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公積金貸款年限計算方法
公積金貸款是國家給予購房者的一項福利政策。利率低,放款快,廢話不多。直接上干貨!
一、公積金貸款期限
公積金的貸款年限與房齡和年齡有關:
房齡計算:35-房齡=可貸期,(可貸期15年以下,可貸期最長15年)。
年齡計算:男性最高可貸65歲,女性最高可貸60歲!
注意:房齡和年齡之間選最低的!
二。貸款金額的計算:
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月供和余額有關。月供大於980元(公司加個人),余額大於16667元。個人最高可貸50萬(有補充公積金且余額大於1萬,可多取10萬)。
如果余額小於16667元,月供小於980元,那麼有兩個公式:月供0.144.8可貸期數=可貸金額;余額的30倍。兩個算完之後選最少的一個。
所以,這是上海公積金目前的年限和計算方法,以及公積金可以貸款的標准:連續繳存6個月,人均面積不超過37.2平方米。
❷ 上海二手房商業貸款年限
如果自己已經貸款購買了首套房的,又打算繼續貸款購買其他房屋的,這就叫作二套房。二套房的貸款政策和首套房的貸款政策是不一樣的,那麼,二套房貸款年限是怎樣的呢?今天,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目前,各個銀行政策不一樣,一般的二套房貸款年限是20年。「二套房」認定標准1.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2.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二套房以上。3.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的,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貸款未還清——算二套房以上。認貸不認房認貸不認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時,如果買家在銀行徵信系統里已經登記有一姿數雹條貸款買房的信息貸款還未畢吵結清,那麼又申請貸款跡帆買房時將界定該房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經結清所有貸款,即使買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銀行業金融機構依然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如果買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假設你的名下有1套房子且沒有貸款或者已結清貸款,再買房時可以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但如果貸款未結清,將執行二套房政策。值得一提的是,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認定標准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家庭由三種人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個家庭只要有房貸未結清再買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為單位。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就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就算二套。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❸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多少
上海住房公積金的額度是多少?為此我給大家總結毀禪喊一下:❹ 上海公積金貸款年限怎麼算
法律主觀:提到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已經成為大部分人貸款買房的首選,畢竟公積金貸款好處多多。所以最近就有很多人問公積金貸款申請年限是多少?來跟大家說說公積金貸款申請年限的問題。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為1—30年,理論上貸款時間不能長於貸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但部分地方政策可以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的五年。住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年限與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也都有聯系。請求住宅公積金自己購房貸款,新房借款最長時間不超越30年,二手房借款最長時間不得超越十五年;申請自住房公積金私人建造、翻建、大修貸款,最長不得超越十五年的時間;申請貸凱笑款進行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借款年限應與請求的購房借款年限共同。要注意的是,上述年限均不得大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時間後的5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借款申請人的申請期限及以畢衫上因素綜合確定最終貸款期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權衡以上因素,針對每一戶貸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需求,進行綜合測定。例如:劉先生家庭2015年4月提出貸款申請,其基本情況如下:劉先生為1968年10月出生,其配偶吳女士為1970年3月出生,購買79萬元商品房,首付款為20萬,劉先生公積金繳存基數為4960元,近3個月平均月工資為6120元,吳女士公積金繳存基數為3980元,近3個月平均月工資為4120元。申請期限的測算:按劉先生計算:【65-(2015-1968)】×12=216個月;按其配偶吳女士計算:【60-(2015-1970)】×12-1=179個月。則劉先生家庭可在24-179個月范圍內選擇貸款申請期限。申請額度的測算:假設劉先生根據測算,決定申請168個月。1.按房價測算:79萬×80%=63.2萬元;2.按照公積金繳存基數測算:(4960+3980)×40%×168=60萬元;3.按照借款申請人還款能力測算:(6120+4120)×40%×168=68.8萬元;4.目前貸款額度上限80萬元;5.尚欠房款:79萬元-20萬元=59萬元。那麼,劉先生家庭最後確定的貸款額度為59萬元,貸款期限為168個月。看了上面的講解和案例,大家應該了解了公積金貸款申請年限的問題了,也對自己買的房子可以貸款多少年有一定的了解了。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手孫腔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❺ 上海地區房貸年齡期限可至80歲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出資購買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本人與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婦、女婿)共同出資購買住房的,可共同申請一筆公積金貸款。
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應當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其他住房共同買受人及其配偶也應當作為答皮共同借款申請人。下列兩種情形的住房共同買受人,可作為借款申請人或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
(一)在蘇州工業園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二)在上海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所在地在蘇州市的上海鐵路局上海地區職工。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本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二)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三)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蘇州市范圍內的自住住房;
本項所述購買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聯排別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
(五)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六)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三、貸款額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可貸額度
(一)貸款額度
1、不超過貸款最高限額。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清羨差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5萬元。
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派顫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
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內的普通住房,且住房總價不超過110萬元的,貸款最高限額為住房總價的80%。
2、不超過住房總價(包括在購房合同(協議)中載明並計入住房總價的精裝修金額、閣樓等價款)與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額。
3、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的本金和利息),應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二)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貸款期限加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購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
(三)首付款比例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20%;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
(四)可貸額度
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倍);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6(倍)。
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貸額度可上浮最多不超過3萬元。
【法律依據】: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四條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公積金管委會)是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是直屬蘇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監督檢查住房公積金的帳戶設立、繳存、提取、貸款等情況,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能。
前款公積金中心包括在縣級市、區設立的分中心、管理部。
第五條 蘇州市人民政府將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作為對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勞動保障、民政、工商、稅務、統計、工會等部門和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六條 公積金中心應當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內部管理制度,實現住房公積金管理規范化、科學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