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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創企業貸款履約保證

發布時間:2023-05-19 15:14:19

Ⅰ 中國銀行上海履約擔保貸款科保通適用對象包括哪些

中國銀行上海履約擔保貸款科保通適用對豎灶殲象:
1、注冊在本市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企業經營年限余沖滿2年。
3、企業實際控制人有相關從業經驗。
4、客戶評級達到中行要求辯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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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請問中行上海履約擔保貸款科保通產品主要好在哪方面

中行上海履約擔保貸款盯笑芹科保通產品優勢:
1、助力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獲得更高貸款額度。
2、政策扶持,可享受50%保險費,擔保費補貼。
3、可配套投貸聯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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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什麼是履約擔保

履約保證,是為保證企業合同管理順利進行履行而提供的擔保。《招標投標法》第46條規定: 履約方式可以中標人資金提交,招標文件要求中標提供履約保證金,也可以通過第三方信用貸款擔保,一般由銀行和擔保公司出具保函。
對履約保證而言,首先要進行解決的問題是發展提供企業擔保的主體,只有中標人有業務履行擔保還是標招標人和中標人都有履行擔保的義務。就國際工程投標實踐而言,只有中標者承擔履約擔保義務,而我國工程界很多人認為只要求中標人提供擔保不夠公平,招標人應承擔保證責任。
在這個意義上去追求公平既不可能,又沒有必要。這是因為我們必須認識到,招標投標管理制度發展產生和存在的基礎問題在於買方市場的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公平不排斥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進行過程中需要具有一定優勢的一方和一方。一項建設項目有多個承建單位願意承建,這樣才能使招標運作;如果目前建築市場的狀況是許多工程在等著一個潛在投標者去做,招標就不可能。
沒有必要的理由是,建設工程項目中,招標人一般都是將預付款交到中標人(承包商)手中(如中國禁止承包商預付資金承包) ,預付款本身就是一種擔保。如招標人違約,則中標者可直接從預付款中扣除以及違約金收入金額。
保證履行的第二個問題是保證的期限。投標人應在投標人提交性能
本合同履行期間的履約保證均應以施工合同為例,不僅在施工期內有效,而且應在保修期(缺陷通知期)內有效。
企業履約擔保也只能通過保證可以保證期限在保修期(缺陷通知期)到期一定發展時間後終止,而不是法律規定作為一個中國具體的時間。在以簽發一份擔保書的情況下,擔保通常是無條件的,而擔保人對投標人的付款要求不提出異議。
標書寫完以後都需要進行查重,以防止竄標行為,目前免費的標書查重系統有tocheck。

Ⅳ 上海中行跨境擔保內保外貸擔保履約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跨境擔保內保外貸擔保履約的具體流程:
1、銀行發生擔保履約:
可自行辦理擔保履約項下對外支付,其擔保履約資金可以來源於自身向反擔保人提供的外匯墊款、反擔保人以外匯或人民幣形式交存的保證金,或反擔保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反擔保人可憑擔保履約證明文件直接辦理購匯或支付手續。
2、非銀行機構或企業發生擔保履約:
(1)可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擔保登記文件直接到銀行辦理擔保履約項下購匯及對外支付。在辦理國際收支間接申報時,須填寫該筆擔保登記時取得的業務編號。
(2)在境外債務人償清境內擔保人承擔的債務之前(因債務人破產、清算等原因導致其無法清償債務的除外),未經外匯局批准,擔保人必須暫停簽訂新的內保外貸合同。
(3)若未辦理登記但需要辦理擔保履約的,擔保人須先向外匯局申請辦理內保外貸補登記,然後憑補登記文件到銀行辦理擔保履約手續。外匯局在辦理補登記前,應先移交外匯檢查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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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企業融資履約保證保險

狹義的信用保險是指權利人向保險人投保債務人的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險。廣義的信用險則是以信用風險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都是保險人對被保證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致使權利人遭受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保險。我們公司所用的是廣義的信用險的概念,包括了《保險法》中所列的保證保險及信用保險。具體到產品來看,目前我們有兩大系列產品:一是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二是國內貿易信用險。
國內貿易信用險是一項企業用於風險管理的保險產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業應收帳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債務人的保證責任轉移給保險人,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義務時,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舉個例子來說,甲向乙採用信用銷售的方式銷售產品,未來貨款能否及時、足額地得到支付?那麼賣方甲為了規避賬款成為壞帳死帳的風險,就可以向保險公司購買信用險,來降低壞賬的風險。這一類的信用險,也是社會各界接觸較多的,如出口信用保險,是針對出口開展的信用保險。
貸款履約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的受益人(即債權人,這里主要指銀行)承諾,如果被保險人(即債務人,這里專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則由該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形式。
安邦保險有國內貿易信用險和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兩大系列產品。在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產品體系中,我們有企業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和個人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企業貸款履約保證保險指企業因正常生產經營需要,在其自有資金不足且無法獨立獲得銀行貸款的情況下,通過購買企業貸款履約保證保險提升其信用而取得融資的一個保險產品。我們這個產品的服務對象主要是中小企業。個人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則是個人因投資、創業、消費等行為,在自有資金不足且無法獨立獲得銀行貸款的情況下,通過購買個人貸款履約保證保險提升其信用而取得融資的一個保險產品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小貸行業助力戰疫

繼上海銀保監局之後,上海地方金融監管局也發文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3月29日,上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上海市金融局)發布《關於上海地方金融組織進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要求上海地方金融機構既要立足當下,做好疫情防控,又要放眼長螞畝遠,充分發揮貼近民生的產業優勢,提高金融服務的溫度、廣度和深度,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地方金融組織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談祥。

003010要求,要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為疫情防控重點行業和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繼續加大對醫療服務單位、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城市運行保障單位、從事主食和日用品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的新型融資服務。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可以通過展期、不還本金、延長還款期或當期、實施信用保護等方式減輕客戶的還款壓力。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或贖回、續貸的客戶,應適當暫緩催收,確保客戶不會因疫情帶來的不便而增加額外融資利息,不得盲目撤貸、斷貸或壓貸,也不得盲目處理逾期貸款。

在時間安排上,企業對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到期的普惠性小額貸款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並承諾保持就業基本穩定的,本息償還日最長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免收罰息。對於積極應對疫情的企業和個人,當地金融機構也應積極協助其開展信用修復工作。

除了精準發力紓困企業,《若干意見》還提出適度調整相關金融機構的監管容忍度。比如,對於融資租賃公司和商業保理公司,可以適當放寬業務集中度、不良率、風險准備金率等指標的考核要求;疫情造成的延誤和補償,以及合理的降費和利潤分成導致的利潤下降,原則上不會影響監管評級的定級。

在降費讓利方面,《若干意見》要求積極與現有政策銜接,支持地方金融機構對與疫情相關的中小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適當降低貸款利率、擔保率、典當綜合率等融資成本。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融資公司採取降低擔保准入門檻、減免保證金、減免反擔保、減費讓利等適當優惠措施。

2023年新申請的防疫重點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市融資擔保中心融資擔保率為0.5%,再擔保率減半。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對在抗疫工作中發揮突出作用的企業,區域性股權市場上市、融資、發債審核費用相應降低,為抗疫企業提供上市、融資、發債服務的中介機構預審服務費相應降低。

003010提出,上海地方金融機構要積極對接企業與銀行,加大科技貸款、履約貸款、高新技術貸款等擔保產品的推廣力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特別注意為創業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

對於在抗疫過程中對實體經濟做出重大貢獻或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機構,《若干意見》明確,可根據情況提高監管評級分值,後續扶持政策中優先考慮。市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將對經濟社會效益好、創新性強、風險控制穩健、示範突出的地方金融產品和服務案例進行宣傳和表彰。

附上海地方金融機構進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

一是嚴格細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增強防控意識。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堅定信念和精神,嚴格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加強對經營場所從業人員和顧客的關懷保護,做好人員和場所管控,切實履行企業防控責任。

(2)保證日常運行。根據本市疫情防控相關部署和要求,妥善安排業務連續性,採取居家辦公、輪班到崗、高峰流量、應急值守等措施,確保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保障基本運行和客戶服務。

(4)倡導志願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機構給予疫情防控人力物力支持,支援一線防控物資和生活物資,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含物搏一線疫情防控志願者隊伍,弘揚社會正能量。

第二,精準發力,幫助企業解決問題。

(5)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為疫情防控重點行業和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繼續加大對醫療服務單位、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城市運行保障單位、從事主食和日用品經營的小微企業、個體經營戶的新型融資服務。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可以通過展期、不還本金、延長還款期或當期、實施信用保護等方式減輕客戶的還款壓力。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或贖回、續貸的客戶,應適當暫緩催收,確保客戶不會因疫情帶來的不便而增加額外融資利息,不得盲目撤貸、斷貸或壓貸,也不得盲目處理逾期貸款。對2023年3月1日至9月30日到期的普惠性小額貸款,企業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並承諾保持就業基本穩定的,本息償還日最長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免收罰息。對於積極應對疫情的企業和個人,當地金融機構也應積極協助其開展信用修復工作。

(六)為中小企業降費讓利。積極與現有政策銜接,支持地方金融機構適當減少對與疫情相關的中小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的貸款。

利率、擔保費率、典當綜合費率等融資成本。融資擔保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採取適當降低擔保准入門檻、減免保證金、降低或取消反擔保、減費讓利等優惠措施。對防疫重點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2023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市融資擔保中心融資擔保費率為0.5%,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對在抗疫工作中發揮突出作用的企業,相應減免其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掛牌、融資、發債審核費,對為防疫企業提供掛牌、融資、發債服務的中介機構,相應減免其預審服務費。

(七)提升融資服務能力和便利度。鼓勵和支持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發行債券、股東借款、同業拆借、以本公司發放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融入資金,服務實體經濟。鼓勵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地方金融組織的合作,向依法合規經營的地方金融組織提供融資支持,提高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機構的授信額度,降低融資成本。為抗疫相關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開通優先服務通道,簡化「抗疫債」等特色可轉債產品發行轉讓程序。

(八)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地方金融組織應做好客戶風險識別,區分客戶實質性風險和疫情沖擊所帶來的流動性風險,並採取差異化措施。防止利用疫情優惠政策搭便車等行為。同時要切實提升合規風控能力,加強風險監測和預警,並做好風險的及時處置。在加大疫情金融服務力度的同時穩妥把控經營風險。

三、迎難而上,創新轉型發展

(九)持續推進數字化轉型。堅定信心,危中見機,在變局中開新局。結合上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廣使用,夯實無紙化、數字化、智能化的經營基礎。把握疫情期間線上化需求契機,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提高金融服務便捷性。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促進地方金融組織的轉型發展。

(十)加快產品和服務升級。積極對接企業與銀行,加大科創貸、履約貸、高新貸等擔保產品推廣力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尤其注重為符合上海重點產業導向的引進人才提供創業就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上海「海納百川」,增強新市民的獲得感和滿意感。

(十一)培育發展優質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產業鏈供應鏈的關鍵領域及核心環節,積極支持生物醫葯、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對於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市區兩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將提供綠色通道服務。

四、暖心守「滬」,共築「戰疫」防線

(十二)適度調整監管容忍度。在年度現場檢查、監管評級等工作中,經市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核查認定後,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可適當放寬逾期率、不良資產率、代償率、准備金計提、總資產周轉率、資產比例等指標考核要求;對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可適當放寬業務集中度、不良率、風險准備金率等指標考核要求;對確因疫情所導致的逾期、代償,以及因合理減費讓利所導致的利潤下降,原則上不影響監管評級中的等次評定。

(十三)發揮自律互助優勢。各地方金融組織的行業協會要做好會員自律管理服務,協同市區兩級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有針對性地發現和報告行業發展中的問題,及時提煉總結經驗和建議,支持地方金融組織的健康發展。

(十四)加強激勵引導。對在抗疫過程中服務實體經濟確有重大貢獻或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機構,可視情形提高監管評級得分,並在後續有關支持政策中給予優先考慮。對此過程中涌現的經濟社會效益好、創新性強、風控穩健、示範性突出的地方金融產品和服務案例,市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將予以宣傳表揚。

校對:張艷

相關問答:

Ⅶ 浦東、長寧、普陀、閔行出台新政,進一步為中小企業減負!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減輕企業負擔,今天市政府公布28條綜合政策舉措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浦東新區、長寧區、普陀區、閔行區今天也公布了進一步為企業減負、共抗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項具體舉措,涵蓋金融幫扶、減輕企業負擔、實施援企穩崗、扶持產業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等多個領域。詳↓

此前已經發布了嘉定、靜安、楊浦寶山、奉賢 黃浦、青浦的政策。

浦東新區

一、加大金融支持

1、提高企業融資便利

引導各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採用無還本續貸、信用貸款、延長貸款期限等措施,支持相關企業克服疫情影響。努力實現2020年新區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規模同比顯著增長。

2、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擴大浦東新區小微增信基金政策覆蓋范圍,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發生的政策性擔保貸款,經認定後,全額補貼擔保費用。

3、鼓勵銀行發放貸款

政策性融資擔保合作銀行向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發放貸款,經認定,在浦東新區小微增信基金政策扶持中,對銀行業務補貼予以雙倍獎勵,並按其貸款規模雙倍計算給予獎勵。

二、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4、減免企業房租

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中小微企業,鼓勵區屬國企先免收2月份、3月份2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最終受益。鼓勵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

5、加大雙創企業房租補貼

對租賃非國資經營用房的創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業加速器內的小微企業,給予2個月房租補貼。

6、加快產業扶持政策兌現

提前兌現符合條件的浦東新區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享受的產業扶持政策,用於緩解疫情期間企業資金壓力。為符合浦東新區產業導向的相關企業,提供相關政策支持。

7、開展貼息支持

對科技型小微企業、市生產能力應急徵用企業和保障企業在疫情期間獲得的金融機構貸款,給予最高100%貼息支持。

8、支持技術改造升級

對引進關鍵技術和設備的小微企業,經認定後給予項目總投入20%補貼。對疫情期間為提供應急物資生產和保障所開展的應急技術改造項目,在市支持項目之外,浦東新區再認定一批重點項目,給予總投入50%-80%補貼。

9、支持研發成本降低

支持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檢驗檢測認證、科技咨詢、技術轉移活動,以浦東新區科技創新券形式給予40%補貼,其中對市生產能力應急徵用企業和保障企業給予100%補貼。支持防疫產品研製攻關,優先給予浦東新區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發揮浦東新區國資科創母基金、產業創新中心專項資金等功能性基金功能,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相關醫療設備、葯品研發生產企業。

10、支持人工智慧項目應用

支持企業利用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工業互聯網等技術,在醫療、物流配送、疫情管理、在線教育、工業生產、企業服務等領域開展創新應用項目。在疫情期間發揮重要作用的項目,按項目總經費的60%給予資助,最高300萬元。

11、積極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保費的,在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即可。

12、全力落實培訓費補貼

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區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本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台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參照執行。

三、優化企業服務

13、優化納稅服務

及時掌握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面臨的困難,精準宣傳並引導納稅人選擇非接觸式納稅服務。推出「不出門、網上辦」居家便民辦稅系列信息,通過微信企業號精準推送,引導納稅人使用電子稅務局遠程辦理發票申領、即征即退、報稅清卡等涉稅事項。

14、持續加強金融服務

鼓勵和支持相關要素市場、金融機構通過直接和間接融資渠道,加大對浦東新區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投資、信貸、保險和上市服務支持力度,建立綠色通道,優化流程,適當降低貸款利率和減免相關費用。依託長三角資本市場服務基地,協調基地成員單位通過在線服務、遠程服務等形式,對企業融資需求進行精準匹配,促進企業平穩發展。

15、積極提供法律救助

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支持浦東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對中小微企業因疫情發生的國際貿易糾紛,積極提供法律救助服務。

16、實施遠程政務服務

全面實施「遠程身份核驗」,全力推進涉企事項「全程網上辦理」,真正實現企業足不出戶辦成事。

17、加大企業用工服務

組織開展網上招聘專項活動,對企業的緊缺崗位優先發布用工信息,企業和求職者通過互聯網實現供需對接。同時通過本地挖潛、餘缺調劑,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

18、強化信用服務保障

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和個人,將其相關信用信息納入區信用信息平台。

本實施措施執行期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中央、上海市出台的相關支持政策,浦東新區遵照執行。

長寧區

一、加強金融幫扶

1、幫助妥善解決困難企業融資問題。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發展前景較好的區重點特色產業相關企業盡快放貸,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流動性支持,並適當下調貸款利率。
2、加大企業專項貼費、貼息扶持力度。擴大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規模。對受疫情沖擊嚴重的中小企業,提前全額補貼融資擔保費。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給予無還本續貸和展期的,按照相關政策可繼續享受貼費等。落實財政部的相關政策規定,支持並指導經認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衛生防疫、醫葯產品、醫用器材企業,按規定程序申請貼息支持。
3、開辟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經營、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疫情期間在區內各銀行機構的小微貸款發生逾期的,可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經各銀行機構認定後,合理延後還款期限,不視為違約,不進入違約客戶名單。支持和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進行專門服務,減免手續費,簡化業務流程,開辟綠色快速通道。
二、減輕企業負擔
4、實施房租減免政策。對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符合條件的相關中小企業,實行3個月租金減半;並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盡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鼓勵集體資產經營用房參照執行。鼓勵各類市場運營主體主動為租戶減免部分租金,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減免;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樓宇載體、文創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在市區創新平台評選、區樓宇園區支持等相關政策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對創業型企業的租金補貼按一季度和後三季度分期撥付。
5、優化退稅服務。對參與疫情防護的葯品、醫療器械生產銷售運輸等企業,經認定,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過程中優先予以政策支持。
6、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
7、積極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繳納房產稅及相關稅費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申請減免相關稅費。落實公益捐贈相關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三、實施援企穩崗
8、多措並舉減輕企業人力成本。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保費的,在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即可。及時落實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政策。
9、加強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確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法律政策解釋,積極協調解決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各類勞資糾紛。支持鼓勵各類靈活用工信息平台發揮作用。暢通用工信息供需對接機制,緩解企業用工難問題。
四、扶持產業發展
10、加快兌現企業發展扶持資金。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享受區內扶持政策的企業,對已完成項目建立資金審核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爭取一季度兌付;對受疫情影響,到期未完成項目,允許企業適當延期。對有明確政策標准、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各類專項扶持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及時撥付資金,盡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加強對相關行業受影響情況的調查研究,堅持精準扶持。暫按一定比例退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11、積極培育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加快培育網路診療、網路購物、在線教育、在線辦公、數字娛樂、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支持一批擁有核心技術、用戶流量、商業模式的高成長創新型中小企業。鼓勵區域內企業、研發機構等研發提供疫情防控相關技術、產品,在市區各類專項資金扶持中給予優先考慮。
12、加強外貿支持。對受疫情影響的外貿型企業,加大與海關、市商務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推動通關便利化,幫助企業應對各類風險和通關結匯順利進行。對企業因疫情面臨的國際貿易合同違約風險,指導企業通過貿促會申請《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以減少損失。對具有重要海外訂單的企業,積極幫助協調解決供應鏈等方面問題。在市級部門指導下,加大貿易糾紛法律援助力度,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提供政策咨詢;對企業新簽立的訂單提供咨詢服務,減少貿易風險點。
五、優化營商環境
13、搭建平台推動企業合作互助。為企業牽線搭橋、構建平台,促進餐飲、旅遊、購物等領域企業與平台型企業等建立合作互助關系。支持承擔國家及市防疫保障任務的區重點特色產業企業,通過區媒體平台宣傳推廣。
14、發揮「一網通辦」平台便企服務作用。有關開辦企業、證照辦理、涉稅繳費、勞動關系等涉企業務,鼓勵通過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非接觸式」等途徑操作,減少前往實體服務場所次數,降低感染風險。依託長寧互聯網審判庭,開展網上立案、在線調解、在線審判,提供互聯網司法保障和服務。
15、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對中小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對確因疫情影響而導致的不能按時納稅申報等情形,不予行政處罰。與區域金融機構合作,合理協調對受到疫情影響導致無法按時還款的企業逾期信用記錄報送。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快速處理疫情期間企業信用修復申請。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企業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國家、上海市出台的相關支持政策與本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相關政策口徑由區發改委會同區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普陀區

1、減免企業房租

對中小企業承租區屬國有企業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提供2個月的租金免除,免租期滿後可視情再給予一定租金優惠。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盡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鼓勵社會物業減免房租,對在疫情期間減免中小企業租金的樓宇園區、創業基地、孵化器等各類物業業主,優先給予區內相關政策扶持。

2、減輕企業人力成本

在疫情期間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可申請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可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區中小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可申請實際培訓費用95%的補貼。

3、穩定企業勞動關系

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本區中小企業,納入勞動保障監察重點監管服務范圍,及時給予政策輔導等服務,同時引導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加大職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職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疇。

4、加大人才住房補貼

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本區中小企業,提供總計1000個短期租房補貼專用額度,幫助中小企業留住核心人才。補貼標准為800元/人/月,補貼期限為三個月。

5、延長申報納稅期限

對受疫情影響,按期繳納稅款發生困難的中小企業,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仍有困難的,可依法辦理進一步延期手續。

6、減免稅收

疫情期間,對於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並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疫情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7、鼓勵加大信貸支持

鼓勵區域內銀行等金融機構及組織,積極爭取信貸資源,通過適當提高信貸額度、給予利率優惠等,加大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不能及時還款的中小企業,視情況可幫助協商採取延期還款、減免息費、徵信保護、無還本續貸、中長期信貸重組等措施,以緩解中小企業流動性困難。

8、鼓勵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

鼓勵金融機構及組織針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企業需求,在擔保方式、額度、期限、信貸流程等方面進行差異化創新。對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等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的貸款審批、匯款等提供綠色通道服務,並加大線上產品研發投放,充分利用線上渠道,提升金融服務便利性。

9、給予政策性擔保貸款財政支持

加強與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擔保中心」)的對接聯動,積極爭取加大對本區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對企業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獲得的貸款,區級財政給予擔保費用全額補貼並提前兌現;在原政策基礎上,對基準利率以內部分給予50%貼息。

10、加快兌付政策性扶持資金

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今年一季度兌付2019年政策性扶持資金的基礎上,可繼續申請先行兌付2020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資金,以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壓力。依託「3+5+X」產業政策體系,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申請各級各類扶持政策。對本區中小企業研發提供疫情防控、遠程辦公等技術、產品,為社會應用提供示範、支撐,經認定的,優先給予相關專項扶持。加大區科技服務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

11、強化聯系服務企業

發揮區領導聯系服務企業機制、街道企業服務中心等作用,加強區領導及各委辦局、街鎮領導對中小企業的服務,以「四到」「三心」服務標准,協調解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產生的問題,及時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加強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積極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支持,為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協調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

12、優化企業服務環境

加大「一網通辦」服務力度,推廣「不見面」全程電子化登記,推進審批事項「全程網辦」。開展線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對於企業急需的各類人力資源需求,提供線上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務。對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專項資金、技術進出口、軟體出口等業務辦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通道。積極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咨詢服務,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中央、本市進一步出台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執行。適用的中小企業,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本措施由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各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閔行區

一、支持對象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以及其他有關企業(以下簡稱「上述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於中小微企業還貸發生困難的,鼓勵和協調駐區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快辦理無還本續貸,續貸展期期限原則上不低於上輪貸款期限的50%;鼓勵各駐區銀行機構對經認定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執行利率不高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2.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發揮商業銀行融資「主力軍」和「主渠道」作用,落實由10家駐區國有、股份制等銀行組成首批10億元「防疫緊急紓困融資額度」,全力支持上述企業疫情防控及恢復生產融資需求,經認定後,貸款利率執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浮10%以上,在此基礎上,按照實際貸款利率給予上述企業20%的利息補貼,補貼期6個月。對區內小額貸款公司支持上述企業,發放利率低於10%(含)的貸款業務,按實際貸款期限給予小額貸款公司5%的利率補貼;對獲得政策性擔保貸款或履約保證保險貸款的上述企業,實行擔保費100%全額補貼,對受疫情沖擊嚴重的上述企業,提前全額補貼保費。

(二)減輕企業負擔

3.減免企業租金。對上述企業承租本區內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房租,到期後視情再做調整,各街鎮(莘庄工業區)集體性經營用房可參照執行。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區、各街鎮(莘庄工業區)視情予以補貼。

4.加大企業員工安居保障力度。對符合「春申人才計劃」人才安居補貼政策的企業,其享受租房補貼名額擴大到200%。對符合我區「4+4」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新增1000個租房補貼專用額度。

(三)加大財政扶持

5.加大企業穩崗補貼力度。對符合本市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要求的企業,在市返還50%的基礎上,剩餘部分區財政再補貼50%。

6.突出貢獻專項補貼。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我區疫情防控及保供穩價工作做出積極貢獻的企業,經認定予以上限150萬元的補貼。

7.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製攻關。對推進新型冠狀病毒診斷與治療創新品種研發及產業化的項目,優先審批,優先支持,經認定予以上限100萬元的獎勵。

8.加快兌現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對符合各類政策要求的上述企業,在一季度內優先予以兌現相關財政扶持資金。

(四)優化企業服務

9.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區各單位形成服務企業工作合力,對復工企業加強防控措施的指導,幫助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協調其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防控物資保障、勞資和貿易糾紛等問題。對外貿訂單受到影響的企業,協助開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對疫情期間遇到特殊困難的企業,進行專題研究予以支持。

10.加強對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對企業陸續復工期間臨時增加用工的,搭建企業間供需溝通平台,實現短期內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做好勞動關系指導協調。

閔行區將繼續優化行政審批,加大「一網通辦」力度,規范行政執法。符合條件的企業於2020年4月30日前向相關部門和單位提出申請。如本政策發布之後中央、市出台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上級政策執行。

本意見由區經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資料:浦東新區新聞辦、長寧區新聞辦、普陀區新聞辦、閔行區新聞辦

來源:上海發布

Ⅷ 上海出台16條舉措支持科技企業抗疫情穩發展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上海發布微信公眾號2月11日消息,上海市科委發布《關於全力支持科技企業抗疫情穩發展的通知》,提出七項16條舉措,包括:支持本市創新創業載體落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加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力度、加強科技金融服務等,全力支持上海市科技企業渡難關、穩發展、促轉型。


具體措施如下:


一、扎實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有關科技支撐


1、抓好科技支撐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根據國家應急科技攻關的總體部署,結合上海優勢和基礎,在檢測試劑(盒)與設備開發、葯物和疫苗研發、臨床輔助診療技術和系統開發等領域積極布局市級應急科研攻關項目,推進相關企業開展疫情防控產品研發和生產。


二、支持本市創新創業載體落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2、調整創新創業載體考評體系。將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創新創業載體落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情況納入2020年創新創業載體績效評估體系,對本市國有創新創業載體未落實該政策措施的,取消考評資格;對舉措得力、成效顯著的,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創新創業載體申報「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三化培育驗收和上海市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入庫時,應提供減免房租等相關證明材料,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入庫載體服務績效給予經費補助。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


3、加快啟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創業在上海」國際創新創業大賽)申請工作。2月14日將發布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創業在上海」國際創新創業大賽)申請通知,取消專題賽、現場路演,實行網上評審,爭取5月下達資金。優先支持運用新技術新模式應對疫情防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4、擇優推薦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在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中,以「現場或視頻路演」等方式擇優遴選優秀科技型中小企業,推薦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參與疫情防控的中小企業優先。開展專業培訓提高企業參賽能力。


四、加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力度


5、提高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2020年本市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創新投入、謀求轉型發展,鼓勵科技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可根據創新需求,在「上海科技創新券平台」申領。


6、擴大科技創新券服務范圍。拓寬創新創業孵化類服務,除負面清單(辦公空間、物業管理等基礎服務,工商注冊、政策申報、專利代理等綜合商業服務)外的創新創業孵化服務可納入科技創新券支持范圍。第一季度適時更新科技創新券服務目錄。


7、加快審核進度,縮短審批周期。疫情防控期內,科技創新券審核流程不超過5個工作日;對參與疫情防控的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審核流程不超過3個工作日。加速科技創新券兌付。


五、加強科技金融服務


8、加強科技信貸服務。縮短科技信貸產品審核周期,保證2020年科技信貸規模不低於同期。鼓勵銀行、擔保、保險機構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提供無還本續貸、貸款展期、應急轉貸及配套金融服務。針對疫情防控涉及的防疫物資、防疫葯品、國計民生重點和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開通綠色審批通道。


9、降低科技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鼓勵銀行降低貸款利率,鼓勵保險公司、擔保機構降低保險(擔保)費率,確保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疫情防控期間,對科技信貸(科技履約貸、微貸通、小巨人信用貸)在貸企業,按照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20%予以補貼;對從事疫情防控相關研究的企業和醫療機構投保「生物醫葯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的,保費補貼額度由50%提升到80%。


六、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


10、對疫情防控企業優先予以支持。在國家和本市科技計劃項目特別是應急科技攻關項目組織實施中,鼓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參與。對於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的科技企業,支持其申報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業技術服務平台等科技創新基地。對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支持其申報科技人才計劃項目。


11、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對企業申請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優先予以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並增加技術貢獻系數的權重。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認定扶持資金支持力度。


12、支持長三角疫情聯防聯控科技攻關。圍繞長三角疫情聯防聯控,支持長三角區域產學研合作、醫療機構跨區域協同。第一季度設立2020長三角國際創新挑戰賽疫情防控專場,徵集企業技術需求,鼓勵國際國內科研院所、企業和機構提供解決方案。


七、優化服務保障


13、做好涉企服務事項網上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等行政審批事項實行「一網通辦」「零跑動」。建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服務平台,線上服務企業開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本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事項實行全程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


14、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對積極圍繞疫情防控開展相關技術研發和產品生產,為疫情防控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納入信用良好記錄,在科研項目資助、項目過程管理等方面給予優待。企業因疫情防控導致項目申報、合同簽訂、結題驗收、年度績效評價等延誤,經報備審核後,不納入失信記錄。


15、強化市區聯動。鼓勵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制訂服務本區科技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市區聯動,全力防控疫情、服務科技企業,共同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


16、設立「抗擊疫情、平穩發展、創新轉型」專窗。「上海科技」網站(http://stcsm.sh.gov.cn)設立「抗擊疫情、平穩發展、創新轉型」專窗,匯總支持科技企業抗疫情穩發展的政策,便於科技企業查詢。「上海科技服務熱線」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為全市科技企業提供咨詢服務。


上述通知政策措施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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