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有哪些
我國人民銀行提出的利率市場化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先存大額長期,後存小額短期的基本步驟,逐步建立又市場供求決定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調控和引導市場利率,使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資源中發揮主導作用。
❷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步驟與進展
1993年《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最先明確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基本設想。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九五」時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1996年6月1日放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實現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自主確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銀行間債券市場正式啟動,同時放開了債券市場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利率。 1998年3月改革再貼現利率及貼現利率的生成機制,放開了貼現和轉貼現利率。 1998年9月放開了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化發行利率。 1999年9月成功實現國債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利率招標發行。 1999年10月對保險公司大額定期存款實行協議利率,對保險公司3000萬元以上、5年以上大額定期存款,實行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雙方協商利率的辦法。 逐步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權,簡化貸款利率種類,探索貸款利率改革的途徑。1998年將金融機構對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由10%擴大到20%,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擴大到50%;1999年允許縣以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將對小企業貸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規定擴大到所有中型企業;2002年又進一步擴大試點。同時,簡化貸款利率種類,取消了大部分優惠貸款利率,完善了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體系。 2000年9月21日實行外匯利率管理體制改革,放開了外幣貸款利率;300萬美元以上的大額外幣存款利率由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確定。2002年3月將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對中國居民的小額外幣存款,納入人民銀行現行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管理范圍,實現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外幣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2002年擴大農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農信社利率浮動幅度;統一中外資外幣利率管理政策。利率市場化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對經濟轉軌中包括利率市場化在內的金融體系市場化就作為「不得不玩的一個游戲」(the only game in town)風行全球,並正在中國大地上蓬勃進行。中國利率的決定和傳導機制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改革已進入到存貸款利率市場化的最後攻堅階段,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階段性目標基本得以實現。為確保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活動按照適應金融資源特徵、符合金融可持續發展思路進行,在此承前啟後的重要時刻,對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行階段性評價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它將在某種意義上指導甚或決定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剩餘道路的前進方向、路徑選擇和制度安排。
一、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總體評析
利率市場化是一個國家金融深化質的標志,是提高金融市場化程度的重要一環,它不僅是利率定價機制的深刻轉變,而且是金融深化的前提條件和核心內容。利率市場化首先是一個過程,是一個逐步實現利率定價機制由政府或貨幣當局管制向市場決定的轉變過程,是一個利率體制和利率決定機制變遷的過程,隨著這一過程的不斷深化,整個利率體系由借貸雙方根據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利率的比例越來越多,由政府或貨幣當局直接干預的成分越來越小。從范圍過程來看,即是從部分利率市場化向全部利率市場化過渡的過程;從程度過程來看,即是從較低程度的利率市場化向較高程度的利率市場化轉變的過程;從階段過程來看,完整的利率市場化過程包括利率市場化准備、利率市場化進展和利率市場化成熟三個階段。作為一個動態過程,利率市場化從時間上觀察,在短期內利率可能會維持在相對穩定的水平上,但從長期來看,其變動由市場貨幣供求決定。同時,利率市場化又是一種狀態,是一種金融生態的可持續狀態,在理論上是指利率能否靈敏地反映資金供求狀況,其衡量標志主要是金融機構有沒有確定利率的自主權;作為其階段性目標,利率調整頻度以及浮動幅度,也是衡量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指標,其最終目標是實現社會資金及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金融經濟的和諧發展與可持續發展。
利率市場化作為一項既涉及金融體制改革,又涵蓋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系統性改革,中國經濟特定的體制背景和金融環境決定了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長期性、多樣性和復雜性。利率市場化的長期性是指始於1978年的中國利率市場化的過程,直至1996年6月,才真正揭開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第一幕,放開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直至 2000年9月21日,才邁出具有真正實質性的第一步,實現外幣貸款利率的市場化;到目前為止才基本走到了存貸款利率市場化的最後攻堅和破解階段,這不僅與激進式改革相差甚遠,與中國經濟其它領域的漸進改革比較,利率體制改革也是滯後的。利率市場化的多樣性是指利率市場化的改革模式、體系內涵、程度范圍、次序安排等是層多面廣、不一而同的,既有利率市場化內涵的多樣化,包括利率決定的市場化、利率傳導的市場化和利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也有利率市場化體系的多樣化,包括中央銀行基準利率市場化、金融機構法定存貸款利率市場化、銀行間利率市場化和債券利率市場化,只有以上部分均得以實現市場化,才是真正實現利率市場化。利率市場化的復雜性是指衍生於融資活動的利率制度與金融產權制度、金融市場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錯綜交雜,相伴相隨,無論是對宏觀經濟社會,還是對銀行、企業和個人,都將產生較為深遠的影響。由於與中國市場經濟改革相符合的金融產權制度約束的弱化、金融市場機制及結構的不完善、中國企業和銀行的不完全市場化、金融救援機制的不健全等障礙的存在,不可避免地給中國利率市場化未來的改革增添了變數和難度。
二、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評析
從1978年起,我國開始了對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金融體制改革隨之進行。利率體制改革作為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也在逐步深化,根據利率走勢和利率改革內容,可將我國利率改革分為前期的調整利率水平和結構、改革利率生成機制和利率市場化快速推進等三個階段。在調整利率水平和結構階段(1978年—1993年):經過近15年的改革,基本改變了負利率和零利差的現象,偏低的利率水平逐步得到糾正,利率期限檔次和種類得到合理設定,利率水平和利率結構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銀行部門的利益逐步得到重視。在改革利率生成機制階段(1993年—1996年):利率改革主要任務是不斷通過擴大利率浮動范圍,放鬆對利率的管制,促使利率水平在調整市場行為中發揮作用,以逐步建立一個有效宏觀調控的利率管理體制。中央銀行的基準利率水平和結構是金融市場交易主體確定利率水平和結構的參照系,中央銀行主要是根據社會平均利潤率、資金供求狀況、通貨膨脹率和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及世界金融市場利率水平,合理確定基準利率,利率逐漸被作為調節金融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成為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杠桿。但在此期間,我國的利率管理許可權仍然是高度集中的。在利率市場化快速推進階段(1996年—至今):從1996年開始,中央銀行才在利率市場化方面進行了一些根本性的嘗試和探索,推出一些新的舉措,其目的在於建立一種由中央銀行引導市場利率的新型體制,實現利率管理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的過渡。同業拆借利率、貼現率與再貼現率、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發行利率、國債發行利率、 3000萬元以上和期限在5年以上的保險公司存款利率、外幣貸款利率、300萬元美元 (或等值的其他外幣)以上外幣定期存款利率先後得以放開,開展了利率衍生工具試點,銀行間市場利率基本實現市場化,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化機制正在逐步增強和深化。盡管部分金融市場的利率市場化程度大大提高,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還遠未結束。其主要表現特徵如下:
(一)社會資金配置的市場化機制正在逐步形成
1.以基準利率為核心的利率體系正逐步形成。經過多年的改革實踐,我國利率體系已出現兩個變化:一個是基準利率種類越來越少,如存貸款利率種類得到簡化,大部分優惠貸款利率被取消,外幣利率管理的幣種減少,並正在朝最終保留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方向前進;另一個是各金融交易主體實際執行市場化利率越來越多,過去單一性地執行基準利率的時代已被執行以基準利率為核心上下浮動的利率體系時代所取代。中央銀行通過基準利率的變動,在短暫的時間內對貨幣市場利率和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產生影響,貨幣市場利率對中央銀行利率的變動做出快速反應,而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則對中央銀行利率和貨幣市場利率做出充分的響應。從實際情況來看,商業銀行對存貸款利率執行浮動制度越來越多,其利率水平基本圍繞著中央銀行基準利率這一軸心而變動;其他各種金融產品的利率水平也受一個時期內平均基準利率的影響,並充分反映長期資金供求關系和各種心理預期,一個以央行基準利率為核心、以市場利率為主導的多層次利率體系正逐步形成。
2.部分領域資金定價初步實現市場化。近年來,國家嘗試將一些資金置於市場中,通過市場機制來確定其價格,在部分領域實現了資金定價的市場化。從市場來看,包括銀行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貼現、再貼現市場等在內的貨幣市場以及外匯市場,已基本實現了市場化;從區域來看,在農村先行試行了存貸款利率市場化;從產品來看,國債、金融債券等非存款金融工具的市場利率已基本實行放開,大額外幣利率初步實現了市場化,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管制已經放鬆到「存款利率只管住上限,貸款利率只管制下限」的階段,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階段性目標基本得以實現。就市場化程度而言,貸款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存款利率,外幣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本幣利率,農村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城市利率,大額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小額利率,長期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短期利率,隨著企業、居民金融意識的提高和商業銀行經營機制改革的推進,利率的全面市場化目標距離我們已經越來越近。到目前階段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只剩下少數關鍵步驟,已經到了厚積薄發的攻堅階段,但是利率市場化的改革道路還依舊漫長,促使利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仍將是未來金融改革的重點。
(二)利率市場化的實際程度落後於名義上的利率市場化
盡管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取得階段性進展,但是各類金融市場上資金的互相流動問題沒有真正解決,利率的微觀機制還是不完善的,價格機制、市場機制的不健全性和存款利率的強管制性,導致了中國利率市場化的實際程度要落後於名義上的利率市場化的程度。其主要表現為:
1.操作層面上的利率市場化程度落後於制度層面的利率市場化。制度層面的利率市場化是指根據制度框架設計利率可以按照價值規律自發調節高低;操作層面的利率市場化是指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具備利用利率自主對各類資金合理定價的能力。在某種意義上,制度層面的利率市場化是具有象徵意義和法律意義的市場化,操作層面的利率能否實現市場化才是利率能否真正市場化的關鍵。從我國利率體系的現實情況來看,現在除了貸款下限和存款上限以外,其他各類利率基本是可以浮動的。也就是說,從制度層面看,中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水平已經比較高了。但是「新興加轉軌」的經濟體系,經濟結構中非市場化成分較多。對各商業銀行來說,長期以來,利率只是計算利息的指標,並沒有被真正作為資金價格來控製成本和風險,利率的功能並沒有發揮其真正的作用。銀行也沒有根據經濟形勢和市場風險調整利率的能力,在操作層面上利率的市場化程度是比較低的。
2.中央銀行利率作為基準利率的調節作用和導向引力小。首先,調整中央銀行基準利率起不到調整貨幣供應量的作用。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調整基準利率政策的同時也就是調整貨幣供應量。准確地說,在這些國家中,存在基準利率水平與貨幣供應總量反向變動的聯系。在中國情況可能就不是這樣:利率的變動並不意味著流動性的相反變動,主要基準利率和貨幣供應兩者之間不具備顯著的關聯效應。其次,現行的利率管理體制下,中央銀行有權管理和制定包含基準利率在內的幾乎所有銀行利率,如存貸款利率水平、種類和期限檔次等,「只緣身在此山中」,因而中央銀行利率作為基準利率很難起到導向和調節作用。第三,再貸款利率調整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很小。因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財政貼息為前提的再貸款在全部再貸款余額中佔比高達54%,剩餘不到一半比例的再貸款又有相當一部分是因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而享受准備金低利率優惠,故對再貸款利率的調整幾乎沒有彈性,再貸款利率的影響面越來越小。第四,再貼現利率因再貼現量規模較小,而難以擔當起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的功能。第五,貨幣市場利率對中央銀行利率形成的貢獻度不大,同業拆借利率和中央銀行基準利率之間的相互關系比較弱。
3.利率浮動定價機制執行缺乏現實基礎。金融機構普遍未建立或使用貸款利率定價模型,沒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利率管理辦法,利率管理機制僵硬,大部分商業銀行分行以下沒有設置專門的利率管理機構,利率管理人員大多是兼職,利率管理基本上還是停留在文件的上傳下達、報表上報等日常事務上,有的業務人員素質較低,對浮動利率定價機制的形成、具體浮動利率標準的確定及資金成本的測算等相關業務知識知之甚少,無法掌握具有相對難度的浮動貸款利率政策,執行起來就存在嚴重的偏差。也就是說,所謂的利率管制已基本取消,只是假象,缺乏現實基礎。例如,金融機構沒有形成合理的貸款浮動利率定價機制,要麼「浮而不動」,要麼操作手法簡單、「一浮到頂」。同時,國有商業銀行的浮動利率定價機制和貸款浮動利率水平總體上由各自總行制定,層層上報審批增加了貸款決策的成本、延長了資金流動周期,也影響了基層行工作的積極性。
4.利率的風險結構和水平不盡合理。現在的利率結構和水平沒能反映預期投資回報率與風險之間的關系,例如,享有國家信用的「金邊債券」——國債的實際利率高於同期的銀行存款利率,沒有體現「高風險高收益,低風險低收益」的匹配原則,中長期的存貸款利率的差異程度不能夠真實反映現實的風險程度和水平。
(一)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選擇實施漸進模式是適宜的
眾所周知,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方式選擇與模式確定至關重要,它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改革的成功與失敗。從總體而言,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選擇實施漸進模式是正確和適宜的,也是符合我國經濟金融現狀的,其原因在於:第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採取的是漸進性改革,利率市場化改革是整個經濟市場取向改革的組成部分,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採取漸進方式,從實際效果看,改革是成功的。故而,利率市場化改革方式應當與經濟體制市場化改革相適應。第二,從國外利率市場化的過程來看,盡管有部分發達國家採取的是激進的方式進行,這與它們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金融市場比較成熟、金融監管比較有效、各種法規相對完備等因素密切相關,這些條件在我國還不具備和完善。同時,當今世界各國再也不會象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那樣盲目的開放和放鬆管制,而是更加註重利率市場化對一國經濟所造成的風險,認真研究利率市場化所需要具備的條件,對利率市場化改革大多採取了漸進的和謹慎的做法。所以,簡單效仿發達國家利率市場化方式是不可取的。第三,我國和其它發展中國家一樣,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推進,利率市場化已成為金融改革的必然趨勢,我們不能因為存在風險而裹步不前,也不能因為盲目而造成全面的金融風險,而要認真學習和借鑒其它國家的經驗和教訓,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開放策略和步驟。鑒於我國整體經濟發展水平不高以及金融市場發育還不夠完善等實際情況,採取審慎態度推進利率市場化,是一種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風險和維護改革成果的現實選擇。例如,確立「貸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這一目標本身就反映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力求穩健的特點,充分考慮了我國金融機構自身約束力和市場機制約束力水平,以防止那些經營上出問題的金融機構通過高息攬存來掩蓋現金流不足,從而嚴重擾亂存款市場秩序的風險,有助於維護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第四,我國經濟正處於轉軌階段,經濟和金融的整體水平有待提高,這就決定了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過程實際也是創造利率市場化條件的過程,必須漸進推進,穩扎穩打,步步為營,急於求成必然適得其反。
利率市場化是我國金融產業走向市場的重要步驟之一,也是國民經濟運行體制轉變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來的基本標志之一。我國金融業正經歷著利率市場化的微觀消化過程,許多矛盾和扭曲正在影響著這一改革的質量和下一步抉擇。我國金融體制的既有框架容納了現行的我國的利率體系、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決定機制,也決定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所必然經歷的路徑以及所能達到的最終效果,而利率制度的效率則最終決定了我國金融體系的效率。創造條件、沿漸進路徑從邊際調整中有序推進、盡早防範後利率市場化問題無疑是利率體制改革目前最為重要也是具有戰略意義的三項工作。
❸ [口徑]關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我行人民幣貸款利率提示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銀發[2013]180號)》要求,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機構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但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作調整,仍保持原區間不變,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根據央行通知精神,工商銀行認真執行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和總行利率管理規定,人民幣貸款利率繼續執行總行現行貸款利率定價政策與規定。
❹ 銀行2018 年至2022年貸款利率
銀行2018 年至2022年貸款利率如下。
各項貸款:一年以內(含一年),利率4.35;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4.75;五年以上,利率4.9;
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利率3.25。
2020年最新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以2015年10月24日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准。
2020年最新銀行利率、最新銀行存貸款利率調整一覽,
銀行信息港獲悉: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同時,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並抓緊完善利率的市場化形成和調控機制,加強央行對利率體系的調控和監督指導,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自同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同時,為加大金融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正向激勵,對符合標準的金融機構額外降低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銀行信息港特別提示:這次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沒有跟隨一起降低。
❺ 貸款利率市場化
利率市場化是指金融機構在貨幣市場經營融資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場供求來決定,包括利率決定、利率傳導、利率結構和利率管理的市場化。實際上,它就是將利率的決策權交給金融機構,由金融機構自己根據資金狀況和對金融市場動向的判斷來自主調節利率水平,最終形成以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以貨幣市場利率為中介,由市場供求決定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利率體系和利率形成機制。
自2013年7月20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
自2015年5月1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3倍調整為1.5倍。
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放開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標志著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又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
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
❻ 貸款利率市場化:無論民企國企該倒的就要倒,銀行不該放的貸就不能放
貸款利率的市場化之路
發於2020.9.07總第963期《中國新聞周刊》
「民營企業融資在整個融資總量中的佔比,我們認為是在合理的區間,或者說合理的范圍內。也可以說,從融資總量角度來講,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不存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曉春說。
8月30日,由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主辦、CF40資深研究員肖鋼牽頭負責的《2020·徑山報告》正式發布,主題為《「十四五」時期經濟金融發展與政策研究》,這也是CF40連續第四年發布《徑山報告》。
這份報告從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儲蓄率變化、寬貨幣低利率、金融支持民企發展、房地產金融、金融防風險等角度,對「十四五」時期重大經濟金融問題展開系統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其中,劉曉春負責的課題是「建設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一般談到民營企業融資困境,經常被概括為「融資難融資貴」。劉曉春認為,「難」和「貴」需要分開來看,前者是融資的可獲得性問題,後者是融資的價格問題。要同時解決這兩個問題有一定矛盾,允許「貴」,金融機構風險定價覆蓋成本,會更好地解決「難」。
「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主要體現在高杠桿基礎上的再融資難、具體融資過程復雜和融資成本相對較高,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市場現象,是市場參與者及市場規則相互作用的結果。」
貸款「指標」之下的供需失衡
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這些年,監管部門對銀行提出「三個不低於」(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戶數和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兩增兩控」(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要求。
近兩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更是對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提出了量化指標,2019年要求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要增長30%以上,2020年要求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40%。
在劉曉春看來,這些舉措積極的一面是有效緩解了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和融資貴,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定價體系扭曲,不能完全貫徹風險定價原則。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五家大型銀行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4.27%,較2019年全年平均利率下降0.43個百分點,已經低於一些大中型企業貸款利率。
而在實際操作中,也出現一些銀行貸款給「關系戶」,再由其轉貸出去,中小企業並未拿到低利率的貸款。對此,劉曉春認為某種程度上,銀行是在為儲戶負責。「我們始終不要忘記銀行是靠吸收儲蓄存款來放貸款的,所以他首先要為儲蓄存款負責。」
「現在的問題是,給銀行下達對特定貸款對象的具體貸款指標,銀行自身反而缺乏了市場的選擇餘地,找不到符合貸款要求的放貸目標,只能去找那些『安全的』『放心的』企業。」劉曉春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因為放給這些企業可以收回本息,才能保證儲蓄的安全。「所以,現在的矛盾是,銀行找不到好資產、好企業,貸款的有效需求不足。」
從經濟學角度,有效需求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比如我們說肚子餓了就會有需求,但如果沒錢買食物,就不能算有效需求。從信貸角度來講也一樣,有效需求是指有還款能力的需求,所以銀行要把貸款數字做上去,只能給予有還款能力的企業。」劉曉春認為,只要政府不幹預銀行借貸行為,由銀行來確定自身的戰略定位,以及在這個戰略定位下的客戶群體,並針對客戶群體予以支持,就會有更好的市場調節效用。在這一過程中,只要不違反監管要求,不違反法律規定,政府不要過多地干預。
在今年的《徑山報告》中,劉曉春團隊指出,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長效機制,不能單純從供給端尋找原因,應當從供給端和需求端兩方面來分析。公共政策、突發性危機等外部環境,也會對民營企業的經營和融資產生影響。
「國家當然希望融資更多向生產型企業傾斜,生產能力提升了,就能夠創造就業,創造效益,但實際上現在沒有那麼多有效需求。」劉曉春說。
規范了市場,還是干預了市場?
最近,最高法發布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取消了2015年版本中「兩線三區」的概念,即以24%、36%兩條利率分割線劃分的無效區、司法保護區和自然債務區三個區域,以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4倍作為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賀小榮的解釋,此舉旨在通過大幅降低民間借貸利率保護上限,促進金融和民間資本服務實體經濟,紓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從源頭上防止「套路貸」「虛假貸」。
對於這一司法解釋,有觀點認為這是由最高法通過法律層面對利率進行管制,而此前都是由央行進行利率管制。
對此,劉曉春認為目前大家對司法保護上限問題可能有所誤解,「我並不認為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是利率管制,它只是規定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並沒有規定利率的上限。」劉曉春舉例,比如兩個人發生一個借貸關系,作為民間借貸,約定收30%的利息,超過目前的司法保護上限,但只要雙方願意,也是可以的。
而且,在劉曉春看來,這次司法解釋只是改變了司法保護上限的計算方式,或者說掛鉤方式,並非簡單地降低保護上限。「也就是說LPR如果往上漲,司法保護上限勢必也往上漲,所以它是一個計算方式的問題,至於這個計算方式導致的結果是不是合理,那是另外一說。」
劉曉春強調,司法解釋規定,持牌金融機構不適用這個法案,但對於持牌金融機構的理解,可能需要相關部門去解釋。另外,這一司法解釋並不否認市場化問題,無非是對民間借貸領域利率的司法保護確定了一個最高限制,但並不是限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此外,對於金融機構本身,還是由監管部門來規定,也是就說,利率市場化還是由監管部門來推進,法律不會干涉。
「最近我們注意到一些反對的聲音,我認為有一些聲音未必是真正在支持小微企業。因為剛才我們的報告里也講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更多來自銀行貸款,也有部分民間融資,其中包括一些小貸公司。」劉曉春說。
除此之外,會用到民間借貸,甚至高利貸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銀行貸款到期,需要還貸並重新借款的階段,可能會利用民間借貸來過渡一下,因為監管政策規定不能借新還舊,也不能無限展期,企業必須先還到期貸款才能再貸款,這其中涉及周轉的問題,一些企業只能去民間借貸解決。現在很多小貸公司實際上也在做這個生意。另外一種是企業本身經營確實有問題,走投無路了只能去借高利貸,最後企業可能還是倒閉了。
此外,也有人認為,對於民間借貸的司法保護上限確定過低,可能會造成一部分民間借貸走向地下,成為灰色地帶。劉曉春認為這本來就是個偽命題,以前不允許民間借貸,才有地上地下問題;現在允許民間借貸,只要是合法的,那麼就沒有什麼地上地下的概念,那些所謂地下的就是司法解釋中說的非法借貸,就不在我們討論的范圍內。
從出借方角度,無論是小貸公司,親戚朋友之間的借貸,以及一部分專門以放貸為經營方式的高利貸者,只要將借貸作為經營方式而又不持牌的,就是非法借貸。因此這兩年來,監管部門一直在強調辦金融業務必須持牌。非法借貸本來就不受司法保護,甚至本就應該取締的。因此,在劉曉春看來,這個說法實際上是為無牌經營貸款的人找理由。
是市場定利率,還是政府管利率?
2014年11月,央行宣布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央行官網稱此次降息目的「重點是發揮基準利率的引導作用,促使實際利率回歸合理水平,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這一突出問題」。
但結果出乎意料,降息政策宣布後,票據直貼利率不降反升,銀行間7天回購利率也較降息前微升,債券市場的國債、信用債收益率全面上行,而且降息點燃了市場投資股市的熱情,大量資金從各方湧入股票市場,股市大幅上漲,與央行降息刺激實體經濟的本意背道而馳。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資金供求關系沒有發生實質變化的前提下,不管名義利率如何,降息政策都不會降低中小企業實際融資成本,反而加大了融資難度。
但是,市場既包括供給方和需求方,也包括了市場規則,「不能將政策法規,政府的管理排除出去,抽象地講市場,所以在具體實踐中,市場化並非不要市場管理,但是市場管理怎麼管,各個國家都不一樣。美聯儲也會調整利率,作為宏觀調控的手段,並不是放任市場。
「從理論上來講,有一個自我調節的市場,但在現實中,市場並不會始終向著善的方向走,總會有個拉扯,最後達到均衡可能靠的是災難,是危機,經濟危機是最典型的一個調整。」劉曉春說。但是,單靠危機調整來實現市場均衡,會有很多人家破人亡,遭受損失,經濟會受到更大的傷害,甚至造成 社會 動盪,所以必須要由政府或者監管部門來進行調整,不能簡單地把理論套過來。「當然,政策法規如何指定、政府行為如何拿捏,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實際上之前各國都在找這個點,包括台灣地區,包括美日韓等國,當時都是在利率上升的時候放開,造成高息攬存、無序競爭的現象。「高息攬存必然帶來高息貸款,反而對經濟造成極大的風險。在高息貸款競爭下,往往會降低風險的要求,資產質量不高,大量暴雷,所以這是我們在利率市場化過程中需要避免的。」
中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開展數年,2013年7月20日,央行決定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2015年5月11日,央行決定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3倍調整為1.5倍。同年8月26日,央行決定放開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又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10月24日,央行決定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
2015年之後,利率市場化改革遲遲未有大的進展,直到2019年8月17日,央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在報價原則、形成方式、期限品種、報價行、報價頻率和運用要求等六個方面對LPR進行改革。在原有的10家全國性銀行基礎上增加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和民營銀行各2家,擴大到18家。
長期以來,銀行向客戶發放貸款,利率都是按照央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以「上浮××倍」「打××折」的形式來確定。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報價行,根據本行對最優質客戶的貸款利率,以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加點形成的方式報價,由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並公布的基礎性的貸款參考利率。2019年7月LPR改革實施後,銀行發放貸款時,利率以「LPR±××個基點」(1個基點=0.01%),或「LPR±××%」的形式來確定。
按照最新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受權公布的公告,2020年8月20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別為3.85%和4.65%。
在劉曉春看來,LPR實施的起點,也正好是中國經濟進入一個特殊時期的起點。即新舊動能轉換,經濟在下行,特別是中美貿易戰、國際需求下降的情況下,整個國家和 社會 ,都希望融資成本有所降低。
「從融資成本角度來看,利率市場化的效果是好的,但如何來評價這個制度,還需要經過幾次利率的上下波動。」劉曉春認為,目前整個利率主要是在下行的過程中,還沒有到利率上行的波動階段,只有在經歷一兩次上下波動以後,才可以說利率市場化達到了正常。
劉曉春對中國人民銀行在利率市場化改革中的專業性表示贊賞,認為在保持市場流動性基本穩定和合理充裕的前提下,讓市場去說話,這其中就包括了利率,利率本身也是在調節市場供求,「但利率市場化並不意味著利率本身不需要調節了,對LPR還是要進行調節,這是宏觀調控的手段。」
談到最終利率市場化的目標,劉曉春認為不在於利率本身的市場化,實際上是在於中國整個市場的改革,也就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對此進一步往前推。
在劉曉春看來,在市場配置資源的過程中,市場主體無論民營還是國企,該倒的就要倒。銀行不該放的貸款就不能放,從而淘汰落後的,支持有競爭力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企業在構建國內大循環為主的雙循環格局中,才會形成強有力的國際競爭力。
❼ 利率市場化是什麼
利率市場化是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內容。中國早期的改革側重於理順商品價格。90 年代後期以來,開始強調生產要素價格的合理化與市場化。資金是重要的生產要素,利率是資金的價格,利率市場化是生產要素價格市場化的重要方面。中國的利率市場化是在借鑒世界各國經驗的基礎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穩步推進的。總體思路是先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利率市場化,後存貸款利率市場化。
一、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先行放開 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是整個金融市場利率的基礎,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以同業拆借利率為突破口。
(一)放開銀行間拆借利率的嘗試 1986 年1 月7 日,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專業銀行資金可以相互拆借,資金拆借期限和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議定。此後,同業拆借業務在全國迅速展開。針對同業拆借市場發展初期市場主體風險意識薄弱等問題,1990 年3 月出台了《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首次系統地制訂了同業拆借市場運行規則,並確定了拆借利率實行上限管理的原則,對規范同業拆借市場發展、防範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銀行間拆借利率正式放開 1995 年11 月30 日,根據國務院有關金融市場建設的指示4精神,人民銀行撤銷了各商業銀行組建的融資中心等同業拆借中介機構。從1996 年1 月1 日起,所有同業拆借業務均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網路辦理,生成了中國銀行間拆借市場利率(CHIBOR)。至此,銀行間拆借利率放開的制度、技術條件基本具備。
1996 年6 月1 日,人民銀行《關於取消同業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自主確定。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正式放開,標志著利率市場化邁出了具有開創意義的一步,為此後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奠定了基礎。
二、放開債券市場利率債券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放開債券市場利率是推進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步驟。
(一)國債發行的市場化嘗試 1991 年,國債發行開始採用承購包銷這種具有市場因素的發行方式。1996 年,財政部通過證券交易所市場平台實現了國債的市場化發行,既提高了國債發行效率,也降低了國債發行成本,全年共市場化發行國債1952 億元。發行採取了利率招標、收益率招標、劃款期招標等多種方式。同時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和發行數量,採取了單一價格招標或多種價格招標。這是中國債券發行利率市場化的開端,為以後的債券利率市場化改革積累了經驗。
(二)放開銀行間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利率 1997 年6 月5 日,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銀行間債券回購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利用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開辦銀行間債券回購業務。借鑒拆借利率市場化的經驗,銀行間債券回購利率和現券交易價格同步放開,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
這一改革措施,提高了金融機構資金使用效率,增強了金融機構主動調整資產、負債結構的積極性;隨著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現券交易規模不斷擴大,其短期頭寸融資的特性日益明顯,短期回購利率成為中央銀行判斷存款類金融機構頭寸狀況的重要指標,為中央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銀行間債券回購與現券交易利率的放開,增強了市場的價格發現能力,為進一步放開銀行間市場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的發行利率創造了條件。
(三)放開銀行間市場政策性金融債、國債發行利率 1998 年以前,政策性金融債的發行利率以行政方式確定,由於在定價方面難以同時滿足發行人、投資人雙方的利益要求,商業銀行購買政策性金融債的積極性不高。1998 年,鑒於銀行間拆借、債券回購利率和現券交易利率已實現市場化,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化發行的條件已經成熟。同年9 月,國家開發銀行首次通過人民銀行債券發行系統以公開招標方式發行了金融債券,隨後中國進出口銀行也以市場化方式發行了金融債券。
1999 年,財政部首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實現以利率招標的方式發行國債。
銀行間債券市場利率的市場化,有力地推動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為金融機構產品定價提供了重要參照標准,是長期利率和市場收益率曲線逐步形成的良好開端,也為貨幣政策間接調控體系建設奠定了市場基礎:一是提高了金融機構調節資產結構的主動性,金融機構債券投資佔比逐步提高,超額准備率趨於下降,對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的敏感度增強;二是公開市場操作的工具種類隨之不斷豐富,操作方式和力度也日趨靈活。
銀行間市場建設與利率市場化國際經驗表明,金融市場建設對於利率市場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首先,金融市場的發展有利於發揮利率的資源配置作用;其次,金融市場的發展為金融產品創新提供了條件,金融產品創新是推進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手段;再次,金融市場發展使利率市場化與中央銀行利率調控能力、金融機構產品定價能力和利率風險管理能力的協調發展成為可能,是完善中央銀行調控體系和提高金融機構經營能力的重要條件。
有價證券及投資/(有價證券及投資+貸款) 平均超額准備率7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注重加強銀行間市場建設,不斷完善市場法規體系,為各項業務開展提供製度保障。先後發布了關於同業拆借管理、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管理等規章制度,初步形成了銀行間市場運行的規則基礎。銀行間市場成員范圍不斷擴大。
其中同業拆借市場成員范圍已擴大到存款類金融機構、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市場化發行債券的政策性銀行等絕大部分金融機構,成員總數由1997 年末的96 家增加到2004 年末的656 家。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范圍也已由1997 年市場啟動時的商業銀行,擴大到包括城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在內的各類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法人,參與機構數已由1997 年的16 家增加到2004 年末的3983 家。
在銀行間市場成員不斷增加的同時,市場品種和交易方式也不斷豐富。以銀行間債券市場為例,自1998 年、1999 年先後實現政策性金融債、國債的市場化發行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券種形式日益多樣化,出現了貼現債、附息債、本息拆離債、附選擇權債券等新品種;在招標方式上,不僅採取數量招標方式,還採取利率招標方式;2004 年4 月12 日,人民銀行頒布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管理規定》,進一步豐富了債券回購的業務形式,增加了回購市場價格發現、規避風險等多種功能。
隨著交易主體的增加和金融產品的豐富,銀行間市場交易量逐年遞增。據統計,銀行間拆借市場2004 年實現總拆借額1.46 萬億元,比1998 年增長6 倍;2004 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現券交易額為2.52 萬億元,比1998 年交易額增長758倍;債券回購交易額9.31 萬億元,比1998 年增長90 倍。
銀行間市場的發展對中國的金融改革具有深遠的意義。
第一,銀行間市場的發展為形成完整的市場化的基準收益率曲線奠定了基礎。銀行間拆借市場和回購市場利率已成為短期金融產品定價的重要參照指標,銀行間市場國債發行利率和二級市場收益率也為中長期利率產品定價提供了參照系。
第二,銀行間市場成為實施貨幣政策間接調控的重要場所。1998 年以來,依託於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公開市場業務已經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日常 性操作的最重要工具。市場交易主體對貨幣政策信號的靈敏度不斷增強,貨幣政策傳導渠道更加順暢市場化是實現中國利率改革目標的關鍵。存、貸款利率市場化的思路是「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先長期、大額,後短期、小額」。
(一)積極推進境內外幣利率市場化1996 年以來,隨著商業銀行外幣業務的開展,各商業銀行普遍建立了外幣利率的定價制度,加之境內外幣資金供求相對寬松,外幣利率市場化的時機日漸成熟。2000 年9 月21 日,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組織實施了境內外幣利率管理體制的改革:一是放開外幣貸款利率,各項外幣貸款利率及計結息方式由金融機構根據國際市場的利率變動情況以及資金成本、風險差異等因素自行確定;二是放開大額外幣存款利率,300 萬(含300 萬)
以上美元或等額其他外幣的大額外幣存款利率由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確定。
利率市場化是指通過市場和價值規律機制,在某一時點上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利率運行機制,它是價值規律作用的結果。一直是中國金融界長期關注的熱點問題。2000年以來廣受人們關注的利率市場化改革終於邁出了第1步:經國務院批准,從2000年9月21日開始,改革中國外幣利率管理體制,首先是放開外幣貸款利率,由金融機構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動情況以及資金成本、風險差異等因素,自行確定各種外幣貸款利率及其結息方式。
2002 年3 月,人民銀行將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對境內中國居民的小額外幣存款,統一納入境內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管理范圍。
2003 年7 月,境內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元的小額存款利率放開,由各商業銀行自行確定並公布。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由原來國家制定並公布7 種減少到境內美元、歐元、港幣和日元4 種。
2003 年11 月,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下限放開。商業銀行可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利率變化,在不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小額外幣存款利率。賦予商業銀行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的下浮權,是推進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有益探索。
2004 年11 月,人民銀行在調整境內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的同時,決定放開1 年期以上小額外幣存款利率,商業銀行擁有了更大的外幣利率決定權。
隨著境內外幣存、貸款利率逐步放開,中資商業銀行均制定了外幣存貸款利率管理辦法,建立了外幣利率定價機制。各行還根據自身的情況,完善了外幣貸款利率的分級授權管理制度,如在國際市場利率基礎上,各商業銀行總行規定了其分行的外幣貸款利率的最低加點幅度和浮動許可權,做到了有章可循,運作規范。
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意識和利率風險管理能力得到不斷加強。
(二)穩步推進人民幣貸款利率市場化1、人民幣貸款利率市場化的初步推進1987 年1 月,人民銀行首次進行了貸款利率市場化的嘗試。
在《關於下放貸款利率浮動權的通知》中規定,商業銀行可根據國家的經濟政策,以國家規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為基準上浮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最高不超過20%。
2、人民幣貸款利率市場化邁出重要步伐2003 年以來,人民銀行在推進貸款利率市場化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三步:第一步是2003 年8 月,人民銀行在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時,允許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上浮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的2 倍。
第二步是2004 年1 月1 日,人民銀行決定將商業銀行、城11市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1.7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2 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下限保持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9 倍不變。同時明確了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性質、規模大小分別制定。
第三步是2004 年10 月29 日,人民銀行報經國務院批准,決定不再設定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人民幣貸款利率上限。
2013年7月1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
一、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機構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二、取消票據貼現利率管制,改變貼現利率在再貼現利率基礎上加點確定的方式,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
三、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不再設立上限。
四、為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暫不作調整。
❽ 2015年10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下調存貸款利息的文件是多少號文件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並進一步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銀發【2015】325號)
❾ 中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是什麼
中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1、1996年,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先行放開,債券市場利率以及部分存貸款利率也隨後相繼放開。
2、1999年10月,銀行間市場利率、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利率市場化。進行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嘗試。至此,貨幣市場和債券利率已經基本放開,貼現率也在逐漸放開中。
3、2000年9月21日,放開了外幣貸款利率,放開大額外幣存款利率下限;2003年11月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下限放開。(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先大額後小額)。
4、2003年以後,不斷擴大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存款利率的改革也在進行中。
5、2004年10月29日,不再設置貸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至此,我國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基本過渡到「上限放開、下限管理」的階段;人民幣存款利率則實現了「放開下限、管住上限」的既定目標。
6、2012年6月7日,存款利率浮動區間調整為基準利率的1.1倍,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的0.8倍,7月5 日,將貸款利率浮動下限調為基準利率的0.7倍,兩次浮動區間的調整,拉開了利率市場化最後攻堅戰的序幕。
7、2013年7月20日起,放開貸款利率下限,至此,對貸款利率的管制全面放開,接下來就剩存款上限了。
8、2014年11月12日,下調基準利率,人民幣存款浮動區間改為基準利率的1.2倍。2015年4月10日,擴大到1.3倍,5月11日,擴大到1.5倍。當然,利率的市場化不只是擴大浮動區間,我國近來的一系列政策都是為日後的利率市場化鋪路。
9、2015年5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存款保險條例》,銀行一旦破產,儲蓄額小於50萬的儲戶由保險公司賠償,這一條例的頒布告訴我們,存款也不一定是保險的,當然,最重要的是為民營銀行的發展鋪路。
(9)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市場化文件擴展閱讀:
中國利率市場化的積極影響:
1、讓金融更好地支持實體
金融機構採取了差異化的利率策略,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加大金融機構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支持,融資變得多元化,促使金融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也有利於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2、增加金融機構獲利能力
貸款利率市場化以後,一些金融機構可能會上浮貸款利率,那麼,就能夠獲得更多貸款利息收入,為銀行增加更多獲利能力。同時,銀行在給中小企業貸款的時候,可能會更加嚴格貸款條件,對於發展前景更好的中小企業優先貸款,這樣也可以進一步減少不良貸款。
3、提高信貸質量
貸款利率市場化之後,金融機構會給優質客戶創造更多收益,而使那些質量不高的客戶收益下降,風險較大且信譽度低的客戶將退出信貸市場。
4、更有效地吸引閑置資金。
利率市場化或再擇機有序放開存款利率,存款利率市場化以後,可以更加有效地吸納閑散資金,把社會上閑置的資金很好地利用起來,如果利率上漲,可以更加吸引大客戶閑置資金,利率市場化以後,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身特點來決定利率,適當地提高存款利率,就可以在短時期內吸引到更多數量的閑置資金。
5、有利於信譽好的客戶
利率市場化後,銀行也更加嚴格審核貸款人的信用狀況,信用好的貸款者將更多受到青睞,利率市場化後,銀行存款利率一般會提高,貸款利率則會下降,老百姓將會得到更多的實惠,同時,促進信用體系向前邁進一步。
6、將推進存款保險制度
利率市場化後,商業銀行之間競爭會增強,一些銀行可能面臨新的風險,為了維護整個市場穩定,或將推進存款保險制度。
7、促進農村金融服務進一步提高
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服務的主力軍,不再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設立上限,有利於農村信用社自主定價,有利於統一各類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政策,營造更加公平競爭環境,有利於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不斷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農村金融服務進一步創新與提高。
8、加速銀行升級
利率市場化,資產定價將更加透明,商業銀行利息差有利於競爭,經營模式轉型壓力增加,加速傳統銀行業務向投資銀行、財富管理轉變,促進銀行進一步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