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銀行貸款 > 農行冒名發放貸款運城

農行冒名發放貸款運城

發布時間:2023-05-10 19:17:45

A. 我的個人信息被冒用在銀行貸款,我該怎麼辦

報警,必要情況找個律師

B. 被人冒名貸款怎麼辦

被別人冒名貸款了怎麼辦


近年來,被冒名貸款的事件越來越多,當事人的內心幾乎都是崩潰的吧!很多是在辦信用卡或貸款的時候發現自己被冒名貸款了,如果我們遇到被別人冒用自己的身份進行貸款怎麼辦呢?有哪些方法可以應對?x0dx0a 小編認為銀行應該對借款人的身份信息等進行調查核實,確保其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市民被冒名貸款,銀行需負上一定責任,銀行的相關責任人也需要承擔責任。市民如遇到被冒名貸款的情況,一定要利用好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x0dx0a 1、應積極與辦理貸款、信用卡的銀行進行協商(如果銀行拒不解決,可向人民法院上訴,要求銀行承擔因「審核不嚴」帶來的相應法律責任)。x0dx0a 2、要注意搜集證據,鑒於冒名貸款的各式合同、證據非本人簽署,可以申請法律鑒定。x0dx0a 3、切勿聽信任何中介機構可以「洗白」信用記錄的謠言,選取正規的法律程序解決問題。x0dx0a 最後,小編提醒,杜絕冒名貸款最好的方式,還是保護好自己的個人隱私,防患於未然,犯罪分子才無機可乘。一定要利用好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被別人冒名貸款該怎麼辦?


1、首先與辦理貸款的銀行提出異議,要哪孫悉求銀行調查貸款情況,合同等相關文件非本人簽署,可申請法律鑒定。

2、如果冒名人因逾期等原因影響了被冒名人的個人信用記錄,被冒名人可與銀行進行協商清除不良信用記錄,如銀行拒不解決,被冒名人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投訴、提出異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3、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個人重要證件和文件,如:身份證、信用卡等等,不能隨意向他人提供重要證件及復印件。

更多關於被別人冒名貸款該怎麼辦,進入:查看更多內容

被人冒名貸款應該怎麼辦


01

網路的發達除了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利以外,也加劇了信息泄露的危險,稍不注意,自己的隱私就泄露了。我們經常會看到因為信息泄露導致信息被盜去李乎做一些違法犯紀之事的案例,最常見的就凱伍是冒名貸款。那麼當你發現你被冒名辦理了貸款該怎麼辦?

02

發現被人冒名貸款之後,首先應該立即報警並與辦理貸款的銀行聯系,向銀行反映情況。銀行了解完畢並確認你真的被冒名貸款之後,會告訴你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將資料准備好帶去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03

如果銀行拒不辦理,就要立即報警處理,或者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04

我在這里要告誡大家,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等重要信息不要隨意泄露,不要貪圖便宜,更不要在非法的地方或機構辦理業務,否則出了事就得不償失了。

身份泄露被別人網貸了怎麼辦


身份泄露被別人網貸了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分別是:

1、被冒名人應積極與辦理貸款、信用卡的銀行進行協商;

2、被冒名人要注意搜集證據,鑒於冒名貸款的各式合同、證據非本人簽署,可以申請法律鑒定;

3、被冒名人切勿聽信任何中介機構可以洗白信用記錄的謠言,選取正規的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銀行辦理貸款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貸款,攜帶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貸款;

2、審核,銀行對申請人的徵信、資產、個人資料等信息進行核實;

3、簽訂合同,通過審核後,銀行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4、貸款發放,銀行按貸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5、歸還貸款,貸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C. 銀行違規放貸有哪些情形

1、未依法對借款人身份條件進行嚴格審查,明知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不一致的情況下,發放冒名貸款。
2、明知用款人提供虛假貸款資料,未按規定對借款人借款用途、還款能力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違反貸款發放流程,發放貸款。
3、受單位領導安排或要求,不作貸前調查,違規審批發放,貸後對其貸款用途也不作檢查,致使貸款逾期未收回。
4、未對借款人資產情況、運營情況、財務資料、股東變更情況進行嚴格核查,杜撰與事實明顯不符的授信報告,而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D. 我被農村信用社給告了,有人用我的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了22萬貸款,怎麼辦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請及時辦理掛失,做登報聲明。平時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時,要養成在復印件上做標注的好習慣,防患於未然,避免被不法人員冒名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 我莫名其妙收到農業銀行貸款通知,可是我連農業銀行卡都沒辦

看清楚發簡訊的號碼是不是真的農業銀行,如果不是那肯定是詐騙撒,如果是,那就去農行問下或者打個電話問下,弄明白還是好點

F. 我沒辦過農行的卡今天突然給我來信息說給我發放了330000元的貸款這是咋回事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騙子。如果實在不放心的話,可以拿著手機去農行的櫃台上咨詢一下他們工作人員

G. 案例識騙局,揭秘騙貸的那些套路!

所謂騙貸,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貸機構內部人員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做法騙取信貸機構的 貸款 。隨著經濟下行,行業競爭加劇,各種騙貸案件層出不窮,通過一些典型騙貸案件,希望能對您識別騙貸有啟示和參考意義。

案例1——廣西玉林信貸員冒用143名村民名義騙貸800萬被捕

【主要問題】員工道德風險、冒名貸款

近期多家媒體報道,廣西玉林市陸川縣某金融機構的信貸員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義,騙取該金融機構800餘萬元貸款供自己使用。近日,陸川縣檢察院以涉嫌騙取貸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該名犯罪嫌疑人。據媒體報道,該犯罪嫌疑人鍾某由於參與「六合彩」輸了錢,為了籌集資金繼續參與賭博,其動起了騙取貸款的壞心思。在2013年至2015年兩年期間,鍾某以幫助曾經辦理過貸款的村民補辦貸款手續為由,騙取村民在非本人意願的貸款手續中簽名,並私下開設村民賬戶以便自己領取。

鍾某利用之前村民在辦理貸款時留檔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村民的名義申請了貸款並供自己賭博使用。隨後,一些村民陸續發現存款被金融機構莫名地劃撥,甚至欠了幾十萬的款,至此,鍾某騙貸的事實才浮出水面。

從媒體報道來看,截至2016年2月案發時,鍾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義騙取貸款800多萬元,其中一小部分用於償還騙領的貸款。

案例2——表兄弟合謀騙貸銀行60萬元

【主要問題】員工道德風險、內外勾結

2015年2月,鄆城某銀行負責人到鄆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稱,其下屬分行負責人徐某某放貸60餘萬元至今未收回,涉嫌違規放貸,請求查處。經偵大隊接報案後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發現徐某某利用工作職務便利,利用手中審批發放貸款權利,與其表弟李某某合謀操縱,違規發放貸款60餘萬元,全部用於其與表親李某某合夥開的企業經營上。由於企業經營不善倒閉,60餘萬元貸款全部賠了進去。2015年3月,徐某某被逮捕,同年11月份,徐某某被法院判刑。案發後,李某某一直潛逃外地,公安機關多次追捕未果。4月15日,專案組偵察民警得到可靠消息,在河南鄭州發現其蹤跡。4月16日,專案組立即趕赴鄭州,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於一賓館內將李某某抓獲歸案。經審訊,李某某如實交待了犯罪事實。

經查,2014年,李某某與其表哥徐某某商量,利用徐某某在銀行的便利條件貸一筆款來做生意。兩人經過合謀由李某某擔任企業法人,隨後由李某某出面申請,並找來了張某某、李某、劉某等親戚朋友做擔保,分三次貸出60餘萬元用於企業經營,結果由於經營不善不但沒掙錢,反而連多方籌資也全部賠了進去。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案例3——煙台海參養殖戶為擴大經營規模騙貸2600萬被刑拘

【涉及問題】虛假資料、歸集貸款

根據新聞報道,煙台蓬萊一個海參養殖戶王某在今年3月18日因騙取貸款罪被煙台開發區警方刑事拘留。王某經營海參生意,原本生意經營出色,因擴大經營規模需大量資金,為了獲得銀行貸款,王某通過向銀行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虛假陳述,騙取銀行貸款達2600萬元。

王某為煙台海參養殖戶,這些年搞海參養殖掙了些錢,想在福建海域包海進行大規模養殖,由於投資資金缺乏,於是他想到了向銀行貸款。恰好在這個時候,煙台市一家股份制銀行推出了一項針對水產養殖戶的貸款業務,該銀行的貸款業務為「三三聯保」型,即符合貸款條件的三個主體,可以互為擔保人,審核通過後三方分別可以貸款300萬元,貸款成功後三方總共可以獲得900萬元的資金。

王某感覺銀行的這個業務正好能解決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一比照條件,自己如果想貸款的話缺少保證人,於是王某想到了自己家裡的親戚。

王某利用自己平時建立起來的微信,找到了自己的親戚,讓他們在相關文件上簽字、摁上手印,通過這種方式他偽造出來貸款所需要的文件。沒想到的是,王某的這些虛假材料竟然通過了銀行審核,貸款順利批下來了。

王某通過「三三聯保」的形式共獲取了3組貸款,兩組900萬元,一組800萬元,合計2600萬元。大量資金被王某用來擴大規模,他在南方海域的養殖攤子隨之鋪開。

但是,從2013年開始,海參加工行業持續低迷,王某的海參養殖加工生意變得風雨飄搖。

王某從銀行獲得貸款後,前幾年還能按期還款,但是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王某已經無力償還銀行貸款了。無奈之下,銀行向開發區警方報案。警方受理後,通過偵查,發現王某用於申請貸款的資料中多名貸款客戶存在虛假情況,且資金有歸集使用的情況,相關人員涉嫌騙取貸款罪。

2016年3月17日,開發區分局決定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證,於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處將其抓獲。王某目前因涉及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4——男子為圓「豪車夢」銀行騙貸最終因合同詐騙罪獲刑

【主要問題】無還款能力、提供虛假房產證、收入證明

根據新聞報道,大慶的小劉因看著身邊的哥們都買了車,為了面子,他在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通過朋友介紹與某銀行簽訂 信用卡 汽車專項分期付款業務合同,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小劉提供虛假的房產證及收入證明,騙取了某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擔保,取得銀行購車款近20萬,用這筆錢買了車。

因小劉連續幾期沒有收到還款,且經過調查,小劉買的車也去向不明,於是銀行選擇報警。小劉隨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小劉被龍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劉在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與銀行簽訂合同時,提供虛假資信證明,隱瞞真相,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1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案例5——濰坊三男子偽造財產騙貸270萬拒不歸還被抓

【涉及問題】虛假行駛證、房產證、土地證、流程漏洞

付某、馬某和張某在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做不銹鋼生意2011年,一個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們,問他們需不需要貸款,並稱自己有「門路」可以幫他們代辦手續。由於沒有財產可以抵押,三人便一同偽造了假的車輛行駛證、房產證、土地證等財產證明交給了付某某,請他來辦理貸款。

付某某以前在某銀行信貸部門工作過,非常熟悉貸款流程,在行業內認識幾個熟人,知道銀行在哪個環節有把關不嚴的漏洞。三人將假的財產證明交給付某某,每人還付給了他2萬元的中介費。付某某幫張某貸款70萬元,幫付某和馬某各貸款100萬元,期限都為1年,並與三人約定其中的70萬元由他來償還。

成功騙取貸款後,付某、馬某和張某除了將一部分錢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其餘的全部用來消費。放貸以後,銀行多次向三人 催收 還款,但三人拒不償還,經濰坊市奎文區人民法院判決,三人還是拒不還款,並且三人家中沒有任何可執行財產。今年1月份,奎文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銀行報案後,立案展開偵查,並將付某和馬某抓獲歸案,為銀行追回經濟損失46萬元。

目前,付某、馬某涉嫌騙取貸款已被取保候審,張某被列為網上追逃。

案例6——女子偽造30本假證騙貸720萬躲藏兩年後終落網

【主要問題】提供虛假合格證

劉某2012年在泉州經營著一家集貿易、美容、汽修於一體的汽車貿易公司,其向銀行申請了三筆72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每一筆的還款日期約隔半個月,還款日期到了,她卻無力還款。

於是,她找了家擔保公司,從擔保公司貸出錢還給銀行。再以如期還款的能力從銀行貸出另一筆錢還給擔保公司。這樣操作到第二筆時,銀行不放貸了。沒了銀行放貸的錢,就無法再從擔保公司借錢了。

她找了30本機動車合格證抵押給擔保公司,繼續貸款還給銀行。與此同時,她以同樣的形式向兩位好友分別借了40萬元和60萬元。此後,她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擔保公司人員拿出抵押的30本機動車合格證比對,發現竟是假的。報警後,警方確認證書是偽造的,並於2013年將她列為在逃人員。

躲藏兩年後,劉某日前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准備移送起訴。

案例7——聯合「內鬼」騙貸案

【主要問題】內外勾結、虛假資料

2003年8月,廣東省佛山市著名民營企業家馮明昌因涉嫌金融詐騙大案,被司法機關收審。可在2003年2月,他剛剛當選為廣東省40位「最佳民營企業家」之一。

此後,馮旗下的擁有「亞洲最大的膠合板生產基地」美譽的華光板材因資金鏈斷裂而停產。華光板材曾擁有員工過萬,年產值達20億元。

同年11月,中央與廣東省有關部門組成「806」專案組進駐佛山市南海區。2004年春節後,馮明昌被正式扣查。

2004年6月,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十屆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披露,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關聯企業,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累計從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貸款74.21億元。

據悉,至審計時尚有餘額19.29億元。這些貸款大量轉入個人儲蓄賬戶或直接提現,有些甚至通過非法渠道匯出境外。經初步核查,銀行貸款損失超過10億元。

最終,馮明昌以及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副行長葉家聲、南海支行原行長林裕行、佛山分行原行長林俊江均被處以重刑。

案例8——農行包頭騙貸案涉案金額1.1億元

【主要問題】內外勾結、虛假資料

2005年3月,中國銀監會通報一起中國農業銀行涉嫌違法經營大案:在不到一年時間里,銀行工作人員與信用社及社會不法分子相勾結,採取挪用資金、虛開大額存單等手法,騙取銀行資金逾1.1億元。

2004年,內蒙古銀監局在銀監會的統一部署下,組織開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貸款進行現場檢查。包頭銀監分局在對農行包頭市分行進行現場檢查中,發現所屬匯通支行、東河支行在辦理個人質押貸款和貼現業務中,個別工作人員與信用社及社會不法分子相互勾結,騙取銀行貸款。

檢查發現,從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農行包頭市匯通支行市府東路分理處、東河支行,包頭市達茂旗 農村信用社 聯社所轄部分信用社的人員與社會人員相互串通、勾結作案,挪用聯行資金、虛開大額定期存單、辦理假質押貸款、違規辦理貼現、套取銀行信貸資金,謀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資金累計98筆、金額為11498.5萬元。

案例9:一國有銀行支行被兩空殼公司騙貸2600萬

【主要問題】員工失職、空殼公司

一家國有銀行從化支行被廣州兩家空殼的皮包公司先後詐騙貸款共計2600萬元。2015年,廣州中院依法判處該支行副行長、金融業務分中心經理及兩名信貸員構成國有公司、企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被判處刑事責任1年9個月到3年。

2011年6月期間,時任某國有銀行從化支行客戶經理(即信貸員)的李某(女)在經辦廣州大翔軟體有限公司(下稱「大翔公司」)貸款業務中,未按照規定嚴格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借款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出具調查報告,貸前調查流於形式,貸後未嚴格監管。而身為小企業金融業務分中心經理的鄺某,主管信貸業務的副行長陳某,也沒有深入調查核實而予以同意確認,致使銀行被張某等人利用大翔公司詐騙貸款2000萬元,至案發時造成銀行損失將近1600萬元,形成不良貸款。

幾乎在同一時期,另一客戶經理吳某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間經辦廣州億鵬貿易公司(下稱「億鵬公司」)貸款業務。吳某也未按照規定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借款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出具調查報告,致使該銀行被張某等人利用億鵬公司詐騙貸款600萬元,至案發時造成該銀行損失423萬余元。

其中緣由很簡單,信貸員之所為未進行詳細調查,是因為業務為領導介紹,客戶經理李某供述,大翔公司是小企業金融業務分中心經理鄺某介紹的,他們倆曾一起實地視察,發現地址和營業執照不符,對方解釋剛搬了新地址。李某還供述,因為對方提供了公司報表和銀行流水,所以她就默認為是核實了公司的實際運營狀況。丁某簽名時,李某沒有認真比照。

信貸員吳某則供述,因為億鵬公司是副行長陳某介紹的,他就沒有實地視察。在貸款後跟蹤貸款的去向、貸款人的經營場所時,他也沒有去現場看過,只是叫貸款人將相關資料送給他。而副行長陳某則供述,他不知道銀行員工在貸款前,是否實地考察過兩家公司。由於沒能對這些貸款公司真實情況進行了解,造成該銀行的貸款被騙,他是有責任的。

案例10:山東七公司貿易融資騙貸騙取近4億匯票

【主要問題】虛構貿易

2014年8月,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了一起騙取票據承兌案。山東省濱州市博興縣人郭某及妻子成立了包括淄博永馳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下稱「永馳汽車」)、山東宏昌達汽車有限公司(下稱「宏昌達汽車」)等在內的7家關聯企業,通過關聯企業之間的虛假購銷合同,騙取工商銀行、齊商銀行、山東博興農村合作銀行、農業銀行共計3.91億元,敞口部分為1.8億元。

郭某等被公訴後,博興縣人民法院於2013年判決上述7家公司及郭某犯騙取票據承兌罪,其中郭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0萬元。一審判決後,郭某不服上訴,其理由之一就是,金融機構對購銷合同雙方為關聯公司、購銷合同是否真實應當是明知的,他本人並未用欺騙手段取得票據承兌。2014年8月7日,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原判。

郭某利用上述7家公司簽訂虛假購銷合同,騙取銀行承兌匯票11次,數額共計3.91億元,敞口部分數額為1.823億元。其中工行濱州濱印支行承兌匯票兩張,金額共計4000萬元,敞口1600萬元;齊商銀行博興支行,金額1500萬元,敞口750萬元;農合行龐家支行金額共計3600萬元,敞口1080萬元;農行濱城支行辦理承兌匯票業務6次,金額共計3億元,敞口1.46億。

其中後一筆承兌敞口到期後未能償還,由擔保企業代為償還。而前面的3000萬元敞口中,擔保企業代償了1000萬元,農行墊付了2000萬元後,對宏昌達汽車等提起訴訟追償。截至2014年7月14日,農行已收回1551萬元,另收到宏昌達汽車12台半掛油罐車,應不會造成實際損失。

郭某等所用的方式並不高明,就是關聯企業之間「左手倒右手」,簽訂虛假買賣合同。以數額最大的農行為例,2012年3月20日,郭某以宏昌達汽車公司的名義,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偽造了該公司與永馳汽車公司的購銷合同,以此為由向農行濱城支行申請辦理了6000萬元的承兌匯票,繳納保證金3000萬元,敞口數額3000萬元,到期日2012年9月20日。僅隔一天,2012年3月21日,郭某再次以同樣的手段,在濱城支行辦理了8000萬元承兌匯票,繳納保證金4000萬元,敞口數額4000萬元。

另外,郭某實際控制的前述7家企業,僅從名字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宏昌達」等字型大小相同的多家公司之前或存在關聯。

案例11——浙江騙貸第一案:「陰陽賬」騙貸案

【主要問題】空殼公司、陰陽帳

2006年12月23日,交通銀行某分行向杭州市公安局報案,稱浙江之俊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之俊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軍涉嫌詐騙該行貸款數億元,已潛逃境外,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隨著公安機關的偵查,一個驚天大案漸漸浮出水面。

2003年至2006年8月,之俊公司突然冒出100餘家注冊資本超過千萬元的子公司,子公司老闆都是公司員工,有的甚至是食堂廚師。這一異常現象,早已引起公安機關的注意。接到舉報後,2007年1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決定對之俊公司及何志軍涉嫌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2007年4月23日,杭州市檢察院對在逃的何志軍批准逮捕。

檢察機關指控,從1995年起至案發,何志軍指使王成富、臧造成等人,在全國各地先後成立了140餘家關聯公司,即所謂的「之俊系」,但這些公司在工商登記時將未實際出資、未實際參與經營決策的下屬員工、親友登記為「掛名」股東或法定代表人。

據調查,之俊系企業大多有兩套報表系統,一套真實的報表系統是提供給工商、稅務,稱之為A賬;另一套虛假的報表系統是提供給銀行,用於貸款的,稱之為B賬,這套B賬虛增資產、銷售收入、凈利潤和銷售成本,減少長期投資。這兩套「陰陽賬」使用數年,在非法騙貸過程中屢試不爽。

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何志軍明知自己根本沒有履約能力,仍指使之俊系人員提供修改後的審計報告復印件、編造虛假財務報表、偽造工業品購銷合同、提供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等材料,以「空殼」的之俊系西亞公司、凱利達公司、中集公司、久源公司、晨興公司、安泰公司等名義相互進行擔保,先後騙取交通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廣發銀行貸款共計13億余元。

案例12:北京最大銀行騙貸案:農商行高管內外勾結,空殼公司騙貸7億

【主要問題】空殼公司、內外勾結

2012年10月10日,北京市高院對這起本市最大的銀行騙貸案進行宣判,終審對原北京農商行8名高管,包括該行原商務中心區支行長田軍等5名支行行長、副行長做出了判決。其中,判決田軍有期徒刑20年,北京華鼎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胡毅無期徒刑,另外16名涉案者則被判處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悉,這8名北京農商行高管夥同胡毅及其員工,通過虛構二手房房貸手續、小企業貸款手續等,里應外合在銀行內騙貸7.08億元。

經法院查明,從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華鼎擔保公司董事長胡毅、李京晶共從農商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騙取貸款255筆,金額4.47億余元。此外,胡毅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義,虛構公司需要流動資金等借口,採取互相擔保的方式,於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間從十八里店支行騙取貸款45筆,計2.61億余元。截至案發前,共造成經濟損失3.6億余元。

該案件浮出水面還要追溯到2008年9月,當時,交行個人金融部員工趙某准備貸款買車時,無意間從銀行 徵信 系統查到自己在北京農商行十八里店支行莫名出現一筆200萬元的二手房貸款。巧合的是,同一時期,一名建行職工衛某准備貸款買房時,也發現自己也在北京農商行「被房貸」,隨即報警。面對如此蹊蹺的事,兩人向北京農商行總行投訴無果後,便直接把此事捅到北京市銀監局。

緊接著,2009年2月27日,胡毅前妻李京晶為支取其中一家空殼公司的貸款,前往農商行營業部辦理信貸卡,就在這時,細心的銀行櫃員發現,這家成立1年有餘的貸款企業,公章竟然是新的,根本沒有沾過印泥,銀行詳查發現貸款支取賬戶竟牽扯多筆小企業貸款,於是報警。

2009年3月底,北京農商行被騙貸4.6億元的驚人案件就被曝出。當時,該行商務中心區支行行長田軍等8位負責人涉嫌勾結騙貸,被司法機關調查,為貸款提供擔保的北京華鼎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冬及實際控制人胡毅也被司法機關調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0年6月,北京市銀監局方面證實,原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行長金維虹和副行長姜朝被停職,原商務中心區支行行長田軍也被免去行政及黨內職務。

2010年8月初,北京華鼎信用擔保公司董事長胡毅和8名為騙貸的銀行幹部在市二中院一同受審。據悉,當時此案共18名被告人,其中北京農村商業銀行CBD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長、副行長等人被控共收受賄賂近千萬元。預計庭審將持續5天。案發後,被騙領的7.08億元僅追回了一半。

【上述案例的啟示】

上面一個個血淋淋的騙貸案例給我們信貸機構敲響了警鍾,筆者認為,上述案例給我們如下啟示:

啟示一:騙貸的主要形式

縱觀上面十二個案例,騙貸的形式主要有:(一)提供虛假資料,包括虛假身份證、房產證、虛假行駛證、虛假土地證、虛假合格證、虛假收入證明、虛假財務資料等;(二)虛假貿易融資,虛構貿易,在這類案例中,往往會有陰陽公司、關聯公司的身影,比如案例10所反映的情況;(三)利用空殼公司騙貸,比如案例9、案例11、案例12;(四)員工道德風險、員工失職、內外勾結,在借款人利用虛假資料、虛假貿易、空殼公司騙貸的過程中,部分騙貸案件出現內外勾結、員工失職的情形。

啟示二:信貸機構需要優化自己的治理結構

一個良好的公司治理機構是信貸機構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石。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基本都已經建立起了一套風險管理體系,但限於各種原因,商業銀行在進行風險管理時還是經常會受到行政管理架構等的限制,領導干預貸款等情況時有發生,建議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以業務流程為中心的風險管理部門,直接對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通過此制度設計,能夠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防範風險。

啟示三:建立以業務流程為核心的風險管理體系

信貸機構應當以《商業銀行授信工作指引》等文件為基礎,結合自身情況,建立一套以業務流程為核心的信貸風險管理體系。風險管理是一個管理過程,包括對風險的確定、量度、評估和發展應付風險的方法、流程、制度,目的是把可以避免的風險減至最小,實現成本及損失最小化。一套完整的信貸風險管理體系包括四個環節,即信貸風險的識別、信貸風險的評估、信貸風險的控制和信貸風險管理評價四個方面。

H. 銀行內外勾結偽造簽名貸款,司法鑒定非本人簽字,銀行會受到處罰嗎

銀行內外勾結偽造簽名貸款,司法鑒定非本人簽字,銀行會受到處罰嗎?這是重大案件,銀行必定會受到處罰。先來了解一個名詞:冒名貸款,冒名貸款是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了他人(或單位)名義或虛構假名貸款、利用職權要挾他人(或單位)貸款、乘辦理貸款之機截留全部或部分貸款貪污或挪用歸個人使用的行為。主要有頂名貸款、搭名貸款、盜名貸款、假名貸款四種形式。


該罪的定型: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I. 中國農業銀行員工40條嚴禁內容

法律分析:中國農業銀行員工40條嚴禁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1、日常業務管理。2、日常行為管理。

法律依據:《中國農業銀行嚴格禁止員工行為的若干規定》 一、日常業務管理: 1、嚴禁員工把本人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2、嚴禁員工用本人賬戶為他人提供便利並從中獲取利益; 3、嚴禁利用虛假證件、資料或為無有效證件客戶開立賬戶; 4、嚴禁櫃員自己辦理本人的業務; 5、嚴禁員工違規代客戶辦理業務; 6、嚴禁以銀行名義私自代客理財,代他人保管存單、存摺、銀行卡、密碼、重要空白憑證、有價單證、票據、印章、網銀K寶、有效身份證件及重要物品等; 7、嚴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卡、密碼、業務印章進行業務操作; 8、嚴禁私自刻制、偽造或變造、盜用印章或將業務印章和私人名章借給他人使用; 9、嚴禁擅自印製、套打、銷毀重要空白憑證及有價單證; 10、嚴禁違規辦理抹賬、掛賬、錯賬沖正、掛失業務; 11、嚴禁在未審核傳票、核實賬務的情況下授權、編押、簽章或違規在重要單證、函件等加蓋印章; 12、嚴禁為客戶提供虛假對賬單、余額查詢單、出資證明、存款證明、虛假注資(增資)或其它虛假資信證明; 13、嚴禁隱瞞不報、遲報重大可疑交易或違規核銷、處置預警信息; 14、嚴禁虛增、虛減存款業務量或信用卡、電子銀行交易量; 15、嚴禁違規授權; 16、嚴禁越權或變相越權辦理各種業務; 17、嚴禁幫助、默許客戶編造虛假信息資料,撰寫虛假調查、審查報告或隱瞞調查、審查發現的重大問題; 18、嚴禁員工使用假名、冒名或偽造、變造、竊取客戶資料辦理業務; 19、嚴禁違規辦理多人承貸供他人使用的信貸業務; 20、嚴禁員工自批自貸農戶貸款; 21、嚴禁員工違規為本人辦理個人自助循環貸款或違規發放個人貸款; 22、嚴禁員工截留、借用惠農卡,套取農戶貸款資金; 23、嚴禁客戶信貸資金直接或間接進入員工本人或其控制其他賬戶; 24、嚴禁應入賬資金不入賬、少入賬或推遲入賬; 25、嚴禁擅自動用、釋放抵(質)押物或保證金; 26、嚴禁擅自銷毀、隱匿、篡改合同、產權證明、他項權利證書、數據、憑證或其他資料; 27、嚴禁在招投標或資產購置、處置、出租、裝修及采購過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 28、嚴禁虛列費用或設立、使用「小金庫」; 29、嚴禁員工違規對外擔保、承諾或出具保函; 30、嚴禁員工違規單人上門辦理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等業務; 31、嚴禁違規管理、保管、更換庫房或ATM等自助銀行設備密碼或鑰匙; 二、日常行為管理: 32、嚴禁員工借用客戶資金或借資金給客戶使用; 33、嚴禁員工與客戶發生非正常資金往來; 34、嚴禁員工組織、參與或介紹民間融資; 35、嚴禁員工從事與本行有利害關系的第二職業、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 36、嚴禁員工在企業參股、分紅或收受乾股; 37、嚴禁擅自向客戶或關系單位借用房產、車輛等大額資產; 38、嚴禁竊取、泄露、出賣客戶信息及本行商業秘密或在網路、媒體散布、傳播有損農業銀行聲譽的言論、消息; 39、嚴禁員工組織、參與「黃、賭、毒」; 40、嚴禁強令、指使、授意員工違規辦理業務。

J. 當你被冒名貸款,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河北張家口王秀梅夫婦,妻兄乎子患有肺癌,丈夫小腦萎縮、老年痴呆症、腦梗。兩人每個月的醫葯費都要2000左右,日常開銷,都是靠著400塊的低保和孩子的供養。2019年,他們突然上了某農商行的「黑名單」,並因此被自動取消了低保。後來他們才發現,原來是被該銀行的職員冒用他們名字在該銀行辦理了貸款。而且類似這種情況已經不止一例,銀雷鉛鍵律所劉律師告訴你該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向銀行及該職員主張民事賠償責任

因涉事職員在涉事銀行任職,該銀行自然難逃干係,「受害人」可先跟銀行協商,並要求銀行消除其本人的不良信用記錄。如果銀行不予配合解決,或者拒絕承擔相應責任的,「受害人」也可搜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可以通過申請筆跡鑒定等方式證明相關貸款合同等材料並非本人簽字,並據此要求銀行消除不良記錄,並要求銀行及涉事職員賠償給「受害人」造成的各項損失。

二、向涉事銀行的監管主管部門舉報

根據筆者處理類似相關案件的經驗,這樣的案例早已不止一起。其中銀行內部控制、監督管理肯定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就此,被冒名貸款的「受害人」可以向當地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由監管介入,追求銀行管理不到位及監管不當的責任。

三、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涉事職員的刑事責任

據網上相關報道,涉事銀行及涉事職員均已承認此冒名貸款的行為。如此一來,如果該涉事職員在此過程中存在偽造變造貸款材料或者盜用個人信息,或者存在其他惡劣情形,則有可能涉嫌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等刑事犯罪,如此則可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違法犯罪行為。

最後,該類被冒名貸款事件層出不窮,一方面跟銀行監管不到位有關,另一方面,也給我們自身敲響了警鍾,提醒注意以下事項:

1、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個人隱私,妥善保存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等個人物品,不給違法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機;

2、樹立個人信用保護意識,定期前往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或者前往有個人信用自助查詢設備的銀行網點自行查詢,隨時掌握自己的個人信用情況,一旦發現被冒名貸款等行為,及早發現並處理;

3、切勿輕易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用給別人,不要輕易相信各種以「名義上的各種理由」的借用、使用行為,尤其是給予高額報酬的借用、使用行為,極有可能被羨激悉拿去用於辦理貸款等不法行為。

閱讀全文

與農行冒名發放貸款運城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軍人公積金貸款擔保人 瀏覽:958
農行貸款買車條款 瀏覽:294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擔保人不 瀏覽:796
物價執法檢查銀行貸款資料 瀏覽:106
無息貸款信用卡不超過50000 瀏覽:841
不用工作證名小額貸款 瀏覽:957
汽車貸款還完了怎麼解除抵押帶什麼手續 瀏覽:618
買手機被買成了貸款怎麼辦 瀏覽:502
甘肅銀行手機貸款 瀏覽:828
買的貸款房能從網上查到嗎 瀏覽:300
把房產給朋友擔保貸款 瀏覽:345
網上貸款要不要本人 瀏覽:263
公司購車貸款公證費賬務處理 瀏覽:172
郵政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計算器 瀏覽:667
建行車貸如何查貸款余額 瀏覽:422
上海哪裡交公積金貸款 瀏覽:406
富民縣小額貸款公司 瀏覽:941
銀監貸款影像資料 瀏覽:64
無錫公積金貸款要什麼資料 瀏覽:964
墊資買房再進行抵押貸款 瀏覽: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