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存在哪些問題
信用社貸款
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養殖及其他銷費的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
二、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三、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
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區,哪便不可以,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四。貸款發放條件很多,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
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
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資料。其實不用擔保也可以發放的。
B. 農村小額信貸問題 農村小額信貸
農村小額信貸巨大的功效,農民對小額信貸高度的認同,其意義的重大是有目共睹。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農村小額信貸問題,希望能幫到你。
農村小額信貸問題
隨著中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農村的金融需求也在快速增加,在這一過程中,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業務獲得了較大的發展空間,但也存在著許多的問題,比如,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相對較高的風險,違規放貸問題的存在。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和推進小額貸款業務的發展,農村信用社需要加大內控制度的建設,這樣才能發現潛在的風險,政府和其他機構需要構建農業風險轉移機制推進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快速發展,建立一個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也是重要的,這樣能夠有效率的選擇客戶。 關鍵詞:小額信貸;風險轉移機制;內控體系;信用評級體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迎來了快速發展的時期,但在實踐中出現了許多的問題,本文就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的現實困境進行了梳理,並對其形成的原因進行了簡要的分析,希望對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幫助。一、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概況(一)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定義。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以農戶自然人為貸款對象,基於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是農信社信貸的一種創新產品,農戶小額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方法,加上客戶一證通、信用一證通等服務手段的創新,簡化了農戶的貸款手續,有利於拓展農村信貸市場,而且農戶小額貸款是針對農戶放款且額度較小,本身具有分散風險的特點。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實踐。我國小額信貸的發展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試點的初期階段(1994年初至1996年10月),這一階段的小額信貸實驗項目主要以孟加拉鄉村銀行模式為模版,探索通過小額信貸途徑解決信貸扶貧資金脫離貧困戶的問題。二是試點的擴展階段(1996年10月至2000年初),1998年中國共產黨第15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肯定小額信貸是扶貧資金到戶的有效做法;1999年中央扶貧開發工作大會再次強調小額信貸的扶貧作用;1999年7月人民銀行頒布了《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小額信貸開始推廣到廣大農村信用社。三是全面試行並推廣階段(2000年至今),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銀行先後發文以指導和規范農戶小額信貸,其中2001年12月印發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要求信用社“大力推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方便農戶借貸”等;2002年4月,人民銀行再次發文,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和改進支農服務工作”,這次文件的頒布,不僅從法律上正式承認了農村信用社開展小額信貸的合鎮豎燃法性,而且表明了小額信貸今後發展的重心在農村信用社。二、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存在的現實問題(一)部分農村信用社對小額貸款業務認識不足。一方面,由於對小額信貸的思想認識不夠或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不少農村信用社熱衷於發放大額貸款,以從中得到實惠,而發放小額信貸牽涉到千家萬戶,不僅工作量大,而且獲利較少,因此,對其表現冷淡;另一方面,部分信用社工作簡單化,片面強調簡化貸款手續而放鬆貸款審核發放程序,使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難以持久。 (二)客戶風險較大。小額信用貸款主要用於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加工,在農業地區小額農戶信用貸款主要用於種植、養殖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目前,農業存在靠天吃飯的狀況,農民是典型的弱勢群體,極易遭受且無法抵禦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突然打擊,一旦面臨嚴重的自然災害,他們往往束手無策,繼而形成經濟損失,而這些損失將不可避免地轉由農村信用社來承擔。 (三)貸款農戶信用狀況評估不實,存在違規放貸現象。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以農戶資信等級評定為依據的。由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涉及御虛千家萬戶,而基層信用社信貸人員少,在評定農戶信用等級過程中,不是嚴格按照規定操作。再者,由於有的基層信用社信貸人員專業水準偏低,評估工作中“人情”的成分較大,加之缺乏相應的監督制度,使得一些信譽不好的農戶加入到信用戶的行列,使信用貸款的信用基礎“先天不良”。
纖前(四)部分小額信貸違規使用。由於當前縣域扶農資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一些中小企業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為了獲得資金千方百計打小額貸款的主意。小額農貸程序簡單,手續便利,設防較差,部分人員把小額農貸當成融資渠道,發動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到信用社辦理小額農貸,然後再向農戶支付利差,把“小額農貸”變成“***”。 (五)貸後管理風險較大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問題初探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問題初探。小額農貸主要以農戶為主,農民主要以傳統耕種為主,貸款需求本身甚少,但有些人把小額農貸當成政府救濟,不管自身是否實際需要,看別人借自己也借,別人不還自己也不還。當前,農村人口流動性大,遷徙頻繁,有些農戶把信用社資金當賭注,勝則榮,敗則躲,有的舉家外出,常年不回,使有些小額農貸訴訟時效難保。起訴又要講求訴訟成本,許多起訴僅是為保時效,根本無財產可執行,有財產也難以結案。 (六)小額信貸展期比重過大。一是期限制定不合理。部分農業項目所需貸款的周期長,如林果、養殖、加工業生產周期長達3—5年,而信用社一般將貸款期限定為一年或更短,這種情況使農戶確實沒有能力及時還清貸款,不得已而倒約換據。二是信用社催收力度不夠。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涉及面廣,基層信用社信貸人員少,對貸款的清收不及時,常常予以展期。三、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問題的原因分析(一)農村金融資源稀少是小額貸款違規使用的內在原因。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完善,國有商業銀行實行了集約化經營,其分支機構從縣域內鄉鎮相繼撤出。農村信用社因自身實力限制,在籌措資金方面明顯劣於國有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市場佔有份額不斷下降,資金嚴重短缺,政府的農業產業化貸款、民營企業貸款、穩定貸款等等都向信用社伸手,形成一農難支三農的嚴峻局面。 (二)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不嚴導致貸前評估不實和貸後管理不嚴。農村信用社雖然建立了相關的貸款管理方面的制度,但部分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農信社主任擔任貸款審查小組組長,形成了主任一人說了算的局面。部分聯社每年組織的信貸大檢查不到位,只注重對貸款手續的審查,而不注重到農戶進行逐一核對,使違規問題長期隱藏。 (三)農村農業風險轉移機制不健全導致信用社主觀動力不足。作為農業大國,中國每年約有13億公頃農作物受災,但災害損失目前仍然主要依靠兩種方式進行災害救助,即由民政部門實施的政府農業災害救濟以及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商業方式推進的農業保險。從實際情況看,這種補償性質的災害救濟,受到國家財力限制補償不足也不適應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對農業保險的要求。雖然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1982年就開始承辦農業保險業務,但由於缺乏相應政府補貼等政策支持,加之農業保險的高賠付率,提供的農業保險業務極度萎縮。2002年,中國農業保險收入僅占農業增加值比重的0.043%,這些因素導致農村小額信貸風險較大,導致農村信用社主觀上發放小額貸款的動力不足。四、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發展建議。(一)增強農戶信用評級科學性和透明度。成立由政府部門、鄉村幹部、農村信用社等多方參與的信用等級評定機構,制定可行的實施程序、評定標准。按農戶的信用狀況、經營能力、家庭狀況等評定多個農戶信用等級標准。在資信等級評定過程中,杜絕各種違章貸款、人情貸款、以貸謀私等行為的發生。針對評定的農戶信用等級,制定不同的信用貸款限額和優惠政策,滿足農戶的貸款需求。要扶持和推動信用農戶、信用企業健康成長,使他們認識到誠信是無形資產,效益靠信譽實現,要像經營其他資產一樣致力於培植自己的信用,並使其保值增值。同時,要依法嚴懲失信行為,提高失信成本,在全社會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罰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內控制度落實的督查力度。農村信用社要落實信貸人員對貸款的發放、管理和收回的責任目標,確保農戶小額信貸既要有足夠的信貸總量和授蓋面,又要有較高的質量和回收率。要建立完善的貸後監督機制,加強貸後跟蹤檢查,對貸款資金的投向、效果及時記錄。對出借、轉讓信用證的貸款戶要立即收回信用證,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的要取消貸款資格。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強化農村信用社縣聯社稽核部門的作用,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通報和經濟處罰制度。
(三)推行客戶經理考核制,控制貸後風險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問題初探論文。一是明確目標,嚴格考核,獎懲掛鉤。客戶經理應負責對正常貸款的管理和新貸款的營銷,具體做到按月或按季收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換據比例不得超過50%等指標加以控制,以此督促到期貸款的償還。建立信用社貸款管理機制要對貸款損失率、貸款到期收回率、收息率進行考核,個人報酬與其掛鉤,如造成資金損失,沒收其風險金。二是嚴把信貸投放關和道德風險關。要在投放初期就嚴格貸款程序,為使到期貸款按時償還,不被長期佔用,要大力推行抵押、質押貸款,盡可能減少擔保和信用放款。 (四)完善風險轉移機制,提高信用社放貸的主觀能動性
由於農業自然災害發生頻率高,范圍廣,造成損失大。同時,農業經營是在廣闊的地域上進行,農業(特別是農作物)保險的費用大,損失率高,費率也高,而農業保險的消費者又是低收入,保險意識淡薄,經濟承受能力較弱的農民。因此,農業保險的商業化難度大,必須依靠政府介入,可以考慮籌建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將商業性保險機構同政策性保險業務分開,這樣雖然有利於提高政策性保險業務的針對性和廣泛性,有利於農業保險作用的發揮,但業務的單一會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可選擇通過給予稅收優惠和利用保險市場准入資源,鼓勵現有多種保險機構開辦農業保險,並對參加種養業保險的農戶直接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走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相結合的路子。 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對三農問題的解決有著重大的實踐意義,盡快地推進一系列的改革不僅有利於三農問題的解決,而且在當前世界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對提振農村市場擴大內需也有著重要的意義。參考文獻: [1]周雲.怎樣防範小額農貸的潛在風險[J].銀行家,2005,(3):68 [2]熊學萍.我國農村小額信資的實線與相買問題探討[J].湖北社會科學,2005,(3):77. [3]楊宇焰.構建農村小額貸款金融制度初探[J].西南金融,2005,(6):23. [4]李建成.影響農村信用社貸款償還的因素分析[J].農村金融,2005,(2).
農村小額信貸貸款模式
農戶小額貸款最頭疼的還是擔保問題。目前,農行富陽支行提供了4種可操作模式。
第一種是“公司+農戶”。由公司法人為緊密合作的農戶貸款提供保證,如公司定向收購農戶農產品、農戶向公司購貨並銷售的情況。昨天上午,與杭州華辰超市有限公司、百合醫葯等有緊密合作關系的80多家直營店、加盟店,就由兩家企業擔保貸到了款。
“擔保公司+農戶”是第二種模式。由擔保公司為農戶提供保證擔保,主要適用於農業龍頭公司、經濟合作社等,在他們推薦或承諾基礎上,經擔保公司認可,為此類農戶群體提供擔保。
第三種是農戶之間互相擔保、責任連帶。一般3人及以上農戶組成一個小組,一戶借款,其它成員聯合保證,在貸款違約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華江說,這種方式適用於經該行認定的專業合作社,及今年該行確定的信用村范圍內的社員或村民。
農行富陽市支行還推出了房地產抵押、林權質押,以及自然人保證等靈活方式來解決擔保問題。所謂自然人保證,即保證人要求是政府公務員、金融保險、教師、律師、電力、煙草等具有穩定收入的正式在職人員或個私企業主。
農村小額信貸貸款發放
(一)已被評為信用戶的農戶持本人身份證和《農戶貸款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填寫《農戶借款 申請書 》。
(二) 信貸內勤人員認真審核《農戶借款申請書》、《農戶貸款證》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與《農戶經濟檔案》進行核實。
(三)信貸內勤人員核實無誤後,辦理借款手續,與借款人簽訂《農村信用社農戶信用借款合同》,交給信用社會計主管審核無誤後,發放貸款。
(四)信貸內勤人員同時登記《農戶貸款證》和《農戶經濟檔案》。
(五)借款人必須在《農戶借款申請書》、《農村信用社農戶信用借款合同》、《借款借據》上簽字並加按手印。
C. 梁河縣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存在問題及對策
梁河縣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存在問題及對策:
1、存在問題:貸款安全性與農業生產風險性相沖突,信用擔保方式和保障資金安全操作非常困難,農民結識上偏差,使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道德風險更為突出,小而分散經營模式存在缺陷。操作方式局限,信貸隊伍力量薄弱,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推廣缺少足夠動力。
2、對策:優化農戶信息資源,建立農戶信用體系,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支部村委會作用,推動信用村(鎮)建設,不斷豐富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操作方式,以優惠政策吸引更多農民,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注入活力。
D. 為什麼農民貸款那麼難
因為農民質押物少、農業風險大、金融機構放貸成本高、農民徵信記錄少等等,都讓金融機構有所顧慮。
貸款難、貸款貴、貸款繁,可說是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老大難」問題。2014年的一項調查顯示,農民對貸款需求非常強烈,但農村家庭正常信貸獲批率只有27.6%,遠低於40.5%的全國平均水平。
現實中,一些金融機構「貨幣池子」水源充沛,但就是不願流向農民群體。究其原因,農民質押物少、農業風險大、金融機構放貸成本高、農民徵信記錄少等等,都讓金融機構有所顧慮。
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指出,「發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滿意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特別是要讓農民、小微企業、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及時獲取價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務」。
從明確提出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到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無論是頂層設計還是具體落實,我國多措並舉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致力於讓所有市場主體都能分享金融服務的雨露甘霖,成效顯著。
下一步,關鍵還是要聚焦「三農」、更好對接鄉村振興戰略,以改革創新優化流程和服務,及時滿足農民的融資需求。
E. 農民貸款為啥難
在廣大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開展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的貸款難度,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但農民貸款難的問題依然十分突出,筆者在陝西商南、湖北鄖縣、河南西峽農村調查時發現,農民貸款難仍然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一些農民反映說:過去生產生活急需,貸三千兩千不犯難,現在不行了,貸千兒八百也要跑上三趟兩趟,跑腿誤工不說,款也不一定貸得來……導致農民貸款難度增加的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金融機構加大風險管理後,一些基層金融機構和金融工作人員怕擔風險,於是便只攬儲,不放貸。二是農貸資金抽逃現象嚴重。鑒於農業生產的高風險、低回報和生長周期相對較長,一些農村金融機構不願投資第一產業,而把大量資金轉向城鎮投向二、三產業,致使農貸資金大量農轉非,農村金融的支農作用大大弱化。三是貸款審批許可權上收,基層金融工作人員放貸無權。近年來,各金融機構都對貸款審批許可權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農村金融代辦員已經很少或沒有放貸權,而農民又與上級金融機構缺乏互信和了解,貸款便無從談起。四是貸款門檻抬高。過去,小額農貸多以信用擔保為主,現在,農行、信用社等涉農金融機構主要辦理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而大多數農民沒有合法有效的抵押物,這無形中抬高了農民借貸的門檻。五是惜貸現象明顯。農民居住的分散性和農貸資金的低額度使農貸工作量大而艱苦,為幾元、幾十元的收息服務,信貸員有時要跑幾十里甚至上百里的路程,致使信貸員不願放貸。鑒於縣級農行、信用社的資產狀況,一些縣行、縣社近年來已很少發放支農貸款,基層金融機構的惜貸使大多數農民貸款無門。六是單一的農村金融格局,致使服務意識明顯淡化。2000年以來,隨著「兩部一會」的取締和農行等商業銀行鄉鎮辦事機構的撤並,形成了農村信用社在廣大農村一統天下的格局,由於缺少應有的競爭對手,一些所社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較過去明顯下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民貸款的難度。 城鄉差距的不斷擴大,農村經濟的相對滯後和農民收入增長滯緩已使「三農」問題更加突出,這已成為社會發展的巨大瓶頸,構建和諧社會需要我們給予農村更多的關注,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更需要有效解決農民在發展生產中的借貸難問題。
F. 農戶貸款怎麼貸,全面為大家剖析農戶貸款的情況
以前很多的銀行無法向沒有固定工作的用戶提供 貸款 服務,這也就意味著很多的農民無法申請貸款。隨著金融時代的來臨,很多的農民也可以直接向銀行申請貸款,不少銀行都可以為農民提供專業的貸款服務。農戶貸款怎麼貸?農戶貸款對象有哪些?下面就來向大家全面介紹一下農戶貸款的情況。
農戶貸款怎麼貸
1、 農村信用社 小額信貸
貸額度最高達到到10w元,貸款人需持身份證以及貸款用途等說明到本地農村信用社發起申請,然後根據銀行的要求進行申請。如果資質不是那麼好或者想需要更高貸款額度的人群,可以找人做擔保。
2、抵押貸款
如果貸款人有全款的樓房可以直接用來辦理房屋抵押貸款,而且獲得的貸款額度也比較高;如果抵車的話,大多數的銀行都是不受理此類業務的,大家可以到有車抵業務的線下貸款公司咨詢辦理。
農戶貸款是什麼
農戶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向服務轄區內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戶發放的用於生產經營、消費等各類人民幣貸款。農戶貸款種類主要包括農戶種植業貸款、農戶養植業貸款,農戶其他行業貸款。貸款的對象是一般承包戶和專業戶。銀行對農戶貸款的管理,應當適應其家庭經濟分散經營的特點,在貸款用途、數量、期限、條件等方面,都要因地制宜、靈活掌握,盡量滿足其從事個體農業經營的流動資金需要。
農戶貸款的對象
農戶貸款種類主要包括農戶種植業貸款、農戶養植業貸款,農戶其他行業貸款。(如承包戶工業貸款,商業貸款)及農戶生活貸款。銀行對農戶貸款的管理,應當適應其家庭經濟分散經營的特點,在貸款用途、數量、期限、條件等方面,都要因地制宜、靈活掌握,盡量滿足其從事個體農業經營的流動資金需要。
農戶貸款的特點
農戶貸款的特點是貸前調查不易、貸款金額小、居住分散、清收成本高,收貸時不便於起訴或採取強硬措施,坐於櫃頭內的正式職工往往不願意發放,包片業務員則生於斯長於斯,正好彌補上述不足,在稔熟的環境里走村串戶,十分方便。
農戶貸款怎麼貸?農戶貸款的對象有哪些?綜上就是向大家介紹的,關於農戶貸款的詳細情況,人們在申請貸款之前,也需要提前對這些信息進行分析。申請農戶貸款時,借款人需要提前了解當地農村信用社關於貸款的條件要求,申請人只有滿足了基本的條件,才能夠順利的向銀行申請貸款,解決自己的貸款問題。
G. 循化縣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存在問題及對策
循化縣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存在問題及對策如下:
1、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點:信貸環境不理想。騙的資本,面對信用社小額信貸該出手時就出手,而且是越多越好,但是他們卻不考慮個人的還貸能力,以至於到還貸之時,就開始東奔西跑,四處躲債。農戶信用意識淡薄只是造成這一現象的一方面原因,國家法律缺失也使得這一現象更加惡化。如國家對債權人保護不足、對債務人約束欠缺等等,從而造成欠款戶的賴債心理,更加劇了社會上還貸還息信用意識淡薄。
2、貸款管理水平低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經營主體,其無論是在硬體設施,還是員工素質以及管理水平上都處於較低層次,因此,並不能有效地進行持續的小額信貸業務從而造成了貸款管理難到位。一是欠缺一套合理、有效的評定方法,從而無法對農戶的個人信譽、還款記錄、生產經營活動等內容進行合理評定。而當前的方法由於它的主觀性、隨意性較大,對農戶檔案的填寫較為粗糙,並不能有效地應對各種壞賬。准備。
3、缺乏有效風險分擔機制。款的發放與還款,影響了收益的取得,這就需要農信社建立良好的風險補償機制。對於當前的農信社來說,恰恰是需要改進的地方。由於農業投入效益低下,同時面對各種自然因素、市場因素的影響。
4、解決的對策:優化農村信用環境偏低,農民對小額信貸的具體業務、貸款要求、償還水平等認識不清,此外,對於農民一些錯誤的認識和諸如跟風借款等錯誤的做法,農信社的信貸人員既要耐心的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還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的宣傳作用,如利用電視、報刊等,讓農民了解農村小額信用貸款的初衷以及各種利害關系,只有他們積極配合農村信用社的工作,才能實現互利共贏的局面。21世紀的中國是一個法制化的國家,我們需要跟進時代步伐,加強法制化建設。對於加強農村經濟金融建設的立法工作,應該盡快出台相關保護農村合作金融的法律法規。例如針對農村信用社的實際狀況,出台的《合作金融法》通過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實施,加大司法、執法力度,加大了對失信行為的懲罰,提高了欠貸者的違約成本,進而為農村信用社的生存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信用環境。
5、加強農村信用社自身建設而在現實生活當中,各級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就存在著用一隻腳走路的情況,即他們實踐經驗豐富,但理論基礎不扎實。因此,應該加強對管理人員的理論。基礎知識學習,用更好的理論指導他們的實踐,讓他們學會用兩只腳走路。同時,應該建立必要的激勵機制,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由於不同層次的農業生產有不同的需求,我們需要建立以需求為主導的小額信貸服務,真正從農戶出發,加強業務創新,拓展小額信貸的品種。
6、加強農村信用社自身建設而在現實生活當中,各級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就存在著用一隻腳走路的情況,即他們實踐經驗豐富,但理論基礎不扎實。因此,應該加強對管理人員的理論。基礎知識學習,用更好的理論指導他們的實踐,讓他們學會用兩只腳走路。同時,應該建立必要的激勵機制,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由於不同層次的農業生產有不同的需求,我們需要建立以需求為主導的小額信貸服務,真正從農戶出發,加強業務創新,拓展小額信貸的品種。
H.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分析
對於農村金融體系而言,最重要的功能是把農村剩餘資金轉化為農村儲蓄,再把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投資。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比較成功的把農村剩餘資金轉化為儲蓄,農村儲蓄在向農村投資轉化過程中受阻,農村較多的資金流出農村。因此,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農村資金的外流。閑置資金轉化為農村儲蓄的現狀,我國農民儲蓄率高,我國農民具有較強的儲蓄能力較高的儲蓄率較大的儲蓄額,這是農村金融機構能夠吸收大量存款的根本原因,為農村資金外流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可能。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投資主要表現為貸款,從農業得到的貸款與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及其不相稱。雖然我國農村貸款有了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與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和其他產業的到的貸款相比,支持率偏低。
改革開放三十年過去了,農業貸款的相對份額不但沒有得到任何改善,而且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沒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體系對農業的應有的支持,我國農業貸款仍有巨大的潛力。農村存款大於貸款,農村存款與農村貸款不僅差額越來越大其增長速度明顯加快,存貸款額逐年增大資金外流嚴重。相對於工業城市居民城市,農業比較利益低下,農民收入低,農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捷,造成對農業農戶及農村企業的貸款無利可圖,甚至虧損,一些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無法延伸到偏遠的農村,甚至從廣大農村地區撤出,導致農村金融發展十分緩慢。
目前我國金融體系缺乏足夠規避農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機制。由於農業經常面臨巨大的自然風險和變化多端的市場風險,如果沒有相應的規避機制或者規避機制不健全,往往是農業生產者及其有關參與者不得不面臨巨大的難以承受的自然和市場風險。出於理性的選擇,有關的農業參與者會減少對農業的投入,農村金融機構也相應的減少了對農業的貸款。農村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使得農村金融機構難以了解農村企業和個人的資信情況,導致農村信貸過程中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機會主義盛行,農村金融機構惜貸嚴重,大量資金流向城市和工業。農村金融機構規模小風險大,儲蓄存款向大銀行集中的現象比較突出,制約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也導致大量農村資金外流。
I.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