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校家庭貧困包括哪幾項
我國資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政策體系
為幫助我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貧困家庭學梁宏生順利入學和順利完成學業,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關心下,經過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有關部門十幾年的艱苦探索和高等學校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到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建立起以獎學金、學生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為主體的、多元化的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體系。
一、獎 學 金
現行的獎學金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國家助學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
--專業獎學金;
--定向獎學金;
--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優秀獎學金和普通獎學金;
--學校自行設立的各種獎學金;
--社會組織或個人為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學校設立的各種專項獎學金。
高等學校獎學金制度是由人民助學金制度改革而來的,是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1986年,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開始在部分普通高等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試點。1987年7月,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發出通知,規定在1987年入學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實行獎學金制度(專科學校是否自1987年起實施獎學金制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學校所屬的中央主管部門決定)。
1991年,普通高等學校開始實行研究生獎學金制度。
2002年,普通高等學校開始實行國家獎學金制度。
2005年,國家獎學金制度改革為國家助學獎學金制度。
橘州--設立本、專科學生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是為了獎勵高校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報考師范、農林、體育、民族、航海等專業;引導學生畢業後到邊疆地區、經濟貧困地區工作。
--設立研究生獎學金,是為了保證普通高校研究生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勵研究生在校期間勤奮學習,積極參加科學研究。
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是中央政府關懷廣大貧困家庭學生的一項重大舉措,其目的為了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貧困家庭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自立自強,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獎學金制度是我國現行高校資助政策的開端,在學生資助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起到了資助學生和激勵學生奮發向上的雙重作用。
二、學生貸款
學生貸款主要包括三種貸款形式:
--國家助學貸款;
--高校利用學校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
--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對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而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進一步完善高校資助政策體系的新探索。隨著我國高等學校在校生規模的不斷擴大,高校中貧困家庭學生的人數迅速增加,原有的資助政策和措施已難以覆蓋和完全解決所有貧困家庭學生的問題。為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資助政策,加大資助工作力度,在國務院領導同志的親自關心和推動下,我們借鑒國外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制定了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順利進行,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沈陽、西安、南京等八個城市進行了試點。從2000年9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所有普通高等學校均能申辦國家助學貸款。在全國推開後,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同時暴露出政策設計和運行機制上存在的缺陷。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一系列批示精神,教育部、財政部和有關金融部門反復調查、研究,認真分析和總結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提出了進一步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並於2004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下發。該《意見》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實施機制、風險防範、組織領導等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和完善,建立了以風險補償機制為核心的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新政策和新機制的主要內容是:
在政策方面:(1)改革財政貼息辦法。考慮到貧困家庭學生在校期間本來就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利息,改變原來規定的在整個貸款合同期間對學生貸款利息給予50%財政補貼的做法,實行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全部自付的辦法;(2)延長還貸年限。考慮到目前部分高校畢業生就業比較困難,改變原來規定的自學生畢業之日起即開始償還貸款本金、4年內還清的做法,實行貸款學生畢業後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後開圓渣蔽始還貸、畢業後6年內還清的做法;(3)為鼓勵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和艱苦行業工作,提出了研究建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機制。對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期達到一定年限的貸款學生,經批准可以獎學金方式代償其貸款本息的意見。
在實施機制方面:(1)改變由國家指定原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實行由政府按隸屬關系委託全國和省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2)對普通高校實行貸款總額包干辦法。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每年的貸款總額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總數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准計算確定;(3)由高校和銀行共同操作。助學貸款的前期宣傳、申請材料的審核等工作主要由學校完成,銀行根據學校報送的申請材料,在學校的貸款包干額度內審批貸款。
在風險防範方面:(1)針對商業銀行認為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較高的情況,建立了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學校隸屬關系,由財政和普通高校按貸款當年發生額的一定比例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給予經辦銀行適當補償,具體比例在招投標時確定。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2)建立了學生還款約束機制。國家金融管理等有關部門、經辦銀行、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各高等學校各負其責,共同建立還款約束機制。
在組織領導方面:(1)加強統籌和協調。成立由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參加的部際協調小組,及時研究解決國家助學貸款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成立相應的協調機構,加強對本地區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統籌和協調。(2)健全管理機構,進一步強化並改進管理。要求進一步加強全國和省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的建設,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各普通高校更要加強對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設立專門的學生資助工作機構,並在文件中明確要求學校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在校生規模1:2500的比例,在現有編制內調劑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自1999年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以來,全國申請貸款累計總人數395.2萬人,銀行審批人數240.5萬人;申請貸款累計總金額305.6億元,銀行審批金額201.4億元。
自2004年6月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實施以來至2006年6月底,全國申請貸款人數211.1萬人,銀行審批人數154.3萬人;申請貸款金額171.8億元,銀行審批金額131.7億元。與2005年底相比,審批人數和審批金額分別增加33.9萬人和29.1億元。
自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底,銀行審批貸款合同金額排在前十位的省份為:湖北(8.74億元)、山東(5.8億元)、河南(5.69億元)、安徽(4.97億元)、江蘇(4.79億元)、陝西(4.3億元)、遼寧(4.25億元)、廣東(3.96億元)、重慶(3.58億元)、上海(3.31億元)。
獲得貸款的在校生數佔在校生總數的比例排在前十位的省份為:雲南(22.19%)、湖北(21.97%)、貴州(20.88%)、西藏(18.99%)、青海(18.65%)、河南(14.56%)、山西(13.61%)、上海(12.84%)、浙江(12.18%)、福建(11.66%)。
自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底,銀行審批貸款合同金額排在前十位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為:吉林大學(1.98億元)、山東大學(1.5億元)、武漢大學(1.38億元)、四川大學(1.15億元)、華中科技大學(1.14億元)、武漢理工大學(1.08億元)、蘭州大學(1.02億元)、湖南大學(9597萬元)、中國石油大學(華東)(9113萬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8975萬元)。
獲得貸款的在校生數佔在校生總數的比例排在前十位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為:中國石油大學(華東)(30.18%)、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9.23%)、東北師范大學(26.12%)、南京森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24.23%)、華中農業大學(23.85%)、蘭州大學(23.34%)、合肥工業大學(23.06%)、江南大學(22.77%)、武漢大學(22.63%)、中國農業大學(22.55%)、中央民族大學(22.55%,並列)。
高校利用學校資金對學生辦理無息借款的制度也是由人民助學金制度改革而來。按照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通知要求,1986年開始在部分高校進行試點,1987年開始在當年入學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實行(專科院校是否自1987年起實行學生無息借款制度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學校所屬的中央主管部門決定);1993年,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對這種借款的額度和享受貸款學生的比例等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目前各高校辦理的這種借款最高額度一般為每人每年1000元以上。
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是指各金融機構以信貸原則為指導,對高校學生、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辦理的,以支持學生完成學習為目的的一種商業性貸款形式。這種助學貸款近年來也得到快速發展,是對國家資助政策的有益補充。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財政不貼息,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均可開辦。
學生貸款制度有利於引導學生樹立自立自強、誠實守信的觀念,有利於鞭策學生勤奮學習、努力上進,有力地推動了高校學生素質教育的改革;為學生獲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機會,提供了社會保障機制。學生貸款制度將成為資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最主要措施之一。國家助學貸款將逐步發展成為我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政策體系的主體。
三、勤工助學
高等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是高等學校收費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配套措施。這項活動不僅有利於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而且可以使學生通過參加勞動取得相應報酬。這是對廣大學生,特別是貧困家庭學生的有效資助辦法,是對他們安心完成學業的有力支持。高校勤工助學崗位主要有校內的助教、助研、助管崗位,以及實驗室、校辦產業、後勤服務、各項公益勞動崗位等,不允許組織學生參加高空作業、嚴重污染、輻射等極易對人體造成傷害和危險的特殊行業和專業的勞動。教育部、財政部規定各高校每年都要從所收取的學費收入中提取10%的資金,用於發放參加勤工助學學生的報酬,以及開展其他有關資助工作。目前,大多數高校都指定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勤工助學工作。
勤工助學制度將「資助」與「育人」有效地結合起來,不僅達到了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目的,而且有利於培養學生自立自強、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有利於促使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勤工助學制度將作為資助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今後得到更深入的發展。
四、特殊困難補助
特殊困難補助,是各級政府和高校對經濟困難學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發性困難時給予的臨時性、一次性的無償資助。特殊困難補助是高校資助政策的輔助性措施之一。
五、減免學費
為幫助部分經濟特別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1995年,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對普通高等學校經濟困難學生減免學雜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普通高校中部分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實行學費減免制度,尤其是要對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收或免收學費。具體減免額度由學生所在高校確定。減免學費制度是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校實際,與其他有關政策統籌安排。
六、綠色通道
為保證剛考入大學的貧困家庭學生能夠順利入學,2000年,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各高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的資助措施,確保每一位新生都能夠順利入學。近年來,在高校招生錄取期間,教育部都要發出專門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綠色通道」工作。2006年6月,教育部再次發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須對所有新入學的貧困家庭學生開通「綠色通道」,並確保「綠色通道」的暢通。
據統計,2005年,全國各普通高校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的學生約為39萬人,占高校貧困家庭學生數的13%,佔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人數的8%。
另外,為做好宣傳工作,從2005年起,教育部、財政
有關資助政策的介紹材料。通過以上措施,廣泛宣傳國家政策,確保新錄取的學生能夠了解國家資助政策,解除入學前的憂慮。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間,將開通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熱線電話,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負責接聽,接受有關政策咨詢和問題投訴,並對投訴的問題及時進行核查處理。
當前在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中還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
一是政策宣傳還不夠。一些政策和措施還沒能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從而還有少數家住偏遠地區的、新被高校錄取的大學生及其家長,沒有全面了解國家政策,不知道如何解決上大學所面臨的經濟方面的困難。
二是政策沒有得到全面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下了很大的決心解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問題,我國也已經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資助政策體系,並在實踐中取得了巨大成績。我們相信,只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是完全可以保證每一位考入公辦普通高校的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並順利完成學業。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少數地方和高校的主要領導對這項工作重視不夠,有些政策還沒有得到全面落實。
為此,在今後一個時期,一方面希望各新聞單位能一如既往地繼續加大對資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的關注和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認真、全面、廣泛地宣傳好國家政策,解除廣大人民群眾、學生和家長的後顧之憂;另一方面,各地區、各部門、各高等學校一定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始終牢記黨中央提出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狠抓落實,把保證新錄取的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保證在校的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作為教育系統認真學習、貫徹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一項主要工作來抓,進一步採取措施,狠抓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的推進工作。
② 合肥學院怎麼樣
合肥學院怎麼樣?雖然我不是這個學校的,但是,我的好朋友在這個學校呀!她經常給我分享關於她的學校🏫發生的事情,還有風景,我感覺合肥學院挺好的,相信大家現在有點期待了吧!下面跟我一起去看看合肥學院o( ❛ᴗ❛ )o
總體來說,合肥學院各個方面還是很不錯的,近年來的發展也很好,師資力量也不錯,歡雹襪迎大家來報考合肥學院,成為我姐妹的學長學弟噢!😊😊😊
③ 合肥師范學院2019年中職對口招生簡章
學校全稱:合肥師范學院(14098)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主管部門:安徽省教育廳
學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號(三孝口校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蓮花路1688號(錦綉校區)
學校網址:www.hftc.e.cn
一、學校概況
合肥師范學院坐落在全國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省會合肥市,前身為創建於1955年的安徽教育學院,2007年改建為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1年經國務院批准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試點工作單位,獲批安徽省首批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立項建設單位,定位「師范性、應用型」,辦學特色創建方向「舉行知旗、走應用路、創師范牌」。
學校現有錦綉、三孝口兩個校區,佔地540畝(規劃800畝的濱湖校區即將投入建設),校舍面積32.5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46億元,紙質圖書107萬冊,其中古籍藏書居省內前列。現有專任教師700餘人,其中正高50人、副高191人,二級教授4人,博士、碩士584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人,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7人,省高校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6人,省教學名師5人,省級教壇新秀8人,享受國務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貼7人;具有「雙證」教師85人;行業企業兼職教師170人。
學校設有13個學院、4個公共課教學部。現有普通本科專業46個,涵蓋文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省級重點學科1個、特色專業5個、精品課程11門;國家、省、校三級卓越人才培養計劃8項、人才培養創新碼襲實驗區2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4項、示範實驗(習)實訓中心3個;省級教學團隊5個。全日制在校生14000餘人。
學校有省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省級共性技術研究搭歷院1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校級科研機構15個。近三年,承擔廳級以上教科研項目503項,其中國家社科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2項、安徽省科技攻關項目1項;橫向項目85項;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409篇,其中被SCI、EI收錄267篇;出版著作(教材)64部;獲批國家專利24項;獲廳級以上科研獎勵79項,其中安徽省科學技術獎3項,省級教學成果獎14項。
學校堅持以育人為根本,以教學為中心,積極構建「一個全程、兩方合作培養、三線協調育人」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人才培養質量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和贊譽。辦學50餘年來,培養各類高等專門人才6萬余名,培訓中小學校長和教師16萬人次,畢業生中已有中學校長1000多名、省級教壇新秀300多名,遍及安徽各縣鎮;學校87屆物理系校友高鴻鈞院士當選為中科院大學副校長。近三年,在校生在全國挑戰杯、數學建模、機器人大賽等各類省級以上競賽中獲得亞運會冠軍、全國挑戰二等獎等獎項924項;文、理科招生錄取分數分別高出省控線25分;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7%以上。我校學子舉辦的百所「行知學堂」實踐活動獲首屆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項目遲枝兄大賽銀獎,並被安徽省文明辦授予安徽省文明單位創建優秀品牌,學校連續被評為「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安徽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示範校」和「全國大學生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先後與美國特洛伊大學合作開展「2+2」、愛爾蘭阿斯隆理工學院合作開展「3+1」本科人才培養,與美國陶森大學、索爾茨伯里大學、德國希爾德斯海姆大學等15個國家和地區高校開展學生交流和教師互派;與台灣銘傳大學合作建立在我校的劉銘傳學院擬於今年秋季招生。
學校重視育人環境建設,積極構建和諧校園,推進以「行知精神」為核心的校園文化建設。學校是首屆「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第三屆「全國文明單位」,第六、七、八、九、十屆「安徽省文明單位」。2012年獲「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2013年獲「安徽省勞動競賽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在「自強不息、追求卓越」合師精神的指引下,一代代合師人秉承「愛滿天下,知行合一」校訓,潛心耕耘、勵志踐行,使得學校事業不斷向前發展。面向「十三五」,學校將堅持「高起點、快發展」戰略,圍繞「人才培養有技術,服務社會有專長,合作辦學有突破,行知文化有傳承」的更高目標,立足合肥,面向全省,輻射區域,努力把學校建成一所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為實現高教強省、推進安徽奮力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招生對象
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中等技工學校,下同)和綜合高中職高班的應歷屆畢業生(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包括具有中職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三、招生計劃
結合我校人才培養實際,在統籌專業發展和社會經濟需求的基礎上,向省教育廳申報招生計劃,經省教育廳、省發改委審批後,由我校向社會公布。招生專業如下(最終以教育廳公布計劃為准):
序號
專業名稱
學制
計劃數
招生類別
學費(每學年)
備注
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年
62
信息技術類
4290元
2
電子信息工程
4年
63
電子類
4290元
3
市場營銷
4年
75
財經商貿類
3500元
4
服裝與服飾設計
4年
40
藝術類
7000元
5
體育教育
4年
60
體育與健身類
3850元
師范
以上學費最終按省物價部門核准執行。
四、報名
(一)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非安徽省戶籍的考生報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暫行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12〕65號)執行。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職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參加對口招生統一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1.信息採集:考生參加全省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招生報名獲通過。
2.報名確認:報考我校的考生,3月7日—3月8日(每天9:00-17:00)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到我校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報名點列印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證。申請免試或加分的考生需提交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加分(免試)申請表(詳見附件2)及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
體育教育專業報名確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及復印件、合肥師范學院對口高考(體育類)考生體檢表〔體檢應在招生工作部門指定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附件5〕,確認本人報名信息,並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6)和考試安全承諾書(附件7)。
體育教育專業運動選項存在選考,請考生務必於現場報名時選定考試科目,一經確定,不得變更,運動專項測試時按照選考科目進行測試。
現場確認地點: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蓮花路1688號合肥師范學院圖書館二樓(大學生事務中心)
3.繳費: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報名確認時繳費。報名考試費120元/生,報考體育教育專業學生另收取專業加試費240元/生(最終按省物價部門核准執行)。
4.准考證領取:考生於3月13日9:00—17:00到我校領取准考證,熟悉考場。領取准考證時需提供我校列印蓋章的《安徽省對口招生考試報名確認表》和考生身份證。
五、志願設置
考生只可以報考我校一個專業,我校不設專業調劑志願。
六、考試安排
1.考試內容為「知識+技能」,以教育部2009年頒布的教學大綱為依據。知識部分依據《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技能測試部分依據《安徽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技能測試考核參考綱要(試行)》組織實施。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的專業課部分依據《合肥師范學院對口招生藝術考試大綱》(見附件8)。體育教育專業的專業課部分依據《合肥師范學院對口(體育類)高考考試大綱(專業課部分)》(見附件9)。
序號
專業名稱
文化課
專業課
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語文、
數學、
外語
計算機組成與工作原理、計算機應用基礎、資料庫應用基礎
2
電子信息工程
電工基礎、電子技術基礎、電子線路
3
市場營銷
基礎會計、統計基礎知識、財政與稅務基礎
4
服裝與服飾設計
服裝設計能力考核(服裝效果圖、款式結構圖)
5
體育教育
一般素質、專項素質、專項技能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考試內容為「知識+技能」,知識部分考試科目包括文化課和專業課。其中,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文化課考試實行合卷,內容各佔100分,滿分300分;專業課論滿分300分。知識部分考試總分為600分。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文字處理、數據處理和圖像處理,分值為150分,90分及以上為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技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2)電子信息工程專業:考試內容為「知識+技能」,知識部分考試科目包括文化課和專業課。其中,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文化課考試實行合卷,內容各佔100分,滿分300分;專業課滿分300分。知識部分考試總分為600分。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低壓電器控制電路安裝,分值為150分,90分及以上為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技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市場營銷專業:考試內容為「知識+技能」,知識部分考試科目包括文化課和專業課。其中,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文化課考試實行合卷,內容各佔100分,滿分300分;專業課滿分300分。知識部分考試總分為600分。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職場溝通技巧,分值為150分,90分及以上為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技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4)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考試科目由文化課和專業課考試組成。文化課考試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內容各佔100分,滿分300分;專業課考試為專業技能測試,包括服裝效果圖和款式結構圖各150分,滿分300分。考試總分為600分。
專業課考試內容依據《合肥師范學院對口招生藝術考試大綱》。
(5)體育教育專業:考試科目由文化課和專業課考試組成。文化課考試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內容各佔100分,滿分300分;專業課考試由一般素質和運動專項組成,滿分300分。考試總分為600分。
①一般素質(每項25分,總分50分)。包括100米、800米、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男5公斤、女4公斤)等四個項目。考生可至少選其中兩項參加考試。
②專項(250分)。考生可從田徑、足球、籃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體育舞蹈、武術、射擊、拳擊、技巧、跳水、擊劍、自行車、跆拳道、皮劃艇、賽艇項目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
專業課考試內容依據《合肥師范學院對口(體育類)高考考試大綱(專業課部分)》。
體育教育專業課分值為300分,150分及以上為合格,150分以下為不合格。專業課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2.考試科目的命題:文化課由聯盟高校命題或由我校自主命題;專業課由我校自主命題。
3.考試時間如下表:
時間
3月14日
3月15日
上午
文化課(8:30—11:3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和市場營銷專業技能測試(領取准考證時通知測試時間、地點)
體育教育專業課(專項素質、專項技能)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下午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課(15:00—17:30)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課(15:00—17:30)
市場營銷專業課(15:00—17:30)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課(14:00—17:30)
體育教育專業課(一般素質)(14:00-18:00)
備註:體育教育專業課測試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和市場營銷專業技能測試如遇報考人數較多及天氣原因,考試時間順延。
4.考試地點:考場設在合肥師范學院錦綉校區。
5.服裝與服飾專業課考試須考生自帶畫具,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自帶塑膠跑道專用跑鞋。
七.查分
考生可於3月22日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考生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查分申請表,並由畢業學校招生辦或所在市教育局職教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於3月24日16點前傳真至我校招生與就業處,由我校匯總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統、錯統,寬嚴不查。查分結果如有誤反饋給考生,無誤則不予反饋。
八、招生錄取
1.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3月25日確定初步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一周後,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2.錄取原則: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技能測試都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知識部分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知識部分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排序:專業課、語文、數學、英語。若仍相同則並列名次全部錄取。
(2)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技能測試都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知識部分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知識部分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排序:專業課、語文、數學、英語。若仍相同則並列名次全部錄取
(3)市場營銷專業: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技能測試都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知識部分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知識部分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排序:專業課、語文、數學、英語。若仍相同則並列名次全部錄取。
(4)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根據專業課和文化課綜合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總分)=文化課(含政策加分)×30%+專業課×70%。
綜合成績(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排序:專業課、語文、數學、英語。若仍相同則並列名次全部錄取。
(5)體育教育專業: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專業課成績都合格的考生,根據專業課和文化課綜合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總分)=文化課(含政策加分)÷3×30%+專業課÷3×70%。
綜合成績(含政策加分)相同時,按運動員等級高低相應優先;若證書等級相同,則按考試科目總成績排序;考試科目總成績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排序:專業課成績、語文、數學、英語。若仍相同則並列名次全部錄取。
3.錄取通知書發放和學生報到:錄取通知書由我校印製並於7月中下旬統一郵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個人檔案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取消入學資格。
4.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後,我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准認真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考生入學資格,退回原畢業學校,同時要調查清楚責任,依法予以處理。
九、照顧政策
(一)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和市場營銷專業優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優惠政策。
1.近三年來(含2012年)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考生、獲安徽省教育廳主辦或聯合主辦的但未納入當年國賽項目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前3名且為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經我校面試通過,可直接錄取。
符合免試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加分(免試)申請表》,將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筆試免試申請表交市教育局職教部門審查,並在筆試免試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復印件上蓋章。考生將考生報名信息表和經蓋章確認後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筆試免試申請表於3月7-8日交由我校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於3月9日參加面試,面試通過,經公示無異議後,直接錄取。
2.獲得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或獲得相關專業高級工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免予技能測試。
3.未被直接錄取的,獲得教育部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獎項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一等獎獲得者,總分加25分;二等獎獲得者,總分加20分;三等獎獲得者,總分加15分。
4.獲得安徽省教育廳主辦或聯合主辦的未納入國賽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獎項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一等獎獲得者,總分加15分;二等獎獲得者,總分加10分;三等獎獲得者,總分加5分。
5.獲得國家認定核發的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總分加10分。
6.獲得縣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的考生,總分加10分。
考生在具備第3至第6項中的兩項以上(含兩項)條件時,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項。
符合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加分(免試)申請表》,並將相關加分政策支撐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申請表交由畢業學校和市教育局職教部門審查,在申請表和支撐材料復印件上蓋章。考生將經蓋章確認後的支撐材料復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請表於3月7日-8日現場報名時,交由我校審核,審核無誤後公示。
(二)報考體育教育專業考生的優秀運動員有以下優惠政策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優秀運動員可以免試入學
(1)奧運會、世界盃賽和世界錦標賽前8名獲得者;
(2)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前6名獲得者;
(3)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前3名獲得者;
(4)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運動健將稱號者。
符合免試條件優秀運動員照顧錄取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省體育局負責(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簽章),考生本人於報名當日向我校提交免試審批表、秩序冊原件及復印件、成績冊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運動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由我校審核,經公示無異議後,直接錄取。
2.加分政策
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文化課考試原始分上加30分;獲一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文化課考試原始分上加100分(考生在同時具備兩項條件時,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等級運動員加分資格審查工作由市體育局和省體育局負責(市體育局和省體育局競技體育處簽章),本人於報名當日向我校提交加分審批表、秩序冊和成績冊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運動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其他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均需相關部門蓋章。所報材料審核無誤後公示。
報名考生運動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截止2月28日公示的數據信息為准。
(三)以上所有免試(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准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未通過審核或面試的考生仍可參加3月14、15日的考試。
十、建檔
錄取考生紙質檔案由學校(應屆生)或市教育局對口招生部門(歷屆生)密封後寄送我校(註明對口招生)。
十一、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1.普通對口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2.普通對口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我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3.普通對口學生的學費標准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准相同。
4.普通對口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十二、獎助勤貸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困難補助金、勤工助學金等,獎助金額最高8000元/年。學生還可根據國家政策,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最高8000元/年。完善的獎助體系激勵學生奮發進取、為困難學生提供生活保障,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三、附則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由合肥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一)聯系電話:0551-63674808,63840575(傳真)
監督電話:0551-63828647
(二)聯系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合肥師范學院對口招生工作日程
2.合肥師范學院對口升學考試加分(免試)申請表
3.《優秀運動員對口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審批表》
4.《合肥師范學院對口高考(體育類)加分申請表》
5.《合肥師范學院對口高考(體育類)考生體檢表》
6.《合肥師范學院對口高考(體育類)誠信考試承諾書》
7.《合肥師范學院對口高考(體育類)考試安全承諾書》
8.《合肥師范學院對口招生藝術考試大綱》
9.《合肥師范學院對口(體育類)高考考試大綱(專業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