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房產婚後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婚前房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個人全款買房,婚後想做房屋抵押貸款,夫妻雙方必須到場簽字。房產雖為個人單獨所有,但是債務產生於婚內,有可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因此,銀行是有可能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字,一方為借款人,配偶為債務共同承擔人。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應該是指由夫妻雙方共同經營產生的收益。因此,婚前房產在結婚之後抵押並不會改變它的性質,除非在房產證上面加入了對方的名字,不然房子還是夫妻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㈡ 婚前房產貸款需要另一方簽字嗎
需要另一半簽字,因為沒有特殊情況的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對於辦理婚前房產抵押貸款,如果雙方沒有關於該房產的財產協議的,該房產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個人辦理抵押貸款不需要配偶簽字;如果該房產已約定為雙方共有的,則需要配偶簽字才能辦理抵押貸款。對於婚前房產需要辦理抵押貸款的,如果雙方沒有關於該房產的財產協議的,該房產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個人辦理抵押貸款不需要配偶簽字;如果該房產已約定為雙方共有的,則需要配偶簽字才能辦理抵押貸款。婚前房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所以對該房產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也不需要雙方簽字。只有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即需要雙方簽字。
房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在離婚要求分割時依然會參考房屋的購買方式,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的,在加名字後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方有權要求分割,但是具體分割的比例,會參考對房屋的貢獻度,以及婚後是否有一方作為過錯方等情況,不一定會均分房產。
用房子抵押貸款流程主要有這些
1、貸款申請:借款人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
2、准備貸款材料:借款人將貸款申請貸款所需文件、
3、看房評估:由相關機構對抵押房進行實地勘查、評估;
4、報批貸款:將所有申貸資料連同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銀行審批;
5、借款合同公證: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後,由公證員對其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
沒有必要去作婚前房產公證的情況:
1、 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現在的民法典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 婚後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准。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這種情況並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房產的歸屬。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簽的。這種情況下,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後還貸的錢,它僅限於本錢,並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㈢ 婚前財產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
法律分析:對於辦理婚前房產抵押貸款,如果雙方沒有關於該房產的財產協議的,該房產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個人辦理抵押貸款不需要配偶簽字;如果該房產已約定為雙方共有的,則需要配偶簽字才能辦理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㈣ 婚後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買房貸款是怎樣的手續
大部分人現在買房以前都會先去結婚,這樣一來,可以大大減輕買房壓力,但與此同時,房屋購買的分配問題也會出現矛盾,很多夫妻對於婚後買房的分配都有意見,較多人都想讓房屋歸為自己所有,婚後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買房貸款是怎樣的手續?
大部分人現在買房以前都會先去結婚,這樣一來,可以大大減輕買房壓力,但與此同時,房屋購買的分配問題也會出現矛盾,很多夫妻對於 婚後買房 的分配都有意見,較多人都想讓房屋歸為自己所有,但是真正做到這樣,說起來還真不怎麼簡單,那麼婚後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 買房貸款 是怎樣的手續?
婚後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
1、夫妻協議好辦理公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 存續期 間所得的財產以及 婚前財產 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在買房前可以商定購買的房屋歸哪一方,建議在買房前夫妻雙方簽訂好協議,寫明 房屋產權 歸某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辦理 房產證 時把公證書交給 不動產登記 中心就可以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某一方。
2、 父母買房 ,然後 贈與 子女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旦離婚,不參與 婚後財產 分割的!
也就是說,比如男方把錢給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買房,再贈與男方。購買行為是男方父母,房產登記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後再辦理贈與手續,受贈人是男方,這樣房子也屬於個人財產。
買房貸款是怎樣的手續?
1、選擇房產
如果購房者想要 貸款買房 ,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 按揭貸款 時,還應進一步確認 發展商 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簽合同交首付
購房者在繳納了 定金 之後,可以先將 首付款 准備好,一般過段時間就會繳納首付款簽合同了。 購房合同 尤為重要,一般包括房屋的面積、單價、總價、樓棟、樓層、單元和戶號等,同時還要協商相關注意事項和補充條款,包括 交房 後出現意外情況的責任劃分和處理辦法。
3、辦理貸款申請
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 銀行按揭 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了解了婚後買房如何才可以寫個人所有?買房貸款是怎樣的手續的問題情況,這樣的情況下對房屋進行合理分配是最基本的,但要做到個人所有,符合條件是位,後面就是合同簽署,所以整件事情辦理下來很麻煩,需要多個方面都去想一想,買房貸款是很多樣很復雜的事情,可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