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規定,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貳』 給別人貸款擔保怎麼撤銷看完你就清楚了
銀行貸款,一般會要求找人做擔保才會放款,而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擔保責任的,會有一定的風險,於是有不少人給別人貸款擔保後就想撤銷。那麼,這么做可以嗎?怎麼才能撤銷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叄』 貸款擔保人可以退出擔保嗎有這幾種辦法!
現在不少家庭都面臨著很大的經濟壓力,而貸款能很好的解決這些問題,只要運用得到,能緩解家庭的資金壓力,幫助你度過難關。有很多人自己不符合貸款條件,會選擇找親戚朋友或家人做擔保人,那麼擔保人可以退出擔保嗎?我們來了解一下。『肆』 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法律分析: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伍』 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1、一般保證,只有當債務人真的沒有履行能力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2、連帶保證,期限滿了,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擔保人想取消貸款,那麼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約定是怎麼樣的。如果擔保人是一般擔保,那麼不需要取消擔保,只要借款人還有財產、有還款能力前,擔保人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擔保人是連帶擔保,那麼只能要求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取消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陸』 貸款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法律分析:民法典擔保人應該怎麼樣取消擔保:保證責任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取消擔保,可以與債務人和債權人三方共同協商,取消其擔保的債務。除此,根據《民法典》關於保證責任的免除規定,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沒有向保證人提出履行義務,保證人就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這種保證責任的免除適用於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柒』 怎樣取消做擔保人
一般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取消做擔保人:
1、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所以得債務,擔保人就可以向銀行提出撤銷擔保;
2、可以與借款人協商,要求更換擔保人;
3、如果是被他人欺騙、脅迫,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的事情是不真實的,擔保人可以咨詢法律部門,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
4、借款人與其他人雙方串通,騙取提供保證,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的事情是不真實的,擔保人也可以咨詢法律部門,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
擔保是銀行為了防止借款人,無能力還款,或者其他,不能繼續還款,為了減少銀行損失,避免人民共有財產被竊取,擔保人其實就成了第二借款人。
另外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捌』 擔保人怎麼樣取消擔保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如借款人已還清貸款,則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有擔保責任了。如果借款人未還清貸款,具體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的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需要到借款人確定不能償還之時才會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的保證,則貸款機構能可以在逾期後直接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
擔保人如果想要取消擔保的話,一般要看擔保人和欠款人或者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約定,一般情況下,合同所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欠款人的連帶關系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已到,那麼擔保關系會在到期後自動取消了。此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取消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的,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但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玖』 銀行貸款逾期擔保人如何取消擔保
法律分析:擔保人不能輕易取消擔保,畢竟都是合同簽訂好了的。若是借款人已經還清了,那麼可以申請讓銀行開具解除擔保責任的證明。另外要注意,要是簽訂的一般擔保,那麼只要借款人有還款能力,那麼主責在借款人,對擔保人影響很小,可以不用取消;要是簽訂的是連帶責任,那麼需要債權人同意,才能去銀行申請取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四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要求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第四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期歸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擔保貸款的,商業銀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證人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內予以處分。
借款人到期不歸還信用貸款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拾』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怎麼解除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