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是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意根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職工收入證明。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異地公積金貸款需要具備條件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申請異地貸款時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已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資金;
5、具有購買住房行為能力,並能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Ⅱ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如下: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2、保持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3、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
6、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Ⅲ 上海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嗎
根據上海公積金管理規定,個人住房公積金作為購房貸款使用時,暫時只能在繳納公積金所在地辦理購房貸款。
但是想要在異地購房時使用上海公積金,只能辦理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買房。如果購買的是外地產權房,那麼公積金帳戶余額自房產證發證之日起半年(6個月)內可以提取一次。
(3)上海公積金如何在外地購房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市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市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城市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所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與各部門共同修訂公積金條例,放開個人住房租賃支付基金。2013年,一些城市出台措施,允許患有重病的員工或其直系親屬在緊急情況下提取資金。
2014年,三部委下發文件,取消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公積金強制性中介擔保等收費,減輕貸款人員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提交審議的修正案)提出,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自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調整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利率為1.50%。
從7月1日開始,2017年,全國所有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處理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和延續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通過平台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和延續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
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將「聯網」,通過統一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異地轉移接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劃撥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住房公積金征管和貸款業務重要要求身份證復印件的通知》。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異地貸款
Ⅳ 上海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嗎
異地購房提供材料可提取。
提取流程:
1、需要向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上海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辦理異地貸款的申請,工作人員會確認你的申請所述信息是否屬實,確認無誤之後,工作人員將為你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使用證明等資料前往老家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資料,工作人員會審核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與此同時,上海的管理中心會對你的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委會)是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監督檢查本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能。
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並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勞動保障、民政、人事、工商、房地資源、統計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三條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基礎上浮動確定。每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月繳存最高限額,由市公積金管委會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全面、准確掌握單位及其職工的相關信息,督促單位依法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注銷等手續。
工商、勞動保障和統計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單位及其職工的相關信息。
第六條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未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職工被新單位錄用後,新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和轉移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辦理,經督促單位在十日內仍不辦理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二十日內予以辦理。
Ⅳ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有哪些買房流程
公積金貸款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國家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優惠待遇,因此大部分職工在買房時都會選擇用公積金貸款。但是要去異地買房該如何使用異地貸款呢?需要滿足那些條件呢?下面小編以上海為例,為大家介紹一下相關知識。
一、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流程
申請人到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貸款買房,並提交相關資料,接著工作人員會審核資料是否屬實,若確認無誤,將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申請人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使用證明等資料前往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資料,工作人員會審核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後,建立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最後發放貸款。
二、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申請貸款前六個月必須正常無續斷繳存本市住房公積金;
2、自有資金支付購房款不低於20%;
3、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
4、借款人家庭無尚未還清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的其他債務。
5、只要申請人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戶籍限制。
溫馨提示:若配偶一方曾經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在未還清這筆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都無法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文章結語:關於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流程和條件有哪些就Wie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但是各地公積金政策有所區別,在貸款前盡量上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一下。如需了解更多相關知識,請繼續關注齊家網資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