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根據規定上海公積金是不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的,只能在公積金所在地辦理購房貸款。若是想要使用上海公積金來買房,就需要辦理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手續才可以。通常是在外地購房並且拿到產權證的半年之內,憑借房子的產權證及身份證去提取上海公積金個人賬戶內的余額,用來償還異地購房的貸款。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在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本市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者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省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外省市申請的公積金貸款。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本市繳存職工需要在外省市申請公積金貸款,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或者首次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可以向本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管理部申請開具繳存使用證明。
2. 在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嗎
在上海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在貸款在外地買房的。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第一條 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
4、當前在外省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6個月),且沒有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約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租金約定及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約定等);若歷史上曾在本市繳存的,當前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應已銷戶;
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與還款意願;
6、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在全國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或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7、所購房屋為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且借款人必須是所購房屋的產權人,並能夠提供購買的相關合同、身份證明、首付款證明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材料;
8、能夠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9、符合市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2)上海的公積金能在無錫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第三條 辦理場所。申請異地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長寧營業部、靜安營業部申請辦理;若繳存職工還需申請商業住房貸款的,需先前往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再前往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長寧營業部、靜安營業部辦理。
貸款申請資料齊全,繳存使用證明審核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貸款資格審查不超過5個工作日、貸款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3. 在上海繳的公積金可以在無錫貸款買房嗎
若您需要在江蘇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具備以下條件: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4. 上海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嗎
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住房公積金不單可以在當地購房,還可以在異地購房,這種操作叫做異地公積金貸款。按公積金提取政策,達到相關條件的職員在異地購買房屋,能夠使用本人和夫妻另一方的公積金購買房屋。在外地買房不能用本地的公積金貸款,但可以在外地買房後提取本地的公積金。政策中所規定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辭職後,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1、職工離職後,可憑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有些地區居民辦理的還有失業證、身份證辦理提取;
2、辭職的提取屬銷戶提取,就是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全額;
3、部分地區對辭職的提取有時間限制,有2年內不得提取,有2年為再就業才能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區做此類要求是因為住房公積金作為政策性互助的個人儲金,還具備互助性,有些地區存貸比高,資金運用率處在高位,盤子貸款負荷較大,人員流動性強,所以有這類的要求,限定資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時間;
4、辭職事實屬實,未有再就業,手續齊全,是可以辦理的。
5. 異地公積金可以在無錫買房嗎
法律分析:異地公積金可以在無錫買房,需要具備一下條件:1、借款申請人須在申請貸款時點前六個月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單位匯繳)住房公積金, 並且自申請貸款時點前兩年不欠繳(單位不欠繳)住房公積金。2、借款申請人須為無錫市行政區域以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夫妻雙方有一方為無錫市戶籍,在無錫市購買自住住房。3、借款申請人是所購自住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5、能提供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6、申請人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貸款記錄且已還清(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公積金貸款記錄)。
法律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二、辦理流程:(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6. 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不可以,住房公積金不支持異地貸款買房,但可以異地買房提取。也就是說你可以提取上海公積金賬戶的錢來償還購房貸款。
7. 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一、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1、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購房者若是符合當地購房條件,並且得到當地公積金管理工作人員的許可,那麼只需開具上海公積金的繳納證明,即可辦理公積金住房貸款。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二、異地買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1、異地買房可以提取公積金。職工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下列相關的證明材料: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2、由此可知,異地買房是可以提起公積金。
8. 在上海有交公積金,想在無錫買房的話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辦理貸款
申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8、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需要准備的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
3.購房首付款發票復印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申請表原件。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1.借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3.經過中心初審確認客戶的貸款資格;
4.借款人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抵押物審核評估;
5.填寫貸款文件;
6.將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開發商及擔保單位蓋章;
7.買保險;
8.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資料,進行審核;
9.將資料遞送至中心終審;
10.將資料遞送至貸款銀行;
11.將銀行返還的資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還款。
9. 上海交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買房子嗎
上海交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買房子。根據國家最新政策,公積金是可以異地提取的。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