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疫情上海政府有補貼嗎
關注丨上海將對2022年因疫情管控暫停營業和疫情後加快復演的專業劇場給予補貼
中國舞台美術學會 2022-10-03 10:00 發表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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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9月28日發布了《上海市助行業強鬧虛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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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中指出:對2022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全市統一鋒判部署及時恢復營業的專營商業影院、體育健身場所,給予復工復市補貼。對2022年因疫情管控暫停營業的專業劇場,按照座位數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對疫情後加快復演的專業劇場,給予限流補貼。
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及時落實國家穩經濟一攬子政策的接續政策措施,加力鞏固全市經濟恢復發展基礎,全力打好經濟恢復和重振攻堅戰,在本市發布的《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抗疫助企「21條」)和《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以下簡稱經濟恢復重振「50條」)基礎上,制定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著力助行業促發展
(一)加大文化旅遊體育行業紓困力度。
通過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引導,聯動各社會主體共同出資,實施電影票價補貼。對2022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及時恢復營業的專營商業影院、體育健身場所,給予復工復市補貼。對2022年因疫情管控暫停營業的專業劇場,按照座位數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對疫情後加快復演的專業劇場,給予限流補貼。統籌用好上海市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將符合條件的酒店賓館納入旅遊業貸款貼息政策范圍,對符合條件的A級景區、星級酒店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充分用好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對社會資本參與市民健身液基燃設施補短板的建設項目給予一次性補貼。開展商標質押助力文體旅等重點行業紓困「知惠行」專項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體育局、市文化旅遊局、市知識產權局)
(二)加大會展行業扶持力度。
支持重點展會有序復展,對2022年克服疫情影響在滬舉辦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舉辦單位實際發生的場租費用按照不超過10%的標准給予補貼,單場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加快推進展會業態創新,鼓勵會展企業舉辦「雲展覽」,開展「雲展示」「雲對接」「雲洽談」「雲簽約」。(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三)支持廣告行業恢復發展。
對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其2022年第四季度實際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50%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四)加大航空業紓困補助力度。
制定實施2022年上海航空業補助方案,重點對消殺、核酸檢測、空中保障能力建設、貨郵國際中轉業務等方面給予補貼,支持航空業防疫和恢復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委、機場集團)
(五)支持各類生活性服務業恢復發展。
優化餐飲、住宿等行業穩崗補貼認定條件,對連鎖企業分支機構主營業務為提供餐飲、住宿服務的,可將經各區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分支機構納入一次性穩崗補貼范圍。按照國家要求,對養老服務機構和托育服務機構屬於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范疇、承租國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稅額頂格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對養老托育行業納稅人,可按照規定享受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委、市文化旅遊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二、著力強主體增動能
(六)支持小微企業升級發展。
對首次成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按照企業產值增速分檔支持其采購數字化管理、技術創新、法律咨詢、檢驗檢測等服務,市級資金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鼓勵各區配套支持。建立規上工業企業培育庫,將接近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標準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等列為重點培育對象,加強入庫培育和指導服務。鼓勵各區對首次成為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或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的,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各區政府)
(七)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茁壯成長。
對入選市級、國家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現獎勵全覆蓋,由各區對新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不低於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給予不低於30萬元獎勵。推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碼上貸」,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推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屬服務包,在上海市企業服務雲開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專窗,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一門式服務。(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知識產權局)
(八)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
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主體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持續穩定通過創新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創新創業大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梯度升級。對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市、區聯動給予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5%的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對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第四季度購置設備的支出,允許當年一次性稅前全額扣除並100%加計扣除。(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九)支持優質企業上市。
鼓勵各區對新納入「浦江之光」科創企業庫等並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給予必要扶持。鼓勵各區加大對企業境內外上市的支持力度,對企業成功上市的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
三、著力擴需求穩增長
(十)積極擴大有效投資。
加強重大投資項目規劃、用地、用海、環評等前期工作以及資金等要素保障,用好國家持續新增的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額度,面向國家政策規定允許的支持領域和項目范圍全力做好項目儲備,推動符合條件項目抓緊申報,推進已簽約項目加快開工,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依法用好專項債結存限額,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支持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推動存量基礎設施項目REITs常態化發行。建立本市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以合並審批、分期審批、格式化審批、容缺後補等為抓手,精簡項目審批流程,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投資項目,加快推進「四個一批」重大項目建設,全力推進示範區線等一批在建重大項目,盡快開工小洋山北側開發等一批重大預備項目,加快開展市域鐵路等一批重特大項目前期工作,超前謀劃深遠海海上風電試點等一批具有重要引領作用的重特大項目,確保全年重大項目完成投資額超過2000億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交通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證監局)
(十一)全力促進消費市場潛力釋放。
大力促進汽車、住房等大宗消費,取消對符合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遷移限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延續免徵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政策至2023年底;合理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強住宅項目建設交付保障,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力度,著力構建「一張床、一間房、一套房」的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辦好全國首屆「國際消費季」暨第三屆上海「五五購物節」以及全球新品首發季、夜生活節、上海旅遊節等標桿活動,放大10億元「愛購上海」電子消費券乘數效應,廣泛動員重點商圈、電商平台以及零售、餐飲、文體旅商戶等積極參與並配套開展打折讓利、優惠疊加等活動,著力促進消費回補。持續投放面向市民的體育消費券,對使用體育消費券的健身場館給予每月1500元的防疫物資補貼。加快釋放綠色智能家電消費潛力,對本市消費者購買綠色智能家電等個人消費給予支付額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補貼。支持消費市場創新發展,對具有市場引領性的創新業態、模式及創意活動以及對消費市場增長有突出貢獻的企業適當予以支持,每年獎勵上限為零售企業100萬元/家、餐飲企業50萬元/家,獎勵資金實行預算總額控制。(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化旅遊局、市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稅務局)
(十二)推動外貿外資保穩提質。
鼓勵銀行機構、擔保機構減免相關匯率避險費用,引導港口單位進一步壓縮空箱調用、碼頭裝卸、集卡短駁等費用,取消企業辦理退運貨物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專門申請的第三方檢測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第五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參展車輛優先檢測。開展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監管創新試點,擴大生物醫葯企業(研發機構)進口研發用物品「白名單」范圍。持續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確保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在5個工作日內,對出口退稅分類管理類別為一類、二類的出口企業辦理退稅平均時間在3個工作日內。大力支持外貿企業拓展市場,設立RCEP企業服務咨詢站,上線RCEP最優關稅稅率和原產地證規則查詢系統。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發展和便利跨境電商出口退換貨,搭建海外倉綜合服務平台,鼓勵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設立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退貨中心倉。鼓勵貿促機構、會展企業以「境內線上對口談,境外線下商品展」方式舉辦境外自辦展會,支持中小微企業參加該方式舉辦的境外展會。為赴境外從事商務活動的人員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出入境證件辦理便利。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出口,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加快海外營銷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選取一批製造業領域標志性外資項目,加強「全流程」跟蹤服務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動項目盡早落地建設。修訂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支持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等納入總部認定和支持范圍。進一步支持外資企業在滬設立研發中心,在引進海外人才、提高研發便利度、支持開展科技創新、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等方面加力增效。開展長三角區域性「一帶一路」綜合服務平台建設試點,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資訊、投資貿易對接、金融咨詢、法律咨詢、企業培訓、海外響應支持等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科創辦、市政府外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知識產權局、市葯品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邊檢總站、市稅務局、市貿促會、上港集團)
(十三)支持重點產業企業加快升級發展。
支持重點產業升級改造,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領域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億元,對符合條件的本市產業園區「二轉二」開發貸款給予貼息支持,對現行按照75%比例稅前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行業將2022年第四季度扣除比例統一提高到100%。用好國家專項再貸款和財政貼息政策,支持製造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2022年第四季度更新改造設備。支持龍頭企業升級擴容,對工業總產值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等不同規模的先進製造業企業,鼓勵各區按照規定給予支持。支持綠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終端等新賽道加快布局發展,實施新一輪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貼息政策,優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按照規定給予不超過創新產品合同金額30%、最高2000萬元的支持。落實國家支持製造業稅收優惠政策,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前期緩繳的所得稅等「五稅兩費」,2022年9月1日起緩繳期限屆滿後繼續延長4個月;對製造業新增增值稅留抵稅額即申即退,到賬平均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落實國家支持平台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政策措施,引導平台企業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和發展,鼓勵平台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制定數字總部認證辦法。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推動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創新,鼓勵民營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創新創業公司債等公司信用類債券。(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網信辦、市科委、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證監局、各區政府)
四、著力優環境強服務
(十四)優化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落實國家設立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要求,推動建立完善上海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安排中小微信貸獎補專項資金,擴大信貸風險補償對象范圍,對在滬銀行申報的符合條件的普惠小微貸款以及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貸款產品「應納盡納」;降低信貸風險補償門檻,將一般行業企業的不良率補償下限門檻統一下調至0.8%,將符合條件的本市重點行業企業的不良率補償下限門檻進一步下調至0.5%。提高信貸風險補償比例,對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貸款凈損失,補償比例不低於25%;對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貸款凈損失,補償比例不低於55%。(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
(十五)實施中小微企業「首貸戶」貸款貼息貼費。
對2022年第四季度通過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擔保、從上海轄內商業銀行首次獲得普惠貸款的中小微企業,給予2%的貼息補助,單戶企業貼息金額最高20萬元。建立市、區聯動的擔保體系,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向中小微「首貸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按照0.5%收取擔保費,引導區級財政部門對中小微「首貸戶」融資擔保服務繼續實行貼費政策,鼓勵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率在現有基礎上減半收取。(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
(十六)加大普惠金融為企服務力度。
開展普惠金融顧問試點,建立以金融專家為主、產業專家為輔的普惠金融顧問專家庫,由普惠金融顧問組成普惠金融服務團隊,更好服務受疫情影響的困難行業。建設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企業融資服務中心,在更好發揮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企業服務雲、上海信易貸綜合服務平台、上海市地方徵信平台等融資服務功能的基礎上,推行「單一窗口」一站式融資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區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融資服務窗口並向各園區延伸,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和受理服務,便利企業就近咨詢辦理金融業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各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十七)鼓勵引導保險機構創新疫情防控保險產品。
落實國家政策要求,鼓勵在滬保險機構制定相關疫情防控保險方案,開發完善復工復產綜合保險方案以及營業中斷險、貨物損失險、健康保險等疫情防控保險產品,優先支持物流、餐飲、零售、文體旅等困難行業企業投保。鼓勵引導各區對疫情防控保險產品進行保費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
(十八)減輕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負擔。
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個百分點。按照國家最新政策要求,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方式,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2022年9月至11月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十九)開展清費減負系列行動。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地方實際,對本市各領域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保證金,制定和公布緩繳清單,對清單內的葯品注冊費、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工程質量保證金等收費項目一律緩繳一個季度,免收滯納金。2022年第四季度將收費公路貨車通行費減免10%,將政府定價貨物港務費標准降低20%。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加大有分歧賬款協調解決力度,確保無分歧賬款清償率達到100%。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聚焦交通物流、水電氣、財經、金融、行業協會商會等重點領域,切實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的不合理負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
(二十)逐步擴大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開票試點。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擴大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開票試點范圍,2022年內,實現全市開票量最集中的重點企業和高信用低風險的優質企業「全覆蓋」,更大力度支持和滿足市場主體合理用票需求。(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十一)持續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和信用服務助企紓困。
開展律師行業為民營企業提供免費「法治體檢」活動,幫助企業應對疫情造成的各類法律風險。指導公證、司法鑒定機構暢通涉疫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圍繞涉疫企業需求開展針對性服務,縮減辦理時限。對符合條件的涉疫企業,緩減一定的公證、司法鑒定和仲裁費用。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完善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合理調整失信信息認定和歸集標准,探索建立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的豁免機制;持續優化信用修復、信用信息異議處理等服務,引導企業及時、主動維護信用記錄;加大涉企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力度,支持銀行機構在公共信用平台聯合建模,拓展企業信用「白名單」范圍;加快推進信用報告替代企業合規證明,通過線上一鍵式獲取專版報告,助力企業申請境內上市和資本市場融資。(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著力保就業保安全保民生。
落實國家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要求,採用「免申即享」方式,將補助范圍進一步擴大至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青年等重點群體。對依託平台靈活就業的困難人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給予社保補貼。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快推進上海LNG站線擴建工程等能源保供項目建設,及時發放一次性農資補貼,全力確保城市平穩運行、能源穩定供應和糧食穩產保供。持續抓好物流保通保暢,推動建設應急物資中轉站。充分發揮「兩舊一村」等民生工程對擴投資、促消費、穩就業的帶動作用,試點推廣中心城區舊區改造政策,由市級專項資金對黃浦、靜安、虹口、楊浦等區單獨實施土地儲備且規劃用途為公益性配套設施的零星舊改地塊給予定額補助,加強舊住房成套改造政策傾斜。全面提速「城中村」改造,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將「城中村」改造項目認定中的集體建設用地佔比要求從70%以上降至51%以上,完善規劃調整、容積率增加、多渠道融資等支持政策,持續改善人民群眾居住條件,兜牢基本民生底線。(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糧食物資儲備局、市房屋管理局)
各部門、各區要抓緊制定發布配套實施細則,明確申報流程和辦事指南,積極實行免申即享、一鍵即享、線上辦理、精準推送等措施,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組織實施和分析評估,確保各項政策加快落實落地,高效直達市場主體。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本市2022年3月發布的抗疫助企「21條」政策和5月發布的經濟恢復重振「50條」政策按照原規定繼續執行。
B. 上海出台19條措施加強金融服務民企
6月11日下午,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關於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方案》。該《方案》共提出了19條工作措施,全文如下:
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切實加強對上海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明確總體要求
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原則,按照上海加快建設「五個中心」、全力打響「四大品牌」和推動高質量發展要求,發揮金融市場齊全、金融機構集聚優勢,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多方合力,綜合施策,實現各類所有制企業在融資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確保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得到切實改善,融資規模穩步擴大,融資效率明顯提升,融資成本逐步下降並穩定在合理水平,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充分激發上海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推動上海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
二、發揮貨幣信貸工具導向支撐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一)充分發揮定向降准、再貸款等定向調控功能。認真落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將不少於100億元的再貸款額度聚焦用於科技創新、先進製造業等重點領域民營小微企業。商業銀行運用再貸款資金發放的民營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要低於運用其他資金發放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引導開發性、政策性銀行運用抵押補充貸款資金加大對科技創新和外貿領域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二)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對民營企業票據再貼現不設單張和總額限制,對符合要求的民營企業票據再貼現重點傾斜。力爭每年辦理民營企業和科技型小微企業再貼現超過150億元。依託上海票據交易所再貼現系統,進一步簡化審核程序,提高再貼現辦理效率,盤活存量,用好用足限額。
(三)強化對宏觀調控工具實施效果的考核。依託宏觀審慎評估和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強化對調控工具實施效果的考核,建立完善民營企業信貸專項評估指標,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投放力度。對支持成效突出的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金融機構評級中予以體現,在200億元常備借貸便利額度內優先給予流動性支持。
(四)提升民營企業跨境金融服務水平。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依託自由貿易賬戶,為民營企業開展的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更加便捷的本外幣跨境結算服務。商業銀行要為有需求的民營企業提供多模式、更優惠的跨境貿易融資支持,降低民營企業資金成本。商業銀行可按照規定為符合條件的海外引進人才開立境外個人自由貿易賬戶,並按照規定提供與其境內外就業和生活相關的各項金融服務。
三、推動商業銀行多措並舉,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
(五)落實民營企業公平信貸原則。商業銀行在貸款審批中,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實施公平信貸專項考核,形成貸款戶數和金額並重的考核機制。明確民營企業貸款統計口徑,按季監測商業銀行民營企業貸款情況。商業銀行在新發放公司類貸款中,要進一步提高民營企業貸款比重。研究出台新一輪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和獎勵政策,增強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信貸投放積極性。
(六)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和盡職免責制度。商業銀行要提高民營企業金融業務在全行的考核分值權重,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將民營企業業務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和監管政策落實情況納入監管考核評價體系。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制度,重點明確對分支機構和基層人員的盡職免責認定標准和免責條件,將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員全部納入盡職免責評價范疇。
(七)優化民營企業貸款期限和流程。商業銀行要為民營企業合理設置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研發適合中長期項目和購置固定資產用途的貸款產品。積極探索建立貸款全流程限時制度,按照業務類別,對民營企業貸款辦理時限做出明確承諾,精簡耗時環節。商業銀行要結合自身實際,將一定額度信貸業務審批權下放至分支機構。
(八)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商業銀行要在守住風險底線基礎上,加強續貸產品開發和推廣,面向符合要求的民營企業推廣無還本續貸模式。合理提高續貸業務在民營企業貸款中的比重,簡化續貸辦理流程,支持正常經營的民營企業融資周轉「無縫銜接」。對貸款到期有續貸需求的民營企業,商業銀行要提前主動對接。
(九)創新民營企業信用融資產品。落實「中小企業千家百億信用融資計劃」,未來3年內,為優質民營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200億元。把主業突出、財務穩健、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信用良好作為授信主要依據,合理提高信用貸款比重。發揮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增信作用,不斷創新服務民營企業的貸款擔保產品,對民營中小微企業擔保貸款中信用貸款比重不低於90%。深化銀保合作機制,更好發揮保險對民營企業融資的增信分險功能。商業銀行要進一步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深度挖掘自身金融數據和外部徵信數據資源,積極探索和推廣線上信用貸款業務模式。
四、發揮上海多層次資本市場優勢,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十)支持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債券融資。配合推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支持上海民營科創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掛牌、並購重組和再融資。開展上市掛牌培訓輔導和政策服務,建立市、區兩級擬上市掛牌企業資源庫,積極培育上市掛牌資源。支持民營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創新創業債、私募可轉債等債務融資工具。支持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通過創設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擔保增信等方式,支持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發債融資。
(十一)提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功能。支持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做精做強「科技創新板」,探索完善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等多層次資本市場合作對接機制。研究設立「文化創意板」。充分利用上海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探索境外股權、債權等多種融資方式。
(十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民營企業。從2019年起,連續3年每年增加財政資金10億元,補充上海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天使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加強對初創期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支持。實施差異化管理,逐步放鬆對創業投資機構注冊和更名的管制。壯大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實力,推動形成千億資金規模的股權投資基金。支持保險公司通過投資民營企業股權、債權、資產支持計劃等形式,為符合要求的民營企業提供長期低成本資金支持。鼓勵金融機構設立並購基金,支持民營企業並購重組,做大做強做優。進一步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幫助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有限合夥企業的法人合夥人和天使投資個人及時享受稅收優惠。
五、持續優化金融營商環境,提升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可得性和便捷性
(十三)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進一步優化上海銀稅互動信息服務平台功能,有序增加實時查詢納稅信用信息項目。加大市場監管、社保等公共信用信息對商業銀行的開放力度,向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放實時查詢信息接入埠,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促進商業銀行利用有效整合信息加大信貸產品創新力度。加強對商業銀行合規使用信用信息的監管,定期評估商業銀行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的成效。持續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加大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支持浦東新區、嘉定區建設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示範區。
(十四)健全地方增信體系。支持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與國家擔保基金和我市其他擔保機構開展再擔保業務合作,提高整體抗風險能力,形成國家、市、區三級政策性擔保體系,全方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加快落實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規模擴大至100億元,將民營大中型企業納入擔保業務范圍,不斷優化擔保業務流程,提高擔保風險容忍度,有效提升融資擔保規模。
(十五)提升支付結算服務能力。商業銀行要為民營企業提供開戶便利,開辟多元化電子渠道受理開戶預約,不斷提升民營企業開戶審核效率。商業銀行要為民營企業提供多樣化支付方式,提高資金周轉效率。支持有代收代付業務或集團公司業務需要的民營企業通過開戶銀行,以入網企業身份接入我市支付結算綜合業務系統,提高民營企業資金使用效率。鼓勵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在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數據挖掘等方面開展合作。
(十六)化解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發揮100億元上市公司紓困基金作用,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選擇合適標的開展投資,視情逐步擴大基金規模。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通過金融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為符合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向、有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提供流動性。對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商業銀行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不盲目抽貸、斷貸。加快清理我市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嚴防新增拖欠。
(十七)推動民營企業合規經營。民營企業要依法合規經營,主動做好信息披露,積極改善信息不對稱問題。嚴格區分個人家庭收支與企業生產經營收支,規范會計核算制度。加強自身財務約束,科學安排融資結構,規范關聯交易管理,不逃廢金融債務。引導和支持商會建立誠信承諾制度和企業家信用檔案,指導幫助失信企業開展信用修復,為金融支持提供必要基礎條件。
六、加強部門協同,強化金融服務民營企業工作組織保障
(十八)完善協同機制。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工作納入我市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推進機制職責范圍,不定期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形成國家在滬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合力。
(十九)加強監督檢查。國家在滬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對轄內行業的指導和監督,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地方類金融機構服務民營企業進行引導和督促,地方國資管理部門指導市管金融機構落實服務民營企業的監管要求。加強統計監測和考核評估,適時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我市金融服務民營企業政策落實情況評估。對貫徹執行不力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實施。
C. 上海市小微企業優惠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1.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知叢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
3.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引導其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合理確定擔保費用。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持力度,綜合運用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資本投入、代償補償、創新獎勵等方式,引導擔保、金融機構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4.鼓勵大型銀行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優勢,加大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引導中小型銀行將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科學調整信貸結構,重點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的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特徵,創新產品和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單列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計劃。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大力推進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5.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依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企業自願申報的基礎上建立小型微型企業名錄,集中公開各類扶持政策及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過統一的信用信握悶息平台,匯集工商注冊登記、行政許可、稅收繳納、社保繳費等信息,推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促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息公開和共享,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政府部門和銀行、證券、保險等專業機構提供更段猛彎有效的服務。從小型微型企業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樣本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加強監測分析。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第一條 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范圍。(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
D. 上海市出台「支持企業28條」 50億元減租紅包發下去
突發的疫情給企業帶來不小影響,上海市出台「支持企業28條」,為中小企業減免房租。
無法提供專業材料的攤主如何受益?「二房東」不願讓渡租金差價怎麼辦?當地努力打通中間環節,堅持一事一議、反復溝通,大家共克時艱。據估算,減免房租這一政策惠及全市7萬多家中小企業,預計減免超過50億元「真金白銀」。
上午10點接單,晚上8點出貨,4月1日,上海嘉定中廣國際廣告創意產業園內,麥格納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的訂單持續滾動,生產車間內忙而不亂。而就在一個月前,公司財務總監陳艷輝還在發愁公司的流動資金問題。
突發的疫情給這家成立不久的企業帶來不小影響,即便不開工,人力、廠房都是支出大頭。2月8日,上海出台的《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支持企業28條」)提出,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免收2月、3月兩個月租金。
新聞一發布,上海市國資委辦公電話成了「熱線」。「消息是真的嗎?」「如何申請?」「可以多免幾個月嗎?」電話那頭的聲音如此迫切。還沒等陳艷輝去聯絡,免租告知函就發到了他的手上。兩個月租金,一共25萬元。「這個意外之喜給我們復工提供了緩沖。」陳艷輝說。
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疫情發生以來,促進中小企業平穩恢復生產經營已成為上海政府部門新的共識。
落實——
既當「房東」,又當服務員
楊大茄瞎姐夫妻二人在嘉定區江橋蔬菜批發市場租了一個攤位做批發生意。春節期間原本消哪是營業旺季,但疫情讓她有些不知所措。日前,她在商戶們的「抱團取暖」群里得知一個消息:市場房東光明食品集團要給攤主免兩個月攤位費。「真的假的?」攤主們有些期待。
「我們確實在著手相關事宜了。」4月1日,記者從光明置地資產部總經理樊建德口中確認了信息的真實性,「部分攤主已經收到3月份攤位費暫時緩交的通知。」
2月8日,「支持企業28條」出台,但在那之前,樊建德和同事們就開始對租戶情況進行摸底。2月10日,第一輪摸底情況出來了:光明食品集團涉及減免租金中小企業1.1萬戶、房產面積超過200萬平方米、預計減免租金超過2.2億元,其中90%以上都是直接簽約商戶,這意味著,身為房東,需要一戶戶溝通、解釋、辦理。
由於「支持企業28條」只涉及中小企業,所以說給攤主免租,其實是房東的自選動作。「前期調研時我們就在討論,4個市場近5000個攤位,這部分商戶要納入進來嗎?根據文件,申請企業要提供審計報告、社保繳納等專業材料,攤主如何提供?」樊建德告訴記者,疫情期間,攤主們堅持不打烊,在保供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現在優惠政策出來了,更應該讓他們感到暖心,「最後我們決定把攤位也納入免租名額,由我們自己消化中間的手續流程。」
光明食品集團只是這36家上海市屬國企中的一家。據估算,減免房租這一政策惠及全市7萬多家中小企業,預計減免超過50億元「真金白銀」。
「減租怎麼減,政策不傳達清楚不行。」樊建德開玩笑說自己是「既當房東,又當服務員」。翻翻手上的工作筆記,「1萬家企業恨不得有1萬種特殊情況。」
有的中小企業股權結構中含有國企成分,有在走破產程序的,有2、3月房租已經交了需要退還的……「每一個事項都很復雜,要反復衡量溝通。」樊建德說,「為中小企業減租是個好事,我們要做的就是打通中間環節,堅持一事一議,把政策真正落實下去。」
減租——
既算經濟賬又算人情賬
「政策上都寫了,承租國企房屋的中小企業可以減免兩個月房租,為什麼我的租金沒有減免?」上海市虹口區德必創意園經營者賈波近拿納碼期常常收到這類投訴。他的公司扮演的是二房東角色,「上家」是國企上海電氣。
「園區房屋確實是從上海電氣承租的,但是當初承租的是毛坯房,我們也投入成本用於園區的裝修、改造和維護。」賈波提及此事也有些無奈。
點開36家市屬國企房租減免公告,每家都對「轉租人」進行了特別說明,確保減免租金落到中小企業主手中。但實際落實過程中,情況卻並非一帆風順。尤其是3月初,「12345」上海市民服務熱線中,有關「轉租人」的投訴居高不下。
「如果轉租人是國有企業子公司,同為國企,我們要求租金減免百分百落實到終端,同時形成書面說明,如果未履行約定,則有相關處罰措施。」上海電氣置業常務副總經理席慶文說,「但二房東是民企的話,就復雜些。」
解決問題需要具體辦法,這十分考驗房東們的經驗和能力。「二房東對園區進行主題化改造後,在招商能力上比我們有優勢,這部分積極性不能打壓。但二房東不讓渡租金差價,又會流失客戶,這筆賬我們也要替他們算清楚。」上海電氣置業副總經理盛志忠同時也是上海電氣房租減免項目溝通組的組長,他和二房東溝通時都會擺出兩筆賬:經濟賬和人情賬。
「如果現有商戶流失了,重新招商少則3個月,多則半年,你可以等嗎?招到新商戶,你不得再免租兩個月嗎?房屋至少空置半年,你能承受嗎?」3月上旬,當盛志忠甩出這三連問時,賈波有些猶豫了。「這個時候你如果能夠讓利,和客戶們共克時艱,續簽回頭客和新客戶哪個重要?」盛志忠又擺出了人情賬。經過反復溝通,賈波最終同意減免了一半房租。
紓困——
要做好基礎服務,更要主動作為
「復工用的口罩不夠,能否幫忙聯系貨源?」「員工要走訪客戶,能否幫忙開具復工證明?」「員工返滬有困難,能否協調包車接送?」疫情發生之初,上海市嘉定工業區的實體企業受到不少影響,帶來了種種急、難、愁。「企業想到的,都是就近找到人,及時解決問題。我們要做的,就是做好基礎服務工作。」上海市嘉定區國資委工作人員說。
除了做好政策要求的規定動作,政府和國企也在努力主動作為。嘉定區提升區級技改補貼力度,對企業增加設備投資的,最高可按投入總額的20%給予補貼。長寧區創新試點「一證多址」和「一照多址」,為多門店、聯網式企業提供了更快捷、高效的流程服務。
在金融服務方面,近期,上海協調商業銀行擬安排300億元專項信貸,精準幫扶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對確實存在還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給予貸款展期和續貸。同時,在滬銀行機構還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減免利息。
眼下,中國正加大力度向國際市場供應原料葯、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資等產品,其中中小企業扮演了重要角色。「為中小企業紓困,既是我們的擔當,也是目前形勢的必然要求。」上海市國資委主任白廷輝說。
目前,上海全市規上工業、重大工程、外資外貿等領域基本全部復工,生產性服務業、家政服務、便利店等領域復工率超九成。上海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復工達產,「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支持國有企業主動擔當,推動企業保價穩供、安商穩企,繼續指導企業復工復產、平穩運行。」白廷輝說。
《人民日報》(2020年04月08日07版)
E.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上海
近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公開了9月份制定完成的《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辦法》(下稱《監管辦法》),該監管辦法提高了上海市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准入門檻,和8月份銀監會等四部委公布的「網貸新規」(《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精神一致,強調小額分散。
《監管辦法》中稱,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根據銀監會、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已於10月1日開始實施。
2008年的銀監會23號文中規定,小額貸款公司若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則不低於100萬元。此次上海發布的地方《監管辦法》中對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等方面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規定。
上海市新發布的《監管辦法》中規定,試點期間,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主要為眾創空間內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可適當降低至人民幣1億元)。
《監管辦法》同時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必須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一次足額繳納,不得以借貸資金和他人委託資金入股。並且支持規范經營、運行良好且需要補充資本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
一家位於浦東新區的上海小額貸款公司高管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監管辦法》規定的新設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2億元,以及對經營風險控制的有關規定,稍高於現存上海小額貸款公司平均規模,提高了行業的准入門檻,有利於行業規范化,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
《監管辦法》稱,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為企業法人,注冊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規范、信用良好、實力雄厚,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連續三年贏利且利潤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
《監管方法》中還提出,對由大型互聯網服務企業發起設立、主要開展網上小額貸款業務,以及由境內外知名金融機構(或金融控股集團)發起設立、引入小額信貸先進技術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從持股比例、企業名稱等方面予以進一步支持,但應相應提高對其貸款「小額、分散」等方面的監管要求。申請成為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金融知識和從業經驗。
根據央行9月30日發布的數據,2016年三季度小額貸款公司統計數據報告,截至2016年9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741家,貸款余額9293億元,貸款余額平均為1.06億元;上海市共有122家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195.8億元,平均為1.60億元,高於全國水平。
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辦法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根據銀監會、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試點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結合區域經濟規模、特色及市場需求,科學合理規劃小額貸款公司的機構數量、布局結構,著力營造公平競爭、風險可控的市場環境。
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堅持「積極試點、有序推進,建章立制、嚴格准入,明確職責、規范運行,監管有力、防範風險」的原則,切實為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二、准入資格與運營要求
(一)准入資格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為企業法人,注冊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規范、信用良好、實力雄厚,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連續三年贏利且利潤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
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必須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一次足額繳納,不得以借貸資金和他人委託資金入股。試點期間,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主要為眾創空間內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可適當降低至人民幣1億元)。支持規范經營、運行良好且需要補充資本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
小額貸款公司應具有合理的股權結構。單個主要發起人及其關聯方合並持股不超過80%,與主要發起人無關聯關系的一般發起人不少於兩個,單個股東持股不得低於1%。主要發起人股權三年內不得轉讓、質押,其他股東一年內不得轉讓、質押。
對由大型互聯網服務企業發起設立、主要開展網上小額貸款業務,以及由境內外知名金融機構(或金融控股集團)發起設立、引入小額信貸先進技術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從持股比例、企業名稱等方面予以進一步支持,但應相應提高對其貸款「小額、分散」等方面的監管要求。
申請成為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金融知識和從業經驗。
(二)運營要求
1.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融入資金余額不超過資本凈額的50%。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按本市相關規定創新融資方式,擴大可貸資金規模。
2.資金運用
小額貸款公司業務范圍為發放貸款及相關的咨詢活動,原則上在本市范圍內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所在區的「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股東及其關聯方發放貸款。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
3.風險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後檢查,防範信貸風險。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完善貸款損失准備計提制度,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全面反映企業業務和財務活動。同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財務、經營、融資等信息,必要時向社會公開披露。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區縣政府,並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符合要求的業務信息系統,並根據有關規定和市、區主管部門的監管要求,將其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切實遵守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數據報送和查詢相關規定。
三、工作機制與批准程序
(一)工作機制
完善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推進小組(下稱「市推進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負責人,成員單位包括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監局、市工商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市商務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地稅局。
市推進小組的主要職能,一是統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二是審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區;三是協調解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四是指導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
市金融辦為本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除承擔市推進小組日常工作外,其主要職能為,一是負責受理區試點申請;二是負責復審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等事項;三是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年度分類評價;四是督促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
開展試點的區縣政府的主要職能,一是負責篩選本轄區的試點對象,預審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二是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其服務「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情況進行測評;三是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
(二)批准程序
1.區試點申請及批准
有試點意向的區縣政府向市金融辦遞交試點申請書。試點申請書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背景情況介紹。包括區域經濟金融及「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情況;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試點工作方案。內容包括試點組織領導,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報初審、日常監管、服務測評、風險處置的具體部門;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基本情況;其他發起人及股東的基本情況;試點步驟與工作安排;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3)風險處置承諾。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定期檢查,負責處置小額貸款公司違規、違法經營產生的不穩定因素,承諾承擔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
市金融辦審核區試點申請書後,報市推進小組審定。經市推進小組審定試點的區縣政府,應對本地區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進行篩選,並報市推進小組。
2.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及批准
經試點區縣政府篩選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應向所在地區縣政府遞交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包括:
(1)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書。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的組織形式、擬定名稱、擬注冊資本、擬注冊地、業務范圍等。
(2)公司設立方案。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步驟和時間安排;注冊資本、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出資比例;公司章程草案及管理制度,包括業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監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擬任高管人員簡歷、身份證復印件等。
(3)股東基本情況。主要發起人按照規定提供詳細情況及有關資料。企業法人投資人須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並滿足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的條件;自然人投資人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簡歷、入股資金來源證明,並滿足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的條件;其他社會組織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4)責任承諾書。股東承諾自願出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上報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自覺遵守國家、本辦法和本市相關規定,遵守公司章程。
(5)法律意見書。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及關聯情況,公司設立情況,以及是否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6)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7)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營業場所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10)政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部分材料,可在預審後提供。
區縣政府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遞交的申請材料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
試點區縣政府將通過預審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和預審意見上報市推進小組。市推進小組徵求有關成員單位意見後,由市金融辦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同意與否的決定。
3.工商登記
小額貸款公司申請人憑市金融辦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此外,還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上海銀監局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報送相關資料。
4.變更等事項
小額貸款公司在本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以及變更、終止等事項,參照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四、監督管理與問題處理
(一)監督管理
除市推進小組、市推進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試點區縣政府分別履行有關職能外,區縣政府應明確具體職能部門,對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產質量、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關聯交易以及是否符合本辦法要求、公司章程等方面情況實施持續、動態監管,牽頭進行現場檢查;定期接收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經營、融資等信息,並及時向市推進小組報告;每季度向市推進小組報告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等基本情況;每年度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業績、內部控制、合規經營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提交市推進小組。
(二)風險處置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
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由所在地的區縣政府責令改正;情節特別嚴重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批准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
2.未經批准變更的;
3.資金來源、運用違反相關規定的;
4.拒絕或阻礙主管部門檢查監督的;
5.不按照本辦法規定上報有關情況的;
6.政府規定的其他情況。
五、扶持措施
試點區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可對小額貸款公司制定相應扶持措施。
市金融辦會同上海銀監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等組織開展對試點區縣和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宣傳和試點培訓。
對合規經營、信用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由市推進小組優先向銀行業監管部門推薦,按照有關規定,將其改造為村鎮銀行。
六、其他
(一)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據《指導意見》等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F. 上海哪些銀行可以申請小微企業專用貸款
為加大金融支持有序復工復產力度,央行決定增加再貸款專用額度,專門用於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和涉農貸款發放。目前支農、支小再貸款專用額度資金發放的涉農貸款、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應不高於4.55%。目前,上海地區確定了17家承貸銀行,為方便企業申請貸款。
可申請小微企業專用貸款的銀行
上海銀行
上海農商銀行
上海華瑞銀行
奉賢浦發村鎮銀行
浦東恆通村鎮銀行
松江民生村鎮銀行
嘉定民生村鎮銀行
寶山揚子村鎮銀行
嘉定洪都村鎮銀行
松江富明村鎮銀行
寶山富民村鎮銀行
閔行上銀村鎮銀行
金山惠民村鎮銀行
崇明滬農商村鎮銀行
青浦惠金村鎮銀行
浦東江南村鎮銀行
中銀富登村鎮銀行
使用貸款條件
再貸款專用額度資金投向用途為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和涉農貸款。
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指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以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重點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製造業、旅遊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支農貸款重點支持脫貧攻堅、春耕備耕、禽畜養殖、縣域小微企業復工復產等領域。
如果遇到問題,也可以直接委託擔保公司,獲取最佳方案。
G. 上海中小微擔保基金貸款條件
1經認定的注冊在上海的高新技術企業,重點為中小微及未獲得過銀行授信的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無以下負面清單列譽游明慶陪的情況譽虛蠢:1.企業有不良逾期記錄或重大涉訴;
2.因環保/稅收及其他事項受行政處罰;
3.企業主有吸毒、等不良嗜好或違法犯罪記錄;
4.企業主個人貸款逾期或有其他重大信用不良記錄。
H. 中小企業如何貸款
企業信用貸款申請條件
1、一是企業客戶信用等級至少在AA-(含)級以上的,經國有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審批可以發放信用貸
款;
2、二是經營收入核算利潤總額近三年持續增長,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圍,現金流量
充足、穩定
3、三是企業承諾不以其有效經營資產向他人設定抵(質)或對外提供保證,或在辦理抵(質)押等及對
外提供保證之前征的貸款銀行同意;
4、開票(增值稅發票),兩年的年報表,最近一個月的月報表,近6個月的發票情況,
5、四是企業經營管理規范,無逃廢債、欠息等不良信用記錄。
I. 上海出台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36條實施意見
中國上海門戶網站11月5日發布上海市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上海建設成為國內大循環的中心節點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鏈接提供重要支撐,到2022年,實現貿易結構更加優化、貿易功能更加完善、貿易效益顯著提升、貿易實力進一步增強,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規模保持全國城市首位,貿易營商環境達到世界海運經濟體前列水平,世界最大貿易口岸城市地位更加穩固,現就上海市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產業、金融、航運和 科技 支撐,夯實貿易基礎
(一)提升產業升級與貿易發展的聯動效應。 發揮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撐作用和進口的促進作用,持續推進產業創新、工業強基、設計引領和技術改造煥新等重大專項。落實三大產業「上海方困笑案」,聚焦集成電路、人工智慧、生物醫葯創新突破,盡快形成出口能力。壯大新能源 汽車 、智能製造裝備、高端醫療器械、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自主出口主導產業。加快 汽車 、鋼鐵、化工等重點產業的改造升級,提升出口優勢。
(二)放大金融支持貿易發展的效能。 支持金融機構為外貿企業提供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和再融資。進一步升級銀稅服務平台,為誠信納稅的貿易企業提供無抵押純信用貸款。鼓勵政策性銀行聯合商業銀行開展轉貸款業務,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提高風險容忍度,縮減定損核賠時間。推廣「信保+擔保」,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外貿企業,由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及其他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予以擔保支持。
(三)建設高能級全球航運樞紐。 加快小洋山北側綜合開發,推進鐵路進外高橋港區,擴大河海直達和江海直達運輸規模。研究在對等原則下,允許外籍國際航行船舶開展以洋山港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持續提升航空網路通達性,加強航空貨運運力。支持開展航運融資、航運保險、航運結算、航材租賃、船舶交易和航運仲裁等高端雀數航運服務, 探索 發展航運指數衍生品業務。完善郵輪運行保障體系,打造郵輪物資配送中心。
(四)突出 科技 創新的引領作用。 加強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吸引跨國公司設立研發中心。加快張江科學城等創新特色載體建設,集聚建設一批世界級創新平台。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以支撐產業鏈創新和重大產品研發為目標,建設轉化功能型平台,加強關鍵技術標准研製和技術標准體系建設。
二、培育綜合競爭新優勢,提升貿易能級
(五)集聚和培育一批高能級貿易主體。 完善總部經濟支持政策,支持打造全球供應鏈管理中心,力爭每年新增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超過40家。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本土跨國公司。設立上海中小企業海外中心,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
(六)引導企業優化國際市場布局。 加強對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等的研究,助力企業擴大與協定國的貿易規模。鼓勵企業完善營銷和服務保障支撐體系。支持企業建立多層次國際營銷服務網路,實施「抱團出海」行動計劃。支持企業通過參加海外展覽開拓市場。引入一批貿易促進機構和進口商品國別(地區)館。
(七)支持加工貿易創新發展。 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技術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的競爭力。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進入關鍵零部件和系統集成製造領域。推動加工貿易企業向產業鏈上下游延伸,拓展生產性服務業。
(八)提振產品質量和品牌影響力。 開展重點領域產品質量攻關活動,支持企業參加國際質量認證,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鼓勵貿易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申報。提升品牌產品出口規模,培育一批出口品牌。支持企業境外注冊商標,加大自主品牌推介力度。推進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鼓勵出口企業與國內商貿流通企業對接,拓展國內市場。
三、堅持均衡協調可持續,轉變貿易發展方式
(九)推進進口商品集散地建設。 擴大關鍵裝備、零部件和技術專利進口,對納入《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產品予以貼息支持。做精外高橋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專業貿易平台。提升上海鑽石交易所和中國(上海)寶玉石交易中心國際影響力。打造聯動長三角、服務全國、輻射亞太的進口商品集散地。
(汪歲含十)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工作。 推動跨境運輸、資金流動、自然人移動、信息流通等領域制度創新,加快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接軌的政策和標准體系。完善市區兩級協同、長三角地區聯動、境內外互動的發展促進機制。完善技術貿易促進措施, 探索 技術進出口管理機制。鼓勵和支持創建國家文化出口基地。鼓勵建設中醫葯海外中心、國際合作基地和服務出口基地。
(十一)推動貿易與雙向投資互動。 支持跨國企業通過跨國並購、聯合投資等方式,優化資源、品牌和營銷渠道,構建暢通的國際物流運輸體系、資金結算支付體系和海外服務網路。鼓勵行業龍頭企業新增或增資重點工貿一體製造業項目。支持有實力的企業承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互聯互通和基礎設施重大工程項目。
(十二)推進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 提升飛機發動機等維修業務規模和水平,推動臨港再製造產業示範基地建設。支持綜合保稅區內企業開展符合要求的全球維修業務。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外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維修業務。
四、發展新型貿易業態,培育新的貿易動能
(十三)提升離岸和轉口貿易規模。 支持企業利用自由貿易賬戶開展離岸貿易,銀行可按照國際通行規則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跨境金融服務便利。支持銀行為真實合法離岸貿易提供便利的外匯結算服務。大力發展國際貿易分撥業務。
(十四)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集約高效發展。 深化國家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增設一批市級示範園區。提升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服務能級,鼓勵開展市場化經營項目。簡化進口備案要求,研究在上海國際郵件互換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關監管作業場地。簡化小微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手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免於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支持銀行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跨境人民幣結算服務。
(十五)加快發展外貿綜合服務業務。 對通過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的各類生產企業實施分類分級管理,確保及時足額退稅。允許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自主決定是否開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對於企業未開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的,銀行按照規定審核後的貨物貿易收入可直接進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結匯。
(十六)打造數字貿易國際樞紐港。 加快構建與數字貿易發展相適應的基礎設施和制度環境。推動建設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在虹橋商務區打造全球數字貿易港。在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試點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 探索 建立數據跨境流動分類監管模式。建設一批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完善數字貿易交易促進平台服務功能,實現與海關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聯通。
(十七)推動服務外包轉型升級。 加快承接服務外包能力建設,發展服務外包新模式。加快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服務產品,推動服務外包與高端製造融合發展。開展生物醫葯研發便利研究,推進集成電路設計和檢測保稅監管試點。提升研發、設計和會計、法律等專業服務領域競爭力。
(十八)建設百億級和千億級大宗商品市場。 聚焦金屬、能源、化工、礦石等領域,打造若乾麵向國際的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平台。推動大宗商品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上海期貨交易所標准倉單交易平台以公司化模式運作,開展標准倉單、非標倉單、保稅倉單與場外衍生品交易,推動大宗保稅商品轉讓登記規范化。拓展現貨衍生品及價格指數業務。 探索 通過自由貿易賬戶為大宗商品現貨離岸交易和保稅交割提供與國際規則相一致的跨境金融服務。推動在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設立國際油氣交易平台。
五、統籌兩個市場、用好兩種資源,做強貿易平台
(十九)發揮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制度創新試驗田作用。 在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探索 通過電子賬冊、信用監管、風險監控等集成化制度安排,完善海關綜合監管模式。提升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融資租賃行業發展質量。支持依託自由貿易賬戶,為數字貿易等新型國際貿易業態提供高效便利金融服務。支持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發展新型國際貿易。在不導致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前提下,在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 探索 試點自由貿易賬戶的稅收政策安排。支持在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開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油供應業務。推進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後續封關驗收。對境外進入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物理圍網區域內的貨物、物理圍網區域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和服務,爭取實行特殊稅收政策。擴大浦東國際機場航空中轉集拼規模。推行更加便利的船舶登記制度。
(二十)推動長三角貿易協同發展。 發揮長三角高端裝備創新協同基地功能,建設高端裝備創新協同體系。深化長三角海關高質量一體化改革,優化貨物轉運流程,推廣集團保稅監管模式。構建長三角風險評估協同機制,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與快速反應監管體系。設立長三角產業安全監測工作站。
(二十一)深化長江經濟帶貿易跨區域合作。 對接沿江省市,完善大通關合作機制,加強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信息互換。積極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推動沿江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間貨物便捷流轉。推進海鐵聯運和江海聯運建設,建立健全長江港口江海聯運體系。整合沿江港航資源,建設長江集裝箱江海聯運綜合服務平台。
(二十二)推進「一帶一路」貿易暢通合作。 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合作,擴大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以及優質農產品、製成品和服務進口規模。鼓勵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設立企業海外代表處。發揮各類「走出去」平台作用,營造「走出去」生態圈。
(二十三)持續放大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溢出帶動效應。 優化外商投資促進機制,拓展上海外商投資促進服務平台功能。完善保稅展示展銷監管制度,支持虹橋進口商品保稅展示交易中心和綠地全球商品貿易港保稅展示展銷業務發展。深化常年展示交易平台建設,做實展示、撮合、交易等服務。推動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匯兌和貿易收支便利化,擴大資金池業務參與主體。
(二十四)打造虹橋國際貿易中心新平台。 培育壯大一批貿易集成商,引入一批商品直銷平台、國別商品交易中心、專業貿易平台和跨境電商平台。打造國際組織和貿易促進機構集聚高地。推動設立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支持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建設醫療服務貿易平台。建設長三角電子商務中心。進一步推動全市進口交易服務平台集聚。
(二十五)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會展之都。 提升會展業國際化水平,吸引國際知名辦展主體落戶上海。進一步擴大國際性展覽規模,入選世界百強商業性展覽的數量保持全球前列。進一步宣傳貫徹《上海市會展業條例》,完善會展業議事協調機制。擴大與國際行業組織合作,支持會展項目取得國際認證。支持會展企業提升數字化營銷能力。
(二十六)深化各類外貿集聚區建設。 優化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公共服務配套體系。深化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建設,發揮促進進口、服務產業、提升消費的示範引領作用。 探索 允許綜合保稅區內企業進口專業設備開展軟體測試。推動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升級為綜合保稅區。
六、深化制度創新,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貿易環境
(二十七)健全貿易生態服務體系。 構建國際化商事爭議解決平台,完善多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聚集一批國內外頂尖的專業咨詢機構,強化人才和智力支撐。發揮行業組織、貿易促進機構和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站作用。
(二十八)提升口岸開放和服務水平。 爭取浦東國際機場成為整車空運進口口岸。優化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聯合審批,落實國際航行船舶聯合登臨檢查機制。開展上海港出口直裝、進口直提作業模式試點。推進集裝箱放箱、封志發放電子化、集約化。
(二十九)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 全面推廣進口貨物「兩步申報」通關模式,外高橋港區全面實施出口貨物「提前申報、運抵驗放」模式。繼續發揮「疑難報關單專窗」作用,解答疑難單證問題。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
(三十)完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 深化中國(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與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平台對接,豐富地方特色功能。聚焦進口醫療器械等行業,歸集貿易全鏈條信息數據,便利金融機構開展貿易背景審核。拓展區塊鏈應用試點,便利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保稅展示交易監管服務。開展長三角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合作共建,整合收費查詢和辦理功能,加強數據共享。
(三十一)打造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推進知識產權地方立法,制定面向2035年的上海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高知識產權密集型商品出口比例。深化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國際運營(上海)試點平台建設。加強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海外維權援助,深化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優化知識產權資助政策,引導企業加強商標和專利布局。強化進出口環節知識產權保護。
(三十二)推進貿易信用體系建設。 完善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對外貿企業在外匯結匯、稅收繳交等環節出現的非主觀故意又可整改的行為,按照規定不納入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優化企業報關「容錯機制」,對企業主動披露的非主觀原因造成的申報差錯和違規行為,實施快速處置,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七、加強組織實施,健全保障體系
(三十三)加強黨的領導。 加強黨對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的全面領導,把貿易高質量發展納入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目標,上海市推進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履行職責。
(三十四)完善法治保障。 推動《上海市推進國際貿易中心建設條例》修訂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做好《上海市外商投資條例》的宣傳解讀與推進實施工作。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提升政策透明度,主動公開和發布涉企政策。
(三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前提下,進一步優化財政資金使用結構、支持方式和使用效益,鼓勵各區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動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和股權投資機構等 社會 資金加大對外貿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三十六)提升貿易風險防範和化解能力。 強化對外貿易運行監測,完善外貿進出口調查監測系統。加強產業損害預警,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優化經貿摩擦案件應對,支持企業依法提起貿易救濟調查,擴大貿易調整援助試點范圍。
J. 虹口、金山、崇明出台新政,進一步為中小企業減負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減輕企業負擔,上海市政府公布28條綜合政策舉措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虹口區、金山區、崇明區也公布了進一步為企業減負、共抗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項具體舉措,涵蓋金融幫扶、減輕企業負擔、實施援企穩崗、扶持產業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等多個領域。
此前已經發布了浦東、長寧、普陀、閔行、嘉定、靜安、楊浦、寶山、奉賢、黃浦、青浦的政策。
虹口區
一、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支持力度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允許在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葯品和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企業已簽訂外銷合同的外銷重點防疫物資因政府徵用轉為內銷的,企業不承擔由此增加的稅收負擔。支持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相關醫療設備、疫苗葯品研發生產類企業。
二、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
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並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准取得的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疫情防護用品,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鼓勵區內商業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實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屬地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等平台,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發揮區內金融企業集聚的優勢,支持投貸聯動,鼓勵企業發行債券等拓展融資渠道。
四、給予企業融資擔保支持
和貼息貼費補助
對本區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幫助協調上海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積極爭取更多融資擔保支持。對本區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用於恢復生產經營的貸款,經認定,按照不超過同期銀行基準利率的50%給予利息補貼;通過上海市擔保公司擔保獲得銀行貸款並正常還本付息的,經認定,按照不超過擔保費的90%給予補貼。
五、幫助企業穩定現金流
鼓勵屬地銀行加大對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信貸支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鼓勵屬地銀行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導致貸款逾期,可合理調整有關貸款分類評級標准。
六、依法依規延期申報納稅
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七、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
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八、給予企業房屋租金減免
中小企業直接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的經營性產權類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免收今年2月份、3月份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直接受益。鼓勵區屬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盡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鼓勵本區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收企業人才房屋租金,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核心人才,入住區屬國有企業經營的人才公寓,經認定,減半收取今年2月份、3月份由本人直接支付的兩個月房租,並鼓勵其他經營方為區域內各類人才租房減免租金。
九、降低企業各類成本
積極貫徹落實上海市出台的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實施靈活用工等舉措,幫助企業減輕負擔,保障正常經營秩序。加快推進現有產業政策和企業政策落地實施,提升政策兌現速度,通過提前撥付投資獎勵、房租補貼、績效獎勵等扶持措施,有效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十、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
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視其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實際繳納費額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十一、做好企業復工復產保障工作
切實發揮「千人訪萬企」「樓長制」「園長制」「三級穩商工作機制」等制度優勢,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加強防疫物資保障供應,協調解決疫情引起的實際困難。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咨詢解答,幫助企業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
在企業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備和風險評估基礎上,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平穩地區員工迴流就業。促進就業供需對接,搭建企業用工對接服務平台,依託微信、網路、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通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同時幫助部分企業解決勞動力富餘問題。
十三、鼓勵企業創新轉型
發揮「全球雙千兆第一區」「上海5G綜合應用先導示範區」優勢,鼓勵區內企業、研發機構利用5G等相關技術研發提供疫情防控、遠程辦公、線上教育、電子商務、在線醫療等技術、產品,為社會應用示範提供支撐,經認定,給予一定的獎勵。支持區內企業通過疫情防控實施業務創新和企業轉型,促進本區主導產業、重點產業、特色產業發展。對化危為機、成功轉型的企業,優先給予相關專項政策支持。
十四、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
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因參與防疫工作而導致的企業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協調幫助企業獲得上海市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十五、優化提升政務服務
發揮「一網通辦、虹口快辦」的便企服務作用,實施不見面審批和無人干預自動辦理,為在疫情防控期間申請辦理項目審批、企業注冊、稅收征繳等行政審批事項的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通道。對涉及民生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等關系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實施特事特辦。
十六、加大法律咨詢服務力度
強化政府法律服務,鼓勵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為受到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務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咨詢服務,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對於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糾紛,及時組織律師、公證員、調解員等專業法律服務人員提供咨詢、指引、調解服務。
本辦法執行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金山區
一、支持對象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且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參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相關企業。
適用的中小微企業,需符合國家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強金融支持
1.加大對企業擔保補貼。將本區小微企業擔保補貼的扶持對象擴大到中型企業,並將獲得本區融資擔保機構扶持的中小微企業一並納入補貼范圍。擔保貸款300萬元以下(含)的,給予100%擔保費補貼;擔保貸款3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給予50%擔保費補貼;擔保貸款1000萬元至2000萬元(含)的,給予25%擔保費補貼。
2.對企業貸款進行貼息。對經認定的本區與疫情防控保障相關的生產和供應類企業,向銀行機構貸款的,按照企業實際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貸款時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水平),給予企業50%的貸款貼息。
3.加強企業融資保險支持。對執行防疫任務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落實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政策,並採取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操作,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鼓勵金融機構對防疫物資生產、農副產品供應等重點企業,開辟應急貸款或專項貸款綠色通道,提供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產品,簡化審批和放款流程,執行優惠利率,減免相關手續費用和服務費用。擴大疫情防控期間綠葉菜價格保險對象范圍,實現搶種補種農戶「願保盡保」,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綠葉菜價格保險水平。
(二)減輕企業負擔
4.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加強勞動用工服務指導和政策解釋,鼓勵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政策。放寬企業申報其他工時材料提交期限,對企業需要變更工作時間周期的允許重新提出申請。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台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將本市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推遲3個月。因受疫情影響,對區內社保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實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5.加大疫情物資供應企業扶持力度。對列入國家、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資生產和供應重點名單的企業,因生產成本高於實際售價而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給予補償。對承擔新增綠葉菜基地任務的企業(或基地),免費提供綠葉菜種子,並在享受現有常規補貼(需符合相關補貼政策要求)的基礎上再給予每畝1000元左右的一次性補貼。對在疫情防疫期間勇於承擔社會責任、作出重大貢獻的個人和企業,經認定後給予嘉獎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6.支持企業開展應急技術改造。對疫情防控期間為提供應急物資生產和保障所開展的市級應急技術改造項目,在市級補貼基礎上,再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入20%的補貼。對於經區級認定的重點項目,給予項目總投入10%-30%的補貼。
7.保障企業經營用房需求。對承租區屬國有(集體)企業房產的中小企業,經出租方認定後,用於生產經營、商業經營的免除2月份、3月份租金;用於其他性質的承租戶,視具體情況做出減免措施。減免部分視同營業收入計入年度國有企業績效考核。對租用其他性質的經營用房,鼓勵資產方為承租戶減免租金。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產業園區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對落戶在本區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創新創業載體且實際辦公租借在創新創業載體的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給予2個月的房租減免。
8.支持企業合理應對外貿風險。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積極幫助企業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免收服務費。提高中小微外貿企業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險覆蓋面,降低承保服務費率,免除防疫物資進口企業相關資信費,做到應保盡保。開啟理賠綠色通道,提高對疫情受困外貿企業的理賠效率。因疫情原因,導致出口企業與國外商家發生合同糾紛而開展法律訴訟的,經認定後,對產生的律師費、翻譯費等給予100%的補助,每家最高補助20萬。
9.做好稅收減免支持。全面落實國家、市府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實行稅收優惠: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疫情防控相關納稅人實行針對性增值稅、消費稅以及附加稅費優惠減免;為疫情防控擴能新購設備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困難企業2020年發生虧損彌補延長至8年;單位和個人捐贈用於應對疫情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參與疫情防治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補助和獎金及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的實物(不包括現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10.免費檢驗檢測。依託區市場監管局下屬檢驗檢測機構,對疫情防控相關物品提供檢驗檢測服務,並免除檢驗檢測費用。
(三)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
11.優化審批流程。積極發揮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作用,擴大「隨申辦」應用服務覆蓋面,依託市「企業服務雲」打通政策服務「最後一公里」,加快推進一批不見面審批事項落地。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運輸企業的相關緊急審批事項,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啟動「容缺受理」模式,開辟綠色通道,應急辦理一類醫療器械備案等事項。藉助信息化手段,為在金生產型企業復工復產提供網路報批平台,進一步方便和保障企業有序復工、盡早復產。設立專用窗口、開通綠色通道、簡化進口通關模式,全時守候,確保涉及疫情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票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領,免費專業配送。
12.加快落實各項財政扶持政策。依託惠企政策服務專窗加快市、區產業政策落地落實。優先保證各類涉企扶持資金的撥付進度,解決企業疫情防控、生產經營等實際困難。
13.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機制。規范執法,審慎處罰,對企業確有正當理由、沒有造成危害後果或危害後果輕微的,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加強行政復議監督工作,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對企業因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而導致的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納入失信名單。
14.建立涉企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開通中小微企業法律咨詢熱線專席服務,組建律師、公證服務團,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證事項辦事指引,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專門公證服務。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聯動,加強合同糾紛、消費糾紛、勞動糾紛調解,強化訴調對接,促進涉疫情糾紛非訴訟方式解決。
15.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企業安全生產。按照保障必需、適度支持、企業自願、有償使用調配原則,重點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群眾生活必需品、農產品及深加工,城市運行保障等四類企業防護需求和生產需要,對企業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資,經企業申請並報區、鎮(工業區)審核統籌,按需購買,按實結算。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個月(具體政策措施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所需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政策措施,並按分工,牽頭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國家、市出台相關支持政策的,本區遵照執行。
本政策由區發改委會同各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崇明區
一、加大金融扶持
1.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性擔保貸款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與市擔保中心的合作,增加信用擔保額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實施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用補貼,加強對區融資擔保中心實施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的支持,對本區符合生態產業導向、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企業,全額補貼保費。
2.給予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補貼,對小額貸款公司低於10%利率的貸款業務給予5%的利率補貼。
3.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疫情期間發生還貸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加快貸款展期辦理、為企業調整還款計劃,支持企業恢復生產經營。
二、加大產業發展扶持
4.對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資生產和供應重點名單內的企業,其在疫情期間因擴大生產而產生的損失,給予適當補貼,最高可達300萬元。
5.培育支持新技術新業態企業發展,加快培育網路購物、在線教育、在線服務、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企業,大力發展醫療健康產業,支持創新型生態企業發展壯大。
6.鼓勵企業開展防疫新產品研發攻關、生產擴產擴能以及轉型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經認定,給予政策有效期間項目總投入50%的補貼。
7.對實施重大生態產業項目、承擔花博會重大配套項目建設的重點企業,在疫情期間受影響較重的,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8.減免企業房屋租金,中小微企業承租本區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產業園區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免收2月份、3月份、4月份三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最終受益。對租用其他經營性房產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
9.加大對綠葉菜生產的支持,加大疫情防控期間綠葉菜價格保險力度,實現搶種補種農戶的「願保盡保」,降低理賠門檻,保障菜農在獲得原保險方案理賠款的基礎上再增加1倍理賠款;加大疫情防控期間綠葉菜種植面積,針對規模化連片、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水稻種植合作社,在疫情防控期間搶種綠葉菜的,可參照蔬菜規模化核心基地享受相關政策補貼。
三、加大就業扶持
10. 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0年本區將嚴格執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政策,繼續對本區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11.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予以補辦,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12. 調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2020年起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6月30日。
13.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區各類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本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台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14.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建立工作聯系機制,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用工需求,協助企業解決用工問題;做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對接服務,對企業的招聘需求,通過多種方式對外發布,並結合掌握的求職信息進行針對性推薦;指導用人單位通過電話、簡訊、微信等方式,向員工做好開復工時間通知等工作。
四、優化服務環境
15.加快財政專項扶持資金撥付,對符合各類扶持補貼政策條件的項目及時撥付;對建設周期較長的項目,根據項目的實際投資發生額,提前按比例撥付項目資金,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困難。
16.優化企業服務機制,充分發揮「一網通辦」的優勢,大力推進「一網辦、一窗辦、一次辦」,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減少辦事人跑動,減少人員集聚。
17.加強法律服務,對企業存量訂單、建設工程工期等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詢。
五、其他
18.支持企業按要求做好外地員工返崇上崗前的隔離觀察,配合企業做好隔離服務和健康管理,幫助企業復工復產。
19.利用經營性場所作為集中隔離點的,待疫情結束後,根據疫情防控期間實際貢獻情況和損失情況給予補貼。
20.對在本區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市政府出台的相關支持政策,本區遵照執行。本措施有效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解釋。
資料:虹口區新聞辦、金山區新聞辦、崇明區新聞辦
來源:上海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