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嗎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嗎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否可以貸款,需要視情況而定:
(1)只能適用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的承包,或者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上述農村土地,並且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才可以貸款;
(2)將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是無效的,不會獲得貸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
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一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二、抵押條件要具備的內容有哪些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合法取得,並擁有具備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材料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法合規的農村土地承包或流轉合同;
2、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關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願、有償的土地流轉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相關手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3、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的果場、林場、養殖場、農業種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
4、經營土地沒有改變農業或漁業、林業用途。
⑵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能貸款嗎
農村土地承包臘棗經營權證有的可以進行貸款,設定土地抵押要合法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承包人因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或其他生產經營項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權利,是農村承包經營關系的新型物權。⑶ 什麼是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申請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下發的《中共中央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通知,農民可以對承包地佔有使用、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流轉及承包的經營權抵押權和擔保權,以此來維護農民土地權的利益。那麼什麼是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呢?可以申請嗎?申請的條件有哪些呢?
首先要知道什麼是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我們得先知道區分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主體發生分離後,這二者的區別更加容易理解。土地承包權是農民個體作為一定社區范圍內集體成員一份子而對該社區范圍內某一塊土地享有佔有、使用、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等權利,它是農民個體「成員權」的一種體現,是物權,是財產權。
土地經營權是由承包權派生出來的一種民事權利,其表現更多地是一種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以土地承包權作抵押進行貸款,可能使農民永久失地,而以土地經營權作抵押進行貸款,農民可能失去的只是在土地上耕作及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因此,為了盡量降低農民永久失地的風險,抵押物應是土地經營權,而非土地承包權或承包經營權。
不過農行的農村土地經營權並沒有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只是選擇一些試點地區。試點地區須已完成農村土 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建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且交易規范活躍,縣級(含)以上政府機構已出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相關政策制度,明確抵押 登記部門,支持抵押法律效力。
此外,並不是所有村民都可以申請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行此貸款項目主要支持具有較豐富的種養殖經驗,有一定的資金財富積累,農業生產經營規模達到規 定要求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例如要求大田作物種植一年一季100畝以上,一年兩季以及經濟作物種 植、水產品養殖50畝以上等。
⑷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有何意義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這個貸款品種的意義在於可以有效的解決農戶申請貸款困難的問題。
目前農戶信貸面臨幾個問題:
1、農戶信用體系不健全;
2、農戶申請貸款,但是抵押物不充足;
3、信貸中,農戶其它有效擔保措施不足。
補充:深遠點來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值會得到提升。
⑸ 土地承包證可以貸款嗎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可以貸款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可以貸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承包權性質,不改變農村土地農業用途的條件下,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地上附著物作為抵押擔保向農業銀行申請辦理的借款業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對象為依託農村土地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及家庭承包經營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借款申請人除符合農業銀行信貸基本制度和單項信貸產品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較豐富的種養經驗和技術,其中從事農業種植業生產經營時間不低於2年,從事養殖業生產經營時間不低於3年。(二)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項目自有資金比例不低於30%。(三)大田作物種植。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糧食種植面積一年一熟地區不低於100畝,一年兩熟地區不低於50畝;棉花、蔬菜、蓮藕等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不低於50畝。(四)水產品養殖。魚池、網箱精養面積不低於50畝,大湖、水庫散養面積不低於500畝。(五)設施及特種農業。採取溫室大棚等設施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以及從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參等特種農業的,種植或養殖面積不低於5畝。(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種植或養殖面積准入條件可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標準的50%。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合法取得,並擁有具備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材料(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法合規的農村土地承包或流轉合同);
2、土地承包經營權瞎衡產權關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願、有償」的土地流轉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相關手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3、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的果場、林場、養殖場、農業種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
4、經營土地沒有改變農業(或漁業、林業)用途。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拿來抵押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以抵押等方磨譽做式流轉,但是以抵押方式流轉具有一定的限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為擔保自己或他人的債務履行,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折價、變賣、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虛脊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或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該規定不僅適用於荒地,也適用於荒灘、荒溝、荒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當事人以農作物和與其尚未分離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部分的抵押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5條也規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押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
但是,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經發包方同意,則可以抵押。因為這有利於促進對荒地的開發利用,且其經營周期較長。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或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⑹ 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貸款。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 1.按試點地區規定,在試點地區農業主管部門或試點地區政府授權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辦理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登記。 一般需要用到的材料有: (1)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基本資料; (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農經局確認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帆行、土地流轉租金繳納證態螞嘩明; (5)抵押物所在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證明材料物慧; (6)抵押人對地上定著物一並抵押及同意處理抵押物的承諾; (7)抵押物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資料; (8)從事水面養殖經營的須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批准文件或證書; (9)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2.受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對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權屬進行審核、公示。 3.登記無異議的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下發貸款。 4.抵押人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經營權流轉有關要求,以落實農村土地的 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出發點,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穩妥有序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有效盤活農村資源、資金、資產,增加農業生產中長期和規模化經營的資金投入,為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經驗和模式,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和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
⑺ 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有哪些條件
農村土地經營權不能辦理抵押貸款,銀行只接受足值易變現的抵押物,如房產車輛等,農村土地經營權並不符合銀行抵押貸款的條件;
房屋抵押的申請條件:
1,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2,抵押人(年齡正常值18-65周歲)並且身體健全
3,抵押人徵信近24個月不得連累6
4,抵押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5,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准備資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開單身證明)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
3,家庭房產、車產權屬證件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主要銀行賬戶近6至12個月對賬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5,工作單位收入證明
6,家庭民間借貸條等證明材料
7,評估報告
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
提交材料
簽署銀行文件
房屋評估
銀行審核通過
銀行放貸
抵押登記
按月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