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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額貸款國際現狀

發布時間:2023-01-27 04:11:04

❶ 國際小額信貸年的模式

多元化的小額信貸發展模式
小額信貸發源於非正規金融組織。小額信貸項目發展與銀行有兩種方式的聯系:第一種類型是由於小額信貸項目的開展,從小規模的項目逐步成為獨立機構,進而發展成為正規的金融機構,例如孟加拉「格萊明鄉村銀行」和玻利維亞的「陽光銀行」。第二種類型為正規的國有銀行引入小額信貸項目,逐步服務於大量中低收入客戶,實現正規金融機構中設立專門的小額信貸部門,並按市場機制運作,可以盈利。如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在東歐的試點;改革後的蒙古農業銀行等。目前,世界各國的小額信貸模式千差萬別,以各種方式存在,包括非政府組織、合作組織和正規金融機構等。
1.非政府組織模式:格萊明鄉村銀行模式是一種非政府組織從事小額信貸的例子。格萊明鄉村銀行創建於1974年,80年代在政府支持下轉化為一個獨立的銀行,但其實質上仍為非政府組織。到2003年末,格萊明已經擁有1195個營業所、1.2萬名員工,並覆蓋了312萬貧困農戶,存款余額2.27億美元,貸款余額2.74億美元,基本貸款年利率20%,貸款回收率99.06%,凈利潤1100萬美元。值得一提的是:格萊明為擺脫依賴補貼的負面形象自1998年起不再接受政府和國際機構援助資金的注入,還針對客戶需求和同行競爭壓力,開始發放額度較大的中小型企業貸款。格萊明以小組為基礎的農戶組織,要求同一社區內社會經濟地位相近的貧困者在自願的基礎上組成貸款小組,相互幫助選擇項目,相互監督項目實施,相互承擔還貸責任;在小組基礎上建立中心,作為進行貸款交易和技術培訓的場所;無抵押的、短期的小額信貸,但要求農戶分期還款,定期參加中心活動。對於遵守銀行紀律、在項目成功基礎上按時還款的農戶,實行連續放款政策。經營機構本身實行商業化管理,特別是以工作量核定為中心的成本核算。
2.正規金融機構模式: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BRI—UD)和泰國(BAAC)是正規金融機構從事小額信貸的模式。印尼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下設地區人民銀行、基層銀行和獨立營業中心。獨立營業中心是基本經營單位,獨立核算,可以自主決定貸款規模、期限和抵押,執行貸款發放與回收。機構內部建立激勵機制。獨立營業中心實行獨立核算,每年經營利潤的10%在第二年分配給員工。實行商業貸款利率以覆蓋成本(年利率32%);如果借款者在6個月內都按時還款,銀行將每月返回本金的5%作為獎勵;儲蓄利率根據存款額確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這種政策使BRI吸收了印尼農村約3300萬農戶手中的小額游資,儲蓄成為其主要的貸款本金來源。嚴格分離銀行的社會服務職能和盈利職能。銀行不承擔對農戶的培訓、教育等義務。BRI-UD高利率和鼓勵儲蓄的政策,使金融機構實現了財務上的可持續性。
3.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緊密聯系模式:印度國有開發銀行—印度農業和農村發展銀行(NABARD)是將非正規農戶互助組(SHG)與正規金融業務結合起來從事小額信貸的模式。該模式開始於1991年,NABARD通過其員工和合作夥伴(亦稱互助促進機構,指基層商業銀行/信用社/農戶合作組織/准政府機構)對由15-20名婦女組成的農戶互助組進行社會動員和建組培訓工作,農戶互助組內部先進行儲蓄和貸款活動(俗稱輪轉基金,類似國內的「會」),NABARD驗收後直接或通過基層商業銀行間接向農戶互助組發放貸款。NABARD對提供社會中介和金融中介服務的合作夥伴提供能力建設和員工培訓支持,並對基層商業銀行提供的小額貸款提供再貸款支持。在2002-2003財政年度,NABARD共向26萬新成立的農戶互助組提供約1.6億美元的新增貸款。截至2003年3月,NABARD已累計對國內1160萬貧困家庭提供貸款,覆蓋全國近20%的貧困家庭。
4.社區合作銀行模式和村銀行模式:社區合作銀行(又稱信用聯盟)是完全由社員管理、自助式的金融機構。它由特定的群體或機構組織管理。合作銀行是一個民主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由所有社員擁有並管理,每個社員有一票的投票權來選舉合作社的負責人。
村銀行是國際社區資助基金會(FINCA)開創的一種提供小額信貸的組織形式,它採用經濟民主化的方式運作,提供市場利率的貸款是其主要業務。村銀行與社區合作銀行的區別在於村銀行不是一人一票,可以一人多票。村銀行小組就是由10-50人組成的互助小組,小組成員每周或每兩周開一次會,小組會為自己提供三種基本服務:(1)提供小額自我就業貸款來開辦或擴大自己的生意;(2)提供一種儲蓄激勵和一種積累儲蓄的方法;(3)建立一個提供互助幫助並鼓勵自立的以社區為基礎的系統。村銀行小組的成員相互擔保彼此的貸款並在組織內部採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5.國家級小額信貸批發基金模式:孟加拉國批發式小額信貸機構PKSF獨具特色,是一個成功的自主性批發小額信貸機構,受到了國際小額信貸產業界的廣泛關注和推崇。為了集中管理國內外捐助機構和政府的扶貧資金,並推動小額信貸機構的持續發展,孟加拉政府於1990年設立了農村就業支持基金會(PKSF),該基金會注冊為非盈利性股份制公司,注冊資金1.7億美元,由國內外贈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組成,其董事會成員由7名獨立的社會知名人士組成,主席和其中2名成員由政府推薦,另外4名成員由15人組成的理事會推選(格萊明鄉村銀行總裁尤諾斯教授就是董事之一)。PKSF僅對符合其標準的合作機構提供能力建設和免於擔保的小額信貸批發業務。截至2003年底,PKSF已接納189家合作機構,通過他們為213萬貧困農戶提供了1.65億美元的小額貸款。PKSF通過現場調查,審計和提交會計報表對合作機構實行監督,並幫助其制定長期發展規劃。PKSF這一國家級小額信貸批發基金的設立,促進了小額信貸行業標准和最佳實踐的推廣,推動小額信貸機構的良性競爭和可持續發展,也大幅度減少了國際和國內用於小額信貸扶貧資金的設計成本。正是由於存在一個有效競爭的小額信貸市場,PKSF的合作機構才能不斷創新,提高效率,PKSF自身的持續發展也得到相應保證.

❷ 民間借貸的國內外現狀

國外民間借貸發展情況
1 境外民間借貸發展及實踐
1.1 美國民間借貸實踐
美國作為世界經濟大國, 其金融業發展程度很高, 擁有非常完善的金融體系,但這仍不能滿足國內所有個人和企業的融資需求。據統計,在美國有超過 0.75億人、0.25 億家庭沒有銀行賬戶,這部分人難以通過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他們往往通過 ROSCAS、小額貸款公司等融資渠道解決。因此,美國政府決定共同發展正規金融和民間借貸, 並積極引其發展, 以滿足社會各界的融資需求。目前美國主要的民間借貸組織形式主要有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小額貸款組織、儲蓄貸款協會和信用社。1988 年 Ivan and Michelle 發現,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普遍存在於美國的移民社區中,外國移民根據自身經濟能力組織不同規模的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 一般規模較大的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集中在較為富有的移民社區。在美國,小額貸款組織是一種常見的民間借貸組織形式。Severens andKays(1996)的調查結果顯示,1995 年美國共有 325 個小額信貸組織,總共對171555 個客戶發放了 1.26 億元小額貸款, 其中借款客戶主要為女性和有色人種。美國的儲蓄貸款協會是從類似於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的機構演變而來的。儲蓄貸款協會成員之間保持著較為密切的關系, 這樣協會就可以通過各成員的資信程度來監督各成員行為,保障合約的執行。儲蓄貸款協會分為互助性儲蓄貸款協會 (即存款者為所有者)和股份制儲蓄貸款協會 (即入股者為所有者) 兩種類型。其中,互助性儲蓄貸款協會不能通過招募外來股份吸收和增加資金。儲蓄貸款協會必須注冊登記,既可以在聯邦政府注冊,也可以在州政府注冊;可以參加聯邦存款保險或其他保險機構,甚至可以不參加任何存款保險安排。美國民間借貸組織的主要形式是合作性質的信用社。與我國的信用社不同,美國的信用社是一種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間借貸組織。20 世紀 20 年代,美國社會中下層階級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資金。在政府的幫助下,在社區內成立了合作性質的信用社。二戰結束後,全美信用社協會和州協會開始大力提倡信用社的發展,並在 1969 年達到了頂峰。1984 年,美國政府逐漸開始取消有關存款的「Q」條例的規定,在新形勢下,美國信用社難以應對激烈的競爭,部分信用社紛紛破產倒閉。為了防止行業危機的進一步蔓延,美國政府先後通過了《競爭平等銀行法》和《1989 年金融機構改革、復興與加強法》,並為針對信用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金融監管體系。此外,美國針對信用社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規和監管制度。1934 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信用法》 ,對信用社的監管實施包括聯邦政府監管和州政府監管在內的雙重監管制度。1965 年,美國各州政府成立了各州信用社監督專員全國協會,用以各成員間的有效監管。此外,美國政府為了促進信用社的發展,通過了《美國聯邦信用社法案》,並依法確立了信用社在稅收、存款准備金和存款利率這三方面的優惠政策。
1.2 日本民間借貸實踐
日本民間借貸市場發展程度很高,本部分主要介紹日本互助社的發展歷程。在日本,互助社被稱為 Mujin或 Ko,始於 Muromachi 時期(室町時代:國外民間借貸發展情況與經驗借鑒觀研天下(北京)信息咨詢有限公司1338-1467) ,是帶有經濟互助性質的組織,為當地個人和中小企業提供了資金支持。互助社作為一種自發的民間組織,政府往往對其不加管理。1915 年,日本金融當局(the Ministry of Finance,MOF)和日本銀行研究了互助社組織的利弊,國會出台了 Mujin Finance Law(《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金融法案》 ) ,該法案首次將互助社納入法律監管范圍內,並對其准入條件、資金額、業務范圍、監管部門的檢查權、處分權等相關法律責任做出了詳細的規定。二戰後,日本國內出現了被稱為偽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的財務公司(或稱產業促進公司)。這類公司不需要固定的成員,也不會使用抽簽或競價的方法使客戶獲得資金使用權。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該法案的部分條款顯現出了明顯的局限性,在這種情形下,互助社協會要求政府起草一個新的法案,以促進互助社改造成為中小銀行。日本於 1951 年通過了《互助銀行法案》 ,該法案的實施促使了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向商業銀行轉變。截止 1956 年,大部分互助社都轉變成為了互助銀行。互助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1)接受定期的會金;(2)吸收存款和定期存款;(3)發放貸款,辦理支票業務。在日本金融顧問研究委員的大力倡導下,到 1990 年,日本所有的互助銀行完成了向商業銀行的轉變。目前,日本仍然存在許多的民間借貸組織,包括信用金庫、信用協同組織、勞動金庫、商工組合中央金庫和農林中央金庫。這些民間借貸組織具有很強的地方性和互助合作性質,其貸款對象主要為當地中小企業。當前日本的民間借貸組織和中小企業組成了相對穩定的融資網路體系。政府的積極引導和寬松的監管政策促使日本民間借貸得以大量存在和蓬勃發展, 民間借貸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融資支持,同時也為我國民間借貸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1.3 台灣地區民間借貸實踐
在台灣地區固有的民間借貸互助的歷史背景和原有的經濟二元性的影響下,台灣在經濟如此發達的情況下依然保持著金融結構的二元性特徵, 民間借貸發展異常活躍。台灣擁有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經濟特徵,民營企業在所有企業中的比重最高時達到了 98%。在台灣,民間借貸是企業最重要的融資渠道,民間借貸規模極為龐大。從1964-1974 年的統計數據來看,民間借貸所佔的平均融資比重可達 36.62%,其中在 1964 年比重達到了最大值,為 48.11%,最低值也高達30.09%。台灣「中央銀行」在 1991 年底對民間借貸規模進行統計,統計結果顯示,民間借貸規模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55%,資金流量占正規金融機構的 30%,約達 0.6 萬億元,其規模十分龐大。同時,台灣地區的民間借貸活動組織形式多種多樣。從 50、60 年代的當鋪、民間互助會和地下錢庄等傳統民間借貸,到 70 年代的抵押貸款、遠期支票貼現、租賃公司、分期付款公司、企業職工集資等民間借貸活動。在 80 年代產生了地下投資公司,其發展迅猛,成為民間借貸的龍頭。其中影響較大的主要有地下錢庄、民間互助會和地下投資公司。台灣政府在對待合會的態度和政策上均經歷了曲折的變化。在日據初期,日本政府於 1902 年頒布了《合會取締規則》 ,用以監管民間合會,避免其給金融市場和社會秩序造成影響,但其實施效果並不顯著。1915 年台灣地區開始實施從日本引入的《無盡業法》 ,該法案規定合會業務必須採取公司組織形式的經營方式,並加強法律法規對其的引導作用。1945 年台灣光復後,由於合會的迅速擴張引發的一系列政治、經濟問題,台灣政府加強了對合會的打擊力度,並先後進行了多次的打擊和取締活動。1948 年,台灣政府公布了《台灣合會儲蓄業管理條例》 ,並在台灣地區建立了合會儲蓄公司體系,這為台灣地區合會儲蓄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雖然民間合會經歷了多次的打擊, 在正規金融高速發展的同時,民間借貸活動仍然保持著嚴密的體系和高度的運作效率。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當局轉而放鬆對民間借貸活動的管制,在承認其合法性的基礎上引導民間借貸向規范化和正規化演變。台灣政府在對待民間借貸活動上,採取了審慎管理的態度,無論是在政策還是法律上都為民間借貸提供了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在金融二元化格局下,台灣政府於 1964 年對合會組織進行了改制,並先後兩次修訂了《銀行法》 ,承認民間借貸的合法性, 為經營狀況良好的合會和地下錢庄轉化為民營中小銀行奠定了法律基礎。1999 年,台灣「立法院」通過了《民法債編及其施行法修正案》 ,並將合會納入現有的法律體系,依法對民間合會進行了界定,並對條款的內容、會首會員的任職條件、權利與義務、倒會處理方法等做了詳細規范,這使合會契約正式成為了要式契約。自此, 台灣地區的合會逐漸在法律法規的引導下健康發展。國外民間借貸發展情況與經驗借鑒觀研天下(北京)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2.我國目前民間借貸現狀
近幾年來,我國民間借貸無論像「合會」這樣有組織的活動,還是互助性質的自由借貸,一直非常活躍,是廣大農民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業發展迅猛,資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機構融資出現困難的情況下,轉而向民間籌措資進。由於相應的融資利率要比金融機構高得多,且期限較長,如發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資的趨勢;二是發放高息借貸。資金相對比較富裕的個體戶和中小企業主,在暫時沒有新的資金投向的情況下,為了給閑置資金尋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資金匱乏且又急需資金的企業及個人提供高息借貸;三是村民及親朋好友之間的借貸,這種情況最普遍。有關統計數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國農村「高利貸」高達8000億~1.4萬億元,僅浙江省東南部地區就有3000多億元。另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2003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32.7%,私人借款佔65.97%,其他佔1.24%.可見,我國民間金融仍是今後相當長時期農戶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但目前民間金融在法律法規上尚沒有任何合法地位。

❸ 金融市場的調研報告

金融市場的調研報告範文

我們眼下的社會,報告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麼什麼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金融市場的調研報告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金融市場的調研報告1

一、農村金融體系現狀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上,金融資源的實際總供給小於實際總需求,農村金融缺口率比1998年的57.8%來說有所下降,但至2002年末農村金融缺口仍高達4931.8億元,供求未能實現均衡。

(一)金融機構大撤並導致農村金融體系空洞

自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為迎接內外資銀行的挑戰,商業性銀行尤其是農業銀行顯著加快了建設現代商業銀行的步伐。經營明確地向商業化方向轉變,開始大量撤並設在鄉鎮的機構網點,貸款向大客戶傾斜。不僅使其在農村的金融服務出現斷層,而且還使大量的農村資金被轉向了城市,使得商業性金融對農村經濟的支持作用日漸減弱。事實上,農村金融領域也是一片大有可為的天地,農村金融市場不應該成為商業性金融的拋荒之地。

(二)農村的金融服務功能弱化,金融產品與服務單一

首先,我國雖然已有運作十多年的農業政策性銀行,但現階段的農發行卻背上了資金來源渠道單一。不良資產負擔沉重的包袱,數據顯示農發行的不良貸款比率高於同期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的水平。現階段我國農村領域,最需要貸款的需求者有,貧困戶、微型和小型企業及龍頭企業。改善基礎設施、促進農技推廣以及推進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而產生的金融需求很迫切。

其次,農村信用社體制上存在重大的缺陷。近幾年來,農信社的存貸比總低於全國金融機構的平均存貸比(見表1)。而且,農信社的不良貸款率在同期也高於其他農村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咸寧市中心支行的統計,咸寧農村信用社20xx年三季度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置換之前,其不良貸款達到36283萬元,不良率17.81%,票據置換後,不良貸款余額仍達到10457萬元,不良率5.88%。截止20xx年二季度末,不良貸款又升至20129萬元,較置換時增加9672萬元,不良率9.28%,較置換時增加3.4個百分點。

農村信貸資金配置上的偏差,造成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不降反升。盡管農村合作金融經過近年來的改革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很多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大大改善。但要在將來競爭性的農村金融領域爭取更大的優勢,農村合作金融的改革還必須深入。

4、農村金融監督管理過度和不足並存。借款在融資者融資總額中所佔比例過大,達到了70%以上,貸款品種過於單一。

再次,近幾年趨勢來看,農村存款較其他資源在總的金融資源中所佔的比例最大。證券期貨和外匯等資本市場的觸角根本沒有延伸到農村。農業類股票債券占金融資源總量僅有0.7%左右,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不能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見表2)。

總之,農村金融體系萎縮,農村金融對三農的支持乏力,都不利於城鄉經濟的和諧發展,這些都將成為未來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嚴重阻礙。

二、針對農村金融業的發展,提出幾點建議

(一)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實現農村金融供給與金融需求的整體均衡

經濟決定金融,沒有一個活躍的市場,金融的核心作用就難以完全釋放。農村經濟主體的交易需求不足和供給型金融抑制的共同作用,最終導致了農村金融服務滯後現象的產生。農村金融服務滯後的問題,只有通過在供給中創造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給,才能得以從根本上解決。

(二)發展小額貸款業務,彌補農村金融漏洞

農村有民間借貸最活躍的土壤,無論是農民和農村的經濟組織,都離不開民間借貸,隨著這幾年經濟穩定持續的發展,民間私下的融資規模在8000—10000億,完全處於不可控狀態,它加大了金融風險發生的概率,只有把民間金融行為納入規范化的軌道,才能夠促進其健康發展。我國農村的民間金融是完全紮根於農村土壤的,因此對農村民間金融不應簡單採取打壓做法,這會使得民間資金轉向低生產率的自我融資方式。

提到農村金融,就不能不提到去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孟加拉國銀行家尤努斯。他創立的格拉明鄉村銀行,專門向貧困農戶提供無需抵押的小額信貸,這一模式為全球農村金融的發展做出了傑出貢獻。我國的農村小額貸款業務,可以借鑒「尤努斯」這個被國際金融市場認可的模式。發展農村民間金融,一方面,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准入門檻,發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新的金融機構。紐約聯邦銀行對美國銀行業務狀況進行的研究也表明:銀行規模越小,其小額貸款占貸款總額的比重越大,目前已經有不少海外資金進入農村金融市場。這是發展農村金融的一大創新,它能夠有效的促進農村現有的金融服務競爭,一改農村信用社的獨家壟斷。另一方面,有必要對目前各種民間金融分門別類、分別指導,限制和取締不正常的民間金融活動。這樣才能使民間金融真正成為制度性金融的有益補充。

(三)讓農業政策性銀行更好的為農村服務

1、將農發行從單純的糧食銀行轉變為真正意義上的綜合型農業政策性銀行。有資料顯示20世紀90年代以後,韓國產業銀行重點擴展投行業務,開展承銷債券,資產證券化和風險投資業務,組建基金在企業的重組及參與民營化的改造中扮演了關鍵性角色,成為政策性銀行市場化經營的成功範例。

2、允許農發行逐步開展信貸以外的咨詢、項目融資、企業並購等中間和表外金融業務。以增強其盈利水平,培養其可持續發展能力。

3、建立和完善貸款的風險管理機制,遵循信貸資產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

4、開發適合農村的金融投資品種,使農村金融資源總量平衡。

(1)開展實物和房產為基礎的資產進行抵押貸款業務。目前各地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體制不能適應實際需要,農業保險尚未推開,農民生產生活所需貸款比較困難,農業和農村擴大再生產的資金來源難以保證。雖然農業銀行及農村信用社大力開辦了農業生產資料小額信貸業務,但是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政府可以開辦農村住房抵押貸款業務,通過建立和健全農村房屋的評估、抵押機制,使廣大農民在依法、自願的原則下,為金融機構加大農業信貸扶植創造條件。建立農村抵押貸款制度就要求:首先,國家要制定農村房屋產權登記制度,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對廣大農民發放房屋所有權證;其次,央行要制定農村房屋抵押貸款的原則、政策和措施。

(2)要鼓勵引進國外農村金融中的專門為農業設計的金融品種,建立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要,鼓勵各類擔保機構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創造有效的擔保形式和途徑;促進各類金融機構大力發展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培育一定數量的機構投資者,擴大農產品期貨市場的交易規模和流動性,促進訂單農業健康發展;鼓勵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與發展訂單農業相結合,有效分散訂單農業可能出現的風險;積極鼓勵保險公司開拓農村市場,大力發展農村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三、展望

總理在加快金融體制改革的六項任務中敘述一共有476個字,而農村金融就佔了193個字,可見農村金融在未來的金融行業發展中將成為新的亮點。新型的農村金融體系與傳統體系有根本的區別,這是由農業發展的趨勢決定的。現代農村經濟主體對資金的需求是時間急,頻率高,資金規模相對少。大的金融機構現有業務流程根本不能夠滿足這種需要。

3月2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揭牌,以農民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郵儲小額業務「好借好還」亦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開;3月16日,隨著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的首家專營「三農」貸款業務公司的開業,目前,我國已有10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核准開業。這是深化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一項創新,意味著農村金融市場正式向各類資本開放。他們將為我國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競爭不充分的廣大農村地區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滿足我國「三農」持續增長的資金需求。

伴隨著郵政儲蓄銀行的組建,農業銀行和農發行也開始對農村金融市場重新重視;按照銀監會的思路,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以縣級法人為單位,保持長期穩定的發展速度;特別是村鎮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在xx年初建立了試點,整個農村金融市場從機構上開始進入春秋時代。

總之,在農村市場發展的不同階段,相關金融機構應從更深的層次去思考問題。農村金融業改革的過程和它的內在發展規律對於我國現代的監管者和實踐者來說都是一個全新的挑戰。

金融市場的調研報告2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4月份我委抽調專人成立調研組對中小微企業發展情況暨小微企業融資情況赴各市(區)、重點鄉鎮、園區以及重點企業進行調查走訪。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市小微企業融資總體情況

1、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有所下降,與企業發展需求比差距甚遠。20xx年一季度末,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079.02億元,比年初下降4.63億元,同比少增52.03億元,降幅0.43%,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幅4.91個百分點,總體未完成小微企業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增幅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幅」的目標。

2、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旺盛,民間融資異常活躍。據統計,在我市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中,企業自有和民間資金等內源性融資佔比約為60%。在求貸無門的情況下,許多中小企業紛紛轉向民間融資,想方設法從、理財公司、典當行等機構融通資金,甚至不惜借「高利、貸」。許多中小企業由於成本上漲、缺乏品牌、創新不足等原因,企業的利潤越來越薄,實業無利可圖,便脫離實業,加入到民間投資行業中。

二、當前小微企業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小微企業貸款需求滿足度較低,融資渠道狹窄,模式單一。調查顯示,泰州只有2.8%左右的工業小企業和銀行發生信貸關系,意味著100戶小型企業中只有不到3戶成功從銀行貸款,97%的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均通過自籌和民間貸款的方式獲得。目前,小企業發展除自身內部積累外,外部融資主要依賴於金融機構的貸款。銀行提供給小企業的貸款基本集中在流動資金貸款,很少提供中長期信貸,小企業中長期發展多依靠親朋借款或者民間融資。除上述渠道外,被調查企業中幾乎沒有其他成熟的融資渠道獲得急需的發展資金。

2、融資成本居高不下。根據調查,「融資貴」問題具有普遍性。從民間融資來看,小額貸款公司一般放貸利率基本為銀行貸款利率2-3倍,有的更高,企業實際要按年息15-18%支付。通常,互聯網金融產品年息多在20%以上,非法民間融資機構的「高利、貸」年息都在30%甚至50%以上。從信貸融資來看,雖然我市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創新小企業金融產品,但是小企業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取的資金的'成本依然很高,綜合資金成本率一般都在8-13%之間。另外調查發現,一些銀行還強行附加了承兌匯票、基金、保險等額外業務,增加了企業的負擔。部分企業的貸款綜合成本測算下來達到15-20%。我們選取了四家代表銀行對企業融資成本進行了測算。測算按企業貸款100萬元一年期間抵押(房產和土地)貸款。(基準年利率6%)

3、融資缺口大,三類小企業融資較困難,部分產業受信貸政策影響較大。目前,我市大型企業融資供過於求,中型企業融資規模也超過一般企業,真正貸款難、缺口大的是小企業。根據銷售比例法估算(外部融資需求=資產增加-負債自然增加-留存收益增加),我市小微企業外部融資需求量為1200億元,缺口還有很大。根據調查,不能從銀行貸款的企業主要集中在三類企業:第一類,初創企業,缺少抵押物。第二類,企業運行質態不好。沒有核心技術、沒有訂單、企業下行趨勢明顯。第三類,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的,如高耗能高污染。我市傳統的化工、紡織、不銹鋼產業,由於能耗高和排放高,成為國家控制信貸的產業。在興化戴南鎮抽樣調查中的63家企業中有51家企業急需貸款,占企業總數的81%,平均每個企業融資需求3200萬元。

4、擔保機構與銀行合作不暢,銀行抽貸壓貸現象突出。去年以來,部分國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提高了合作擔保公司的准入門檻。有的只與市級以上國有擔保公司合作,有的甚至全部中止了與擔保公司的合作。有的銀行在擔保公司沒有違約的情況下,隨意停止擔保業務,有的銀行在銀擔合作中不認可人民銀行和經信部門推薦的評級等級。有的不與擔保公司協商,單方調減協議放大倍數,造成了擔保機構特別是民營擔保機構與銀行合作的不暢。有的商業銀行信貸人員為了讓企業及時還款承諾續貸,待企業還款後就不再貸款,導致許多企業資金緊張,隨時有斷鏈的可能。

綜上,近年來,我市的小企業融資環境總體上不斷改善,各類金融業機構的小企業產品也不斷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數量、質量也有了提升,但是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破解小企業融資難題是經濟金融理論界探索的永恆課題,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是一項艱巨而長期的任務,我市小企業融資工作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議

按照市區聯動、暢通主道、完善平台、多管齊下的思路,我們建議在以下十個方面開展工作,緩解市區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一是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市銀監局牽頭組織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七不準」的專項督查,禁止存貸掛鉤,禁止不合理收費,禁止搭售金融產品,嚴防貸款資金挪用或外流。市金融辦、經信委、商務局分別對小貸公司、擔保公司、典當等行業的業務規范經營情況開展專項檢查,降低融資成本,切實防範民間資本可能引發的風險,積極發揮其在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是提高小微企業信貸總量。市人行、銀監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辦支小再貸款,支持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通知》和銀監會《關於20xx年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大考核、引導力度,督促商業銀行加大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兩個不低於」,扭轉小微企業貸款余額下降趨勢,暢通小微企業融資主渠道。

三是設立市區中小企業融資周轉資金。各區財政出資,市財政給予適當資助,在各區設立市區中小企業融資周轉資金。中小企業融資周轉金按照政府監管、封閉運作、獨立核算的原則,為市區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應急過橋服務。

四是組織開展銀企對接活動。開展系列「融資服務進園區、進鄉鎮、進企業」活動,以新進入泰州的商業銀行為主體,充分利用新建商業銀行拓展市場的積極性和貸款指標,深入企業開展服務,實現融資服務由注重面向重視點、由共性授信向個性服務的轉變。

五是籌辦泰州「金融超市」。市金融辦、市人行、市經信委、市銀監局等部門,共同設立市區中小企業融資超市,邀請工、農、中、建、交等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公司、小貸公司、中介機構入駐超市,每雙月開市一次,為中小微企業開展融資對接服務。

六是加強擔保體系建設。推動銀擔加強合作,組織銀行和擔保公司開展專題合作交流活動,引導銀行將優惠政策向信用等級高、風險控制能力強的擔保公司傾斜,降低民營擔保公司的准入門檻。積極做大國有擔保公司單體注冊資本、提高擔保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擔保放大倍數。積極引導財政和知名企業資金投入擔保行業,增加國有骨幹擔保公司的實力。出台稅收減免政策,對全市重點骨幹擔保公司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返還。

七是加大企業上市、境外融資工作力度。加強企業上市、境外融資工作的宣傳力度,引導企業轉變思想觀念。做好擬上市資源的挖掘和培育工作,不斷充實調整擬上市企業資源庫,對基礎好、效益高、發展前景好的企業按照上市的要求進行篩選,為企業上市做好准備。加大企業上市培訓力度。組織擬上市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到外地上市公司實地考察學習,學習先進地區的經驗做法和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積極邀請券商等中介機構介入,幫助擬上市企業解決上市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八是搭建統貸融資平台。市經信委牽頭向中國進出口銀行提出申請,在海陵、高港、姜堰區設立統貸平台,市區財政共同出資按照1:10的比例獲得省進出口銀行中小企業授信。各區分別選擇1家國有公司和代理銀行作為統貸業務操作平台,將統貸資金以較低的貸款成本發放給市區中小微企業。

九是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探索開展企業技術專利權、工業產權等非實物資產抵押貸款。幫助企業通過典當、設備租賃等渠道進行融資。引導企業通過資產重組、資本運作等多種途徑,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並聯合,促進資本流動和資本集聚。

十是開展金融服務宣傳活動。市經信委聯合銀監、稅務等部門,組織市各商業銀行、擔保公司,深入特色園區、工業集中區開展「送政策進園區」活動,宣傳、推介中小微企業特色金融產品、產業政策和扶持政策,幫助企業提高政策水平、拓寬融資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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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中國目前農戶貸款的現狀是怎樣的

目前,中國有2000多個縣、8億多農民,這是個龐大的市場。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26.4萬億元,在各項人民幣貸款余額中的佔比達28.1%;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某項調查顯示,中國農村中16.8%的人認為需要錢,56.8%的人表示資金很緊張,而農戶認為農村貸款不便利的佔69.6%;《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截至2014年底的數據顯示,中國金融機構本外幣農村貸款余額為19.4萬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不到23%,農村村鎮銀行縣域覆蓋率僅為54%。

❺ 小額信貸如何可持續發展

農戶、農村小微企業是我國農村經濟活動的主體,但是,其融資難問題一直較為突出,並成為困擾農村經濟發展、制約農民增收的瓶頸。楊偉坤博士撰寫的《新農村建設中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研究》一書,對於構建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機制,有效地支持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要探究滿足小額信貸需求的供給方式和手段,必須從研究需求出發。該書從此出發,以新農村建設為時代背景,解析了農村小額信貸供給與需求的現狀特徵,提出了實現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創新路徑。作者從普惠金融體系構建的視角出發,對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要素在理論上進行了探索,具有創新性,其政策建議具有較強的實踐性和應用價值。 從該書出發,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幾點有益的啟示: 第一,要滿足農戶、農村小微企業融資的巨大需求,需要構建多樣化的、多層次的小額信貸供給方式,特別是需要構建以小型金融機構為主體的本土金融服務機構體系。 第二,農戶、農村小微企業小額信貸操作模式是多樣化的,各種模式有不同的特點,但最基本的都是利用了熟人社會的各種信任關系,如村莊信任、社區信任、社群信任和人際信任。 第三,滿足農戶、農村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不僅需要進行金融機構的增量結構創新,更要依賴金融機構的存量結構創新,要依賴現有的金融機構進行組織機構布局調整和業務機制創新。 第四,我國小額信貸機構發展較快,但普遍面臨資金來源不足的問題,因而需要構建相應的輔助體系和能夠保障小額信貸機構在競爭基礎上良性運轉的制度基礎。包括完善金融機構評級體系、審計監督機制、支付體系、流動性保障機制、信息披露機制,以及創造有利於這些零售金融機構進入國內外貨幣和資本市場的機制。 《新農村建設中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研究》 楊偉坤 著 中國農業出版社

❻ 小額信貸管理系統的發展

在國際上出現於20世紀60—70年代,最初目的是消除貧困和發展農業生產。資金的發放主要是通過國家的金融機構或合作組織,資金主要用於農業生產和技術的改造,貸款的發放對象主要是男性,貸款發放一般是低息、無息、資金來源是政府的補貼及各種公基金。
目前,世界各國都有小額信貸的實踐,但由於各國的國情不同,小額信貸的運作方式及發展路徑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各國提供小額信貸的機構也具有多樣性,包括國有機構、國有政策性或發展銀行、商業銀行、非政府組織、信用合作社以及非正規的社區團體。國際上幾種有影響的小額信貸模式有:孟加拉的鄉村銀行、泰國的農業和農村合作社銀行、印度尼西亞的人民銀行的小額信貸體系等。
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小額信貸開始在中國農村進行試點。最初,中國的小額信貸項目是效仿孟加拉鄉村銀行(Grameen Bank,簡稱GB)模式。在隨後政府推廣的小額貸款扶貧項目也是一種借鑒GB模式的項目。這些項目主要有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利用國外資金進行小范圍試驗,大多數是依靠補貼維持下去的。這些依靠補貼的非政府組織的項目很難有效、迅速的推廣他們的經驗。這些項目都沒能在中國達到一定量的積累。一定程度的覆蓋率以及小額信貸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20世紀90年代後期,在較大范圍內推廣小額信貸扶貧轉向為以政府和指定銀行操作,使用國內扶貧資金為主。

❼ 2022農戶小額信貸的現狀如何

開展小額貸款。2022農戶小額信貸的現狀:開展小額貸款。農村商業銀行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為農戶自主創業,進展當地特色產業供應資金保障,解決了部分農夫「貸款難」問題,在支持農村經濟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

❽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今天我們的話題是關於農村小額信貸的,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是金融機構根據農戶的經濟狀況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它採用「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資金支持,手續簡便,利率優惠。小額信貸保險,是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時,專為貸款農戶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一般涵蓋意外傷殘及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市場潛力巨大


小額信貸保險,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以及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而獲得迅猛發展,其發展潛力巨大。


一是承辦機構眾多。目前市場上有眾多的金融機構,如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客戶為客戶提供小額信貸業務。這些金融機構所擁有的完善金融產品、雄厚資金實力、便捷銷售網路以及龐大優質客戶,為保險公司開拓小額信貸保險市場提供了優質發展渠道。


二是國家政策支持。「三農」發展一直是我國政府關注的首要問題,近年來,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不斷加強對金融支農工作的重視程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
2009
年全國壽險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保監會將推動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全面合作,與銀監會共同研究有關促進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發展的監管舉措。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為小額信貸和小額信貸保險發展創造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創造了廣闊發展空間。


三是市場潛力巨大。以山西省農村信用社為例,截至 2008 年 10 月,全省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支農貸款 878.47 億元,支持農戶
328.28 萬戶,涉農貸款總額佔全省銀行結構的 98% 以上。以中國人壽公司小額貸款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千分之三的保險費率、50%
的投保率計算,僅農村信用社一家機構,意外險保費規模就在 1 億元以上。


四是保險公司踴躍。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因其獨有的市場潛力大、客戶優質、成本低廉、效益良好等特點,已經成為保險公司開辟新市場、創新新渠道,謀求保費規模和利潤增長點的重要途徑。各家保險公司都施展渾身解數,在此項業務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積極踴躍發展此項業務。據不完全統計,截至
2007 年 12 月,全國共有 28家保險機構經營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 5.4 億元。


2008 年以來,中國人壽忻州分公司積極創新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方法,採取「農戶 + 小貸款 +
小額保險」運作方式,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實現小額信貸保費收入 719.38
萬元,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做好六字文章


小額貸款保險是一項嶄新的市場,要加快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可從以下六個字入手。


「高」——定位要高。具體來說,一是險種定位要高。要充分認識到到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的巨大潛力,將小額信貸保險定位在保險公司服務「三農」,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來對待,為業務發展明確定位,指明方向。二是重視程度要高。要將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作為市、縣公司創新意外險業務發展的重要途徑。公司的重視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得以成功啟動,快速發展的前提。


「誠」——溝通要誠。從銷售渠道上來說,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屬於代理業務,贏得合作單位,特別是合作單位的接受與支持,成為創建發展平台的關鍵。在開展業務公關工作中,要特別注重以誠心和誠意去贏得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贏得發展平台、謀求合作共贏的關鍵。


「實」——基礎要實。在小額信貸業務發展中要根據業務實際,採取實用措施。一是要組建一支專項銷售隊伍,以保證此項業務開辦過程中所涉及的保單交接、保費劃轉、網點維護等實際業務需要。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可參照銀行網點客戶經理的方式,制定實用管用的小額貸款保險專管員考核激勵辦法,建立獎勤罰懶、優勝劣汰的隊伍發展機制,充分調動一線銷售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三是組織專項培訓提升銷售技能。對實際業務中的產品特點、業管實務、資金交接及銷售話術等內容進行練兵式培訓,盡快提升銷售技能,提高銷售業績。


「帶」——發展要帶。組織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推動競賽中,可根據合作單位投放小額貸款額度的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打造區域發展典型,構建以點帶面,連點成片的發展格局。為提高實際操作中的工作效率與質量,要及時將先進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與提煉,迅速進行推廣。通過樹立典型,示範帶動,鼓勵先進、鞭策落後,有力地帶動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發展。


「細」——工作要細。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中,細節決定成敗。一是在加強公關增進感情方面要細心。二是在工作質量、工作效率上要細致。如在及時通報業務發展進度、保險案件賠付時效、保費及手續費劃轉等工作上要做到准確高效。通過感情上的細心培養與工作上的認真細致,為業務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的人際氛圍和工作氛圍。


「快」——理賠要快。「保險作用最好、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服務,特別是理賠服務。要根據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特點,制定服務及賠付綠色通道,在資料齊全的前提下,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快事快辦的原則,用優質高效的服務體現保險公司反應快速、服務便捷的優勢,讓合作單位增加對保險公司實力的認可,增進業務合作的信心。


凝智合力進取


面對小額信貸保險的廣闊市場,只有凝智合力、科學發展,才能使小額信貸實現合作領域不斷拓寬,合作關系不斷加深,合作成果不斷擴大。小額信貸保險成功啟動後要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快速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


一是要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要積極藉助各種宣傳媒介,加大對小額貸款保險投保手續、保險利益及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


二是要精心做好挖潛工作。在擴大銷售領域的同時,重點做好網點產能的挖潛工作,按照網點貸款投放量、承保比例等指標擴大與合作單位的合作力度,精耕細作,將小額貸款保險業務做細做實。


三是要嚴格管理嚴控風險。通過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規范業務流程、嚴格管理制度、開展風險排查等手段,杜絕業務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為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提供持續、健康發展的生命線。


農村小額信貸存在的主要問題


資金供求矛盾突出。隨著農村經濟結構的變遷和農民群體的分化,農村的金融需求也逐漸多樣化,包括消費信貸需求、生產經營貸款需求和創業貸款需求等,這些融資需求在融資規模、期限、風險等方面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小額信貸在提供基本信貸服務、幫助農民解決生活和生產方面的資金困難起到了顯著作用,有效緩解了農民的資金需求,但是與目前整個農村市場的資金需求總量相比仍顯不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營運資金來源渠道比較狹窄。


目前公益性小額信貸機構唯一被默許的資金來源是國外或國際組織的資助和部分扶貧貸款,但是這種外部的捐助具有不持續或不足的局限性,而商業性金融機構分為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金融機構由農業經濟的風險性和周期性等特徵,再加上我國央行對存貸利差實行比較嚴格的控制,所以使目前大部分正規金融機構收取的利率不能補償操作成本,無法達到自負盈虧的局面,很多農村資金流向城市。上述原因使得農民日益增加的融資需求和農村金融機構的融資供給之間形成很大的資金缺口和矛盾。


信貸產品比較單一。由於農業生產具有地域性、周期性等特點,農戶在信貸資金的規模、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的需求各有不同。農戶對於小額信貸最基本的需求主要來源於購買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必需品的生產領域,但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之後,農民的融資需求則進一步轉向消費信貸。然而由於目前許多正規金融機構的小額信貸主要是提供生產性貸款,所以對於部分收入水平低下的農戶來說,消費融資需求往往得不到滿足。另外由於農業生產的周期長,大部分農戶希望能夠獲得中長期貸款,而目前金融機構提供的小額信貸大多為1年以內的短期貸款,這很難滿足農戶中長期的資金需求。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在過去2年有信貸行為的樣本農戶中,有60%左右的農戶期望貸款期限在1~3年,20%左右的農戶希望貸款期限在3年以上甚至更久,大約10%的農戶認為1年以下期限的小額信貸可以滿足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利率結構不合理。一是由於很多農村地區的信用體系不健全甚至缺失,使得金融機構的信貸運營承擔很大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銀行往往會通過提高利率水平來防範風險。二是銀行對農戶的各種各樣需求和信用風險進行調查評估而產生的費用造成了小額信貸的交易成本高,小額信貸機構只能通過提高貸款利率來彌補費用成本。


從金融機構角度來說,利率是資金報酬率。但是利率是資金的價格,是農民生產成本和消費成本,因此從農戶的角度而言,自然希望利率越低越好,甚至零息。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大約90%左右的農戶期望小額信貸的年利率在5%以下,僅有2%左右的農戶表示可以接受10%左右的貸款年利率。一些學者在海南省屯昌縣做的調查顯示,農戶對小額信貸的滿意度與政府補貼有著較強的相關性,即如果沒有政府對小額信貸進行利息補貼,那麼農戶對小額信貸就不太滿意。


根據筆者在江蘇省海門市四甲鎮的調查表明,在樣本農戶中,有過借款行為的農戶有130戶,其中通過向親友借款來滿足資金需求的,占發生借款農戶的59%,向農村信用社借款的約為13%,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為的18.5%,向錢會借款的的約佔1.5%,民間有息借款利率約為11%。由此可以看出向正規金融機構借款的農戶僅佔31.5%。


小額信貸的信用風險。首先,小額信貸的核心是商業性,並不是無償性質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貧貸款,但是由於政府部門宣傳不到位以及農民認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農民可能會將小額信貸等同於國家扶貧款,降低了還款意願,形成了信用風險,給小額信貸機構帶來較大的損失。其次,農業生產具有弱質性,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導致農戶收入不穩定,還款來源得不到保證,增加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最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小額信貸機構對貸款風險的控制主要是在發放貸款之前,通過嚴格的信用調查和提高貸款利率來防範風險。借款農戶會因為主客觀因素的變化而導致貸款質量發生變化。但是銀行在貸款後沒有嚴格執行貸款審查,缺少一套比較健全的貸後機制,幫助農戶實現投資,獲得回報,從而降低貸款的風險。


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不足。政府扶貧性質的小額信貸是為了實現社會平等與穩定,而不是追求盈利性。但是具備商業性質的小額信貸機構與此不同,作為企業以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原則開展業務,首先要保證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夠在維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獲得可觀的利潤。但是我國對非正規金融機構的一些限制比較嚴格,例如小額信貸公司就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能用銀行貸款投資,只能運用股東有限的自由資金來開展業務。這種限制使得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缺乏穩定充足的後續資金來源,一來無法充分發揮農村小額信貸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二來也使得信貸資金的風險加大。


推進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建議


擴大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渠道,引導農村資金迴流。由於農村小額信貸風險較大,利率較低,導致正規金融機構吸收的農村資金外流。政府應該採取一些措施例如稅收優惠、貼息等政策來引導從農村流向城市的資金迴流。同時適當放寬利率浮動的范圍,對農村小額信貸實行靈活的利率,由農村小額信貸機構根據農戶的收入狀況、信用記錄以及風險情況來確定不同的貸款利率水平,可以將風險水平和貸款利率水平掛鉤,以貸款利率來補償風險損失。在資金來源渠道上可以將非正規金融納入正規金融的監管范圍,合理利用民間閑散資金,擴大小額信貸的資金來源,允許經營良好的小額信貸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可以在同業拆借市場、再貸款融資。可以借鑒孟加拉國模式,資金來源於成員存款、經營收入和批發資金。


建立完善農村信用體系。通過與當地政府聯合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從多層面來獲得充分信息,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體系,實現信息的共享,同時加大對小額信貸的宣傳,強化農戶的法律意識,明確了解違約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後果,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打擊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可以借鑒孟加拉國小額信貸的「聯保」模式,運用貸款小組成員互相擔保方式代替傳統的抵押擔保。對於銀行而言,提供抵押品是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的一種有效措施,但是對於農村小額信貸的借款人而言,他們大多數是比較貧困的農戶,很難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抵押品。這種「聯保」模式可以使得銀行與貸款者之間的監督和被監督關系為貸款小組成員的相互監督、相互負責所取代;銀行與分散貸款者的關系也變成了銀行與小規模集體的關系。因為同意貸款小組成員之間是比較熟悉的,一人違約會牽連到其他成員也失去借款資格。這樣有利於銀行發放貸款前節約經營管理成本,同時也降低了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


創新抵押擔保方式。農村金融體系面臨的困境之一,就是農戶缺乏足夠的抵押品。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或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抵押擔保品的規定過於狹窄,一方面很多貧困農戶自身沒有足夠的固定資產做抵押,另一方面以土地做抵押品在法律上還面臨很多困難,導致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無法貸款。所以創新抵押擔保方法具有很強的現實需求。根據《物權法》關於動產抵押擔保的規定,建議在農村金融市場,農戶和農村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候可以用動產作抵押。從事傳統農業產業的農戶可以用農產品和養殖品或者以產品的未來收入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但這種方式還需要很多細則組織和配套設施。


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建議將小額信貸產品與農業保險產品捆綁銷售。農業生產客觀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自然風險,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對農民的生活和經濟收入產生破壞性的影響,從而造成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高風險。發展農業保險是防範自然風險、災後迅速恢復農業生產的需要,對保障農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穩定農戶生產收入和農業生產積極性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深遠的現實意義,從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小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


適當放寬利率管制,完善利率結構。利率過分管制使得資金價格扭曲和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合理。建議監管部門可以適當放鬆利率管制,允許小額信貸機構在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加大小額信貸利率上浮的空間,使得利率與市場利率相符。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可以增加金融產品品種的供給,除了短期小額貸款,可以適當增加中長期貸款的提供,根據提供產品的種類和期限適當定價。在利率上浮的同時,應加強貸後管理,當農戶遭遇自然風險時,可以幫助農戶重組還款方案,以此保證農戶的還款能力,避免因為利率提高而遭遇更大的呆賬風險。

❾ 關於現在針對農村的小額貸款

你到當地的信用社去申請.

❿ 中國的小額貸款政策是怎麼樣的

中國小額信貸政策 一、中國小額信貸的主要特點最近,諸多類型的組織在中國開展了小額信貸試驗。非政府組織、尤其是受國際援助機構資助的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小額信貸活動中扮演這一個活躍的角色。處於試驗階段的中國小額信貸計劃有著四個共同的特點:第一,多數小額信貸計劃是以項目為基礎並且只在項目周期內存在;第二,因依賴於項目,多數現有的小額信貸計劃採用的是外國的技術和方法;第三,大部分小額信貸計劃的運行都依賴於援助機構的資金;第四,多數小額信貸項目的工作人員由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的雇員兼任。地方政府通過其扶貧開發辦與農業銀行的配合,加快了小額信貸在中國擴張的速度。雖然在小額信貸試驗中,正規金融機構,主要包括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後期才參與進來。但由於正規金融機構在爭取小額信貸發展的合理規章和政策環境方面具有優勢,他們很可能將在中國小額信貸的未來發展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就儲蓄和資金轉移或支付而言,中國的商業銀行一直致力於為窮人和低收入家庭服務。如今,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已經擁有億萬低收入者的儲蓄帳戶。除了正規金融機構提供的專業性小額信貸計劃和服務外,非正規部門,包括高利貸發放者和商人或資金提供者在內,無論在歷史上還是進來都一直是窮人獲得信貸資金的最主要來源。在中國,多數由非政府組織和政府部門操作的小額信貸都選擇了小組聯保貸款的方式。總體而言,中國小額信貸平均貸款余額的規模是非常小的。盡管多數小額信貸項目用戶最高可申請3000元的貸款,但在2000年,項目用戶平均貸款余額介於500-800元之間。1999年平均貸款余額約占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30%。各小額信貸機構收取的實際利率差別很大。其中,政府小額信貸按貼息放款。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執行信用社正常貸款利率,但因採取按周或按月分期償還,其實際利率略高於正常利率。多數非政府組織小額信貸計劃的利率遠高於中央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不過仍低於私人高利貸利率。強制儲蓄在多數非政府組織小額信貸項目中都存在。除了向用戶提供金融服務以外,政府和多數非政府組織操作的小額信貸計劃還提供技術培訓服務。二、中國小額信貸的法律、規章和政策環境在中國,從法律上來說,所有符合一定條件的機構都可以申請成立農村信用社,商業銀行或是金融公司提供小額信貸服務。然而,在實踐中採用的條件規定和相關政策沒有開放或只是有選擇的開放其他機構的進入。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金融改革開始以來,利率放開和金融機構可以對其信貸產品自由定價的制度一直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仍是人民銀行決定存貸款基準利率。不過事實上,中國的一些小額信貸機構收取的有效貸款利率遠遠高於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在中國,由於小額信貸一直以來被主要當作一種扶貧方式而非某特殊產業或行業看待,所以迄今為止沒有任何專門為小額信貸機構制定的金融政策出台。由於幾乎所有的小額信貸項目都位於國定貧困縣,貼息貸款政策也對小額信貸用戶的還款行為和業務拓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今年來,一部分農村信用社在人民銀行的有關政策規定下被迫關閉或被合並。而大體來說,貧困地區被關閉或合並的農村信用社要多於沿海發達地區。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網點的收縮可能會使窮人獲得信貸服務的途徑減少。現有的非政府組織小額信貸機構既不能為在任工作人員提供長期、穩定的預期也因支付不起高工資和社會保險而無法聘用到合格的職員。三、中國小額信貸發展的前景中國小額信貸將來的發展一方面決定於小額信貸市場需求和不同類型小額信貸機構提高自身素質、並對這個市場做出靈活反應的能力,另一方面決定於相關法律、規章和政策環境的變化。 拒估計,農村地區存在超過100億美元的生產用小額信貸貸款需求。如果將小額信貸機構深入到城市、城市周邊地區、工薪階層,甚至是政府職員,以及小額信貸用於消費、應付突發事件和現金平衡等方面考慮進來,上述對小額信貸需求量的估計可能會翻許多倍。當將儲蓄存款考慮進來後,對小額信貸服務的潛在需求甚至會更大。加入WTO後伴隨而來的是,中國的法律、制度環境和經濟結構都將在未來經歷深刻的變化。這些變化一方面將增加貧困農戶對小額信貸服務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會帶來一些負面效應。由於農村信用社具有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能力和服務網點遍布全國的優勢,如果能將阻止其向小額信貸銀行發展的障礙有效清除掉的話,它可以成長為小額信貸服務的主要提供者。一些運行良好的非政府組織小額信貸機構也有潛力向農戶擴寬他們的持續小額信貸服務。此外,在中國小額信貸行業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商業銀行、可能的小額信貸專業銀行、獨立的信用合作社和金融公司等也可能擔當起重要的角色。四、建議基於中國小額信貸發展當前面臨的內外環境,在此向中國的小額信貸參與者提出如下建議。1. 對政府的建議――政府應該:·認識到小額信貸不再僅是扶貧的一種手段,而是一個特殊的產業或行業。·取消貼息貸款政策,代之以支持小額信貸發展的新政策。·努力解決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問題。·組織專門機構向所有貧困和低收入的農戶提供技術服務,將小額信貸機構從提供這些服務中解放出來。2. 對中央銀行的建議――中央銀行應該:·逐漸放開利率,允許金融機構為其信貸產品自由定價。·調整對金融機構的資格認定,為小額信貸機構制定新的准入標准和審批程序。·建立小額信貸機構擔保基金,以幫助他們從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為小額信貸機構提供技術支持,以期提高他們的管理和操作水平。·採取有效措施,逐步改變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模式,解決其不良貸款問題。3. 對小額信貸機構的建議――小額信貸機構應該:·通過積極實踐和加強管理來提升他們的操作和經濟持續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強相互間的合作與交流,分享信息和最優操作方法或經驗教訓。4. 對援助機構的建議――援助進構應該:·加強相互間的交流與合作,制定與小額信貸發展相協調的政策、分享信息和好的操作經驗,與政府協商支持小額信貸發展。·繼續向小額信貸機構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以推動其向持續階段發展。應優先提供的支持包括:支持現有金融機構引進最優操作方法、建立擔保基金以幫助小額信貸機構從金融市場上融資、為機構能力建設提供金融支持。(文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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