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最新政策
202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貸款套數認定:
1、本市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和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套住房;家庭名下無住房、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已有一套住房、符合第二套改善型認定條件的,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符合住房公積金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貸款條件的,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
2、外省市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全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家庭名下在全國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3、停止向符合下列情況的借款申請人發放公積金貸款:
(1)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
(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
4、因婚姻需要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相關要求:
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與各自父母共同擁有的產權房屋不超過1套的(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與父母共有1套產權住房,或借款人與其配偶婚前各自與父母共有各1套產權住房),可以認定為查詢到的住房不屬於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房屋。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關系的,與其父母共有的產權住房不超過1套,也可以認定為查詢到的住房不屬於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房屋。
貸款受理機構在套數認定前,應通過本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查詢確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房屋登記信息。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與其父母共有的產權住房,產權登記時間應早於借款人婚姻登記時間。
5、申請人家庭的范圍僅限於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普通住房認定:
根據上海市普通住房標准規定:普通住房為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內環線以內的房屋交易實際價格低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房屋交易實際價格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房屋交易實際價格低於230萬元/套。
三、首付款比例:
1、對於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的,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對於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的,所購住房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所購住房為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3、申請組合貸款的,應當同時滿足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的首付比要求。
四、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1、不高於借款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基本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為3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為10倍);
2、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後剩餘的房屋總價款;
3、不高於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公積金貸款的每月還本額占月工資基數比例不超過40%);
4、不高於本市最高貸款限額:
(1)對於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
(2)對於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
(3)繳交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限額基礎上增加1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限額基礎上增加20萬元。
5、影響貸款額度的其他因素。
五、貸款期限:
最長可貸年限為以下幾項最小值:
1、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申請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離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歲);
2、購買一手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
3、購買二手住房的:
(1)所購住房房齡在5年以下(含5年)的,公積金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
(2)所購住房房齡在6年至19年之間的,公積金貸款期限不超過35年與房齡之差;
(3)所購住房房齡在20年以上(含20年)的,公積金貸款期限不超過15年。
六、貸款利率:
1、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2、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七、還款方式:
1、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
公式為:2、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
公式為:
㈡ 上海公積金支持哪些城市買房
公積金支持異地城市買房,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
2、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
3、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公積金貸款後辭職了怎麼辦
1、如果當事人離職後,還依舊留在公積金所在的當地工作,那麼原單位公積金賬戶就會與新單位的賬戶合並;
2、但是如果當事人離職後去外地工作,並且外地的工作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則可以將在當地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轉移到外地住房公積金賬戶內。
㈢ 在外地買房怎麼提取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
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攻略是無數想要在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的外地人所關心的話題,外地人因為不具有上海的戶口,在購房的方面是無法擁有上海本地人的優勢,特別是在樓市的調控政策之下,「限購令」的出台又給外地人買房提取上海公積金政策層面增加了一重困難。那麼外地買房提取上海公積金的攻略有那些?請聽小編為您解答外地買房提取上海公積金政策。
買房規定
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的政策能夠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者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的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其中包含新建的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買房准備材料
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的政策擁有1套及以上的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2年之內在本市累計繳納一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不能購買。所需材料: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薄。
10大情形可以提取公積金
最新《通知》的規定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是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租房自住的;
2、出境定居的;
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提取住房公積金辦法
1、非按揭用外地公積金買房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
1、符合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要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結語:因此,從以上就可以看出,相比較上海本地人而言外地人是多了一些限制政策的,只要您符合上述政策的條件,那麼外地買房提取上海公積金不再是一個夢。希望小編為您解讀的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攻略能幫助到您。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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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異地公積金可以在上海買房嗎
您好,還是有些條件的。
異地是否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看申請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可操作的話,滿足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就可申請。
一般流程如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㈤ 上海純公積金貸款流程及時間是什麼
買房純公積金貸款流程分為以下幾步:
第一步:提出申請:借款人需要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提交相關的資料。
第二步:初步審查: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會根據借款人提交的申請對其進行一個初步審查,評估他的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等等。
第三步:評估:借款人需要攜帶《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讓評估機構對自己要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第四步:貸款審核:借款人需要攜帶《評估報告》和初審材料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審核通過,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就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第五步:辦理擔保手續、簽訂合同,銀行放貸:借款人需要攜帶《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去辦理擔保手續,然後簽訂合同。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還要和受託銀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最後受託行會將貸款直接轉入售房方的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㈥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二、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場所: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如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組合貸款。三、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受理網點受理——簽約——審批——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四、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個問題:1、在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時,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2、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需要用現金補足超安置費的,超安置費部分是否可以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除需要滿足普通商品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經動遷組的書面同意,且所購房屋能夠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是屬於動遷安置性質的,且房屋轉讓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類處於限制轉讓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可行?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又有什麼不同呢,今天就給大家一一詳細列出了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的實施細則,相信大家看了之後就不會再有類似的疑問了。
上海發布公積金購買經適房貸款細則,規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請經適房及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人配偶和經適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額度60萬。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實用細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滬府發[1999]27號)、《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定義)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是指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且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條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並以該住房抵押作為反擔保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貸款條件:
(一)符合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
(二)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各項條件。
第四條(共同借款人) 為提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籌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和產權人之外的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申請人,經本人同意可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第五條(貸款金額的確定) 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辦法是以戶為基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別計算貸款額度後累加,具體貸款金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現行規定的貸款限額標准確定。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金額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第六條(補充還款人) 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借款人發生還款困難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提出增加補充還款人的申請。補充還款人的范圍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經補充還款人本人同意,並由市公積金中心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還款。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除按現行貸款申請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原件)。
申請增加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補充還款人的,還應提供補充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原件)及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
第八條(貸款受理單位) 市公積金中心所屬區縣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系統和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個貸業務擔保機構的經辦網點,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及辦理工作。
第九條(貸款的審核)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受理審核按下列步驟操作:
(一)貸款受理單位審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材料。
(二)貸款受理單位應在借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資料齊備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准予貸款的,由貸款受理單位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簽約手續,並向受託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由受託銀行辦理放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申請人並退還材料。
(四)若借款申請人對貸款受理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貸款受理單位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復議。
第十條(合同簽訂)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託銀行、保證人等應當以面簽形式簽訂《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簽訂者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貸款擔保)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實行保證擔保方式,擔保機構作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應將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足額抵押給擔保機構作為反擔保。
第十二條(貸款風險防範) 貸款受理單位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審核;貸款管理部門應加強貸前、貸中、貸後的管理和監督;貸款擔保機構應根據業務委託的要求,做好貸款擔保及貸款後續工作。
第十三條(貸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20%以上房款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條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除貸款以外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提取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留足一定余額以確保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組織實施) _本實施細則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實施時間) _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廢止。
㈦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是怎樣的
以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產證發證日在2017年2月10日及之後)為例:
1、購買公有住房產證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購買其他房屋的:個人提供要件材料
(1)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自願繳存專戶」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
(3)多個提取申請人同時申請時,只要有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自願繳存專戶」的,均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
(7)上海買房公積金貸款核實擴展閱讀: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和關系證明原件: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
購買本市自住產權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3、本人名下的本市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本市借記卡的開戶行應當是以下18家銀行之一。
4、其他相關材料:市公積金中心在提取審核過程中對職工提取行為真實性存疑的,可要求職工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㈧ 上海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最高能貸多少
一、公積金貸款額度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後剩餘的房屋總價款
3、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得高於本市家庭或者個人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及信用狀況相關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公式
1、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實際繳存比例×12(月)×0.45(還款能力系數)×貸款期限(最長可貸年限)
2、若夫妻雙方繳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較高的一方確定實際繳存比例,不高於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月還款/月收入不大於50
註:月還款包括已有負債和本次負債每月還款之和
(8)上海買房公積金貸款核實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