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了。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士地進行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Ⅱ 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我國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土地證是一種確權憑證,因此土地證是可以抵押貸款的。
【拓展資料】
土地證:
一、土地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文件,也是持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在五十年初期,我國完成土地改革後,人民政府曾在農村給分得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所有權證。
二、在城市郊區給分到國有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使用證,然後經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農民的私有土地變為集體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區農民使用的國有土地也由集體統一使用,自然土地證失去意義和作用。
三、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1986年頒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單位及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
四、現土地證主要有三種,即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凡變更土地屬權或變更土地用途的,均經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但是在2017年5月起,全國停發舊證,頒發新不動產權證。
抵押品分類:
要規范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必須正確把握抵押貸款中的法律依據和操作原則。在我國,目前實行的抵押貸款,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一、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製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二、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三、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四、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五、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六、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
Ⅲ 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貸款不可以,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或者產權清晰足值易變現的抵押物;集體土地因現有法律規定,要在集體范圍內流通,集體土地的流轉變現是受到約束的,因此,不可以進行貸款。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一般辦理住房抵押貸款需要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不少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沒辦法向銀行抵押,產權關系不明晰是主要原因,但也有一些地方支持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可以辦抵押貸款。
一、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二、哪些財產不能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第三十四條第五項以及第三十六條第三款即「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規定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Ⅳ 農村土地使用權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的。\x0d\x0a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x0d\x0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x0d\x0a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x0d\x0a辦理程序\x0d\x0a初始土地登記\x0d\x0a(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x0d\x0a(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制宗地圖。\x0d\x0a(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x0d\x0a(4)注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x0d\x0a(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x0d\x0a折疊變更土地登記(過戶)\x0d\x0a(1)申請變更登記。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書、轉讓登記表;屬繼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公證繼承書,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屬祖屋分戶的,提交分戶協議書或戶主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還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原土地證書、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x0d\x0a\x0d\x0a(2)變更地籍調查。變更必須與原來宗地登記檔案並案進行。宗地部份變更的,要實地核定面積,界址點,重新繪制宗地圖;宗地全部變更,界址沒有變化的,可不進行界址調查,但宗地圖應重新繪制。\x0d\x0a(3)變更權屬審核。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x0d\x0a(4)注冊登記,換發證書。注消原《土地登記卡》、填寫新的《土地登記卡》,更改《土地歸戶卡》。收回注銷原《土地使用證》,填寫頒發新的《土地使用證》。\x0d\x0a折疊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x0d\x0a(1)申請。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十五日內,憑抵押合同,貸款合同申請抵押登記。填寫土地抵押登記申請書。並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x0d\x0a\x0d\x0a(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對新設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宗地進行地籍調查。\x0d\x0a(3)權屬審核。土地登記人員對抵押設定的登記內容進行審核。\x0d\x0a(4)注冊登記。經審核符合登記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注冊登記。\x0d\x0a(5)頒發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Ⅳ 農村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了。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
土地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文件,是持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五十年初期,我國完成土地改革後,人民政府曾在農村給分得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所有權證;在城市郊區給分到國有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使用證。後經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農民的私有土地變為集體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區農民使用的國有土地也由集體統一使用。土地證失去意義和作用。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如下:
1、到當地評估機構評估房屋價值;
2、到銀行申請土地證抵押貸款,並填寫申請表格;
3、銀行工作人員審批借錢方提交的資料,並到當地參觀抵押的房屋;
4、銀行審批經過,發放貸款。
5、借錢方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還款。
土地使用是指按照土地的自然屬性、法定用途或約定方式,對土地進行的利用。根據物權理論,土地使用權是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屬於用益物權,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但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生產,因此,以下所指的土地使用,主要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細化落實國家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統籌布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和規劃用地布局、結構、用途管制要求等內容,明確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規模、禁止開墾的范圍等要求,統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用地布局,綜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合理確定並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Ⅵ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有差異。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認定價值的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農民在獲得土地的承包權之後,若是想要利用土地向當地的銀行借款,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既定的條件。借貸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存在差異的,農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查看自己具體滿足哪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是什麼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1、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2、是地上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3、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5、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餘材料。
Ⅶ 農村土地能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只要土地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了。農村土地抵押貸款程序,可能相對於城市土地抵押貸款要復雜。農村土地抵押貸款,可能需要村委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Ⅷ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
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了。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抵押財產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Ⅸ 農村土地使用證可以貸款嗎
農村土地使用證可以貸款。
土地使用證是可以抵押貸款的。因為土地使用證是能夠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並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是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的,所以依法登記的土地使用證和土地產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個人和任何單位都不能侵犯。中國的土地分為國家土地和農民集體土地,因此土地使用證也包括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擁有土地使用證也表示擁有了房產土地,是可以貸款的。
如果農村的土地經過了確權,由政府頒發了合格的土地證,農民朋友可以將這個證件抵押給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手續。辦理抵押貸款手續的時候,還需要准備土地證的原件,包括抵押人的身份證,如果結婚了,還要准備結婚證、戶口本等復印件。銀行還會請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評估,才能夠確定貸款的金額。所以需要根據土地大小,包括當地的地價才能夠確定。根據正規的評估公司評估,銀行才能夠給出一個具體的數額。比如有的就能夠貸款到5~10萬元,甚至能夠貸款到更多的額度。
如何辦理土地使用證
1、首先需要通過土地登記申請,提交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再由工作人員對土地進行實地的勘察、測量、繪制,明確土地的界限、面積、用途等等。沒有異議,確認之後,蓋章簽字,再通過土地權屬的審核工作。
2、沒有問題,才能夠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需要通過申請、調查、審核、審批等幾步流程,而且需要經過層層部門的審核,確定材料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沒有問題,最後就可以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