的銀行中,第一檔的建行超出1.9%,郵儲銀行超出1.1%;第二檔的招行超出4.7%,興業銀行超出5.7%;第三檔的成都銀行超出8.5%,鄭州銀行超出0.9%,青島銀行超出2.4%。
據通知規定,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從國際上看,房地產貸款佔比過高,或在一定時期佔比上升過快,既不利於房地產市場自身發展,也會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
其表示,目前,我國房地產長效機制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房地產貸款余額(含個人住房貸款)占各項貸款余額的比重在29%左右,但部分銀行機構佔比過高、遠超出平均水平。為了進一步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特別是加大對製造業、科技創新、綠色金融、小微企業等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不僅及時也非常必要,有利於優化信貸結構,有利於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金融體系安全平穩運行。
④ 上海離婚未滿一年可以貸款買房嗎
看你是不是上海戶口,你是上海戶籍,現在你單身,名下沒有房產,那麼可以購買一套。算首套房。如果你不是上海戶籍,由於你現在是單身人士,那麼不能在上海購房了。
⑤ 上海二套房首付比例2020
(一)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1、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
2、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二、 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經上海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1、 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
2、 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
⑥ 違規涉房貸款被提前收回,上海房貸新政「動真格」,具體出了什麼政策
上海市政府要求銀行對當地所有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進行審核,一旦發現資金違規流行樓市,立即要求企業退貸。這段時間,一份從上海流出的《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引起了大家的討論,據悉,是貸款企業沒有履行相應的貸款用途約定,也就是說違規使用貸款資金,所以銀行要求企業短時間內,退還所有貸款和利息。該告知函也被稱為,樓市調控後的第一次退貸處罰。不少銀行工作人員也表示,上海的銀行貸款資金確實出現緊縮。
⑦ 房貸政策
房貸政策是指買房貸款的政策。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體制改革會議召開後,1991年住房信貸業務開始了起步,各項住房信貸政策出台。1991年建設銀行、工商銀行都成立了房地產信貸部,辦理個人住房信貸業務,並制定了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管理辦法。2010年4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房貸新政策是什麼1、首套房是指買房者僅擁有一套住房,通常我國對於首套房的貸款要給予一定的優惠。2018年相關規定表明,目前我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20%,商業貸款首付比例是30%。而2套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即4成,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在公積金政策方面,根據現行公積金提取政策,買房的首付款是不能直接從公積金賬戶裡面提取的。必須先付首付款,再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首套房首付比例為20%;對於擁有一套房已結清貸款,再購買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為30%,此前首付比例則為60%。
3、對於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金融機構執行首套住房貸款政策。通常情況下房屋貸款可以貸到房屋評估價的70%,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的評估價要比市場價要低一些。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銀保監會聯手頒布了一條關於房貸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實行。這是自房地產領域「三條紅線」融資新規後的最重磅規定,且沒有給任何過渡期。
這個規定的全稱是《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對銀行業房地產貸款進行集中管理。按這條新規,以後銀行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給出了極其明確的比例限制。
根據《通知》,兩部門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5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具體來看:
第一檔也就是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工農中建交郵儲6家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
第二檔也就是中資中型銀行,包括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以及資產規模較大的幾家城商行如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20%。
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包括除了第二檔以外的城商行、民營銀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22.5%和17.5%。
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17.5%和12.5%;
第五檔為村鎮銀行,兩項貸款的佔比上限為12.5%和7.5%。
⑧ 上海銀保監局連夜發文:只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1月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通知》規定,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上海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通知》要求,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同時,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此外,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此表示,上海銀保監局此次政策與1月21日發布的「滬十條」基本相吻合,政策的出台也符合市場預期。
嚴躍進認為,此次新政有三方面內容是過去銀行監管機構較少提及的。第一是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這體現了後續貸款的重要傾向,即所購房屋要滿足中小戶型且建築結構已封頂的條件。這條規定其實與2020年底發布的貸款集中管理制度有很大關聯,給予各商業銀行啟發,即後續房貸需要對政策重點支持的領域加大發放,而其他領域的發放或將有所管控。後續相關房企也需要不斷研究開發模式,與此次信貸重點進行結合。
第二是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他認為,此次政策提出的一個概念「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體現了對信貸資金流向密切監管的導向,有助於審查資金用途,確保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第三是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他認為,中介機構參與各類貸款的「包裝」,成為這次監管的重點內容。實際上過去部分中介機構確實存在造假現象,引發了一定的樓市泡沫。積極管控中介機構也成為關鍵。後續此類提供首付款支持、通過「包裝」來規避限購等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或將面臨懲罰。後續相關中介機構應積極規范自身業務,購房者對違規業務也應進行拒絕,真正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以下為《通知》全文:
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
滬銀保監通〔2021〕6號
在滬各中外資法人銀行、中資銀行分行、村鎮銀行、外國及港澳台地區銀行分行、外資法人銀行分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根據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的總體要求,現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二、嚴格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等相關要求,加強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管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關法人銀行,應針對性地強化過渡期業務調整。
三、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四、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五、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六、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七、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八、全面開展風險排查。各商業銀行要根據通知要求,完善內控制度,強化對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對2020 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並於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銀保監局報送自查和整改報告。報告應包括組織開展情況、檢查內容、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產生問題的原因等;整改方案應包括時間表、責任部門、責任人員、整改措施及目標等。發現違規問題的,應從機制上查找問題,並立即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借款人存在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懲戒。上海銀保監局將對各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9日
⑨ 違規涉房貸款被提前收回上海房貸新政「動真格」,後續或加大打擊力度
近日,一份歸屬地為上海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以下簡稱《告知函》)在網上流傳。
《告知函》顯示,該筆個人貸款合同簽訂於今年1月5日,貸款金額為500萬元。因貸款人未按約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條關於「貸款用途」的相關約定,銀行宣布該貸款全部提前到期,貸款人須在3月31日前全額歸還貸款本息。若未在限定時間內歸還,將構成逾期並產生罰息,該行將採取訴訟、財產保全等措施。
「這筆被要求提前收回的貸款,大概率是抵押貸款,也就是經營貸,即把自己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用途是公司經營,但是挪用貸款(購房)被查出來了。」一位不願具名的上海銀行業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或是上海年初「嚴查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新規後的首個實質性處罰警示案例。
上海銀保監局官網截圖
一方面,對於已流入房市的資金提前收回;另一方面,對還未貸出的資金,銀行方面則進一步加大監管。
黃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目前對短時間內申請了經營貸又申請了個人按揭貸款的借款人,銀行正在加緊核查,並已經對一批違規貸款進行了「抽貸」處理。
對此,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分析認為,近日很多城市開始加碼整頓經營貸和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的行為,也有很多措施抑制新批貸款。從實際執行的情況來看,因違規被查處,並要求提前歸還貸款的情況可能會在最近增多。
信貸政策「打補丁」,後續或加強打擊力度
事實上,早在去年4月底,央行上海總部就嚴禁銀行以消費貸、經營貸款等形式違規向購房者提供資金。今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通知》要求,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對象限定為已封頂樓盤,銀行也隨之加嚴了對涉房貸款的審批。
為什麼此時銀行會對信貸政策「打補丁」?
上述上海銀行業人士表示,去年小微貸款利率的大幅優惠,使得不少借款人利用經營貸(尤其是房屋抵押貸)進入房地產市場。年初房貸新政之下,銀行開始投入人力物力全面嚴查。但由於此類資金往往經過多個渠道多次流轉,所以銀行檢查起來難度不小。
張波則認為,對於這一現象,市場要認識到國家對於金融側的調控力度是明顯加強的。房地產交易各方都需要警鍾長鳴,此次強化查處力度並非是「微風習習」,從倒查時間就能充分體現出決心和力度。當下如果還想通過違規方式獲得購房資金的人,只會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
「在經營貸和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過程中,部分中介或金融機構起到了一定的助力作用。如部分機構提供違法服務,部分金融機構則存在審核不嚴等情況。」張波表示,後續監管部門和銀行對涉房貸款的打擊力度會不斷增強,同時也需要對前期違法違規機構給予更大的懲處。
⑩ 上海買房政策2020最新
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范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品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10)上海房產的貸款政策2020擴展閱讀
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即日起發布實施。
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范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中央政府網-上海: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非滬籍家庭買房社保需繳滿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