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如下: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2、保持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3、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
6、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㈡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自幾年開始執行
從2015年12月1日起,上海公積金可以進行異地貸款,這里的異地貸款僅限於購買房產。在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屬於上海公積金支持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
㈢ 上海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貸款嗎
可以。本人憑身份證、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到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屬單位開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後,可到任意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提取業務,提取公積金在外地買房。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指的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㈣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是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意根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職工收入證明。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異地公積金貸款需要具備條件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申請異地貸款時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已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資金;
5、具有購買住房行為能力,並能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㈤ 上海公積金異地買房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4、當前在外省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6個月),且沒有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約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租金約定及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約定等)歷史上曾在本市繳存的,當前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應已銷戶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與還款意願6、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在全國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或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7、所購房屋為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且借款人必須是所購房屋的產權人,並能夠提供購買的相關合同、身份證明、首付款證明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材料8、能夠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9、符合市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在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本市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者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省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外省市申請的公積金貸款。
㈥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
如今上海市已經出台了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有關政策,為了支持職工異地購房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住建部於近期出台了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操作的通知,那麼具體有哪些內容?接下來由的我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㈦ 上海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可以嗎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在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本市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者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省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外省市申請的公積金貸款。㈧ 在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嗎
在上海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在貸款在外地買房的。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第一條 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
4、當前在外省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6個月),且沒有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約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租金約定及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約定等);若歷史上曾在本市繳存的,當前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應已銷戶;
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與還款意願;
6、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在全國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或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7、所購房屋為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且借款人必須是所購房屋的產權人,並能夠提供購買的相關合同、身份證明、首付款證明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材料;
8、能夠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9、符合市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8)上海公積金外地貸款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第三條 辦理場所。申請異地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長寧營業部、靜安營業部申請辦理;若繳存職工還需申請商業住房貸款的,需先前往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再前往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長寧營業部、靜安營業部辦理。
貸款申請資料齊全,繳存使用證明審核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貸款資格審查不超過5個工作日、貸款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㈨ 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上海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相關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貸款對象如下:
1、購買房地產企業開發的樓盤,需要購房貸款的。
2、購買按規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購房貸款的。
3、購買房地產交易市場具有產權的二手住房,需要購房貸款的;
4、因在本市城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貸款的;
5、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經銀行認可的其他購房貸款項目。
按現行政策規定,基本公積金貸款每戶不超過10萬元或不超過帳戶儲存總額的15倍,補充公積金貸款每戶不超過3萬元或儲存余額的2倍。兩項公積金都繳存的職工,貸款最高額不超過13萬元。並且不超過總房價的80%,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購買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貸款額不超過總房價的50%,最長期限10年。但主貸人的貸款年限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5年。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